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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 螞蟻

兩人帶著松明火把,開始了大搜尋。

井建民用鐵錘,孟蘭用鐵釺,在石壁上,在腳下,到處敲敲。他們敲得很認真,每個塊石頭下,每一個鐘乳石的後面,都仔細看,仔細敲,生怕漏掉一個可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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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之後,兩人搜遍了整個山洞,包括大廳和大廳之後的兩個叉道山洞,全都進行了搜查。

他們沒有發現任何出口,到處都是堅硬的鐘乳石或者石灰岩,還有那處煤炭,都搜過了。

沒有,什麼也沒有。

兩人非常困惑:那個鑿洞半途而廢的人,是如何逃生的呢?

井建民最不相信的就是,那個人找不到出路,最後跳到河裡死去了。

不會的,這裡有吃的,那個人一定也找到了地衣,他並沒有餓死的威脅,他不可能就那麼死去。一個生物,不會那樣死去,那不符合生物的求生原則。

那個人從哪裡逃走了呢?

上天無路,入地無門,在這裡絕境裡,他最後的歸宿是什麼?如果他死在這時在,那麼,他的屍骨為什麼沒有留下一點殘跡?

這裡並沒有喜歡吃骨頭的狼或都其它大型野獸,只有小兔子和野雞,它們是不吃骨頭的。

兩人暫時放棄了尋找出口,但是,井建民的心裡,時時放不下這件事。

孟蘭勸他:“先別愁,愁壞了身子。我們還是安心生活吧。”

有了鐵錘和鐵釺子,幹起活來就方便多了。

井建民用釺子鑿了一些枯樹幹,拿到洞裡,做了一個架子,上面放上他們的食物。他鑿了了塊平平的石板,鑿成圓形,做成了一個桌面,放在木架子上,這樣,他們就有了一個吃飯的圓桌。

孟蘭說:“我們需要一對枕頭。”

井建民弄回來兩截粗一些的木頭,鑿成長方形,然後,在上面裹了一層又一層的乾草,用細繩子捆紮起來。最後,在上面蒙上了兩塊絲絧布,做成了兩個漂亮的繡花枕頭。

女人的天性,孟蘭太喜歡這對枕頭了。她喜孜孜地躺在上面,說:“躺在這樣的枕頭上,就特別想辦事兒。”

井建民說:“那我們就試試,看看感覺怎樣。”

孟蘭說:“那就試唄,媳婦在這躺著呢,想用你就用,想試你就試,反正都是你的。”

井建民見狀,不禁動了情。

井建民把洞口的木柵門擋上,洞內昏暗一些,也遮風。

睡著覺,忽然,井建民的臉上癢癢起來,他伸手一摸,是一隻螞蟻。

一隻很多故事的螞蟻。

井建民發現,這只螞蟻個頭很大,足有一釐米長。它的顏色是玫瑰色。井建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顏色的螞蟻,它的六條腿又粗又長,非常強健。頭上長著兩隻觸鬚,筆直筆直。井建民用手指向下壓一壓,抬起手指的時候,觸鬚仍然恢復了筆直的狀態。

它有一個圓圓的肚子,肚子裡亮亮的,好像半透明一樣。最有意思的是他的嘴,又粗又大,像一個鐵鉗子。井建民把把自己的手指放在它的嘴上,那只螞蟻碰到了井建民的手,張開大嘴,一下子狠狠地咬住,再也不肯放開了。

井建民想把他摘下來,但是沒有成功。那只螞蟻用嘴死死咬住井建民的手指,把兩隻鉗子摳到了他的皮肉中。

井建民生氣了,他把手指放到嘴裡,用牙齒咬住了那只螞蟻。

一股酸酸的味道,又有一點點甜,像醋一樣酸,像葡萄酒一樣甜。

由於每天都吃魚,沒有鹹鹽,還有那些沒味道的地衣,吃得嘴裡非常淡。這些天來,還是第一吃到這樣美味的東西,井建民感到非常興奮。

他轉過身來,對孟蘭說:“地上有螞蟻,你坐起來吧,否則的話,螞蟻會咬你屁股。”

孟蘭聽說螞蟻咬人,嚇得趕緊坐起來。

井建民把那只螞蟻捏在手裡,對孟蘭說:“你吃吃,非常鮮美。”

孟蘭問:“你好吃嗎?”

井建民說:“好吃。”

孟蘭問:“不會有毒吧?”

井建民說:“世界上有千千萬萬種螞蟻,大多數的螞蟻都是可以食用的,只有極少數的毒螞蟻不能吃。”

孟蘭看著螞蟻可怕的樣子,搖了搖頭說:“我還是不敢吃。”

井建民說:“它非常好吃,很酸,像蘋果一樣,很甜,像葡萄酒一樣。”

孟蘭受不了這樣的誘惑,輕啟朱唇,把那只螞蟻吃了下去。

“太好吃了,”孟蘭喊道,“我好像從來沒有吃過這麼好的東西!”

井建民說:“在我們家鄉,就有一種保健的方法。人們在夏天抓了很多的螞蟻,放在鍋裡炒變壞事為好事眲,用小磨磨成粉末,存放起來。到了冬天的時候,把這些粉末拿出來,兌上雞蛋和麵,做成丸子,熬湯喝。那湯的味道非常鮮美。而且,有些螞蟻特別有保養的功能,吃了還能延年益壽呢!”

“真的嗎?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可以抓很多很多的螞蟻,我們天天吃,我們就不會變老了。我們兩個永遠保持年輕,在這個山溝裡,我們可以活上一萬年。”

一萬年太久!井建民忽然想起了哪位名人說的話,是哪位名人呢,他想不起來了。

想不起來就想不起來,他說:“活一千年也成呀。”

於是,井建民回到洞裡,拿出了那只水杯,兩人開始抓螞蟻。

一隻,兩隻,三隻……草叢裡有零零星星的一些螞蟻在爬,他們就把它們抓住,放在水杯裡。

可是這樣抓螞蟻,速度非常緩慢。他們抓了一個小時,才抓住幾十只螞蟻。

還不夠一口吃的。

看樣子,這個抓螞蟻的方法是不行的,必須提高效率。提高效率的唯一辦法,就是像山裡的變色龍一樣,把螞蟻的老巢找到。

井建民與孟蘭停止了工作。他們找到一隻在草叢裡爬的螞蟻,悄悄地跟著它。

為什麼要跟蹤這只呢?因為它嘴裡叼著走一個蚊子的翅膀。井建民知道,找到了食物的螞蟻,他一定想回到自己的巢裡。

兩人非常耐心,慢慢地跟蹤著它。低著頭,睜大了眼睛,生怕它跑沒了。

那只螞蟻嘴裡叨著東西,在草叢之間艱難地行走。

它透過一片草叢,又爬上了一塊岩石,再經過一個岩石之間的“深谷”,終於到達了目的地。

這裡有一個巨大的蟻巢。鬆軟的土,被堆得很高很大,足在半米高,一米直徑。

那只螞蟻爬進了洞裡。

地上還有很多很多的螞蟻。有一些螞蟻叨著土塊,從洞裡爬了出來,把土塊扔到外邊,然後再返身回到洞裡。

井建民和孟蘭在思考著,用什麼樣的辦法來抓螞蟻呢?

他們設想了好幾個方案。用燒開的開水燙。不好,那樣就把螞蟻全部都殺死了。

他們要把這個螞蟻窩,弄成一個可再生資源,永遠都有新的螞蟻生出來,而不是一次性的殺雞取卵。

最後,他們想到了一個很好的辦法,那就是蹲下身來,把跑到巢外面的螞蟻抓住,不要破壞螞蟻的老巢。這是一個好辦法,但人類並不喜歡使用它。

兩個人蹲在那裡,一隻一隻地抓螞蟻。

兩個小時後,手裡的水杯子,己經裝了一半。

孟蘭說:“我們就抓這些吧!抓多了,螞蟻巢裡沒有足夠的工蟻去尋找食物,螞蟻就會餓死。今後,我們每天都捉一點點,這樣,並不會破壞螞蟻窩的平衡,它就會保持可持續發展。”(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