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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2章 駐唱

我的時間很緊,不能錯過任何一絲賺錢的機會。今天出來,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跟金碧輝煌簽約。

我打電話給張經理,約好後便直接來到金碧輝煌。按黃小雅的說法,在金碧輝煌駐場的待遇並不算低,她通常是每天晚上8點到11點,三個小時十二首歌,待遇是一個月6000塊。乍算起來,黃小雅跟我一樣一首歌也是十五塊,可駐場歌手的待遇卻不能這麼算。

就像我以前,因為沒簽駐場很多時候坐在那傻等一晚上都不見得有上場的機會,一個月下來甚至只夠來回的路費。如果路費也算成本的話,那我的月薪幾乎為零。

而籤了駐場,那就代表你肯定有上場的機會,有上場的機會,就可能會有人點你的歌,到時候的小費可是額外收入,一個月絕對比我搬磚要賺錢。像黃小雅以前,每個月單單客人點歌的收入有時候就上萬,甚至兩萬,這可是收入的大頭。

不過要讓客人點歌,除了靠運氣,更重要的是靠功力,像黃小雅就很厲害,一首歌一百塊,還每天晚上都有好幾個人點。而十一點過後接黃小雅手的大編就不怎麼樣,一首歌只有三十,聽說還沒幾個人點。而且他們一個樂團五個人分,算上夜總會的抽點,一首歌他們每個人還分不到5塊錢。

“要是我能像黃小雅那樣就好了。”我暗暗握緊拳頭,心底告訴自己一定要幹好這份工作,不僅僅再是因為愛好,還為了錢。

我到金碧輝煌的時候,黃經理已經在安排晚上的工作事宜。我等他們開完會,已經快六點了。黃經理一邊說著抱歉的話,一邊把我請進辦公室。我知道他這人很會客套,可心裡還是說不出的滿足。

“小雅臨走前可是跟我大大的推薦了你,說你是個音樂才子,只要經過磨練,那將來的前途絕對是不可限量。”

黃經理雖然嘴上把我誇上了天,可最後籤的待遇卻連黃小雅的一半都不到。工作時間跟黃小雅一樣,每天晚上的八點到十一點,也是三個小時十二首歌,不過我每個月只有2500塊。而客人點歌的分成也只有三七,不像黃小雅的二八分。另外慶典場的演出,也是三七分,每場四百,隨叫隨到,我七,夜總會三。

我事先有瞭解過其他駐場歌手的價碼,沒名氣的通常一晚上100到300之間,不過他們都要唱整晚,對於我來說顯然合適,我第二天還得上工地,不可能唱到太晚。考慮到剛進這個圈子,而且2500塊也算是穩定收入,所以我簽得還算痛快。

跟黃經理簽完合同,我當晚就開始上崗了。以前因為唱的不多,我通常都是放伴奏唱。現在籤駐場,一晚上十多首歌,肯定不能只放伴奏了,至少客人點的歌,你放伴奏他會覺得不值。

可惜我會的樂器不多,只有鋼琴跟吉他,鋼琴還是家裡買了鋼琴的時候才自學的,雖然會彈,但並不算好。而且用鋼琴伴奏看起來有些高大上,實際上卻並不是很適合演出,很多人看你一直坐在那就會不爽。夜總會雖然不像外面想象的那麼亂,但是喝醉酒的人有時候是很不可理喻的,你順著他還沒事,你要跟他橫,那很容易就會吵起來。以前小雅就曾因為拒絕出臺差點被人打,也還好那時候張經理奮力幫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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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琴夜總會這邊有一臺,吉他卻是要歌手自己準備的,而我的那把吉他在幾年前我賺不到錢,拼命工作的時候,早不知道扔哪裡去了,因此今晚卻也只能先用鋼琴伴奏。我思索著明天再去買把吉他。

我這幾年因為主業不是唱歌,疏於練習,因此很多歌我都只會唱而不會彈,所以今晚註定該以老歌為主了,畢竟以前有彈過的,還稍微熟一點。

現在時間還早,並沒有客人,因此我只是坐在鋼琴前隨意的彈著。我彈的是一首我很久以前寫的歌,是首情歌,叫《愛上你》,當初是寫來送給我老婆的。那時候剛認識老婆,情竇初開,心裡總想著要寫一首歌送給她,於是便花了一個星期的時間寫好這首歌。只可惜那時候功力太淺,老婆雖然感動,但並不喜歡。現在再彈出來的時候我竟然不禁想到黃小雅,如果我把這首歌送給她,她會不會喜歡。

我為自己竟然有這樣的想法感到恐慌,人都說男人有錢就變壞,我這才剛賺點小錢,欠款都還沒還清就有這樣的想法,簡直是不可救藥。

“阿彌陀佛,罪過,罪過!我得把這歌賣給黃小雅,我很缺錢。”我暗暗的替自己找著藉口,心裡卻總忍不住想象著黃小雅唱這歌時候的樣子,一定是深情款款,雙眼微閉,小嘴微張,那粉潤的嘴唇應該會晶瑩剔透的閃著迷人的光芒......

這一晚的演唱還算順利,不僅順利唱完十二首歌,客人點的兩首歌我還剛好都會,額外賺了42塊。離開夜總會的時候,張經理還拍著我的肩膀說,好好幹,說總有一天我也會像黃小雅那樣,每首歌打底100而不是現在的30。

雖然我知道這只是他鼓舞士氣的手段,但我還是很感激的跟他說了聲謝謝。唱歌這行其實算是青春飯,而我已經31歲了,按行業裡的話說,也就那樣了,很難再有發展。

人都說三十而立,可我竟然到了三十一歲還無房無車,甚至還欠了銀行幾萬塊,我有些懷疑老婆當初是不是瞎了,竟然在她最青春美麗的時候,被我這麼個廢物騙到手。

走出金碧輝煌,我回頭看著那閃爍在霓虹燈下的招牌,突然有一種很茫然的感覺,人們來夜總會是為了放鬆,可我為什麼就活得這麼累。

“嘿,好幾天沒看到你了,最近去哪發財了?”有輛摩的開了過來,我轉身一看,是經常載我的老吳。

我笑了下說道:“能賺什麼錢,我前幾天有點事就沒過來,不過以後得每天都來了。”

老吳似乎沒聽出我話裡的意思,嘿嘿笑道:“現在回去嗎?上車,我載你。”

我伸腿跨了上去,說道:“嗯,送我回家。”從金碧輝煌到我家搭摩的要20塊,不過老吳是我們隔壁村的,他通常只收我15元,因為載我回家後他也就下班了,算是順路車。

回到家的時候,老婆他們已經睡了,我拿鑰匙開啟一樓大門的時候,老媽突然喊了聲:“誰?誰在樓下。”

我忙應道:“是我,我回來了。”

老媽才又說道:“飯在鍋裡,自己熱一下。”

我們家以前給我留門是不鎖門的,可自從禿頭他們把事情曝光到網路上,我家從來都是早早的就關門了。後來禿頭的父親跟他奶奶死了,我們家就變得更早了。

想到禿頭,我突然一陣心慌,生怕他突然從什麼地方衝出來,給我一刀。畢竟他也算是因為我的關係,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