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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回山林,野趣悟真意(7)

接下來的時間就是魯西華幫助高寵煉身,但是可惜的是雷電對高寵的效果遠遠沒有雷麟兒好,幾次下來就沒了效果,對此,魯西華也沒有太好的辦法,只好吩咐丁伯儘量取用藥材給高寵補氣換血。

天賦不夠,勤勞來湊,高寵自從被雷麟兒打擊後,每日練武不懈,有了魯西華的藥材相助,這功夫也是天天見漲。

每日清晨,高寵就在山谷深處練槍,魯西華有時也過來採氣,一時半會兒就完事,沒事就看看高寵練槍,從中得益。魯西華邊看著高寵練槍,腦子裡在最佳化自己的進攻方式。小小戲法用來裝裝逼可以,真正遇上旗鼓相當的對手,還是得用武道技法來一決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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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語講:“一寸長,一寸強,一寸短,一寸險”。這是說武術在應用當中,不管是徒手還是持器械,都力求“放長擊遠”。槍是百兵之王,槍若扎得遠,除腰臂順達外,“持槍必須盡根”。所謂“盡根”,即是槍根不露手外,可最大限度增加槍的活動範圍,同時,遠離對方鋒芒,保護了自己。因此,多了“一寸強”,少了“一寸險”。

高寵握槍,乃是後手手掌抵住槍的底部,握住把端(魯西華覺得像在握螺絲刀)。一槍扎出時,槍桿與他的臂骨對直在一條線上,合力盡透槍尖,一槍盡沒石中。

高寵解釋道,如果後手手掌不滿握槍根而留出一段,稱為“露把”。這樣的話,一槍扎出,手臂和槍桿會形成角度。不但出槍短,而且當扎到目標時的反力,必然會分散手臂的力量。所以後手手掌必須緊握槍桿,防止向前滑動;手腕須挺住,避免脫把和扭傷。

高寵持槍,將槍貼在腹部身側肋下,後手手心朝裡握把,象把杆鎖在腰上一樣。這樣持槍,使槍既有穩定的依託,又減輕了手臂的負擔。同時,槍與身合,可以更好地發揮腰力的作用,將槍法控制在有效的範圍內。如果槍離開了腰,沒了根基,整個槍法就會遊離漂浮,雜亂無章,稍受外力就會失去控制,另外手臂還易疲勞,端槍不能持久。

看完後手,再看前手,“後手如膽,前手如管。”

槍術中,前手是起一個支點作用,目的是把槍牢固地端平穩。同時前手還起瞄準作用,始終對準目標,隨時可以發起進攻。要使前手穩,就必須“前手如管”把槍桿既握牢,還要握活。不牢,易脫把,不活,杆不能自由滑動。

在魯西華看來,這槍桿在前手中滑動,就象子彈在槍膛裡執行,既不偏離還要暢通,不能卡殼。握杆的要求是拇指壓在中指和食指上,虎口朝下,象管子一樣,把管套住。

握杆的松緊隨槍法而變換。在發力的一剎那,將槍桿握實,使槍固定在某一位置,使之不偏離方向,又增加力度,這樣才能一槍刺中目標。而在槍法隨身法的轉換或馬匹的運動中,應握松,使之轉換靈話,執行自如。

高寵握杆不管鬆緊,手指都牢牢扣住,不留活口。他的前手是虎口朝下,將拇指和食指的扣壓處,即易脫把的薄弱部位朝下。這樣使槍如果一旦脫把,也只能槍尖觸地,不至於擺向左右,更不會向上崩掉,可及時補救。同時虎口朝下協助按壓,在高寵使用劈砍時,不但加大力度,而且碰到物體時的反力的方向是朝向虎口,也不易脫把。

“槍之萬變,不出一圈”。“圈法”是出自後手的變化,即“要想窺知大槍妙,後把變化是神機。”圈法就是就是槍花,高寵出槍如蛇,持槍如龍,一把大槍在腰,圈出萬般變化。

高寵講解道,槍法的“圈”在用法上分為兩種。

一種是後手緊貼身,借用腰力的輕微晃動使槍頭劃圓或弧線,主要用於防守,撥開逼近的兵器。另一種是杆離開身體,利用後腕的靈活,用前掌做支架劃圓或弧線,主要用於躲閃對方的武器或者避開對方的防守。高寵使來,直如點點梨花滑落,姿態自然,不能料其落處,魯西華暗自判定,遇上此等槍法,如果相差不大,自己只能硬抗,憑著武器的力道或者身體的硬度,以拙破巧才能勝之。

“槍法貴小”,以“槍花不過鬥”為宜。因為,普通人高不過五尺,身體厚度不足尺。一槍扎出去,“高不過肩,低不過膝”,而這個面積,就是進攻防守和槍法有效的活動範圍。小的槍花,可牢牢地纏住對方槍桿,使槍尖在目標範圍內纏繞,給對方造成威脅,自然不敢輕易進攻。

對方一旦發起進攻,則用圈法中“守則著內分槍”之法(在對方槍快要挨著自己皮膚時,才去格開它),撥其鋒芒,轉入進攻,是所謂“攻則貼杆深入”(貼著別人的兵器扎或者削過去)、“扎手謂制其根”(攻擊別人的手腕,使其武器脫手)。所以,槍頭的兩刃在持槍時,應立起,分上刃和下刃。其作用是上刃用點槍,下刃用崩槍攻其手。如果兩刃平放,則起不到這個作用。

高寵有槍在手遠非赤手可比,雷麟兒起初幾天還能合高寵鬥個你來我往,可是隨著丁伯熬制藥材的補身,高寵日漸力大,一隻大槍舞動起來,點點不離雷麟兒眼鼻之處。雖說槍刃去掉,僅僅是頭上包著舊布的大槍,仍然打得雷麟兒叫苦不已,根本近不得高寵身前半分。

雷麟兒眼鼻之間被敲得痠麻異常,眼淚直下,常常瞪著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和高寵爭鬥,有時無奈,就轉身用馬屁股對著高寵,兩條後腿輪換後踢,可是依舊被高寵用槍桿打屁股。一人一馬雖說打得火熱,但是感情日漸上升,雷麟兒已經將高寵當作夥伴,高寵每日與它同吃同睡,打熬身骨的藥酒也與它同飲,在魯西華看來,這就是兩兄弟了。高寵和它上午打鬧,下午就騎著它四處閒逛。

雷林而不愧是天生異種,山林草木,江河湖海,踏如平地,這裡到杭州城有近一百公裡,雷麟兒一個時辰就能跑個來回,速度趕上了那個世界的小轎車。高寵騎著它隔三岔五的回家看望老母親,妻子的眼睛也已經好了,臉上的笑容也越來越多了。

大貓整日不見,前幾天卻帶回來幾隻小豹子,原來是做了父親。小豹子如同小貓咪,可愛親人,幾個小娘子每日抱著不願放手,母豹子卻是每日白天守在山林之中,到了夜晚才和大貓、孩子相見,日子就這樣一天天的過去,冬季到了,魯西華在屋中用起了地熱,屋裡一片溫暖。高寵瞧得好處,就將母親也接了過來同住。魯西華也不嫌人多,又起了幾間大屋。

山上的日子過得不錯,但是臨安城中卻是難民日益增多,都是北方逃過來的老百姓,金兵起兵十萬又圍了汴梁,魯西華知道,自己該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