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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掉坑裡了

被點名的嚴光明:???

感到被汙衊的林沫:“不許去,我沒病。”

林溪在前面擋了一下,示意嚴光明:“還不快去,病越來越重,出了事誰負責?我是她的親人,有責任為她的生命健康考慮。”

嚴光明起身,一句話沒說,就向外面走去。

林沫雖然知道姐姐可能是在演戲,是嚇唬她的。但她這兩天的言行的確很出格,和之間反差很大,姐姐會不會以為她是真的瘋了啊?要是真的被關了進去,沒瘋的她鐵定會瘋。

林沫眼看著嚴光明和姐夫一前一後走了出去,騎上三輪駛出了院子,漸漸地消失在大道上,她終於忍不住了,抱膝坐在地面上哭,嗚嗚地哭,不顧形象地哭。

幾個孩子嚇壞了,你瞅我我瞅你的,一致覺得小姨比她們還小,比她們還不聽話,看把媽媽氣的,都不會對她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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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玩吧,媽媽沒事,小姨也……沒事。”

小翠這才帶著她們出去,這會太陽很好,向陽的地方並不冷。

林沫停止了哭,不知道是發洩完了,還是覺得哭沒意思了,她終於抬起頭來,有幾分軟弱和可憐,其實這兩天的故作堅強她已經很累了。

沒有知道她一個嬌嬌弱弱的小女孩,究竟經歷了什麼。除了她,還有那個惡魔。

“姐,我說實話。”

“好,我聽著。編瞎話是門技術活,畢竟我不是那麼好騙的。”

“不騙你,真的。”

林溪把她拉起來,姐倆個就這樣面對面地坐在了炕上。

因為出現了這檔子事,幾個幫工過來了,又讓林溪打發回去了,醃製要用十多個小時,第一天並不忙。

林沫這才斷斷續續講述這幾天的經過。

林沫回城之後,她和嚴光明還是經常見面的。嚴光明在縣城租的房子,作為外出談生意的落腳地。林沫考上後沒有什麼壓力,兩個人會一起出去逛街,倒騰點貨,掙點小錢。

要問林沫對嚴光明是種什麼感覺呢?這個問題林沫以前不明白。她從最初的害怕,覺得這人就是個流氓;到開始躲避,儘量與這個人保持距離,最好誰也不理誰;再到這個人其實也還可以,交個朋友也不錯,多個朋友多條道;到後來的想要求人幫忙,第一時間想到的人居然是他,還有一種‘他不幫我誰幫我?不幫我他要幫誰?’的理所當然。

因為她把嚴光明當朋友,所以才希望他改掉毛病,不要再做痞子打架鬥毆。嚴光明當時是答應的,這在他看來,只有心裡有他了,才會希望他越來越好。

可是嚴光明食言了,在他租住的房子門口,嚴光明帶著的四個小弟和另一幫混混鬥在了一起。林沫親眼目睹了一場血腥,她看到了一個人的腦袋開了瓢,鮮血淋漓就像影片中的鬼一樣;她看見嚴光明叼著菸捲,穿著單薄的秋衣,一條一米長的木棍在人群中上下翻飛,身上木棍上都是血,不知道這血是他的還是別人的。

嚴光明的痞子混混身份,林沫不是今天才知道,但是一百次想象也沒有一次親眼看到來的真實。說實話,她嚇到了,也失望了,這是為什麼嚴光明住了那麼多天的醫院,她卻一次也沒有去看過的原因。

之一。

失望透頂的林沫在街上瞎逛,好巧不巧地遇到了她的初戀,那個拋棄她另娶的於用。

還有於母。

林沫現在恨自己,為什麼要在街上瞎逛啊?為什麼不轉頭就走呢?為什麼要接受他的道歉呢?為什麼耐不住於母的熱情,去了他家裡呢?

這些,她一件不拉都做了,所以她杯具了。

就因為一杯水,僅僅是喝一杯水。

再醒過來的時侯,她躺在一張木床上,頭腦欲裂,混沌不清,而身邊居然是於用的那張小白臉!

“啊——”林沫捂著被子大叫。

這時候於用才慌慌張張地爬了起來,赤條條的去穿衣服,然後“撲通”一聲跪在林沬面前,一遍遍地打自己的耳光:“沫沫,對不起,我該死,我怎麼這麼混蛋呢?”

於母也從外面跑了進來,同樣是好話說盡:“沫沫,你和我兒子談物件,阿姨是真心喜歡你的,於用也是。可到了鄉下沒辦法,於用本來是想他自己先辦回來,有能力了再讓你回城。誰能想到那個鄉下女人耍詭計,活活把咱坑了呀。”

“這事也怨我,於用對你的心思,當媽的是看的真真的。只怪我疼兒子,又稀罕你,才想著生米做成熟飯,把鄉下那娘們休了,你倆好好好過。”

於用打斷於母的話:“媽,別說了,我用這種方式傷害了沫沫,我不配擁有她。我現在就去自首,不論判幾年牢,我心甘情願……”

於母假惺惺地抹眼淚:“兒子呀,媽就你一個兒子呀,你坐了牢我和你爸可咋辦呀?要去做牢還是媽去吧,我這把老骨頭,哪死不是死!”

林沫終於忍無可忍,對著於用說:“我和你單獨談談。”

於母趕緊拉上房門,退了出去:“你倆談,好好談啊。”

於用的桃花眼頻頻放電:“沫沫……”

林沫抖著渾身的雞皮疙瘩,打斷了他:“你們娘倆不用演戲了,我再傻,也知道自己是在你家裡喝了一杯水,才出現在這裡的。你不會告訴我,這是你媽幹的吧?”

於用居然沒有答上來。在他的眼裡,自己應該很傻很傻的吧?開了點竅,他居然不適應。

“算我傻上了你們的當,所以是我活該。從今往後,咱們就當誰也不認識誰。”林沫指著房門,“現在請你出去。”

於用愣了一下,又泰然自若地坐回了床上,掀開了被子,一抹殷紅的血跡出現在床單中央。

像在無盡地嘲諷:傻女人,還不是給了我?

饒是林沫故作澹定,如今也發飆了:“於用你這個王八蛋,信不信我去告你!”

“沫沫,我是愛你的,回去我就跟那個娘們離婚,我娶你。”

“於用,你死了這條心吧,一個坑裡摔兩次,我傻不傻?”

林沫好像有點明白了,是不是知道她考了學,以後會有個好的前途,這對母子才對她做了噁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