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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方程的擇偶標準

“那……可不可以喝水?”

“不能。”

“不能喝水,不能吃飯,太痛苦了。”

“沒辦法,聽醫生的總不會錯。”

“方程,你傷哪兒了?”

“肚子,讓人家插了一刀。”

羅嘉嘉頭皮發麻,刀啊,插肚子,那滋味肯定難受。

“方程,作為老同學老朋友,我勸你還是換一份工作吧,沒有那麼危險,工資低一點也不要緊。”

方程看了羅嘉嘉一眼,這個傻丫頭,居然在挖爺爺的牆角……

“你爺爺早就想把我換掉,把S市的生意給我,讓我定一門親事,早點成個家。”

“嗯,我爺爺還算有良心,不是羅扒皮。”

等等,娶媳婦,成個家?

羅嘉嘉的語氣有點酸:“方程,你喜歡什麼樣的女孩子啊?說出來,我也可以幫你物色的。”

方程頭枕在腦後,身體後仰,很用心地想了想,說:“容貌無所謂,看著順眼就行;有沒有工作都不要緊,我自認為能養得起老婆;不傻不呆會說話能正常交流就行;不能太小氣,要明事理。”

羅嘉嘉感到好笑:“感覺只要不是個傻子,都能滿足你的要求。”

“對,我都這麼大年紀了,人家不嫌棄我就行,我哪有資格嫌棄人家。”

羅嘉嘉正色道:“方程,你其實挺好的,不要妄自菲薄。”

會做飯,能養家,懂幽默,不死板,文能做生意,武能護身健體,哪裡差了?

“年齡呢?十八歲以上?”

“小我十幾歲,人家不嫌棄我,我都要嫌棄我自己了,絕對不行。比我小幾歲比我大幾歲都可以,年齡差不多,才能有話聊。”

“好,我給你留心著。”

正在這個時候,房門開了,匆匆走進來一個二十幾歲的女人(女孩?)。

“程哥,對不起,我來晚了。”

“不要緊,下一次要注意了,你晚了半個小時了。”

“好。”

那個女人看都沒看羅嘉嘉,拿起角落的臉盆,拿上手巾走了出去。

羅嘉嘉一頭霧水:“她……是幹嘛的?”

“你爺爺請的看護,你叫她桃子就行。”

怪不得,看起來也水靈。

桃子去打了半盆溫水,把手巾打溼,給方程擦手擦臉,還想給他擦拭身體,被他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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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嘉嘉以為方程不好意思,她指了指外面,說:“我先出去,這天太熱了,擦一擦能涼爽些。”

方程就這麼眼睜睜地看著羅嘉嘉離開,有點小不爽,對著桃子說:“桃子是吧,把手巾拿來。”

方程胡亂地在身上擦了兩把,正襟危坐,就像隨時接受領導檢查一樣。

“程哥,你有沒有大小便?”

“什麼?”方程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哪有一個女人伺候陌生男人大小便的?

方程把“看護”這個身份給忘掉了。

“程哥,你不用不好意思,我就是做這個的。”

方程就算是有尿意,也硬生生憋回去了,老爺子請個女看護是什麼意思?!

還別說,羅勇請個女看護還真是別有深意。

桃子是他一個手下的外甥女,人家還是個大姑娘,壓根不是什麼看護。羅勇眼見方程三十多了,至今還是光棍一根,他能不著急嗎?恰好桃子二十五了,東挑西揀把自己挑剩下了。羅勇看了一眼桃子,長的還行,還是原裝大閨女,心下滿意。恰巧方程這邊沒人照顧,就讓桃子來了,藉著看護的名義培養一下感情。

方程是羅老爺子手下的紅人,羅老爺子是誰?那可是個富翁啊,定不會委屈了方程。光這個條件桃子就很滿意,再加上方程一表人材,俊朗有型,桃子是一百個同意,恨不得當場就能定下來。

可是方程不知道啊,他就覺得桃子很驚悚,看護很驚悚,他接受無能。

羅嘉嘉再次走進來,就看見這倆人在拉拉扯扯的。

“你們在幹嘛?”

羅嘉嘉夠沒眼力勁的,就這麼直戳戳問了出來。

“沒幹什麼。”

“伺候病人大小便。”

這次換羅嘉嘉尷尬了,她這該死的低情商!

方程有點小生氣,連桃子都不叫了:“這位同志,請你出去,我不需要看護。”

桃子扭身走了,不就是條看門狗嗎?不稀罕!

羅嘉嘉攤手:“方程,不要意氣用事。”

“不知道你爺爺是怎麼回事,看護不難找,找了個這樣的。”

莫非爺爺也在給方程找媳婦兒?

以爺爺對方程的重視程度,還真有這種可能。但爺爺的眼光實在是不咋的,像這個桃子,伺候個有可能成為她丈夫的人,都這樣沒有耐心,你能指望她患難與共白頭攜老?

知爺莫過孫,羅嘉嘉真相了。

關於葉中修的訊問,進行的很不順利,所有的指控都被他否認了。不是羅勇在汙衊他,就是羅勇在偽造證據夥同別人在汙陷他。

反正就是一推三二五,實在解釋不通的就閉嘴。

讓葉中修實在想不明白的是,他動用了兩拔人,近十個人,讓方程這小子一人破了,是方程太神勇,還是他運氣太衰?

方程確實以一敵十,能力超群,林溪也功不可沒啊。

昨天晚上,林溪正閒地無聊,坐在窗前看夜色的時候,居然發現羅勇被幾個人簇擁著從她的視線內匆匆走過。這些人林溪確定不是食品廠的住戶,都是陌生面孔,大晚上還特地壓低了帽簷,生怕別人看見他們的真面目。

反正林溪躲進空間裡,她能看見別人,別人看不到她,她有恃無恐地跟了出去,並且一路留下了破布條作為證據。後來更是用警棒電翻了好幾個,從側面助了方程一臂之力。

如此種種,林溪肯定不會說,就讓他們繼續誤會好了。

撬不開葉中修的嘴,就不好給他定罪。其實以現有的證據,判個十年八年的不成問題,但羅勇覺得太輕了,應該是死刑立即執行,即便是這樣,都難消他心頭之恨。

但讓人大跌眼鏡的是,過了兩天羅勇親自去撤銷了控訴,葉中修才因證據不足而被解除羈押。

羅勇葫蘆裡究竟賣的是什麼藥,還真沒人能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