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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民國之寫文(5)

樂景提筆落下最後一個字時,錘了錘痠疼的腰,終於松了口氣。是他之前想的太簡單了,每天三千字的更新任務對於他如今這個破敗的身體而言,並不是一個輕鬆的任務。

《奉天密室殺人事件》他足足寫了一星期才將初稿完成,在加上後續的修改和漫長的謄抄工作,即便樂景已經把所有的時間都用來寫文了,可還是用了十天才把稿件整理好。

還好《奉天雜聞》是日刊而不是週刊月刊(這也是他當初選擇《奉天雜聞》的最重要原因),只要被編輯選中,那麼第二天就能登上雜誌,很快就能收到稿費。

如果真的有個萬一——稿件被打回來的話,那麼樂景就只能先當了李淑然的首飾救急了。李淑然從小不受待見,吃食經常被王氏苛待,所以她隨身的首飾也都不值什麼錢,但也能換個兩三大洋,足夠他們去租個房子,並抵上幾天飯錢了。

他能讀會寫,英語還算流利,到那時候他可以隱姓埋名當個賬房文員之類的,也能賺些錢,不至於餓死。

雖然心裡已經把最壞的可能性想好了,但是樂景對自己文章的質量還是很有信心的,假若真的不符合《奉天雜聞》的編輯的口味,那麼一定會有別的報社喜歡的,只不過是時間的早晚罷了。

一旁一直摒聲靜氣不敢打擾兄長工作的李淑然此時也終於敢開口了:“哥,你是不是寫完了?”

見樂景點頭,李淑然用既期待又敬畏的目光看向放在書桌上的寫著密密麻麻文字的稿紙,“哥,你寫的文章是講什麼的?”

這些日子來樂景每天都會抽空給李淑然進行啟蒙,也教了她一些簡單的字,但是距離她能看書讀報還是有很遠的距離,放在現代李淑然現在的水平連一些幼兒園小朋友還不如呢。不過學習是一項漫長的事業,李淑然有一生的時間來努力,將來的學識不一定比那些從小開始啟蒙學習的人差。

樂景思索了一下,組織了一下語言,用李淑然目前的知識水平能聽懂的語言向她娓娓道來。

《奉天密室殺人事件》顧名思義講的就是一個發生在奉天市的密室殺人事件。

故事發生在一戶王姓富商家裡,為了慶祝王富商的六十大壽,眾多親朋好友生意夥伴前來給王老爺祝壽。

然後晚上的時候,主角鄭源因為住所偏遠,便和其他幾個朋友被王老爺熱情的留宿了。

也就是在當晚,住宅裡的人突然聽到了庫房那裡發出的王老爺淒厲慘叫聲。

眾人趕到庫房卻發現門上了鎖,廢了九牛二虎之力方才破門而入,卻發現庫房一片漆黑,不知為何停電了。而正對著他們的牆面上閃爍著四個冒著血光的大字——“血債血償”,眾人一陣驚呼,然後才發現發現王老爺已經躺在血泊中沒了呼吸。

李淑然小臉上的表情隨著樂景的敘說而不斷變化著,待說道牆壁上的血字時,小姑娘更是發出一聲驚呼,哆嗦著問道:“莫不是冤鬼索命?”

樂景笑著搖了搖頭,以主角鄭源的角度細細向李淑然描述此案的疑點,抽絲剝繭之下兇手的犯罪手法便呼之欲出了,直把李淑然震了個目瞪口呆,如此構思精巧的犯罪手法顯然顛覆了她的思維,讓她半天緩不過來神。

樂景看著小姑娘呆愣愣的模樣,心中更是大定。他這本書所設計的密室殺人詭計在後世其實已經是爛大街的套路了,可是這種來自後世的精巧構思對於民國人來說還是聞所未聞的詭譎之事。

當前時代雖然有很多歐美名家的作品或多或少都有涉及密室殺人的劇情,但是密室殺人這個概念還沒有被人提出,也沒形成什麼流派,更沒有像後世那樣發展出千奇百怪的密室詭計,所以《奉天密室殺人事件》中樂景寫出的犯罪手法可是超越時代的精妙詭計,李淑然的反應便是一個絕妙的例子。

他整理了一下稿紙,打算出門把稿件寄出去,也就在這時候他才發現了他忘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情——他忘記起筆名了。

該起個什麼樣的筆名好呢?

幾乎在同時,那三個字就浮現在了樂景的腦海裡。

守夜人。

樂景是從光明輝煌的新中國穿越到守舊落後的民國的。

他知道這個偉大的國家是如何自雲端跌落泥潭,於黑夜裡掙扎的,他也知道這個跌倒太久的國家終將於幾十年後的某日站起來,驅散黑霧迎來朝陽。

且就讓他在寒夜裡守望吧。

長夜已至,我輩將從今日開始守望光明,遍體鱗傷,至死方休。

……

趙曉松是《奉天雜聞》的一名資深編輯,多年的編輯生涯讓他積累了豐富的審稿經驗,一篇文章他往往掃上幾眼就知道能不能錄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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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清晨,他泡了一杯香茗,就著嫋嫋的茶香開始翻閱今日送來的稿件。

《風流姨太太》?又是一篇豔.情小說,文筆還差點兒意思,作者還需要仔細雕琢一下,他提筆寫下退稿意見。

《聊齋後編》?又是女鬼和書生的故事,內容老套,沒有刊登的價值。

《奉天密室殺人事件》?八成是掛著殺人名頭的豔.情小說吧,自從陳老先生的《偷情分屍錄》火了以後,就有無數人跟風,這種題材的文章他都不知道看了多少次了。

作者字型只能說得上端正,看起來就像小孩子的筆跡,很大可能是學生投稿。估計也不會有什麼出色的內容。心裡雖然這樣想了,但是出於多年編輯養成的習慣,趙曉松還是漫不經心地瞟了幾眼文章內容,然後他的眼神就變了。

他幾乎是如飢似渴地開始閱讀文章的內容,心情隨著案情的進展而起伏著,時而眉頭緊鎖,時而恍然大悟,直到最後看到主角鄭源鎖定兇手後做出的那番推理更是讓他拍案叫絕。

他方才還在納悶,王老爺待的庫房是從裡面鎖上的,鑰匙只有王老爺有,房間裡也沒有任何從外面破開的痕跡,兇手是怎麼樣進入庫房裡殺掉王老爺的?他甚至連冤鬼作祟都想過了,萬萬沒想到事情的真相竟然是這樣。

原來兇手是王老爺的管家。管家原本也是大戶人家的孩子,幼時卻因為王老爺的擠兌算計而家破人亡。為了復仇,他隱姓埋名賣身為奴進入王府,經過多年的謀劃終於贏得王老爺的信任做了管家。這些年來他一直在尋找復仇的機會。

卻說那日王老爺的壽宴,因為疏忽大意,王老爺忘了鎖上庫房的門。管家見了心中一動,就知道自己機會來了。他知道王老爺心臟不好,所以特意用紅色熒光粉在牆上寫上“血債血償”,然後再把房門鎖好。待到晚上王老爺循慣例去盤庫時,管家拉下電閘,王老爺便被牆上突然出現的血字給嚇了一跳,一時心臟病發作,癱倒在了地上。

然後在眾人跑來檢視狀況時,也是管家一馬當先破開緊鎖的庫房,在眾人被牆壁上的血字攝去心神時,他以檢視王老爺狀況的名義順理成章的接近了昏迷中的王老爺,一把刀直接插向他的心口。也就是說在鄭源他們破開房門時,王老爺還活著,只是陷入昏迷,是管家膽大包天當著眾人的面親手殺了王老爺。

如此精巧謀劃,卻偏偏有個致命漏洞,也因此讓鄭源找出殺害王老爺的真兇。

管家在用熒光粉寫字時太過緊張,沒有發現他的袖子上蹭到了熒光粉,這些紅色的粉末也因此成為了給管家定罪的決定性證據。

故事是結束了,可是趙曉松卻心潮澎湃,遲遲難以恢復平靜。這篇文之構思精妙是他生平僅見,這管家竟然能想出如此瞞天過海的殺人詭計,若不是這鄭源心細如髮的話,恐怕人們還真的會以為是冤鬼作祟罷。那王老爺也是,他害了人管家一家,死了也是報應。所以這人吶,還是良善本分的好。

以趙曉松這多年的編輯經驗來看,這篇文章故事精妙,情節曲折,還有很深的教育意義,是一篇上乘之作!

作者名叫守夜人,這個筆名他卻從沒有聽說過,再看那端正虛乏如孩童的字型,此時在他眼裡卻是大巧不工,古樸極了。該不會是哪個名家化名來向他們雜誌投稿吧?再看作者的來信地址,竟然是名儒李廷方的家!

這………該不會是李公化名投稿吧?

可是觀其行文風格和李公並不相符啊……難不成是李公家中小輩投的稿?

此時趙曉松還不知道他真相了,他只是覺得寫出如此老練故事的作者絕不可能是個新人,雖然不知道投稿人到底是哪路神佛,但是既然他選擇給他們報社投稿,他們就一定要拉攏好作者,以求長期供稿才對。

在他們報社,給新人的價錢一向是千字五角,如今為了拉攏這個疑似李公的作者,倒是可以把定價稍稍提高。考慮幾秒,趙曉松終於做出了決定——就給他千字一元的價格好了,過猶不及,如此也能體現出他們報社的誠意。

他立刻提筆寫了一封熱情洋溢的回信,文中把《奉天密室殺人事件》誇了又誇,一再表示歡迎作者再次來他們雜誌社投稿,然後並連同去郵局領取十五元稿費的印信一起寄給了作者守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