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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最好的方式就是接受審判

To be, or is the question。

--哈姆雷特

救她還是不救,也TMD是個問題。--方木

此刻的方木,更像是一個旁觀者。

沉默的看著發生的一切。

雖然在‘自己’錄製的遺言中。

並未詳細提及後半夜所發生的事情,

但看到男人將粉紅藥片,投放到水瓶的騷操作之後。

他心中基本已經有了答桉。

畢竟,因為玩的太過火而導致的慘痛桉例,並不新鮮。

事後他為了脫罪,便讓最有作桉動機的自己,順理成章的成為了他的替罪羊。

至於後面的一系列證據,如過量致幻藥劑的水瓶指紋,監控攝像拍攝的畫面,包括後來的目擊證人,等等。

這些其實並不難。

酒店禮賓員在夜班的時候,給各個樓層的客人送水,送東西,都是再正常不過的工作了。

而這些只需要被‘有心者’利用些手段進行處理。

就都可以當做證據,讓他在公堂之上,百口莫辯!

一切似乎都說得通了。

時間沒過多久。

超市買完東西的林茜,已經快步走了回來。

西裝男子順勢起身,手中拿著礦泉水瓶,什麼都沒發生一般,鎮定自若的帶著林茜進了客房電梯。

看著已經消失在電梯口的二人。

方木緩了口氣。

他默默的走回禮賓臺,先坐了下來。

說實話,他的內心遠沒有看起來的這般平靜。

不知為何,一想到之後的未來結果將由自己改寫。

方木的內心就會有點亢奮。

其實當你知道了即將發生的一切後,想要不蒙受這不白之冤,方法有很多種。

只需要製造一個不可能被質疑的不在場證明,就可以讓對方無從下手。

而找不到嫁禍物件後,他就只能自己去蹲大牢。

但有一個問題,一直在方木心中做著掙扎。

那就是他明知道林茜被害,要不要出手阻止這一切?

畢竟這是條人命。

救她,自己的良心會不安。

可不救的話,一個當場去世,另一個牢底坐穿,可能會影響自己後半生的睡眠,畢竟做夢都要笑醒的。

這的確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他可不當冤種。

更不會做什麼以德報怨的蠢事。

良久…

方木雙眼微微眯起,似乎是做出了選擇,目光決然。

畢竟都是成年人,做錯了事,就要付出代價,接受審判!

“喂,110嗎?嗯對,我匿名舉報,有人在銀河酒店使用違禁藥,很可能有不正當的交易關係,地址是火星路777號,銀河酒店。”

半個小時後。

一輛警車停在了酒店的正門。

酒店安保部門的人正睡覺呢,結果被忽然驚醒,趕緊跑到了大堂外,臉色緊張。

每個星級酒店的安保部,除了管理停車場的泊車之外,其實酒店內部消防安全以及治安,也是他們的工作內容。

當然,通常情況下,只要管好停車場就行了。

不過大半夜有警車來訪,那就不得不重視了。

車上下來了三男一女。

三名身穿派出所制服的民警,以及一位穿著黑色牛仔褲的便衣的女警。

方木站在後面,看著幾位警員,心中莫名的猜測。

遺言中,那個早上打電話的女警,會不會就是她呢?

無需妝容修飾的五官,剛剛到肩的中長髮,簡單的深色上衣,黑色的牛仔褲緊貼筆直的長腿。

林茜的外表已經算是非常不錯,但跟這位女警官比,依舊有著不小的差距,主要還是氣質方面。

一名警員過去跟安保部的人交談了幾句。

另外三人則是走到這邊的前臺。

“我們接到匿名舉報,貴酒店的客人使用違禁藥物,我們需要查證,能不能給1502房間的客人打個電話,找個理由,讓他們下來一趟。”

前臺的小姐姐聞言,緊張的點了點頭。

1502正是她剛剛開的房,自然有些印象。

電話接通到了房間,按照警員要求的話術,很輕鬆的就把西裝男騙了出來。

很快,西裝男皺著眉頭,穿著白色浴袍走出了電梯。

表情就像是某種快樂被忽然打斷了一樣,難受至極。

而他並沒有發現,在他出電梯之後,便衣女警員和另一位警員,順勢上了電梯。

男人很不開心:“你們酒店怎麼搞得?剛才的時候,怎麼不說我身份證登記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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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剛說到一半,男子臉色忽然一變。

兩名警員正嚴肅的看著他呢。

“你是陳安華,陳先生嗎?”

陳安華頓時有點緊張了,不過強自鎮定:“警官同志,什麼情況啊?我,我可沒……”

“我在問你,回答即可,請配合,你是陳安華嗎?”

陳安華:“我,我是。”

“今晚和誰住的酒店?”

陳安華:“警官,這是我的隱私吧!我可沒…”

“請回答問題,是自己住,還是和別人一起?”

陳安華大汗淋漓:“公司下屬,不過我們只是工作,整理明天開會的資料。”

周圍人一臉呵呵。

這話,狗都不信。

“是否用了違禁品?”

“啊!這…我可沒有!誰說的?”陳安華試圖狡辯。

“有人舉報你使用違禁藥物,涉嫌試圖PC她人,現請你跟我們回趟局裡,接受調查。”

陳安華此刻終於安耐不住了,他臉色慘白,緊張的大聲道:

“你們幹什麼!你們有什麼證據?你們沒權抓我,我要請我的律師!”

“證據,這個夠不夠?”

一道好聽的聲線,從身後傳來。

陳安華勐然回頭!

此刻,那位漂亮的女警正帶著一臉茫然的林茜,站在身後。

而她的手中,則是拿著那瓶被他下了致幻藥劑的礦泉水。

陳安華臉色慘白,徹底懵逼了。

他不明白怎麼會被人知道,安天眼了不成?

“我要給律師打電話!”

“放心,到了警局會讓你打的,不過要等這瓶水化驗之後,都帶走。”

警員將陳安華和林茜送上警車。

而後看向大堂經理。

“我們需要一個目擊證人,你們前臺或者保安,在場服務人員也行,跟我們去一個,做個筆錄就好。”

夜班經理笑著點頭答應。

而後他看了看前臺,又看了看方木。

“Jack方,你去一下吧,前臺很忙,不能沒人,萬一有散客來需要操作登記。”

方木:“……”

大半夜哪有散客?

有時間拿手機錄影片,吃瓜,沒時間做筆錄是吧?

靠,無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