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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眠熊氏族】

印第安人沒有嚴格的姓名規範,起名比較隨意,也很多樣。

有些人的名字莫名其妙甚至不忍直視,有些人一輩子有幾十個甚至更多的名字。

其他文明往往也經歷過類似的階段,成熟規範的姓名體系一般都在封建社會乃至更晚以後才出現。

很多印第安人出生時父母會起一個乳名,長大些族人會起一個綽號,成年後會起一個正式的名字,立下戰功可以起一個代表榮譽的名字,甚至做個神秘的夢也可以據此起一個有宗教寓意的名字……

還有就是祖傳的名字,父親可以把名字傳給兒子,死後遺贈可以,生時現贈也行,當然,如果父親活著時候贈名給兒子,自己就必須要重新取一個名字了。

“小哨子”是族人給馬哨取的綽號,因為他父親的綽號是“大哨”。

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含義,就是因為老爹大哨天生擅長吹口哨,哨聲巨大,高亢嘹亮,吹一聲口哨,老遠就能喚來自己的戰馬,所以後來進化成了“馬哨”。

馬哨繼承了父親的名字,也繼承了父親的天賦,同樣很擅長吹口哨,自然就是小哨子了。

族人一般都這麼稱呼他。

“白人襲擊的時候,我從營地逃了出來。”馬哨說道。

青年連忙問:“還有人跟你一起嗎?”

“應該……沒有。”馬哨回想了一下,這副身體留下的記憶他還沒有消化好,“我是最後一個逃走的,有些族人也跑掉了,但沒有跟我一起。”

青年聞言一陣沉默,隨即才想起什麼,上下打量了一番馬哨:“你這身衣服是哪來的,還有這把槍?”

馬哨早就想好了說辭,晃了晃肩上的肯塔基步槍,作出一副九歲孩子有些天真和得意的表情:“我打敗了一個白人!”

厚肩顯然是不信的,便盯著他看。

馬哨隨後表現出一副被看穿的洩氣模樣:“好吧……其實是那個白人追我的時候摔倒了,然後我撿到了他的槍,對他開了一槍。”

厚肩這回信了,點點頭,一指斜後方說:“那邊被扒了外套的白人就是你殺的?”

馬哨點頭。

厚肩笑了一下:“雖然是僥倖,但你也很勇敢,就像你父親一樣。”

“我們先回營地吧。”說著他就伸手一拽,將馬哨拽到馬背上,然後調轉馬頭,往營地去了。

“開槍的感覺怎麼樣?”厚肩看著馬哨手裡的肯塔基步槍。

“還行……就是開槍時頂人比較疼。”馬哨沒有找到適合翻譯後坐力的阿帕奇語詞彙,只能這樣形容道。

厚肩點了下頭:“的確,但其實這並不是主要的問題。我以前也得到過一支墨西哥人的槍,可惜用過幾次就壞了,它裝彈太麻煩了,還是弓箭和斧頭更方便。”

馬哨沒有說話。

這個時代,槍械還有很多缺點,冷熱兵器混用是常態,莫說印第安人,白人在戰場上也經常要拼個刺刀什麼的。

一部分印第安人已經學會使用槍械,但還沒有大範圍普及開來,至少他所在的這個眠熊氏族,仍然以弓箭、戰斧之類的冷兵器為主要武器。

偶爾在戰鬥中繳獲的槍械,不是當做收藏品吃灰,就是因為使用不當而毀壞,又或者因缺少彈藥和維修保養而無法長期使用。

在馬哨看來,步槍真正顯現出威力,應該從普魯士的德萊賽針發槍開始算。

德萊賽針發槍是1841年正式推出的,他之前估計眼下的時間是十九世紀四十年代初期,普魯士應該已經研究得差不多了,甚至已經開始裝備了。

當然,儘管與後世各種強大的自動步槍相比,他手裡這把肯塔基步槍缺點一大堆,但他還是將其視若珍寶。

在更遠的距離上,這玩意可比飛斧、弓箭強太多了。

不多時,馬哨和厚肩騎馬回到了營地。

入眼一片狼藉,各種物件以及毀壞的痕跡散落在營地四周,幾十具被割了頭皮的慘烈屍體躺在地上,族人們無不悲痛萬分,許多人都伏在屍體身旁哭泣著。

這是一個巨大的損失。

畢竟眠熊氏族總共才一百二三十人,經此一役,族中婦孺折損大半,幾乎可以形容為“準滅族”狀態了。

馬哨情不自禁地握起了拳頭,呼吸也有些急促。

事實上,這副身體舊主的人格並沒有消失,而是與來自二十一世紀的人格融合了。

當然,與一個來自資訊爆炸時代且受過系統教育的青年相比,九歲印第安兒童的精神世界實在是太過單薄,因此兩者融合之後,舊有的人格被極大地稀釋了。

但這並不意味著如今的馬哨對氏族沒有一絲感情。

至少在這一刻,看著地上橫陳的幾十具親友屍體,聽著瀰漫在空氣中的痛哭聲,他的情緒很受震動。

“北美奴隸主匪幫,必須被毀滅!”兩個人格找到了一個契合點,馬哨感覺自己的精神世界瞬間平順了許多,彷彿某個融合過程至此終於完成。

“你說什麼?”

“哦,沒什麼。”馬哨反應過來,他剛剛說的是中文,還是四川話。

厚肩不以為意,沉默片刻後說:“酋長和薩滿正在商量出路。”

“出路?”

“我們可能會投奔其他兄弟氏族,只有這樣才能繁衍下去。”厚肩嘆息道,“我們幾乎沒有女人和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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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這樣做,眠熊氏族這個名字就會消失,族人們會成為其他氏族的一部分,雖然比生物學滅亡要好一些,但無疑也是個令人悲傷的選擇。

馬哨對此倒是沒什麼感覺,印第安人想要崛起,自然不能拘泥於一個小小的眠熊氏族,甚至不能拘泥於阿帕奇族,肯定要進行一系列的大融合。

只有團結美洲所有的原住民,才有可能瓦解西方殖民者的統治。

沒辦法,原住民的底子太薄弱了。與印第安人相比,晚清簡直稱得上王者開局:文化高度統一的幾億人口,雖然腐敗僵化但起碼功能完善的各級政府,幾千年打下的農業基礎,雖然落後但至少能吃到西方尾氣的科學技術……

這種千錘百煉的巨型古文明,只要有人能重新組織起一個強力高效的中央政府,哪怕技術落後,也無須畏懼地球上的任何侵略者,甚至可以反殺。

印第安人則是一個零碎的石器朋克社會,生產力落後,社會組織落後,科學技術約等於沒有,人口銳減,內部矛盾一大堆,部族無數,且互不認同。

哪怕能團結所有印第安人,想要崛起於美洲,恐怕也只有一丟丟希望。

馬哨遐想之際,一個長髮披肩、身穿灰色長袍的中年人走過來,他身佩流蘇、珠串,頭戴五根羽毛,威望很高。

事實上他就是眠熊氏族的薩滿祭司,石鴉。

“跟我去見酋長。”石鴉面無表情,對馬哨招了招手,然後就轉頭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