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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奉命殺手

南邦,男,六十二歲,身高一米七六,國字臉,微胖,現為政,府秘書長,將競選下一屆總統,座駕為一輛黑色寶馬。

在他的腦海裡,飛快地閃過目標的這一資訊。他僅僅知道這些,也只需要知道這些就夠了,只要能夠認準目標,決不多瞭解一點與自己無關的東西。

有些殺手喜歡研究目標的資料,包括每天什麼時候吃飯,什麼時候大便,都知道得清清楚楚。他們認為瞭解越多,把握越大。但他並不喜歡,他只需要目標是誰,長什麼樣子,就夠來。任何多餘的資料對他來說,都是浪費時間和腦細胞。

除了目標的這些特徵描述,目標的照片他看過一眼,然後丟進了碎紙機。目標的模樣已深深印在腦海裡——每一個殺手都需要有這個能力,因為你不能拿著照片去找目標核對。而此時從瞄準鏡裡看到的這個男人,正是他的目標——或者叫獵物。

*在三百米的距離上歸零,因為沒有風,不需調整風偏,只要將瞄準鏡的中心對準目標,然後冷靜地扣下扳機,就可以了。

他的手指移到了扳機上,輕輕扣住扳機,然後緩緩地吸了一口氣,又緩緩地呼出來,他看到準星在垂直方向上微微移動了一點點,又回到原位,這使他放心。這個方法可以讓他很快地檢查*是否傾斜,如果準星不是在垂直方向上移動,就需要馬上矯正姿勢。

這樣的行動他已經執行了無數次,早已談不上緊張,但此時他卻覺得有點透不過氣來,不是天氣太熱,也不是對目標猶豫了,而是,一種前所未有的危險感,死死地壓迫著他,就算他強迫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在目標上,他還是感覺危險離他越來越近。

如果是在平時,或者一個並不重要的任務,那麼出於安全考慮,他一定會選擇馬上終止行動,離開據點。但這次,他沒有選擇餘地了。

他只想快點結束這次任務,離開這個詭異的地方。

他的準星一直跟著目標,但始終無法瞄準,在目標與他之間,總是有一個高大的身影忽左忽右,看似無意,卻又像是特意在阻擋他的視線。

目標的腦袋在警察和那個高大身影的掩護下,忽隱忽現,正在慢慢朝市政,府門口的臺階走去。如果一直無法瞄準目標,他根本無法射擊。

每一個殺手——確切地說,是每一個熱衷於*的殺手——都知道,任務成敗的關鍵就在於第一槍,第一槍就應該是完美的一槍、致命的一槍,如果第一槍不能命中目標要害,而把希望寄託在第二槍上,那是非常愚蠢的。

不僅目標會做出躲避或者自然跌倒的動作,而且目標身邊的人會掩護目標,或者做出反擊。屏息等待的一槍都不能射殺目標,混亂之中誰也沒有把握彌補此前的失誤。

所以每一個用*的殺手都明白,如果一槍不中,那就不要浪費第二顆子彈,馬上收拾傢伙走人。畢竟,目標的生命與自己的生命比較起來,誰都會更重視自己的生命。

一些狂妄的殺手,甚至每次執行任務都只帶一顆子彈,因為多一顆子彈就多一份重量,既然只需要一顆子彈,那麼帶兩顆子彈就顯得多餘。當然這樣的人,要麼是頂尖的殺手,要麼是過分自大的人。據說獵頭公司就有不少只帶一顆子彈的人,不過人家是當之無愧的世界第一大殺手組織,自然是藏龍臥虎、高手輩出。

但他不敢這樣做,因為他女兒的命還握在別人的手中,再好的狙擊手也有失誤的時候。他出道以來用的都是狙擊步槍,因為這槍在設計之初就是要保證不論何種情形都能首發命中,這和殺手的要求不謀而合。在殺手中來說,他大概算是很保守的了。

目標已經走到臺階上了,但他還是沒有機會瞄準,而內心深處那股對危險的預感卻越來越強烈。

此時,快要跟著走上臺階的那個高個子男人突然回過頭來,兩道犀利的目標隔著三百米的距離激射而來,彷彿穿透了瞄準鏡,刺中了他的眼睛。

他的心一縮,幸而久經訓練的手並未有一絲顫動。難道被發現了?

但是那個高個子男人只是朝這裡看了一眼,就扭過頭跟上了臺階。

如果那個男人一直跟在目標的身邊,他肯定沒有下手機會了,現在他只想等到目標走進市政,府大門,就立馬收拾傢伙走人。他幾乎可以肯定,心中的危險感並非自己過敏,至少是有人正朝他的位置靠近。

目標走上了第十級臺階,突然停了下來,和身邊的人低聲說了幾句什麼,然後轉過身來,像是要對記者說什麼話。十來個記者立即圍了上去,以搶拍露底照的架勢和力量,把警察和高個子男人一下子擠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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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會在這一瞬間出現!

站在高出兩個臺階的地方的目標,胸部以上的位置完全暴露在瞄準鏡前。

這是他等待已久的機會。

準星很快鎖定了目標,三百米的距離使他捨棄了殺手最愛的頭部,轉而瞄準最保險的心臟部位。

理論上來說,目標頭部的延腦位置是最佳的彈著點,這是人體生理功能中樞,一旦延腦受損,目標呼吸、心跳功能就會立即喪失,即刻斃命。

但延腦小得可憐,僅僅只有三釐米大小,在三百米外瞄準一個三釐米的目標,就算是有瞄準鏡,恐怕也難以完成。而心臟就要大得多,而且寬大的胸部總是讓人感覺容易瞄準,哪怕並非胸部的每一個部位都能致命。

瞄準心臟的部位,食指輕輕扣下扳機。第一道扳機扣到底,目標剛剛開始講話。被記者擠開的警察和高個子正在奮力拉開記者,想回到目標的身邊。尤其是那個高個子男人,表情冷酷,動作粗暴,一手拎起一個記者的衣領,將兩人倒拖出來。

他當然不會讓高個子在他的子彈到達之前回到目標的身邊,緩緩地吸了一口氣,然後屏住呼吸,儘量使自己保持完全的靜止,食指慢慢用力,扣下第二道扳機。

就像是專門為了配合他的行動一樣,左邊的小學幾乎在同一時刻響起了上課鈴聲,突然而至的鈴聲剛好掩蓋了槍聲。這是他事先沒有料到的完美時刻。

他像一尊石像一樣,保持著射擊的姿勢,紋絲不動。在子彈沒有射出槍口之前,任何一點細微的動作都可能讓子彈改變彈道,從而偏離目標。

扣動扳機的震動還沒有傳到槍身,7.62毫米的子彈已經穿過六百六十毫米長的槍管,從槍口呼嘯而出,在烈日下只閃耀了一下,就消失不見。

他從瞄準鏡裡看到目標轟然朝後倒下,而根本沒有反應過來的記者都愣在那裡。

命中目標!

他沒有再多耽擱一秒,直起身來,探手蓋上了瞄準鏡的前蓋,才將*收回,以免在收槍的時候瞄準鏡反光。

那個高個子男人第一個反應過來,兩道目光再次朝天臺上射來,也許發現了他,也許沒有發現,但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已經完成任務,準備撤離了。

驚慌失措的記者也開始四處張望,想起記者手裡的攝像機,他趕緊蹲了下來,將*飛快摺疊好,連同掉在地上的彈殼,一起塞進了地上的吉他盒子。然後把一個事先從路邊揀來的菸頭丟進一個花盆裡。他知道警察會找到這個菸頭。

但是,就在他踢開頂住天台門的木頭,剛剛開啟木門的時候,一個身影出現在右邊廢棄大樓的六樓窗口,舉起消聲手槍,“噗噗噗”一陣輕響,三發子彈朝天台飛來。

他感覺左邊肩膀一麻,下意識地將上身一縮,就勢向前滾去,其餘的兩發子彈打在牆上,啪啪炸開。

他根本來不及察看傷口,更沒有時間彎腰將地上的幾滴血跡抹去,將吉他盒往背後一甩,飛快地躍下樓梯,九級樓梯他只用兩步,然後轉彎,兩步又跨下九級樓梯。

他知道在右邊的那座廢棄樓房裡,開槍的人也在朝樓下狂奔,誰先到達地面,誰就能搶佔先機。他只有五層樓,而對手有六層樓,但是,他的肩膀中槍,每次從四級臺階上跳到轉角處平臺,肩頭的肌肉就像被撕裂了一樣。這無疑會影響他的速度,而且吉他盒在背後晃盪,也會影響身體平衡。

不過他還是慶幸自己沒有選擇那座樓作為據點,否則就會和對方正面遭遇。他認為是最佳據點的位置,別人一定也會這麼認為,所以他們搜查的重點區域就在那座樓。所幸他選擇了旁邊的這棟樓,而且天台的盆景掩護了他,使他沒有更早地被發現。

他用了十秒鐘從五樓下到一樓,這在平時是一件很輕鬆的事,但這次卻讓他累得幾乎癱倒。酷熱、疼痛、失血,讓他的體力迅速流逝,他甚至有種預感,這次要失手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