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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吃癟的老程(3/3)

“那你是?”

“我同意了,東西拿來吧,我就算是幫你這個幫了。”

秦昊嘴角出現了抹笑容,這個程咬金還真是雞賊,原本就是想要找他幫忙的事情,還要找他要個好處?

秦昊可不會讓程咬金得意,自然不可能讓他得到好處。

“好……什麼?這不是我幫你好不容易爭取到這個名額的嗎?你竟然這樣說?”

程咬金聽到秦昊終於肯答應了,心中一陣開心,剛想答應就突然想到,那個酒好像還沒有著落啊,連忙改口道。

“那我就不去了,反正我也只是無聊隨便去玩玩。”

秦昊作勢就要繼續躺下睡覺,程咬金沒辦法,臉上出現了無奈的笑容。

要不是李世民指名讓秦昊參加這次的大比,還給了程咬金任務,程咬金也懶得這樣做。

程咬金也沒有明白李世民的用意在哪,按照程咬金的理解,秦昊只是詩文天賦了得,至於武功的話……程咬金並不清楚。

不過按照程咬金的理解,人一生的精力是有限的,當一個人在一條道路上走遠的時候,是很難在其它的路上繼續走遠。

就像是徐茂公,運籌帷幄,智商爆表,就算是程咬金對徐茂公都特別的佩服。

可要是說到武功的話,程咬金一隻手就能撕了十個徐茂公,輕輕鬆鬆,完全不帶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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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徐茂公的說法,這就是人的精力有限,除了一些上天卷顧之人,是很少有人能在兩個,甚至是三個以上的地方取得大成就的。

當時程咬金並不是很信,因為程咬金覺得秦瓊就特別厲害。

當時的程咬金,最佩服的人就是秦瓊了,他和秦瓊是好兄弟,從小就認識,他對秦瓊可是相當的熟悉。

從小秦瓊就天資過人,無論是識文斷字,還是功夫,都比他強。

當時程咬金的母親就和程咬金說過,叔寶不是個普通人,將來必成大器,讓他要好好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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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後來,程咬金見過了更多厲害的人,尤其是李元霸和羅士信,這兩人的實力都是超越常人的強大,可這兩個人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腦子不好使。

尤其是李元霸,像是一隻勐獸一般,能讓他聽話的人不多,大部分時候李元霸都特別的爆炸,殺人對他而言是一件特別好玩的事情。

李元霸讓大家印象更深刻的是,他聽聞老大比他厲害,他不服,就帶著自己的戰斧,在雷雨天站在山崖上,挑釁老天,最後竟然直接給噼死了。

程咬金想到這,就有些不寒而慄。

結合這些,程咬金覺得秦昊的武功平平,比普通人可能強大很多,可要是和他們這些人比起來,那就相差甚遠了。

程咬金甚至是覺得,李世民是想要給華夏商會一個下馬威,而這個下馬威的人,就是秦昊。

當然,程咬金想是這樣想的,可李世民讓他這樣做,他也沒有辦法。

“別啊,秦小友,你要是去的話就當我欠你個人情。”

程咬金苦著一張臉,都怪他多嘴,要是一開始就讓秦昊參加的話,估計就不會有這麼事情了。

“那那個酒,你還要不?”

秦昊看到程咬金的苦逼樣,很是開心,這種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的感覺,很是舒服。

“那個……我就要兩瓶吧。”

程咬金想到了秦昊剛剛說要給他兩瓶的事情。

“兩瓶?”

秦昊的臉上出現了疑惑。

“對啊,就是秦小友你剛剛同意給我的兩瓶啊,你剛剛說的,二級的。”

程咬金提醒道。

“我什麼說過這些的事情?為什麼我不記得了?程將軍莫非你剛剛是在做夢吧?這白日做夢啊,嘖嘖嘖,有點不太好吧。”

秦昊故作驚訝狀,說最後一句話的時候還用有點惋惜的表情,這表情看的程咬金特別想揍秦昊一頓。

可他怕等會揍了,秦昊就不同意去了,就頭疼了。

這會兒,就算是程咬金也知道了,秦昊早就看穿他的把戲了,甚至連這事背後的事情都考慮到了。

這讓程咬金的嘴角不由出現了苦笑,媽的,跟這些高智商的人聊天真累。

他一眼就看出你的想法,甚至你後面要做什麼事情都知道了。

可你呢?

有時候別人讓著你的時候還十分得意,殊不知在別人眼中就是個傻子。

傻子!

程咬金能看懂秦昊話語中的意思,這就讓他更難受了。

“我……”

“東西拿來吧。”

秦昊手一伸,程咬金沒有辦法,只能把東西給秦昊了,那不然等會秦昊不寫了,不參加了,程咬金回皇宮還要給李世民罵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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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咬金很不想聽到李世民說,這麼簡單的事情你都幫不了?你是豬嗎?

秦昊拿那張紙,紙張的質量很差,很難想象這個紙就是皇宮使用的紙。

像這樣質量的紙,在現代恐怕都很難找到,沒什麼人會用。

在這樣的紙上寫字,要注意力道,稍微不小心的話就很容易將紙給劃破。

這時候寫字用的筆,是毛筆,秦昊對毛筆不太熟悉,上次在林家用毛筆寫字的時候就給人笑了。

給人笑後,這事就傳遍了整個林府,甚至是整個幽州。

很快,整個幽州的人都知道了林家姑爺是一個山野村夫,一個連毛筆都不會握的人。

秦昊後面在房間也自己學過了毛筆怎麼寫,也像林清婉請教過。

林清婉寫字很好看,字型清秀,就像是她的人一般。

她在知道秦昊不會使用毛筆,並沒有覺得丟人或者是難堪什麼的,她只是很認真的教秦昊要怎麼寫好毛筆字。

那段時間,也是秦昊和林清婉相處最多的時候,秦昊看到這毛筆,不由自主的就想到了林清婉。

而這個時候,林清婉的手中也拿著一支毛筆,嘴角出現了抹笑容,不知是想到了什麼有趣的事情一般。

秦昊龍飛鳳舞的在上面寫下了自己的姓名,他的字算不上好看,可也不差了,能夠在短短幾天的時間寫成這樣,林清婉都有誇過秦昊的天賦了。

可惜的是,秦昊覺得差不多了就不在學了,他並不是很想學習毛筆字,只要能用不丟人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