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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遛馬

林軍和林大牛也覺得自己家裡最近清潔了很多,雜事貌似少了不少,不由對林劉氏的英明決定表示由衷的佩服。

當然唯一一個讓林家人受不了的是兩個丫鬟的做飯手藝實在是太差勁了,(觀眾:廢話,以為誰都是御廚傳家啊!)思量再三經由林軍和林大牛這兩個幹吃飯不做飯的人提出抗議,然後林劉氏和林一最終覺得還是自己做飯吧,反正現在清閒了很多,也不怕沒時間。

開了春,這天氣就一天天的暖了起來,林家的田地人手不足成了一個問題。按照當時林軍所說的一個是僱傭人種,另一個卻是佃給別人。比起佃給別人種,林一還是比較喜歡僱傭人種,這樣自家的地想種什麼種什麼。

林軍一想也是,真要把那剛開出來的肥田佃出去還真是不大捨得呢。這要真是要僱傭人,不說別的,這僱傭的人選還有現成的呢,就是原先林家僱來種葡萄的,種西瓜的。

那些人家都是家裡人口多卻又沒地的人家,人又踏實肯幹,你給他一份活兒,他就會下兩份的力氣下去幹的主,所以林軍對這幾家人很是照顧,一想到要僱人種地,這三家人就是首選了。

果然當林軍提出希望讓他們幫自家種地時,三家人連工錢多少都沒有問,直接就樂呵呵的點了頭,開玩笑,這林家出了名的是有錢又和善的人家,上次給他們家就幹了一兩個月,那工錢頂自家做了一年了呢。這聰明的怎麼會能讓這麼好的機會溜走呢。

要不說這林軍願意幫這三家人呢,自打把自家田地按林一說的。半包給三家人,三家人也知道村子裡這麼多人就選自家。那就是林家的特意照顧,前年就開始跟林家有來往,知道林家各個都是善心的主,不像有的人家一掙了錢,喝!那腦袋都快長天上去了。

這三家人有自知之明之餘又懂得感恩,對待林家的田地比對自家的都還好,除草施肥幹得勤快著呢。

讓林一看了,時時感慨這時代人的淳樸啊,哪像現代人要是知道有了工資。跟業績不掛鉤,那做事可就是能懶則懶,這林一自己就是其中一個。-_-|||

林家開墾出來的那些荒田,都種上了小麥和水稻,這稻種都是林家提供的,這幾年,林家選種都是從那些稻稈多的裡面選的優質的麥種和稻種。

現在林家的菜種子也多了,林一就有了一個規劃,這一分地(一畝的十分之一)種什麼菜。那一分地種什麼菜。什麼蔥蒜姜,什麼適合春天種的都給種上了。

還有一個卻是關於土地肥力的規劃。林一是打算待今年再種了東西之後,留個四分之一地讓它自己長滿了雜草,這樣有利於增加土地的肥力。要是一直種下去,這再好的田種上幾年,上等田都要變下等田了。

林一這天照常的牽著家裡的棕棕和金焰來到自己打太極的地方。現在家裡的動物是越來越有靈性了,雖然林一沒打算培養一個妖怪出來。可是對於有靈性的動物還是很有愛的。誰不希望自家的動物能夠懂得自己的指令?

小猴子,小虎和老虎早早的就到了。待林一打完太極,轉頭觀察起自己周圍的動物時,發現小猴子,小虎和老虎可能是因為剛過冬眠,現在身體很瘦,除了瘦還給人一種健美的感覺,就覺得這身體渾身都是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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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量完小猴子,小虎和老虎時,林一又打量起金焰和棕棕,感覺跟那三隻剛冬眠完的動物站一起,畫面怎麼那麼不協調呢!

林一搓著下巴,怎麼看,怎麼不對勁,林一觀察到底是哪裡出問題了。

林一打了一個響指,有了!感情是棕棕和金焰給人感覺太胖了,棕棕還好說,本來就是不怎麼運動的動物,也就是最近這一陣子耕田棕棕運動了一番,可是這金焰好似從自己回來以後,就沒有怎麼運動過了。

林一想起好似金焰跟自己來到家裡,自己除了滿足金焰的口舌之慾,就沒怎麼運動過了,這麼一看金焰失去了以往健美的身軀,身體有些偏胖,林一愧疚了,覺得自己不是一個好主人,竟然沒有注意到金焰的本性,金焰應該很不習慣了吧。

林一走到金焰邊上,摸摸金焰的腦袋:“金焰,你好似胖了不少呢,是不是因為我沒有帶你運動的原因?”想了想林一決定:“從今天開始,以後每天我陪你一起運動怎麼樣?”

本來金焰很不滿意林一說自己胖,聽到後面的話,金焰才高興起來,這才對嘛!其實金焰來了林家以後,雖然對這種安適的生活很喜歡,可是更多的卻是發現自己竟然想念以前的那段日子,那種在草原上自由自在的奔跑日子,喜歡那樣的生活更勝現在的安逸。

金焰高興的來回踱步,終於某人想起自己了。

看金焰那麼高興,林一真的愧疚極了,覺得自己忽略了金焰的情緒,忽略了它原來的生存環境。

這樣想著,林一先默唸了一番,以前學過的騎馬的姿勢口訣要領,剛想翻身上馬,小虎一聲虎嘯,自己才發現動物們還沒走呢。

林一跟小虎他們道了別,然後領著棕棕和金焰走回了家,直到看見棕棕進了牛棚,林一才翻身上馬,這一上馬,林一就發現自己動作果然生疏了不少。

騎著金焰,林一也不知道該往哪裡走,乾脆繞著村子來回先跑個幾圈得了。

被林一坐在上面的金焰,高興得揚起了蹄子,口裡不停的叫著。然後撒開蹄子就使勁的跑,很就沒有跑得這麼高興了。

初春的早晨還是有些寒冷的,金焰的一身膘肉明顯影響不了金焰的速度,迎面灌來的寒風冷得林一打了個寒顫,林一瞬間清醒了很多。

金焰的速度很快,原來林一要走個十幾分鍾的路,金焰竟然用了一分多鍾就跑完了,這時的禾苗剛下下去,林一看金焰跑得還不盡興,乾脆讓金焰順著那條沙田的路一直往前奔跑過去。

來到四荒無人的田野,感受到大自然的氣息,金焰更加的興奮了,跑得更快。坐在馬背上的林一一邊放鬆著自己的****,一邊提著自己的衣領,冷啊!林一邊想起一個詞――風馳電掣。

林一也不想想這金焰是汗血寶馬裡面頂尖的品種,這跑的速度要是不風馳電掣那還是汗血寶馬嗎?

林一一看這四下裡一片荒蕪,連忙:“籲!”的一聲。

金焰盡興的停了下來,直打響鼻。

林一忙道:“金焰這是哪兒啊,咱們可別迷路了啊,這迷路可不是什麼好事啊,趕緊往回走吧。”雖然有武功在身,可是林一怎麼看著覺得這荒野還是挺嚇人的。林一不會承認是自己膽小,而是覺得這荒野真是有些陰森。

金焰聞言轉頭就往來時的路跑,速度和來時一樣的快,金焰也不用林一指揮(觀眾:廢話,這金焰的認路能力明顯比某人強好不?!),金焰很快就跑到了林家。

林一翻x下馬,看金焰還很興奮的踱著步子,林一拍拍金焰:“好了,以後再帶你去吧。你先回去,這麼久沒跑了,以後跑得時間再長一些。”

金焰這才不甘不願的往馬棚裡走去。

原本林一是想要讓金焰自己去的,可是林一想到這現在村子裡的人都會武功,這要是哪個不開眼的傷了金焰就不好了,要不讓金焰自己跑才更好。

中午的時候,趁著天氣比較熱,林一想給金焰洗個澡,拿著自制的馬刷,林一往馬棚裡走去,原來這個活兒是可以其他人幹的,不過曾經教林一騎馬的徐老曾經告訴過林一,這刷馬別看活兒低下,可是最能同馬兒培養感情,而且在刷馬上也是有技巧的。

這刷子不能太硬,刷馬會刺著馬;也不能太軟,刷起來沒有力道,洗不乾淨。所以這刷子做得剛剛好的話,不但能給馬清潔還能順便幫馬搔癢。

除了這刷子的毛有講究外,這刷馬的力道也是有講究的。太重了,容易刺著馬;太輕了,不起作用。還有刷馬的方向也有講究,你刷馬要順著馬毛的方向刷,而不能倒著刷,倒著刷容易讓馬毛揪在一起,馬也會覺得很不舒服。

這馬尾和馬的鬢毛也是要清洗和整理的,要梳理好這兩處的毛髮,梳理時如同我們在打理頭髮一樣,要給梳理順了,整齊了,馬也舒服了,外觀也好看了。

林一的個子現在還不是很高,這金焰經過這一兩年的時間已經又長高了一大截了,所以林一只能拿著個凳子,站在上面給金焰刷洗。

金焰眯著眼享受,剛開始林一給自己刷毛,那真是叫謀殺啊,現在好了,刷得自己好舒服,昏昏欲睡啊!

待林一給金焰從頭到腳洗完時,林一才發現天竟然已經黑了,再一看金焰,林一不禁笑了一下,你道為什麼,只因這金焰竟然舒服得睡著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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