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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室和起居

對於古代的房屋建築,在儒家的經典上有不少記述,歷代學者所做的考證也不少;古代的禮制中對人在建築物內的活動也有不少細緻甚至繁瑣的規定。但是,如果從大量的詩文作品中考察,並核之以古代建築遺址地下挖掘的情況,則經典上所寫的有好多並非事實,而對於人們起居的規定也並非都是當時的情況,有不少是著書立人的理想或後代人的附會。例如《周禮•考工記•匠人》:“左祖右社,面朝後市。”這應是帝王宮廷的大體佈局。祖即祖廟,社為祭社神、稷神之所,二者分別建在宮廷的左、右。朝為群臣朝會處,市為城中市場,一前一後。但是實際上直至唐代這個建築格式也並未用於實踐;反而是元、明、清才按左祖右社安排,這顯然是在附會“古制”。而其間也有所發展。例如若依《考工記》,祖、社應在宮廷的正左正右,而明代則分別建於左前方右前方(即今北京的勞動人民文化宮和中山公園),這是為了使祖、社與宮廷本身連成一個大的群體建築。倒是元大都對祖、社的安排與《考工記》一致。

由此可見,我們要瞭解古代的建築和人們生活起居的情況,還應該從古代的作品中“就事論事”,因為古代文人寫作時雖然也會有所誇張,不無浪漫、理想的色彩,但任何人構思落筆都不能脫離現實的啟示和局囿,所以他們寫下的更為可信。當然,儒家經典中的記載也並非毫無事實作根據,因而也值得參考。

一、宮室

1.穴居與版築

我們的祖先,最早是穴居:從原始人利用天然崖洞以避雨雪風寒,發展到在平地上建造淺穴式的房屋,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中,一直沒有脫離一個“穴”字。《周易•繫辭下》:“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我們的古人是早就考察了人類居住條件的演變過程的。這從一些漢字的形體和意義上也可以看得出來。例如《文》上:

穴,土室也。

窨,地室也。

*[上穴下怱](窗),通孔也。

窮,極也。

窘,迫也。

穴為土室,窨為地室,當是古代生活和語言的遺留。現在北方還有“地窨子”(地下室)的法,而穴已經變為孔、洞的泛稱,看不出古人穴居的痕跡了,需借《文》以明字的古義和古人居住的情況。窗(*[上穴下忽])字從穴,明建築上的這一設施是由穴居時代就有的:在穴壁上開孔即為窗。窮(今簡化為窮),穴下一個“躬”字,躬即身體。這是一個形聲兼會意字,即窮字既從躬得聲,又表示一個人進入穴室中。穴室只有一個出入口,人一直往裡走是沒有“出路”的,也就是走到了盡頭、。古代窮與達相對,達即通達,暢行無阻,然則窮的本義即無路可走。窘迫的窘也從穴,也是因為以人在穴中表示受困的意思。

地下的挖掘也證明了遠古穴居的事實。山洞人距離文明社會還很久遠,我們不去管它。西安半坡村原始社會遺址則可以給我們許多啟發。這個遺址中的房屋有兩種:方形的多為淺穴,深五十至八十釐米。穴的四周緊密地排列木柱,並從外面敷上草或草泥以形成牆壁。其他地方發現的淺穴式房屋,也是從地面下挖一米左右。有意思的是,在這些半地穴式的房屋中央(有的略靠近門口)都有一個灶坑,這個坑當然也是穴,因此灶字古寫作灶、灶,也從穴。在半坡村也發現了建在地面上的房屋遺址,牆壁也是用排木敷以草、泥而成。隨後,大約在商代,已經大量使用版築的方法立牆,當然,半穴式的房屋仍然存在,但大概只是奴隸的住所:牆壁厚實而又全在地上的房子總比淺穴舒服。

所謂版築,現在叫乾打壘。其築法是:先在地上立兩行木柱,柱裡放板,兩行木板之間填以黃土,用夯一層層夯實,然後撤去板、柱。《孟子•告子下》:“傅(yuè;,悅)舉於版築之間。”傅是殷高宗武丁的名相,據當初他曾在傅巖為人築牆,後來被武丁發現起用。這件事,在《墨子•尚賢》等處也有記載,結合商代遺址的挖掘情況考察,武丁時已有版築,是可信的。《文》:“栽,築牆長版也。”“牏(yú;,於),築牆短版也。”所謂長版,即牆兩邊的版,因為牆長,宜用長版;短版,即牆兩頭的版,宜短。單是牆版名稱就已分得這樣細,可見版築一業是很發達的。

夯土、版築的出現是古代建築發展中的一件大事。這種技術不但可以提供堅固、保溫防暑的房屋,而且可以就地取材,施工方便迅速。版築後來也應用於築城牆、修堤壩,而且經久不廢,從殷商一直沿用至今。在制磚技術未被廣泛應用的時代,即使是最高統治者的住房也要用版築。《左傳•宣公二年》:“晉靈公不君。厚斂以彫(雕)牆;從臺上彈人而觀其闢(避)丸也;宰夫胹熊蹯不孰,殺之,真諸畚,使婦人載以過朝。”晉靈公所雕的,即版築的土牆,在當時已是極為奢侈的舉動,因此作為其“不君”的三個罪狀之一,與戲弄坑害百姓(一大臣)、草菅人命並列。舊題漢無名氏所撰的《三輔黃圖•咸陽故城》:“離宮別館,相望聯屬,木衣綈繡,土被朱紫。”木即屋柱,土即牆壁。從現代的地下發現看,磚的使用到漢代才較普遍,秦始皇宮室之牆以土夯成再塗以顏色是可能的。

往牆上塗抹白灰使之光滑潔淨並防雨水沖刷的破壞,在古代叫“圬”(收藏~**書城p;#8226;公冶長》:“朽木不可雕也,糞土(髒土)之牆不可朽也。”髒土缺乏黏性,築牆不牢,牆面既不平整又難附著塗料,所以不可朽,且與朽木並列。

自從居室從淺穴演進為地面建築後,便又相應地產生了一批反映這種新型居住條件的文字,例如室、家、宅、宗、安等。這些字都從宀,在古文字裡作*,正是版築房屋的正面或側面的形象。

2.城市布局

春秋時期以前的城市,是周天子和諸侯們居住和統治全國的中心,城市裡的手工業主要是為君王貴族服務,商業還沒有充分發展起來,因此城市的規模比較。《周禮•考工記•匠人》:“匠人營(測量、建造)國(京城)方九里,旁三門。”方九里,指城的每邊九里,即九里的平方。據當時以五步為三丈(雙足各跨一次為一步),一百八十丈為一里,計一裡為三百六十步,則古裡於今。《左傳•隱公元年》:“都城(諸侯下屬的城市)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三國(諸侯國都)之一,中五之一,九之一。”一雉為三丈長、一丈高,這裡的百雉,只著眼於長度。百雉為三百丈,既然是三分國都之一,則國都每邊應為九百丈,五里。如果《考工記》和《左傳》的記載可靠,估算起來,周天子的京城約相當於北京的皇城,諸侯(例如鄭國)的國都則略大於故宮。

到戰國時期,城市日趨繁榮,面積擴大,例如《史記•蘇秦列傳》上齊的國都臨淄(今山東臨淄)“七萬戶”,“車轂擊,人肩摩”。七萬戶的人口總有三十多萬了,其城的規模可以約略想見。又如燕下都(在今河北易縣東南),城址為兩個方形的不規則結合,東西約八千三百米,南北約四千米,與明清兩代北京的內城略同。

從已發現的戰國諸國的城市遺址看,城的四周都有夯土築成的城牆,有的還有通貫全城的中心街道和與之垂直的若干街,明當時的城市已經開始有較為統一整齊的規劃了。

漢代首都長安,由於先建宮殿後築城牆,也由於地勢南高北低臨近渭水,因此城牆的形狀不規則,歷史上有名的未央宮位於城的西南角,長樂宮位於東南角。長樂宮先成,為漢代最初政治活動的中心。《史記•叔孫通列傳》:“漢七年(即高祖稱王的第七年,稱帝後的第三年),長樂宮成,諸侯群臣皆朝十月(漢代以十月為歲首,參見第二編)。”又《史記•高祖本紀》:“八年……蕭丞相(蕭何)營作未央宮,立東闕、北闕(闕:這裡指大門,詳下),前殿、武庫、太倉。高祖還,見宮闕甚壯,怒,謂蕭何曰:‘天下匈匈苦戰數歲,成敗未可知,是何治宮室過度也?’蕭何曰:‘天下方未定,故可因遂就宮室。且夫天子以四海為家,非壯麗無以重威,且無令後世有以加也。’高祖乃悅。”“重威”是壯其宮闕的目的之一,在我國整個封建社會中,一直為統治者的建築原則。未央宮雖成,但劉邦在位時卻仍在長樂宮居住、理事。例如《淮陰侯列傳》載呂后要殺韓信,便與蕭何設計,“詐令人從上所(皇帝那裡,指劉邦平定陳豨叛亂的前線)來,言豨已得死,列侯群臣皆賀。相國紿(dà;i,代。騙)信曰:‘雖疾(病),強入賀。’信入,呂后使武士縛信,斬之長樂鍾室。”而劉邦最後也死在長樂宮中。及至惠帝,七年後就是在未央宮死去的了。《文帝本紀》:“群臣以禮次侍。乃使太僕[灌]嬰與東牟侯[劉]興居清宮,奉天子法駕,迎於代邸(文帝為代王時在長安的官邸)。皇帝即日夕人未央宮。”大約從惠、文之際,宮廷的活動中心即轉至未央宮。

漢代的長安,確立了首都以宮城為主體的規劃思想,這一原則一直為歷代帝王所遵守,但各個朝代又都有所改變、發展。例如西漢宮掖全在長安城的南部;東漢建都洛陽,則城的中心建南北二宮;曹魏經營鄴城(在今河南安陽東北),以一條大道東西橫貫全城,宮城建於大道之北;隋唐的國都建在漢長安城的東南方,全城成規則的長方形,宮城設於城的北部中央,宮城以南又建皇城,以後又在城外東北方建大明宮,城東建慶興宮;北宋的都城是汴梁(今開封市),城有三重,城牆內有內城,宮城設於內城的中央,這樣一個格局也為後來明清兩代所沿用(內城則改稱皇城)。

歷代帝王除了注意宮城的規劃建築外,同時也逐漸注意到平民住宅區、商業區和街道的規劃佈局。

漢代的長安城裡還有九府、三廟、九市、一百六十閭里,但卻分佈在城南北部的幾個宮城周圍,可以,這時帝王與平民是“雜居”的。東漢的洛陽被宮城一分為二,東西往來不便。鄴城則有所改進,城的北半部為貴族區,宮城西邊為禁苑、倉庫、馬廄,東邊為王族居住區和官署;城的南半部為居民住宅區。歷史上有名的銅雀臺在城的西北方。隋唐時期的長安有了進一步細緻的統一規劃,把城中除去宮城、皇城的所有地方,整齊地劃分為一百零八個裡坊,每個裡坊呈方形或長方形,並各有高大的夯土圍牆,坊有四門、十字形大街或兩門、一條東西向橫街,有許多較窄的巷與大街相連。城的東部和西部各設一市,築有牆垣,約長四千米,四向開門。宋代汴梁的道路、建築也很整齊,據城內共有一百二十一坊。

上述的城市格局,在古代詩文中都有不少反映。例如班固《西都賦》:

建金城而萬雉,呀周池而成淵。披三條之廣路,立十二之通門。內則街衢洞達,閭閻且千。九市開場,貨別隧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闐城溢郭,旁流百廛。紅塵四合,煙雲相連。(金城:形容城牆的堅固。呀:大而空蕩的樣子。池:護城河。三條廣路:長安每面城牆各有三門,每門有大道相通,總計十二門、十二大道。間:里門。閻:裡中門。隧:市場中的路。闐:同填。郭:外城。廛:市場中的房舍。)又:

周廬千列,徼道綺錯。輦路經營,修除飛閣,自未央而連桂宮,北彌明光而亙長樂,凌隥道而超西墉。掍建章而連外屬,設壁門之鳳闕,上觚稜而棲金爵。(周廬,指設在宮城內四角的房屋,為宿衛官兵所居。徼:jià;o,叫。巡察。徼道:軍隊巡邏所走的道路。綺錯:像綺文那樣縱橫交叉。輦路:皇帝車輦所走的路。修:長。除:陛階。桂宮:漢武帝所建的宮廷群體建築,在未央宮以北偏西。明光:桂宮內的殿名。隥:dè;ng,瞪,同墱。陘道:閣道,架在空中的通道。墉:城。掍:hǔn,同混,這裡指通達。建章:漢武帝在城外西郊建造的宮院,與未央宮隔城相望。鳳闕:建章宮東門外之闕。觚稜:闕角上的瓦脊。金爵:金雀,房上的銅製鳥形裝飾物。)

又如白居易《晚出尋人不遇》:“輕衣穩馬槐陰下,自要閒行一兩坊。”這是所居相距不遠。現在北方把鄰居叫街坊,也就是同街同坊之意。唐代設有教坊、作坊。教坊為俳優雜伎教習之所,是音樂歌舞等藝人集居之地。作坊本為給皇室製作用物的手工業工廠。杜甫《陪李金吾花下飲》:“醉歸應犯夜,可怕李金吾。”詩中雖未涉及城市建築,但卻反映了當時坊街生活的制度。漢代設執金吾,禁止夜行,後代基本沿用。唐代各坊之門入夜緊閉,禁止出入,大道及坊內均有人巡邏察夜,杜甫即就此而與李金吾開玩笑。

3.庭院

先秦的庭院情況,我們可以從文獻對人物活動的描述中體會出來。例如《左傳•昭公二十七年》記載吳公子光(即後來的吳王夫差)刺殺吳王僚:

夏四月,光伏甲於堀室而享王。王使甲坐於道,及其門。門、階、戶、席皆王親也。夾之以鈹。羞者獻體,改服於門外,執羞者坐行而入,執鈹者夾承之,及體,以相授也。(堀室:地下室。甲:甲士。及其門:指從道上一直排列到公子光的門前。鈹:pí;,皮。劍。羞者:進獻飯茶的人。獻體:脫光衣服。坐行:跪行。及體:指鈹達到羞者的身體。相授:遞給王左右的人。)又《公羊傳•宣公五年》載晉靈公派人刺殺趙盾事:

於是使勇士某者往殺之。勇士入其大門,則無入門焉者;入其閨,則無人閨焉者;上其堂,則無人焉;俯而窺其戶,[盾]方食魚飧。這兩段記載,準確地勾畫出了春秋時代貴族住宅的大體輪廓。

住宅用牆垣圍住,垣有門;門內有第二重院落,第二道門較(《爾雅•釋宮》:“宮中之門謂之闈(www.26dd.Cnp;#233;i,圍),其者謂之閨。”);主人起居的建築中最前面的是堂,堂前有階,堂後有戶,由戶通室,室中布席。因而吳王僚的警衛人員所站的位置為道一門一階一戶一席;刺殺趙盾者的行動路線是門一閨一堂一戶。

現在我們依次對住宅的這些部位略加敘述。

周代的大門一般是三開間。《文》:“閨,特立戶也。”所謂特立即獨立,也就是只有一個門。這是與“門,聞也”相對而的,閨是特立,則門非一間可知。三間中當中一間為明間,為出人之門,左右各一間,類似後代的門房、傳達室,叫塾。《爾雅•釋宮》;“門側之堂謂之塾。”過去私人聘請教師來家教授子弟叫家塾或私塾,可能即由於最初以塾為教室。門字在這一時期專指大門。《文》:“門,聞也。”段玉裁:“聞者,謂外可聞於內、內可聞於外也。”許慎是以音近的詞指出門的功能:門是阻止外人進入的,要進,需要“傳達”。《爾雅•釋宮》:“門謂之閍。”(參阮元改)閍音fá;ng(防),得義於防,這是著眼門的防衛作用。有人閱為廟門,其實最初人之所居與鬼神所居無別,門的名稱也不妨相同。《釋宮》還:“正門謂之應門。”前人正門即中間一層門,並無確證,所謂應門,即於該處呼喚,裡門應之的意思,與“門,聞也”的用意一樣,指出了大門的作用。

門內為庭.即院子。講究的住宅還要設一道二門,即閨,又叫寢門。《左傳•宣公二年》:“[鉏麑]晨往,寢門闢矣。”又《左傳•成公十年》:“晉侯夢大厲(鬼),被發及地,搏膺(胸)而踴……壞大門,及寢門,而人。公懼,人於室,又壞戶。公覺。”可見閨、寢門在大門與居室之間。《左傳•宣公十四年》寫楚莊王想伐宋,當他聽到派往齊國的使者被宋人殺死、有了伐宋的藉口後,興奮得立即起兵:“投袂而起,屨及於窒皇,劍及於寢門之外,車及於蒲胥之市。”(及:指僕從拿著屨、劍、趕著車追上楚莊王。)杜預注:“窒皇,寢門闕。”即由堂至寢門的甬道。

大門與二門之間的院落為外庭、外朝,二門以內的院落為內庭、內朝(後來宮廷建築複雜了,內外朝又有所指)。文獻上的朝或庭一般都是指內庭。

二門以內為主人居住之所,外人(客人或臣下)一進入二門雙方就要嚴格地按“禮”行事。因此閨可指內宅。枚乘《七發》:“今夫貴人之子,必宮居而閨處。”在封建時代女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因此女子所居之地謂之閨閣、閨房,未婚者為閨女。《漢書•谷永傳》:“意豈陛下志在閨門,未郎(顧念)政事。”顏師古注:“志在閨門,謂留心於女色也。”

內庭外庭之庭又寫作廷,意思是一樣的。《左傳•定公四年》:“[申包胥(楚大夫)]立依於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人口,七日。”《史記•伍子胥列傳》記載此事作“包胥立於秦廷,晝夜哭,七日七夜不絕其聲”。《論語•季氏》:“[孔子]嘗獨立,鯉(孔子的兒子)趨而過庭,[孔子]曰:‘學詩乎?”舊時把父親對兒子的訓誨叫“庭訓”即來源於此。

庭是群臣朝見君王的地方,所以君王之庭又叫朝、朝庭。但這個庭都是在閨門以內。《左傳•宣公二年》晉靈公殺了宰夫,“真諸畚,使婦人載以過朝”,過朝也就是過庭。又《成公八年》:“齊侯使士華免(齊大夫)以戈殺國佐於內宮(夫人之宮)之朝。”《左傳•定公三年》:“邾子在門臺,臨廷,閽(守門人)以瓶水沃廷,邾子望見之,怒。”“不庭”即不朝,也就是對上級不服從、不行臣禮。《左傳•成公十二年》:“癸亥,盟於宋西門之外,曰:‘凡晉楚無(勿)相加戎(軍事、戰爭),好惡同之……謀其不協而討不庭。”

庭都較大。《史記•張儀列傳》:“王雖許公(指犀首),公請毋多車,以車三十乘,可陳之於庭,明言之燕趙。”古代有車必有馬(詳第四編),三十套車馬陳於庭中,庭的面積了是不行的。

庭中要植樹。《周禮•朝士》:“掌建邦(國)外朝(君臣議事之朝)之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即站立在那裡),群士在其後;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群吏在其後;面(正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長眾庶在其後。”棘、槐作為公侯臣吏列位的標誌,這在當時是否果真如此還難以斷定,但一經禮書上這樣寫,後代即用棘、槐指朝廷高位。例如《陳書•侯安都傳》:“位極三槐,任居四嶽;”任防《桓宣城碑》:“將登槐棘,宏振綱網。”即都以槐、棘喻三公。《南齊書•高帝紀上》:“明日,[齊]太祖戎服(穿著軍裝)出殿庭槐樹下,召四貴集議。”這也可證明庭中植槐。但並不是只有宮中之庭才樹槐。《左傳•宣公二年》寫刺殺趙盾的鉏麑(chú;ní;,除尼)被趙盾所感動,不但沒有殺趙盾,反而“觸槐而死”,可見趙盾的庭中有槐。《宋書•王旦傳》:“王旦父祜為尚書兵部侍郎……手植三槐於庭,曰:‘吾之後世必有為三公者,此其所以志也。’”王祜在自己家裡種槐而三,也明起碼到南北朝時已經絕對沒有在朝庭樹三槐九棘的制度了。

君王的庭中還設火炬,叫庭燎。據天子百燎,公五十,侯伯子男三十(見《大戴禮記》)。《韓詩外傳》卷三:“齊桓公設庭燎,為士之欲造見者。”《國語•晉語》:“[周襄王]饋九牢(太牢),設庭燎。”可見庭燎不全是為了照明,也是為了接待賓客顯得隆重、有氣派。《禮記•郊特牲》:“庭燎之百,由齊桓公始也。”則到春秋時周王朝的制度就已打破了。

4.堂室

從大門走過庭院,就來到居住的主體建築前。主體建築由堂、室、房組成,都建在高臺上。而且一般都是坐北朝南。

堂在最前面,因此“堂下”就是庭(內庭)。《晏子春秋•內篇問上》:“晏子辭不為臣,退而窮處。堂下生蓼藿,門外生荊棘。”意即來客很少,門裡門外一片荒蕪。

堂既然建在高臺上,所以堂前有階梯,左右各一,稱西階、東階。古人在室外尊左,因此西階是賓客走的。《史記•魏公子列傳》:“趙王埽(掃)除(臺階)自迎,執主人之禮,引公子就西階。公子側行辭讓’從東階上。”走東階,即不敢以尊者(賓)自居。階又叫除、陛。《漢書•梅福傳》:“故願一登文石(有紋飾的石)之陛,涉赤墀(chí;,遲。以顏料塗抹在地上)之塗(同途。指庭中的路),當(面對)戶牖(yoǔ,有。窗,詳下)之法坐(正坐,這裡指皇帝的坐位),盡平生之愚慮。”文陛、赤塗、法坐,全是皇帝所專有;登(升)陛、涉塗,即走到堂上去。古代稱皇帝為陛下,就是因為表示謙恭不敢直呼對方而與在階下伺候的官員、衛士話。尊者在場,卑者是不能升堂的。

堂有東西兩面牆,稱作東序、西序;堂的南面沒有牆,只有兩根柱子,叫東楹、西楹。後代房前的廊子以及現在有些地區前後開門的“堂屋”,即來源於堂。堂既沒有南牆,因而敞亮,於是又名堂皇。《漢書•胡建傳》:“於是當選士馬日,監御史與護軍諸校列坐堂皇上。”後人以堂皇為講武之所,其實是誤解。也是因為堂一面無牆,其邊沿暴露於外,所以有個專名叫廉。廉必直,所以常用以比喻形容人的正直,廉正、廉潔。

堂是房屋的主人平時活動、行禮、待客的地方。《史記•範睢列傳》:“範睢大供具(準備了極豐盛的飲食),盡請諸侯使,與坐堂上,食飲甚設(等於考究),而坐須賈堂下,置莖(鍘碎的草)豆其前,令兩黥徒(受過黥刑的人)夾而馬食之(像喂馬那樣讓須賈吃)。”諸侯使是客,所以坐堂上;範睢有意侮辱須賈以報前怨,所以坐之堂下。又《史記•平原君列傳》寫門客毛遂陪同平原君到楚國去訂盟約,“日出而言之,日中不決,”於是“毛遂按劍歷階而上”,用威脅的手段逼著楚王定盟,“遂定從(同縱,縱約,戰國時東方各國聯合抗秦的盟約)於殿上。毛遂左手持槃(同盤)血而右手招十九人(同來者)曰:‘公相與歃此血於堂下。’”此處的“殿上”即堂上,殿最初既不限於帝王所居,也不限於“室”內。又,《孟子•梁惠王上》:“王坐於堂上,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往)?’曰:‘將以釁(等於祭)鍾。’”齊宣王坐在堂上,就和孔子站在堂上一樣,是正常的活動;同樣是由於堂無南牆,所以他才能看到牽牛人並與之交談。

達官貴人的堂都較高。《韓詩外傳》卷七:“曾子(名參,shēn,深。孔子弟子)曰:‘……吾嘗南遊於楚,得尊官焉,堂高九仞(rè;n,認。八尺),轉轂百乘,猶北向而泣涕者,非為賤也,悲不逮吾親也。”九仞似乎太高了,但即使除去其中誇張的因素,其堂也很可觀。漢代的賈誼曾經打過比方:“人主之尊譬如堂,群臣如陛,眾庶如地。故陛九級上,廉遠地。則堂高;陛亡(無)級,廉近地,則堂卑。”這個譬喻的客觀基礎也是堂普遍較高。

堂後是室,有戶相通。要人室必先登堂,所以《論語•先進》寫孔子批評子路鼓琵的技術不佳、因而同學們對子路不敬,於是孔子又:“由也(子路名由),升堂矣,未人於室也。”這是用進入室內比喻功夫“到家”。雖未人室,但已升堂,這是子路的造詣也已差不多了。後代以“升堂人室”表示得到某人學問的要諦、真傳,即來源於此。

屍為由堂人室的通道,所以孔子:“誰能出不由戶,何莫由斯道也?”(《論語•雍也》)以戶與仁道相比,是很恰當的。《文》:“戶,護也。”這和“門,聞也”一樣,是用聲訓的方法表明戶的作用:戶是保護主人不受風寒與盜賊侵襲的。《禮記•禮運》描寫理想中的大同世界的情景為“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外戶即戶向外開,閉指插上門栓。由此可知在古代戶是向內開,這樣才便於閉緊防盜。《韓詩外傳》卷十:“暮無(不)閉門,寢無閉戶。”後代有“夜不閉戶”的法,也明了“戶,護也”的道理。

古代詩文中到戶一般都指房室之門。《論語•陽貨》:“孺悲(魯國人)欲見孔子,孔子辭以疾。將命者(傳話的人)出戶,取琵而歌,使之聞之。”這是孔子裝病,但又有意讓將命者和孺悲知道自己沒病,只是不願見,所以將命者才邁出房門他就唱起來。《木蘭詩》:“唧唧復唧唧,木蘭當戶織。”當戶即在室內正對房門,此處敞亮便於操作。《孔雀東南飛》:“府吏默無聲,再拜還入戶。舉言謂新婦,哽咽不能語;”“府吏再拜還,長嘆空房中。作計乃爾立,轉頭向戶裡。”兩個戶,都指焦仲卿夫婦所居之室的門。試對比:“往昔初陽歲,謝(辭別)家來貴門,”“出門登車去,落涕百餘行,”則門都是院門、街門。古代的室有的還有旁門。《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姜(齊國棠邑大夫的寡妻)人於室,與崔子(崔杼,齊大夫)自側戶出。”

室、堂之間還有窗子,即上文提到的牖。戶偏東,牖偏西。《論語•雍也》:“伯牛(孔子的弟子)有疾,子問(探視、慰問)之,自牖執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看來伯牛病得不輕,所以孔子這樣動情:客人一般不應進入主人之室,所以孔子與伯牛隔窗而語(前人認為伯牛得的是“癩”,不想讓孔子看到)。《列子•湯問》:“昌(紀昌,傳中的善射者)以釐(mà;o,毛。犛牛的毛)懸蝨於牖,南面而望之。”牖南向,明亮,所以藉以練習目力。室的北牆還有一個窗子,叫向。《文》:“北出牖也。”《詩經•豳風•七月》:“穹窒(堵塞室壁的孔隙)燻鼠,塞向埋戶(用泥把門的漏縫抹住)。”

在堂的北邊、室的戶與牖之間這塊地方有個專名叫扆(yǐ,乙)。《淮南子•氾論訓》:“武王崩,成王幼少,周公繼文王之業,履天子之籍(等於位),聽天下之政,平夷狄之亂,誅管、蔡(周公的兄、弟)之罪,負扆而朝諸侯。”負扆,即背對著扆。也就是在戶、牖之間向南的位置。因此古代即以“南面”(面向南)為稱王為帝的代名詞。若在戶牖之間立屏風,也叫扆。《禮記•曲禮下》:“天子當依而立。”《釋文》:“扆狀如屏風,畫為黼文。”孔穎達疏:“依狀如屏風,以絳為質,高八尺,東西當戶牖之間,繡為斧文也。”這恐怕已是按後代的情形進行解釋了。扆作為屏風的名稱,又稱斧扆、斧依。《儀禮•覲禮》:“天子設斧依於戶牖之間。”張衡《東京賦》:“冠通天(通天:冠名),佩玉璽,紆皇組,要干將(要即腰。指佩帶著名劍),負斧扆。”

古代的宮室庭院即如上述,我們據此再去閱讀古書,就會更準確地理解作者的行文,甚至可以更清楚地看出作者的苦心。例如《左傳•莊公八年》寫齊國內亂:

[齊襄公]隊於車,傷足,喪屨。反,誅屨於徒人費。弗得,鞭之見血,[費]走出。遇賊於門,[賊]劫而束之。費曰:“我奚御哉!”袒而示之背。信之。費請先入,伏公而出,鬥,死於門中。石之紛如死於階下。遂入,殺孟陽於床,曰:“非君也,不類。”見公之足於戶下,遂弒之。(隊:墜。喪:丟掉了。誅:責求。徒人:受過刑的人,一般充當奴僕。奚:何。御:抵抗。石之紛如、孟陽都是齊之臣。類:像。)作者是按照事情發展的順序寫的,由於確切地明了幾個人被殺的地,就可以使人想見當時戰鬥從外向內發展的激烈、迅速。特別是石之紛如死於堂階之下,明他是且戰且退的;在戶下看到公足,這是因為戶向裡開,齊襄公是立在門後的。

又如《論語•衛靈公》:

師冕見。及階,子曰:“階也。”及席,子曰:“席也。”皆坐,子告之曰:“某在斯,某在斯。”師冕是盲人,按照升堂就坐的順序寫在階、席等關鍵處,孔子對殘疾者的愛護和尊敬便躍然紙上了。

前面我們提到,《左傳•莊公二十七年》寫刺王僚的一段清楚地指出了衛士排列的順序;與之相對照的,是《史記•刺客列傳》對這件事的記述。司馬遷寫道:“王僚使兵陳(排列),白宮至光之家,門、戶、階陛、左右,皆王僚之親戚也。”先戶而後階陛.顛倒了次序,顯然不如《左傳》“實錄”得準確。

5.其他建築

陝西岐山縣鳳雛村曾出土丁一個西周初年的建築遺址,這是一個相當嚴整的兩進四合院式的建築。這個遺址既可以證實古代文獻上的一些記載,又可以看出,當時的建築並非像儒家經典上所規定的那樣死板。

這個遺址與記載不同之處有:除庭院外,所有建築物都建在臺上;堂前有三階而非兩階;堂上楹柱達到十根而非兩根,而且立在屋下而並非在堂邊;堂與室並不由戶、牖相通,而是以廊相連,廊的左右形成第二進的兩個庭院,面對著室的門也有階。

遺址中的有些部分與記載相合。例如大門外有影壁,大門旁有塾,庭院的左右有廊廡(很像後代的廂房),等等。

門外的影壁古代叫屏,叫樹,又叫蕭牆。《荀子•大略》:“天子外屏,諸侯內屏,禮也。外屏,不欲見外也;內屏,不欲見內也。”《爾雅•釋宮》:“屏謂之樹。”《禮記•郊特牲》:“臺門而旅樹(旅:指道路。旅樹:以屏從旁擋住道路與門之間)……大夫之僭(非法地超越)禮也。”從鳳雛村遺址看,內屏、外屏之不可信。《論語•季氏》寫魯國的掌權大夫季氏要伐魯的屬國顓臾(Zhūanyù;,專於),孔子:“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蕭牆以內即住宅本體,這是孔子看到了季氏的家臣陽貨已經把持了季氏的家政,暗示臣將危主,家起內亂。後代稱家族內訌為蕭牆之禍,即本此。

古代也有房。現在房、室無別,在古代可不是一回事。《文》:“房,室在旁也。”段玉裁:“凡堂之內,中為正室,左右為房,所謂東房、西房也。”《尚書•顧命》:“胤(國名)之舞衣、大貝、鼖(fé;n,墳。大軍鼓)鼓在西房;兌之戈、和之弓、垂之竹矢(兌、和、垂:古代的巧匠)在東房。”東房、西房,很像後代一明兩暗的房子中的東套間、西套間。《呂氏春秋•報更》:“晉靈公欲殺宣孟(趙盾),伏士於房中以待之。”伏於旁室才不會被趙盾發覺。《左傳•宣公十七年》:“晉侯使邵克徵會於齊,齊頃公帷(用帷幔遮住)婦人使觀之。郤子登,婦人笑於房。獻子(即郤克)怒,出曰:‘所不此報,無能涉河。’”卻克足跛,登堂時必不方便,所以婦人笑;郤克與齊侯相會婦人不應在側,所以笑於房,既能看熱鬧,而笑聲郤克也能聽到。《左傳•襄公十年》:“宋公享晉侯於楚丘,請以桑林(天子之樂)……舞師題以旌夏(用大旗標誌舞者行列),晉侯懼而退,人於房。去旌,卒享而還。及著雍(晉地名),疾。”晉侯大約由於身體虛弱而易驚,人房則不見旌夏。《漢書•晁錯傳》:“先為[移民]築室,家有一堂二內,門、戶之閉。”張晏注:“二內,二房也。”這個“房”,可能已經是簡化了的住宅的內室,類似現在一明兩暗的暗間、套間。

古代住宅中還有“箱”。《漢書•晁錯傳》:“上(漢景帝)問曰:‘計安出?’[袁]盎對曰:‘願屏(避開)左右。’上屏人(指讓人離開),獨錯在。盎曰:‘臣所言,人臣不得知。’乃屏錯。錯趨避東箱,甚恨。”又《東方朔傳》:“[館陶公主]起之(往)東箱,自引董君(董偃)。”又《周昌傳》:“呂后側耳於東箱聽。”對於什麼是箱,歷來法不一。有人堂東西側序外還建有一道牆,形成個狹窄的空間,當中隔開,北半部(與房為一牆之隔)叫東夾西夾,南半部叫東堂西堂,也叫東箱西箱(《儀禮》鄭玄注)。有人“正寢(君王辦公的地方,等於正室)之東西室皆曰箱,言似箱篋之形”(《漢書》顏師古注)。“殿東西次為箱”(《東京賦》薛綜注)。而鳳雛村出土的遺址中堂邊根本沒有堂,庭院之東西反有廊廡,近似後代的廂房(廂同箱)。考察上邊所引的《漢書》的幾個例子,從《周昌傳》看,應是東西序旁的堂,從《晁錯傳》、《東方朔傳》看,應是庭東西兩側的房屋。對這個問題我們暫時可以不去深究,只要知道不是庭院中的主要處所,距離堂室不遠就可以了。至於像《南齊書•東昏侯傳》上的“乾和殿西廂火”,恐怕就與現在所的廂房無別了。

現在廊廡。上邊已經提到,廊廡即庭院兩側建的房子(庭院南邊有門,北邊有堂,所以只剩下東西兩側)。廊與廡為同義詞,古代都解為“堂下週(四周的)屋”。《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乃拜[灌]嬰為大將軍,賜金千斤……所賜金,[嬰]陳之廊廡下,軍吏過,輒令財(裁)取為用。”因為古代君王的前堂(前殿)也叫廟,所以廊廟連稱以指朝廷。如《史記•貨殖列傳》:“由此觀之,賢人深謀於廊廟,論議朝廷;守信死節隱居巖穴之士設為名高者安歸乎?”

6.室內

室有四角,古稱角為隅。《禮記•檀弓上》:“曾子寢疾,病(病重了)。樂正子春(曾子的弟子)坐於床下,曾元、曾參(曾子的兒子)坐於足,童子隅坐而執燭。”童子不能與成人並坐,所以坐在角落裡。《論語•述而》:“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意思是給他講室的一角而對方不能聯想類推另三個角,就不再重複指了:這個人的智力和學習的積極性有問題。室角必須九十度,所以“廉隅”連言表示正直不阿。

室內四角都有專名。《爾雅•釋宮》:“西南隅謂之奧,西北隅謂之屋漏,東北隅謂之宧(yí;,夷),東南隅謂之窔(yà;o,要)。”奧與窔都有幽深、黑暗的意思。陽光自戶、牖入室,室內自然是北邊亮南邊暗,所以南邊兩角以奧、窒為名。對屋漏與宦這兩個名字的來源歷來法很多,大多附會禮制,難以自圓其。估計與原始社會的住室情況有關,還有待於研究。

四隅中以娛詹貇**書城p;#8226;八佾》:“王孫賈(衛大夫)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灶”,何謂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矣。’”王孫賈所引的大概是當時的俗語,其意思是在奧對神集體總祭,可是卻沒有奧神,祭的物件是抽象的;灶有灶神,在灶前祭則是具體的,可以致**福,因此應該祭此舍彼。這話頗有“縣官不如現管”的味道?因此被拘執於禮義原則的孔子所否定。

灶一般在屋子的中央,這樣既便於使室內四面的溫度均勻,同時進火口對著戶、牖可以保證燒火所需的自然氣流,而進入室內的冷空氣也立即得到加熱。在照明困難的時代,灶火也是夜晚光亮的主要來源。《韓非子•內儲上》:“夫灶,一人煬(yà;ng,樣。烤火)焉,則後人(後面的人)無從見矣。”這是因為煬者擋住了火亮。《列子•黃帝》:“其(指楊朱)往也,舍(客舍主人)迎將家,公(男主人)執席,妻執巾櫛(Zhì;,至。梳子),舍者(同住的人)避席,煬者避灶。其反也,舍者與之爭灶、席矣。”避灶是因為有新客人到來需要亮光,也需要取取暖。

二、陳設和起居

1.室內陳設

南北朝以前沒有桌椅凳,而是坐在地上。坐時在地上鋪張席子,所以“席地而坐”。睡覺也在席子上面,所以又有“寢不安席”、“擇席之病”的法。稍講究一的,坐時在大席子上再鋪一張席,謂之重席。《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季氏飲大夫酒,臧紇為客(上賓)。既獻(主敬客酒),臧孫命北面(面向北的位置)重席.新樽絮(潔)之;召悼子(季氏將立為嫡子者),降(下堂)逆之,大夫皆起。”此處為悼子設重席,就是要為他設特別的坐位,突出他的重要。對於君侯貴族來只鋪一張席子就算儉樸的了。《左傳•哀公元年》:“昔闔廬食不二味,居不重席。”《世新語•德行》:“王恭從會稽還,王大(名忱)看之,見其坐六尺簟(dià;n,電。竹蓆),因語恭:‘卿東來,故應有此物,可以一領及我。’恭無言,大去後,即舉所坐者送之。既無餘席,便坐薦(草墊子)上。”但是貧苦人,包括下級士卒卻是沒有席子的。《史記•孫子列傳》:“起之為將,與士卒最下者同衣食,臥不設席,行不騎乘,親裹贏糧,與士卒分勞苦。”不設席是同甘苦的內容之一,可見士卒之最下者行軍打仗就睡在地上。

竹蓆最初叫簀(zé;,責)。《禮記•檀弓上》寫曾子病重,“童子曰:‘華而睕(收藏~**書城p;#8226;範睢列傳》:“睢佯死,即卷以簀,置廁中。”這和後代以席裹卷屍體草草埋葬是一樣的。

《晏子春秋•內篇諫下》有這樣一個故事:“[齊]景公獵,休,坐地而食。晏子後至,左右滅葭而席(撥倒蘆葦權且當席)。公不,曰:‘寡人不席而坐地,二三子(指隨行的大臣)莫席,而子獨搴草而坐之.何也?’晏子對曰:‘臣聞介冑坐陳(陣)不席,獄訟不席,屍在堂上不席(屍:代表死者受祭的人。這句是在喪事期間不席)。三者皆憂也。故不敢以憂侍坐。’”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對於貴族們來,鋪席才是正常的,該鋪席而不鋪則是非禮的。

下面就是晏嬰所的“不席”的幾種情況。

《左傳•文公十二年》:“秦軍掩晉上軍,趙穿追之不及,反,怒曰;‘裹糧坐甲,固敵是求。敵至不擊,將何俟焉!”坐甲,即把甲放在地上坐。這是“坐陳不席”。《左傳•襄公十年》:“王叔陳生與伯輿(二人是周王卿士)爭政……王叔之宰(家臣)與伯輿之大夫瑕禽坐獄(打官司)於王庭,士匄(晉大夫)聽之。”坐於周王庭中,也是沒有席的。這是“獄訟不席”。《公羊傳•昭公二十五年》:“昭公於是曒(jià;o叫。哭的聲音)然而哭,諸大夫皆哭。既哭,以人為菑(牆垣),以幦(mì;,密。車軾上的覆蓋物)為席,以鞍為幾,以遇禮(諸侯相遇之禮)相見。”魯昭公此時被逐流亡到齊,雖非“屍在堂”,但也是“憂”事。所以不設席;但諸侯相見於路不應直接坐在地上。於是以帶為席。辦法折中,兩全其美。

古代還在堂上室內設帷幕。帷與幕有別。《文》:“在旁曰帷”,“帷在上曰幕”。上文提到《左傳•宣公七年》所載齊頃公“帷婦人”以觀郤克事,即於房室中張帷。堂上也可以張帷,但最初一般是喪禮的需要。《儀禮•士喪禮》:“奠脯、醢、醴、酒,升自阼階,奠於屍東,帷堂。”這是對士剛剛死去時的規定.這時死者尚未穿衣(壽衣),用帷遮住,準備迎接賓客的弔唁。《左傳•文公十五年》:“[魯大夫公孫敖卒]聲己(公孫敖之妻)不視,帷堂而哭。”《禮記•檀弓下》到這件事時:“帷殯(停柩),非古也,自敬姜(即聲己)之哭穆伯始也。”據聲己怨恨丈夫拋掉自己而與莒國之女結合,因此穆伯已經人斂應該撤帷了,聲己還隔帷而哭,意思是不想看到穆伯。在實際生活中其實並非全按“禮”行事,如果需要,堂上也隨時可以施帷。《呂氏春秋•首時》:“伍子胥欲見吳王而不得,客有言之於王子光者,見之,而惡其貌.不聽其而辭之。客請之王子光,王子光曰:‘其貌適吾所甚惡也。’客以聞伍子胥,伍子胥曰:‘此易故(事)也。願令王子居於堂上,重帷見其衣若(與)手,請因之。’王子許。伍子胥之半,王子光舉帷搏(拍)其手而與之坐。”《史記•範睢列傳》:“[須賈]乃肉袒膝行,因門下人謝罪。於是範睢盛帷帳,侍者甚眾,見之。”範睢帷帳也應該是設在堂上的。

古代室內設幾。幾為長方形,不高,類似現在北方的炕桌或茶几。但作用卻與炕桌等不同,主要是為坐時憑倚以稍休息。《詩經•大雅•公列》:“俾筵俾幾,既登乃依。”意思是讓人給賓客鋪設好席、幾,客人們登上了筵席,靠在几上。

古人在一般情況下是不倚幾的。《左傳•昭公五年》:“[聖王]設機(同幾)而不倚,爵盈而不飲。”這本是諸侯間相聘問時應該“正襟危坐”,否則就不“禮”。其實平時親友相見也是一樣的,對客坐而倚幾,是一種不嚴肅、懶散的表現,因而也為禮所不許。《孟子•公孫丑下》:“孟子去齊,宿於晝。有欲為王(齊宣王)留行者,坐而言,不應,隱(倚)幾而臥。客不悅,曰:‘弟子齊宿(恭敬)而後敢言,夫子臥而不聽,請勿復敢見矣。’”《莊子•齊物論》:“南郭子綦隱機而坐,仰天而噓,答焉(身體像散了架子)似喪其耦(同偶)。顏成子游立侍乎前,曰:‘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南郭子綦此時是把主客觀都忘掉了,而其形體與懶散無異,所以隱几。對於上了年紀的人來隱幾則是理所當然的。《禮記•曲禮上》:“謀於長者,必操几杖以從之。”帝王賜人以幾則表示敬老。《陳書•王衝傳》:“文帝即位,益加尊重[王衝]。[衝]嘗從文帝幸司空徐度宅,宴筵之上賜以幾。其見重如此。”但從三國時代起,桌案之類開始多起來,幾已不多見。《三國志•毛蚧傳》:“初,太祖(曹操)平聊城,班(同頒,分賞)所獲品物,特以素屏風、素馮(倚)幾賜蚧,曰:‘君有古人之風,故賜君古人之服。’”即稱古,明非當時通行之物。

古代室內有床,但與現代的床不同,較矮,較,主要是供人坐的。《史記•酈生列傳》:“酈生至。人謁,沛公方倨床使兩女子洗足而見酈生:”但床偶爾也當臥具,特別是不在房子裡住宿時。《左傳•宣公十五年》:“宋人懼,使華元(宋大夫)夜人楚師,登子反(楚帥)之床,起之。”既是“起之”,可知原先是臥於床的。大約到南北朝時期床即已是坐臥兩用了。《世新語•德行》:“晉簡文為撫軍時,所坐床上塵不見拂,見鼠行跡,視以為佳。”這是“坐床”。又:“[王]祥嘗在別床眠,母自往閽(同暗)斫之。”這是“臥床”。《南齊書•褚淵傳》:“有一傖父(等於窮老頭)冷病積年,重茵累褥,床下設爐火,猶不差(指冷覺稍緩)。”上有褥,下有火,可見也是臥具。又《王玄載傳》:“世祖時在大床寢,[王]瞻謂豫章王曰:‘帳中物(指齊世祖)亦復隨人起興。’世祖銜(心中惱恨)之,未嘗形色。”床而大,並支帳,這已經是寢臥專用的床了。

從東漢末年起出現了一種“胡床”,大約是北方遊牧民族為遷徙方便而創制的,中原地區在民族交往中引進,因為跟中原所習用的床有同有異,所以加胡字以示區別。胡床的床面系用繩帶交叉貫穿而成,可以折起,類似今天的馬紮,所以又稱繩床、校(交)椅。《世新語•容止》:“俄而[庾亮]率左右十許人步來,諸賢欲起避之,公徐雲:‘諸君少住,老子於此處(指詠詩)興復不淺。’因便據胡床與諸人詠謔。”因為胡床輕巧便於搬動,所以常常移至室外使用。後來的木質交椅、今之摺疊椅、凳,即由胡床發展而來。

古書上還常提到榻。榻跟床差不多,可坐,可臥。《三國志•管寧傳》注引《高士傳》:“管寧自越海及歸,常坐一木榻,積五十餘年未嘗箕股(即箕踞。詳下),其榻上當膝處皆穿。”這是“坐榻”。由此也可知在床或榻上坐時與席地而坐一樣,還是“跪坐”。《三國志•簡雍傳》:“[簡雍)性簡傲跌宕。在先主(劉備)坐席猶箕踞(一種不嚴肅的坐法,詳下)傾倚,威儀不肅,自縱適。自諸葛亮已下,則獨擅一榻,項枕臥語,無所為屈。”這是以榻為臥具。

2.起居習慣

我們曾經多次談到古人是席地而坐的。坐的姿勢又是怎樣的呢?

古人坐時兩膝著地,兩腳的腳背朝下,臀部落在腳踵上。現在朝鮮、日本還保留著這種坐法。因膝蓋著地(或坐具),所以管寧的木榻“當膝處皆穿”。如果將臀部抬起,上身挺直,就叫長跪,又叫跽(jì;,記)。這是將要站起身的準備姿勢,也是對別人尊敬的表示。《史記•項羽本紀》:“[樊]噲遂人,披帷西鄉(向)立,瞋目視項王,頭髮上指,目眥(zì;,字。眼眶)盡裂。項王按劍而跽,曰:‘客何為者?’”樊噲突然闖進而又怒容滿面,使得項羽一驚,“按劍”與“跽”是同時產生的下意識準備起身自衛的動作。又《範睢列傳》:“秦王屏左右,宮中虛無人。秦王跽而請曰:‘先生何以幸教寡人?’”又《孟嘗君列傳》:“秦王跽而問之(馮獾)曰:‘何以使秦無為雌而可?’”這都是為要請教對方、對對方表示敬意而跽。跽之所以又叫長跪,是因為上身聳起,身子便長了。《史記•留侯世家》:“良嘗閒從容步遊下邳圯(yí;,夷。橋)上,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墮其履圯下,顧謂良曰:‘孺子,下取履!’良鄂(同愕)然,欲毆之。為其老,強忍,下取履。父曰:‘履我!’良業(已經)為取履,因長跪履之。”張良的表現是好的,不僅“履之”,而且“長跪”,所以老人“孺子可教”,並把《太公兵書》傳給他。古樂府《飲馬長城窟行》:“長跪讀素書,書中竟何如?”這個長跪,則是妻子懷念久徵在外的丈夫,一旦丈夫來信,不禁驚喜得直起了身。有時,古書中並沒有明言怎麼坐著,但從人物的動作中還是可以體會得出他的姿勢的。例如《論語•先進》寫孔子向弟子們詢問其各自的志向,當問到曾皙(字)時,“鼓瑟希(稀),鏗爾,舍瑟而作”。要鼓瑟,必須“坐”;瑟本來倚在大腿上(如朝鮮彈奏古琴猶如是),舍瑟,瑟落,所以“鏗爾”有聲;舍瑟是為了“作”,作即起,也就是長跪,這是學生回答老師的問題時所必須的。

古人還有一種“不規矩”的坐法,叫箕踞,或單稱箕或踞。其姿勢為兩腿平伸,上身與腿成直角,形似簸箕。有他人在而箕踞是對對方的極不尊重。《田叔列傳》:“趙王張敖自持案進食,禮恭甚,高祖箕踞罵之。”荊軻先被秦王(即秦始皇)“斷其左股”而“廢”(站不起來),然後又身“被八創”,“箕踞”是他就勢而坐的結果,而其效果則是對對方的輕蔑。劉邦經常箕踞罵人,卻是有意如此。《禮記•曲禮上》規定:“坐毋箕。”這是符合當時社會的風俗和習慣的。《韓詩外傳》卷九:“孟子妻獨居,踞。孟子入戶視之,白其母曰:‘婦無禮,去之(等於休了她)。’母曰:‘何也?’曰:‘踞。’”由這個故事可以看出坐的姿勢正確與否的嚴重性。但是如果不是有意凌人傲物,那麼箕踞就是不拘節的表現。《世新語•任誕》:“衛君長(衛永)為溫公(名嶠)長史,溫公甚善之。每率爾提酒脯就衛,箕踞相對彌日。衛往溫許(處)亦爾。”在禮教甚嚴的時代,這二人的行為實際上帶有一反抗性,在一定的場合還會受到稱讚。

坐在席上也還有些講究。《禮記•曲禮上》:“為人子者……坐不中席。”據一張席子,獨坐時以中為尊,既為人子,即使獨坐也只能靠邊。又:“群居五人則長者必異席。”一張席子只能坐四人,四人中的尊者應居席端(合坐以端為上),多了一個人,不能尊卑擠在一起,於是請其中的尊者到另一張席上去獨坐(當然,坐時要居中)。

已經坐在席上,如果有尊者進來或離席走到跟前來,就用“避席”的辦法自表謙卑,而且要伏地。《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飲酒酣,武安起為壽,坐皆避席伏。已,魏其侯為壽,獨故人避席耳,餘半膝席。”避席伏即離開席子在地面上伏,膝席則原地不動以膝著地,也就是長跪,雖然也是表示敬重,但其程度差多了,所以引得魏其侯的好友灌夫惱怒。避席又叫違席。《晏子春秋•內篇雜上》:“[齊]景公有愛女,請嫁於晏子……晏子違席而對曰:‘……君雖有賜,可以使嬰倍(同背)其託(指其妻託身於晏嬰)乎?’再拜而辭。”

席子在室堂中要放正,即席的四邊要與室堂的邊、壁平行。《論語•鄉黨》:“席不正,不坐。”《晏子春秋•內篇雜上》:“燕之遊士有泯子午者,南見晏子於齊……客退,晏子直席而坐,廢朝移時。”直席也就是正席,表示心情的鄭重嚴肅。

尊者在堂則卑者在庭。賓客是受尊重的,所以凡以賓主之禮相待的上堂,而賓客的從者也須站在庭中。《韓詩外傳》卷五:“楚成王讀書於殿上,而輪扁在下。”輪扁是匠人,自然不得升堂。《左傳•宣公二年》:“晉侯(晉靈公)飲趙盾酒,伏甲將攻之。其右提彌明知之,趨登,曰:‘臣侍君宴,過三爵,非禮也。’遂扶以下。”提彌明“登”而後扶走趙盾,因為開始他是按禮的要求站在堂下的;他“趨”而登,是合乎禮的(參見第四編);攙走趙盾的藉口也是臣侍君宴的禮。提彌明在這一瞬間的活動,只有擅自登堂不合乎禮,但這是應付突然事變的需要。又《成公三年》:“晉侯享齊侯。齊侯視韓厥(晉大夫),韓厥曰:‘君知(指認識)厥也乎?’齊侯曰:‘服改矣。’韓厥登,舉爵曰:‘臣之不敢愛死,為兩君之在此堂也。’”既言“登”,則本在下。無君命而登,這是越禮的。這是因為在前一年的鞌之戰中韓厥差親手俘虜了齊侯,他在這裡的話已是勝利者的姿態,是有意對齊侯不敬。前面曾經提到毛遂跟著趙國公子平原君赴楚簽訂縱約的事,在毛遂“按劍歷階而上”後,楚王曾叱道:“胡(何)不下!吾乃與而(你)君言,汝何為者也!”這也是因為毛遂不該登堂。即使不是君臣、上下的關係,在堂上與堂下也是有很大區別的。

古人在室內很講究坐次。因為娛詹貇**書城p;#8226;項羽本紀》中“鴻門宴”的坐法就是一幅完整的清清楚楚的位次圖:“項王即日因留沛公與飲。項王、項伯東鄉坐。亞父南鄉坐——亞父者,范增也,張良西鄉侍。”這個宴會是在軍帳中舉行的,其排列方法一如室內。項羽自坐東向,是其自尊自大的表現;范增雖是謀士,卻號稱亞父,因此南向,司馬遷偏偏在這裡加上對“亞父”一詞的註解,也有明他何以南向坐的意思;劉邦北向,明項羽根本沒把他當成客人平等地對待,其地位還不如項羽手下的謀士;張良的地位更低,當然只能西向,而且要加一“侍”字。樊噲後來進入帷帳,因為他只是個車右,所以連個座位也沒有,只能隨著張良在最卑的位置,而且站著,給他酒,也只能“立而飲之”。在這個席面上項伯最不好安排。他是項羽的叔叔,在家裡他尊,在軍中則侄兒尊,只好稍加權變,與項羽同坐東向。按照上述的“席東鄉西鄉南方為上”的原則,此時項羽應該坐在那張席的右端,也就是奧之所在,項伯坐在左端,也就是靠近范增的位置。

我們試按照“鴻門宴”的位次去驗之文獻,都是相符的。例如《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武安侯]嘗召客飲,坐其兄蓋侯南鄉,自坐東鄉,以為漢相尊,不可以兄故(緣故)橈(曲,指不守規矩)。”看來田蚡對其兄長的胸懷還不如項羽。又《南越列傳》:“[南越]王、王太后亦恐[呂]嘉(南越國相)等先事發(指叛亂),乃置酒,介漢使者權謀誅嘉等。使者皆東向,太后南鄉,王北向,相嘉、大臣皆西向侍,坐飲。”這是把最尊的位置給了漢使,讓一向獨持國柄的呂嘉坐在卑位,多少帶羞辱的意思。又《淮陰侯列陣》:“於是有縛廣武君而致戲(同麾)下者,[韓]信乃解其縛,東鄉坐,西鄉對,師事之。”與此相反,《絳侯周勃列傳》:“勃不好文學,每召諸生士(遊之士),東鄉坐而責之:‘趣(同促。等於快)為我語!’”則周勃是以長者、尊者、教訓者自居了。

古人所立的一些規矩,一經被儒家吸收並被寫進經典,便都神秘化了。其實如果聯絡古人生活的環境、條件來考察,其中不少都是生活中的必然現象,是合理的。例《禮記•曲禮上》規定:“將上堂,聲必揚;戶外有二屨,言聞則入,言不聞則不入。”“侍坐於長者,屨不上於堂。”上堂之前必先揚聲者,是讓室內的人有所準備,如果有人在私語,可以不被碰見。戶外有二屨言聞乃人,道理是一樣的,聽得到室內的談話聲,明室內二人沒有談機密事,便可以進去,否則便有竊聽之嫌,弄得雙方尷尬。屨不上堂也是對的。孔穎達正義:“長者在堂而侍者屨賤,故脫於階下,不著上堂;若長者在室則侍者得著屨上堂,而不得入室。”其實屨不上堂、人室,並不在於鞋的高貴與卑賤。鞋上帶著泥土,會使堂室地面不潔,人們席地而坐,衣服也會弄髒;再堂上室內坐著許多人,身邊放著一堆鞋,總是不雅。正因為如此,所以在起居條件沒有徹底改變時,這個規矩一直被嚴格遵守。在第一編中我們曾經提到《史記•蕭相國世家》所記載的劉邦特准蕭何“帶劍、履上殿”事,這也明在通常情況下是不能穿鞋上殿堂的。這種特賜的條例為後代帝王所沿用,如《資治通鑑》一八五:“春,丁未朔,隋恭帝詔唐王劍履上殿,贊拜不名(向皇帝行禮時不自稱名)。”這同樣也明直至隋唐大臣上殿還是要脫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