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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八章:辯護

“被告律師,請問你是否還有新的證據能夠證明,被告確實是被人強制帶到那邊去的,不是本人的意願?”法官問道。

這個時候,律師突然想起了,顧明恆讓他把顧明恆作為新的證人,召喚出來作證的事情,於是高聲說道:“法官大人,我還有新的證據,請傳喚我的新證人上庭,我的新證人,就是顧明恆。”

不知道為什麼,突然間律師就想起了顧明恆,而且對他非常的有信心,可能是阿三的突然再次反水,給了律師無限的信心。

法官沉吟了一下,然後說道:“准許傳喚證人顧明恆上庭。”

很快,顧明恆就被帶了進來,帶到了證人席上,交代完了自己的身份,並且表示自己一定會保證說的是真話之後,法院這才問道。

“證人,你是否能夠證明,被告確實是被人帶到案發地點,而非是出於自己的自願?”

“法官大人,我知道被告的事情之後,認真的做了很多調查,終於被我發現了一些線索和證據,我能夠證明,被告確實是被人強行帶到了城南廠房那裡,並不是自己要去的。”

“證人,你有什麼證據,可以展示給本庭了,你要如何證明被告不是自願到案發地點的?”

“法官大人,我這裡有一些我複製下來的監控錄影的片段,這些東西就可以證明,顧歡言確實是被人打暈了之後,強行帶到了城南廠房去的。”

很快,顧明恆拿出來的東西,就被送到了技術部門,由專門的人員觀看,證明是否是真實的,以及能否證明顧歡言的清白。

“法官大人,這些監控裡,有臺新市碼頭的監控錄影,證明顧歡言在那裡就被人打暈了帶走。然後還有阿三阿四開車帶顧歡言,往城南廠房那邊的路上的監控,這些都能夠證明,顧歡言確實是被人強行帶到那邊去的,而非出自本人的自願。”

“不僅是如此,本案中,最開始的時候,韓心月被人帶走這一點,同樣存在著疑點。據警方的調查和韓家人的說法,韓心月是被一個韓心月認識的女性給帶走了,我們大家都知道,韓心月與顧歡言並不和,她怎麼會跟一個自己這麼討厭,甚至是有矛盾的人走呢?“

“呵呵,如果按照韓家人的說法,雙方甚至矛盾都已經到了互相要傷害,甚至是殺死對方的地步了,那韓心月就更加不可能跟顧歡言走了,而且,在盛景翰住院期間,韓心月就曾經有過傷害顧歡言的過激舉動。”

“這一點,當時很多人都知道,去醫院一查就知道我說的是否屬實,當時韓心月就差點掐死顧歡言,所以,這一次如果韓心月在被人故意的設計之下,突然間看到了顧歡言昏迷了,就躺在自己的身邊,法官大人,您認為她是否會下手呢?”顧明恆說道。

“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受害人的神智不清,存在精神問題,所以很多行為,並不能以正常人的思維進行揣摩,而且,證人所說,都是他的推測,並不能作為真實情況的參考,有很多情況,都存在著諸多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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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李律師的反對,法官並沒有多說什麼,而是對顧明恆說道:“證人,你還有什麼想要說的麼?”

“法官大人,我認為,根據現有的證據,已經足夠我們分析出整件事情的過程,有人要設計陷害顧歡言,於是想出了利用韓心月的這個計劃。然後,對方又找到了阿三阿四二人,讓他們把顧歡言打暈,帶到城南廠房那裡的案發現場。”

“然後,又想辦法,分別把紀安瀾和韓家父母等人引到了案發地點,看到了顧歡言剛好打暈韓心月那一幕,於是,這個計劃就這樣被完美的實施完成了,顧歡言,也被送到了法庭上,接受這樣的一個審判。”

“哦,對了,臺新市碼頭的那一段監控錄影,恐怕就是當時對方故意留下的證據,想要把韓逸和紀安瀾二人引到城南廠房那裡去,至於韓家父母二人,只要他們敢出來承認,他們見過阿三阿四二人的話,那就一切都很清楚了……”

顧明恆說完,然後有些嘲諷的眼神,飄向了韓家父母所在的原告席。

而這,讓韓家父母的臉上,確實是不自覺的有些發紅,不過很快就恢復了正常。

其實第一次的時候,他們就已經認出了阿三阿四,就是那天在路邊小飯館,給他們訊息的那兩個陌生男人,當時他們就感覺這件事情有問題,不過,阿三阿四的供詞,明顯對韓家有利,於是他們也就沒有多說什麼。

這次被顧明恆當面發問,雖然他們還是沒有說話,不過終歸心裡是有些尷尬就是了。

“呵呵,不敢站出來說你們見過阿三阿四吧?不過也無所謂了,我相信法律會尊重事實,給出一個客觀公正的判決的,法官大人,我的話結束了……”

顧明恆說完,對著法官略一躬身,然後就靜靜的等待著,不再說話。

“雙方律師,還有什麼要說的麼?”法官又看了看兩邊,然後問道。

“法官大人,目前現有的證據,沒有辦法確切的證明,顧歡言就是清白的,整件事情,只是證人的自我推測罷了,甚至警方都不敢做出如此大膽的猜測,證人的推測,實在是存在諸多的疑點,經不起仔細的推敲。”

“其次,這些其實都不足以證明,在傷害受害人的時候,被告到底存不存在主觀故意,我方認為,被告是存在主觀故意的,受害人與被告有矛盾在先,這個很多人都可以證明,在有了傷害受害人的時候,就毫不猶豫的下了手,其心可誅,這種行為,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嚴懲。”李律師說道,言辭中說不出的激憤。

“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對於韓心月,一直是採取的隱忍的態度,不願主動招惹,甚至在韓心月傷害了我的當事人的情況下,依舊是沒有追究她的責任,這一次,更是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完全是被人設計和陷害,才陷入了這樣的一個局面之中。”

“試問,在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脅的情況下,不管是人的主觀意識或者是求生的本能,都會讓人做出保護自己的行動,所以,我的當事人,才在這樣的情況下,做出了保護自己的行為,這完全就是一種正當防衛的舉動。”(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