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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請誰來?

第六十三章請誰來?

雖然黎華把問題拋了出來,但畢文謙終究還是沒有給出什麼實質性的辦法。他只是建議,既然知道賣磁帶是暴利時可以自己先試試,再想辦法改革,那也可以另外找一個暴利行業試試水。除此之外,他還向黎華要求找些經濟方面的書籍和資料來看看。

黎華聽了,閉著眼睛想了想,翹了翹嘴,便把話題轉向了別處。

於是,畢文謙繼續修身養性的宅了幾天。黎華除了安排他的是衣食,更多的時間卻沒待在招待所——她既沒主動向畢文謙解釋,畢文謙也默契地沒有去問。但至少,黎華的效率頗高,很快就搬了不少書回來。

“書我給你弄來了,你自己悠著點兒看,現在,青歌賽才是你的重點。我相信你的自制力,你可別辜負我的信任。”

黎華一邊不太習慣地就著饅頭蘸湯,一邊提醒著。畢文謙叼著饅頭,只是笑。

又是一個星期五的晚上,王富林又來了。畢文謙正靠坐在床上看書,黎華仰靠在旁邊的椅子上,房間裡迴盪著羅大右的《童年》。

“文謙啊……”

一聽聲音,畢文謙立馬下了床:“王叔叔,我來介紹介紹。這是黎華,我在申城收的徒弟;黎華,這是王叔叔,就是大名鼎鼎的富林老師!”“什麼大名鼎鼎啊?你也學會給人戴高帽子了?”王富林搖著頭笑,示意起身的黎華不必拘禮,“你好,黎華。”

“富林老師好!”

“我之前就聽蘇虹提過,說你在申城有一個大徒弟,我本還以為是鬧著玩兒的。”王富林隨手拉過椅子,靠著床坐了,“你有想過怎麼教人家嗎?”

畢文謙正想解釋,倒是黎華先開了口:“富林老師,文謙對於音樂,很有自己的想法,我也相信他的水平。”

“我當然知道他有自己的想法,大家都知道。”王富林呵呵地笑,從衣兜兒裡掏出一張摺好的紙來,“文謙啊,你前幾天關於青歌賽的建議,領導們經過了研究,已經有了結果。”

“哦?”

畢文謙眼睛一亮,黎華的眼睛卻有一半疑問。

“關於流行音樂的定義問題,多數領導是支援你的意見的。而關於比賽的流程,領導們鑑於這一屆的初賽選拔推薦已經不好更改了,所以國內三種唱法的選手就不改變了。但你提出的,留出不劃分唱法的通道的意見,多數領導是肯定的,只不過,在這一次,決定和你提出的向國外邀請選手的建議結合起來。”說著,王富林把紙朝畢文謙遞了遞,離得更近的黎華搶先接了,“也就是說,這一次青歌賽,和你建議的一樣,將經過兩輪比賽,選出3種唱法18名國內選手,和經過1輪比賽選出的2名其他地區和外國選手一起,進入不分唱法的總決賽。而對於你提出的,由人民群眾參與評選的想法,領導們認為國內在電視普及方面的覆蓋還沒有到位,並不能保證實際參與評選的人的意見就代表了全國人民的意見。所以,透過郵政的途徑讓群眾體現意見的方式,這次比賽將會進行嘗試,但暫時不會影響最終名次。”

畢文謙一邊聽著,一邊接過黎華研究了一會兒才遞來的紙——那是一張表格。

“今天我過來,一個就是和你說說這個,還有一個,就是這張表。你也是參賽選手嘛!”王富林看著畢文謙手中的紙,解釋著,“你現在就填吧!填好了我代你交上去,你自己繼續安心準備比賽就好。”

畢文謙還在看表格,黎華卻替他道謝了:“謝謝富林老師!”

“沒什麼的。”王富林微微笑著,“對了,文謙啊,對於外國歌手的邀請,你有什麼意見沒有?聽說,你在申城的時候,聽了不少RB的歌?”

“我的意見,會有用嗎?”畢文謙心念一動。

“總是一個參考嘛!”王富林溫溫地看著他,“你的想法,不少領導都比較有興趣。”

“那……我想想吧。”

含糊一句之後,畢文謙接過黎華遞過來的鋼筆,開始埋頭填表。

填表花不了多少時間,但畢文謙過了很久才把表單連著一張字條交到王富林手上,口吻平淡。

“王叔叔,如果能請來,自然好,如果來不了……就算了。”

黎華湊攏去看,卻是兩個女性的名字。

河合奈寶子、仲島美雪。

“好。”王富林點點頭,起身離開,“那我就走了。文謙,你也早點兒休息。這段時間就不要到處走了。快比賽的時候,我會叫蘇虹來帶你。”說著,他嘆了嘆氣,“你啊,都沒聽蘇虹唱過歌,就送她歌。害得她叫我掐她,問是不是在做夢。”

“誰說是送了?”畢文謙辯解道,“我和她說了,如果唱我的歌,連銀獎都拿不到,得算欠我一件事兒的!”

王富林也不和他爭,只哭笑不得地盯了他一眼,便揮揮手,走了。

等他走遠了,黎華才偏頭瞅著畢文謙:“原來,你還給青歌賽提了意見?”

“只是建議罷了。”

“是嗎?”黎華不置可否,“‘偉大的道路上,既永無止境,也沒有退休的說法’,你很會說話嘛!怪不得不少領導對你的想法比較有興趣。”

“什麼?”畢文謙不太懂她的意思,“不對,你怎麼知道我說過這話的?”

“都上《人民日報》了好不好?”黎華又氣又樂,“我說你,怎麼只讀書,不看報啊!”

“這不是沒時間……買報紙嗎?”畢文謙找了一個理由。

黎華鼻子一哼:“那我給你買。”

見他預設了,黎華忽然八卦了起來,“我說,你覺得,這次青歌賽會請對面的誰來?會不會請羅大右啊?”

“你搞笑話嗎?這是歌手比賽,不是創作比賽。”畢文謙想了想,“就流行音樂來說,邀請鄧麗軍是必然的事情。但我們這邊都已經流傳‘白天聽老鄧,晚上聽小鄧’了,她來或者不來,兩邊會有的考量,都已經不僅僅是音樂方面的事情了。不過也好,就像我在建議裡說的,來不來,是對面的態度,請不請,是我們的心胸。對面要真那麼小家子氣,丟臉的,終歸是他們自己。”

“喲!這下子,頭腦倒突然靈光了啊!”黎華一邊調侃,一邊笑,“好吧,那RB那邊又是怎麼回事兒?為什麼你想邀請她們?”

為什麼?

如果河合奈寶子能來,就可以讓內地的觀眾直觀地瞧瞧什麼是偶像歌星,免得被港臺的二道販子歌星們給忽悠瘸了。而仲島美雪,不過是畢文謙想驗證一個猜測罷了。

但話到嘴裡,卻是另一番理由了:“我聽了她們的歌,覺得不錯。”

“真的?”黎華顯然對這樣的說辭不信,“你聽的那些歌,我也聽了,歌詞還是我給你翻譯的。我怎麼不覺得她們有什麼鶴立雞群的?”

黎華的話,倒牽動了畢文謙的心思——計較起來,河合奈寶子最負盛名的那首歌,原本是在今年年底才問世的。

“徒弟,我們一起來寫一首歌吧?”

“寫歌?我?”黎華有些跟不上畢文謙跳躍的思維了。

“嗯!寫一首日文歌試試。我來提供思路脈絡,你來斟酌具體詞措,然後我來譜曲。嗯……別的可能有困難,寫首情歌,應該比較簡單!”

黎華想了想,有些忐忑,又有些躍躍欲試:“你……當真?”

“我騙過你嗎?”畢文謙走到窗前,指著外面的缺月,惡意滿滿地笑,“瞧那輪月亮,看起來就頗有詩意嘛!走,咱們去銀錠橋賞月,寫歌!要有風,要有月;要有銀河,要有夢;要有美女,要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