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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乒乓球館的偶遇50

“打完球,我要吃宵夜!”於是,生氣之下,我撂給他這麼一句話。

“哦!吃宵夜?好呀!我們一起吃!我請客!”他稍稍驚奇一下,馬上高興地說。

看來,男孩子取悅女孩子,最主要的手段,便是請客吃飯了!

怪不得!外面的飯店酒館裡,生意火爆,很多食客,就是戀愛中的男女們呀!

“好呀!”我不想拂了他的面子,跟著回應。

不過,我不想白吃他的飯,再說,我不是缺錢的女孩子,因此,我不想留下沾他便宜的印象。

於是,我跟著又說:“我們AA制消費!一人一半錢了!”

“啊!”這樣!他直接懵了,關鍵是,他喜歡我,便情願為我買單,可是,我如此說法,讓他失望。

“這樣的做法!很好!我都習慣了!”我柔柔告訴他。

我講了實話,我和別人出門消費時,尤其是,吃喝上面,需要大家平均分攤所有的費用,只有這樣,心裡才會覺得平靜。

我和閨蜜袁花朵在一起,也是如此的消費狀態,當然,有個別的情況下,或許,就是她請客,我請客。

譬如,吃上一根雪糕,單位價錢比較低,懶得計算著平均了!

這種時候,時間與心情,倒是重要的事情。

就是說,這種AA制的消費方式,只會用在大宗的消費上面,一般的小額消費,誰請客,卻不是重要的事情了!

看來,風華高不適應這麼一套消費的方式,他習慣於,自己掏錢請客,或者,完全被別人請客。

今天,他遇到我,便要使用我的生活規則,去改變他的認識和行動,想不通,沒有關係,我有耐心,讓他適應下來。

“就這樣吧!我們要養成良好的消費習慣!”我倒是教育他一番了。

不過,要看他的反應,能不能配合到位呀?

“好吧!只要你喜歡!”他眨著眼睛說話,似乎,竭力討好我。

看來,他已經沒有意見,甚至,失去自己的主見,只會按照我的意圖行事。

可見,愛情的力量,非常強大呀!因此,女孩子一定要掌握住愛情的主動權。

現在,我牢牢把握著愛情的主動權,牽動起風華高的意志,跟著我走。

要知道,他在別的女孩子眼中,可是男神一般的人物呀!

真是一物降一物呀!我這麼想去,不禁暗歎。

“你要開球嗎?”他突然問道。

“嗯!”我下意識哼唧一聲,心裡卻有點不適應,甚至,暗惱於他,這麼猴急呀!

“你要吃宵夜!我們便不能耽誤時間了!”他笑笑,解釋道。

我去!我暗罵一聲,終於看清他的嘴臉,喜歡愛情的男孩子,哪裡會有心思打球呢?

不過,我倒是有點疑問,兩人吃宵夜,又不是去公園裡摟抱著討論愛情,他何必著急呢?

“你餓了嗎?”我故作這樣問話,想套套他的心思。

假如,他回答,嗯嗯!就是餓了的意思,說明,臭小子真是想吃飯了!

假如,他下意識回應一句,不餓!說明,他真不是肚子餓的緣故,卻是想陪著我吃飯而已。

不過,我一定要吃點宵夜,下午五點多鍾的時候,學校食堂開餐,我吃了一碗麵條,挨到打球結束時,大約八點多鍾。

於是,五點多鍾和八點多鍾之間,便有了近三小時的間隔。

這麼長時間內,按照科學的飲食觀點,需要吃上一點食物,緩解腸胃上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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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要吃上一點宵夜呀!只是為了身體健康的需要。

跟著,幾乎就在我問過話之時,風華高馬上回應:“不餓!”

他的回答,真是應了我的猜測,臭小子只是為了愛情,去吃宵夜,完全是陪著我的感覺走。

“呵呵!”我笑出聲,覺得他很是可愛,同時,我感覺到被溜須的氣氛,如此說來,被溜須,被拍馬皮,味道真是不錯呀!

“不不!我有點餓!”他跟著又改口說。

也許,是我的笑聲提醒他,不餓的人,何須要去吃飯呢?

於是,他突然回味過來,真怕我會這樣理解下去,然後,正告他,你不餓!吃什麼飯呢?我一個人去吃好了!

這樣的結果,不是他想看到的狀態,這樣,他將失去一個接近我的機會。

於是,他推翻前面下意識的話,竭力表白,他很有必要,和我一起吃飯,因為,他有點餓。

“哦!真是餓了?”我逗趣一句。

“是的!餓得牽腸掛肚!”他說完話,便笑笑。

“呵呵!厲害呀!有點文采!”我稍稍愣一下,忙誇他。

小子一語雙關,同時表達出兩個意思,一個意思是,想吃飯,另一個意思是,想我了!

“不不!隨口說說而已,作文水平不如你呀!”他忙謙虛地表示,並且,會送我一句誇誇。

實際上,他的作文水平,委實不如我的好。

要知道,我寫作起來,下筆如有神助,隨便想一想,便可以寫出一堆文筆不錯的語句。

我知道自己的優點,因此,聽他溜須,我在心裡,倒是甜滋滋,很享受的感覺。

“不不!你客氣了!”沒有想到,我也是如此俗氣地回應。

看來,我也是沒話找話說的狀態了。

真是的,這麼情況下,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話好呀?

不過,我倒是記憶起關鍵的事情,抓緊時間打球,耽誤下去,只怕今天晚上,睡覺太晚,無法入眠了!

“好!就這麼辦!我們開球吧!”我笑笑說。

“嗯嗯!”風華高沒有辦法,只好在嘴裡哼哼應話。

我看出來,他依然想和我說話,隨便站在哪裡,他都喜歡和我說話,似乎,打球的事,倒是麻煩的問題。

“開球吧!”我瞅著他,重複一遍適才的話語。

“給你球!”他馬上反應過來,忙跟著說,同時,他伸手,想把手中的球,扔到我一邊來。

“不不!”我忙拒絕道。

我已經計劃好了,這一局球,從現在開始,統統交給他發球。

就是說,我已經轉讓出發球權了!實際上,對於我來講,倒是一件輕鬆的事。

我只管伸出一隻手,拿著球拍接球而已,不用辛苦地伸出兩隻手,一隻手拿球,一隻手握住球拍擊球。

於是乎,從舒適的角度講,擁有發球權,便是增添一份負擔,增加身體的勞動強度呀!

不過,從輸贏程度上講,有了發球權,便取得打球的先機,增加贏球的機率。

不說許多話了,現在,我要轉讓發球權了,痛痛快快中,擊打幾個球。

“為什麼?”風華高暫時不明白,我說不字的意思。

“哦!是這樣,因為只有一局球,我們需要提前互換發球權,所以,現在,由你發球!”

我說到這裡,卻被他的話打斷了,按說,打斷別人的話,屬於不禮貌的行為。

不過,我倒是不計較這些規矩,因為,我在乎時間呀!不想浪費更多的時間。

“可是,一局有二十一個球呀!按照對等的原則,每人發球十個,你可以多發一個球,現在,你僅僅發球六個,還有五個球呀!”

他倒是記得清楚,忙提醒我。

深層一點說法,就是溜鬚我,這樣的話,又被他抓住一次溜鬚的機會,他的話,總歸是關心於我。

再說,他著重提到,一個球的問題,並且,把平均多出的一個發球權,讓給我,明顯屬於關照的行為。

不過,我似乎不領情一般,馬上告訴他:“不用了!剩下的所有發球權,統統交給你!”

“為什麼?他似乎同我一般,不領情的狀態。”傻傻問一句。

“因為,你有功呀!”我笑笑回應。

“什麼功勞?”他繼續疑問,似乎,一定要知道個水落石出的結果。

我有點不耐煩,便沒好氣地說:“快點發球!耽誤吃宵夜了!”

“是是!我發球!”他怕我發火,馬上變得乖巧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