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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笨笨的志鈴姐】

濟世大學佔地面積很大,整座天平山都屬於大學城所在,想要逛全校園,非得花個兩三天時間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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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就連師生去上課,都必須坐校內車才行——比如中文系宿舍就離計算機教室很遠。好在車費很便宜,花一塊錢隨便你坐到哪裡,如果刷校園卡甚至只要9毛錢。

王越來到教師宿舍區,發現這裡跟公寓小區差不多,大部分建築都在0層以上,還有不少老人帶著小孩在散步玩耍。

王越本以為自己會被門禁攔下,結果居然暢通無阻,他只播了下門禁電話,就順利搭乘電梯來到志鈴老師的宿舍。

“你來啦,”林志鈴熱情地把王越放進去,問道,“喜歡喝茶還是咖啡?”

“不用麻煩了,來杯白開水就可以。”王越好奇地打量著志鈴姐姐的宿舍,發現鞋櫃裡只有女人的鞋子,似乎她是獨住的。

“那怎麼可以?你第一次來做客,必須好好款待。”林志鈴也不提學歌的事,殷勤地衝了杯紅茶還不算,居然蹲在那裡加牛奶和方糖。

那動作慢條斯理又特別優雅,顯然林志鈴是個很注重生活品味的女人。

王越坐在沙發上也沒事幹,優哉遊哉地欣賞著美人。今天志鈴老師穿了套休閒裝,筆直的褲筒襯得一雙美腿格外細長,她蹲下調製奶茶時,更是將完美的腰臀曲線全部勾勒出來。

“老師,你這宿舍很寬敞,是學校分的嗎?”王越也不好意思一直盯著別人屁股看,沒話找話地發問。

林志鈴攪動著茶匙,笑著回道:“分的宿舍哪有這麼好,是我貸款買的,要十多年才能還清呢。”

王越又問:“學校的老師都可以在這裡買房子嗎?”

林志鈴說:“首先要獲得購房資格,然後籤長期教職合同,我這輩子算是綁死在濟世大學了。”

王越笑道:“濟世大學也不錯啊,風景又好、空氣清涼,我都想在這裡住一輩子了。”

“氣候最好的是山頂,夏天都不需要開空調,可惜那裡被國學研究院(原爐峰書院)和教授們霸佔了,”林志鈴小小的吐槽兩句,端著茶放到王越面前說,“來嚐嚐老師的手藝,全手工奶茶,一般人可喝不到哦。”

王越也不著急,隨口問道:“老師是哪裡人?口音蠻特別的。”

“你是想說我聲音嗲吧?”林志鈴嘻嘻笑道,“我祖籍在桂省,武帝那一代搬到臺南,後來就在那裡安家咯。”

林志鈴口中的武帝,是中華帝國第四任皇帝趙雄,一個譭譽參半的傢伙。

如今中國的400萬平方公裡國土,其中有1100萬都是武帝打下來的(其實他在位時擴張了1800萬國土,揮軍一直打到黑海)。

可惜這貨得位不正、剛愎自用,**********玩獨~裁、大搞特務統治、施行種~族滅絕政策,弄得國內怨聲載道、新佔地盤游擊隊四起,並且他還跟整個西方世界硬剛,致使中國的外交環境異常惡劣。

最危險的時候,中國內憂外困,差點就改朝換代、四分五裂了。

武帝趙雄的最終結局是死於暗殺,享年46歲,死後迎來滾滾罵名。

最初群臣給趙雄的諡號是“厲”,意為暴慢無親、殺戮無辜。等時過境遷,在他死後0餘年,當朝皇帝趙崢才力排眾議,重新為其改諡為“武”。

當然,國際史學界更喜歡稱呼趙雄為“瘋子皇帝”,因為這貨生前居然想統治整個亞洲。

扯得遠了,咱們回到正題。

林志鈴和王越閒聊片刻,不知從哪裡找來把吉他,遞給王越說:“你來教我唱歌吧。”

王越好奇道:“老師你不是說自己不識譜嗎?怎麼家裡還有把吉他。”

林志鈴解釋道:“剛剛任教時,我是和好姐妹蘭蘭一起住的。她去年嫁到魔都去當闊太太,臨走時給我留了不少東西,這把吉他就是她的。”說著她又笑道,“嘻嘻,那個傢伙好沒用,平時眼高於頂,最後居然被自己學生泡到手了。”

好嘛,原來還有前輩先烈,師生戀這玩意兒看來很流行啊。

王越抱著吉他調音,問道:“這種事學校不管嗎?”

“當然要管,”林志鈴說,“如果發現男老師跟女學生談戀愛,一經證實,不僅要解聘,而且還會吊銷教師資格。不過女老師嘛,就要相對寬鬆一些,基本上內部處罰。但這樣還是會有瘋言瘋語,所以我那個小姐妹才主動辭職咯。”

好嚴厲的處罰,我輩學子任重而道遠啊。

王越在紙上寫下簡譜和歌詞,才說道:“老師,我先唱一遍,你熟悉一下旋律。”

“嗯,你唱吧。”林志鈴倚在沙發上,手託香腮看著王越。

優美的旋律響起,王越撥動琴絃,開始淺吟低唱。

林志鈴特別羨慕那些會樂器的人,她雖然也喜歡唱歌,但總是學不懂樂譜,感覺那玩意兒比英文難上百倍。看著眼前彈琴唱歌的男生,林志鈴覺得好帥,當然也僅此而已,她還沒到犯花痴的地步。

漸漸的,林志鈴一句一句跟唱,注意力完全轉移到歌詞旋律上。

王越發現這老師好笨,昨晚他教趙宏唱《寂靜之聲》,每句歌詞都不需要教第三遍,基本上一學就會。志鈴姐姐剛好相反,老是找不到音準,還需要他一個音一個音的去糾正。

如果她不是大美女,王越估計都教得發脾氣了,只能耐心地糾正道:“老師你又走調了,最後那個音是‘re’,不是‘la’,而且你起音也起高了,這樣後面會跟著錯,我們重新再來。”

林志鈴俏皮地吐吐舌頭,問道:“我是不是很笨啊?”

志鈴老師,你不要賣萌好不好?咱們專心唱歌!

王越無奈地說:“還行,我們慢慢來。”

“哦。”林志鈴乖乖地坐好,那模樣就像個幼兒園小朋友。

足足教了一個多小時,林志鈴才把整首歌學完,結果拉通一起唱時,她跑調都從香港跑到西伯利亞去了。

王越聽得頭皮發麻,問道:“老師,你以前學歌是怎麼學的?”

林志鈴說:“一邊聽一邊跟著唱咯,久而久之就唱會了。”

王越立即調整教學方法,也不再去糾正調子,只讓林志鈴跟著他一起哼唱。

這下效果很明顯,林志鈴哼著哼著居然就會了,她高興地拍手說:“王越你好厲害,有當音樂老師的潛質。以前蘭蘭教我唱歌,總是罵我笨,教兩遍她就不耐煩了。”

是你自己天賦異稟好不好,還怪別人沒耐心。

王越看看時間不早,問道:“志鈴老師,我們學校附近有沒有錄音棚?就是可以錄歌的那種。”

“好像有吧,我幫你問問,”林志鈴好奇道,“你要錄歌啊?”

王越點頭說:“是啊,寫了幾首新歌,想錄個小樣。”

“是英文歌嗎?”林志鈴追問道,一副“我也要學”的期待表情。

王越哪敢再教,連忙說:“是中文歌。”

“這樣啊,你等一下,”林志鈴有些失望,不過還是拿出手機打電話,“喂,淘淘,我是志鈴。咱們學校有沒有錄音棚,就是錄歌的那種……哦,好的,好的。下回再聊。”

林志鈴掛上電話得意地說:“搞定了,音樂系那邊就有錄音棚,按小時計費。”

“謝謝老師,”王越起身道,“時間不早了,我要去上課。”

“應該我說謝謝才對,”林志鈴送他出門,問道,“你晚上有課沒?”

晚上?

志鈴姐姐你不要這麼心急嘛。

王越忍不住盯著她多看了幾眼,說道:“我晚上沒課。”

“那正好,”林志鈴高興道,“晚上我陪你去錄歌,長這麼大,我還沒見過錄音棚什麼樣呢。”(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