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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訂婚

“習練不成,危害如此之大,世人還那麼想得到天甲奇門?”雲昱卿鄙視地搖頭。

秦月說:“習練成了的好處不是更誘人嗎?而這其中的內情又有幾人知道呀?”

雲昱卿問:“為什麼不將此告之天下呢?”

“誰去公告?公告了會有誰能相信?”秦月很無奈。

雲昱卿這個導遊當得本來很有興致,聽到關於爺爺病的事情後再也打不起精神了;這對爺孫之間的感情真的是非比尋常。

看時間還早,秦月本來是還想轉個地方,見雲昱卿心情不好,就主動提出打道回府。

在這其間,秦月曾私下和慧雲爺爺詳細講訴了爹爹的事。

讓秦想不到的是:慧雲爺爺對此一點都不覺得奇怪?反而說這才合乎邏輯。

畢竟是少林方丈,見識是常人難以與之相比。

不過,他一再囑咐秦月,這件事還是越少人知道越好。否則,秦毅做出的所有努力都將付之東流。

又過了幾天,雲一鶴的身體已無大礙,剩下的事情就是養了。

這邊的事已了,秦月原打算回京城探望一下義母,如有可能和小姨一同返回。但惦記著義父和武館的安危,還是決定直接回商州。

送秦月走的時候,慧雲、雲一鶴、雲昱卿把秦月送出去很遠。經秦月一再阻勸,他們才停下腳步,堅持站在那裡目送秦月。

秦月剛要上馬,又被慧雲喊住。

看到雲一鶴這次發病,慧雲特別擔心師弟慧雨,就又叮囑了秦月一番。

完事後秦月還沒上馬,又被雲一鶴喊住。

他把秦月叫到一邊,對她說:“我和你慧雲爺爺不一樣,沒那麼多原則和講求?也就是說,只要月兒你有需要,無論是非,武當派都將盡全力出手相助。”

秦月很感動,說她記住了。

這一次秦月沒急著上馬,她看向了雲昱卿。雲昱卿會意的擺了擺手,意思說自己可是沒什麼事?

這是奔鄭縣的路,秦月走出很遠後回頭張望,三個人還站在那裡,不由得心頭一熱。

她停下調轉馬頭,對他們揮手,示意自己要看著三個人離去。但三個人還是堅持讓秦月先走,秦月只好轉身絕塵而去。

不論何時,不論何地,離別總是令人傷感的。

回程秦月還是盡量減少張揚,她的馬快,一人一騎又快了許多。

按著秦月的預想,既然知道自己離開了,神秘組織不可能錯過這個機會;不管軍營和武館,總會要出點事的。

回到家後,卻被告之,什麼事都沒發生?秦月和五爺講了路上的事,說出了自己的疑惑。

譚五說:“應該是路上沒有得逞,這邊也就未輕舉妄動。”

徐阿姨的情況也很不錯,藥一直在堅持服用,也沒出現過什麼狀況。只是惦記著秦月,每天不知要叨唸多少次?

已經是秦毅來這裡的第八個年頭了。這會兒,秦毅穿得整整齊齊,正準備出門,他要去縣城,去參加一個十分重要的活動。

這是個特殊的日子,秦毅盼這一天已經盼了很久。這裡有個風俗,兩個年輕人結婚前要舉行個訂婚儀式,也被叫做“會親家”。今天的田小燕就要迎來這樣的時刻,男方就是那個鄰居家的宋長順。對於這兩個人的事,雙方的家長早已經知道,也都十分願意;兩家的家長也早已像親戚一樣的往來了。

有些事情雖然屬於純粹的形式,但好像該走的形式也還是要走的。一般說來,所謂會親家就是雙方的家長在一起吃頓飯,把關係確定下來。然而,宋長順家雖然不是很富有,但很好面子,把這個場面搞得很大。

拉開架勢要熱鬧一番,請了很多的親戚朋友。用這一家人的話說,小燕在街面上也算個人物,得為她爭點面子。

無論何時,無論何地,甚至是無論何人,國人都是很講究面子的。

依照秦毅的意思,會親家的費用應該由二家承擔。但宋長順家是堅決不允,說是他家娶兒媳婦,那麼大的姑娘嫁到他家,不收財禮已經是夠照顧他們了,怎麼還能讓親家破費?天下無此理?

秦毅也說了,沒有必要搞這麼大?既然是需要個形式,搞一個就是了,意思到了就可以了,何必花無用錢呢?可這一家人就是不幹,說有些錢是必須要花的。

搞會親家和辦婚宴不一樣。辦婚宴是越大越好,來的人越多當事人越划算。因為來的人都不空手,都是要隨份子的。雖然這些份子錢都要記上禮帳,對方家有事要翻開查查,還是要還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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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有來有往,禮尚往來。人家送你的,你是要還的。這和欠帳不一樣?欠帳一時還不上可以緩緩,可是還禮帳能緩嗎?

到人家去喝喜酒,和人家說,手頭不方便,禮錢先欠著,有這樣幹的嗎?成什麼人了?如果禮錢都是欠帳,最後都是要還的,那這一頓的酒席不還是白花錢嗎?

從表面看似乎是這樣,但這裡邊還是有很多奧妙的。因為,在此之前你肯定已經送出去了很多的禮?不辦這頓酒席送出去的禮能收回來嗎?而還禮也是要等到人家有喜事,如果沒有?說不定也能省下。

再說了,你去別人家送禮,也要吃一頓呀!

說到家就是辦喜事請大家吃一頓,請大家來熱鬧熱鬧。既然是兩個年輕人結合,搬到一起住就完事了嗎?個人過個人的日子,關別人什麼事?搞那麼麻煩幹什麼?不是和自己過不去嗎?

其實在遠古,不是這回事?我們說過了,在人類社會的早期,社會的發展就是人口的增加。繁衍是最重要的,一個新家庭的誕生,對一個群體來說是一件很大的事。

在非常貧困的時期,建立起一個新家庭這是單個家庭無力承擔的。需要大家的幫助,也就是大家一起湊起一個新的家庭;所表現的同樣是群體成員間的互助互濟。

因為一個新家庭誕生了,對群體總是一件大喜事,大家在一起吃一頓,慶賀一番也是很正常的。只是最早的時候,這頓飯也是大家湊起來的。而後來的辦喜事,已經基本上沒了初心。

在很多時候,成了一種炫耀,一種虛榮心的滿足,甚至成為斂財的手段,這或許是祖先們始料未及的了。

秦毅到縣城後,先到首飾店,給田小燕買了幾件首飾。秦毅也是個要面子的人,這孃家的陪送也是要拿得出手。

按著平日裡的秦毅,或者是不差錢的秦毅,本來這陪送的首飾是要更多些的;只是,秦毅現在手頭已經不那麼寬鬆了。而且,需要花錢的地方是越來越多;而那些錢是必須要花的。

宋長順家的院子不算小,但還是讓酒桌擺得滿滿。秦毅草草數了一下,不少於十桌。看來很多家都是全家抬,老的、小的都來了,院子裡鬧哄哄的。

秦毅是貴客,是娘家人。在這個場合,孃家方面的人是主客,其它的人最多是陪客。而宋長順一家知道秦毅在這人家的地位,雖然和田小燕沒有血緣和親屬關係。秦毅一進院,宋長順父親、母親和宋長順就迎了過來,馬上被讓到最尊貴的位置。

田中園已到,他坐在了秦毅旁邊。

秦毅問田叔:“小燕呢?”

他是直接來的宋長順家。

“這孩子還在看店,一會就過來。”田中園回答。

“這麼重要的日子,就早關會兒門嗎?”秦毅埋怨。

田中園無奈的搖頭,“誰說不是呀?這孩子捨不得,說是多賣一件是一件。”

“要不這樣,田叔您在這兒,我去替她?”秦毅說。

“你怎麼能離開呢?誰離開你也不能離開呀?你不在這裡席能開嗎?”田中園說。

宋長順湊了過來,他和秦毅有另一層的關係,二年裡秦毅一直在傳授他武功。依他的意思,他是想拜秦毅為師的。秦毅沒同意,說小燕就和自己的女兒差不多,自己和宋長順的關係已經超過了普通的師徒關系。

我們說過。秦毅很喜歡這個老實、忠厚,人也很聰明的小夥子。而隨著時間的積累,隨著兩個人在一起深入的相處,宋長順也越來越對秦毅的為人和行事更加敬佩。

二年的學武,宋長海雖然和田小燕不在一個層次,但比起李如剛還是綽綽有餘;一個人對付幾個街頭混混,還是不在話下的。

院子裡一陣亂,原來來了二個不速之客。就是曾經到田小燕店鋪收保護費的二個人,也就是那個唱紅臉的大漢和唱白臉的二爺。

秦毅和宋長順以為兩個人來鬧事,就迎了上去。二爺可能是怕引起誤會,就讓那大漢把帶來的禮物舉起,自己作著四方揖。

嘴裡說著:“賀喜!賀喜啦!來沾沾喜氣,討杯喜酒喝。”

“歡迎!歡迎!”

秦毅上前親暱的拉著那位二爺的手,把二個人讓到自己的那桌。

一看是來祝賀的,還帶了禮物,不是來鬧事的,宋長順的父母作為東道主趕緊過來見禮。(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