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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夜鳥歸林

“這下懂了吧,心裡可踏實了吧。可以回地面上去了吧?”三父一連說了三個“吧”字,還朝我努了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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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裡再度生出一種熟悉的感受,看來我為了尋找長生人的秘密所走過的這些路,三父真的早就走過一次了,他救我們這次駕輕就熟,的確不像是頭一回下這個地。

我們往出口方向走去,我問三父為什麼會過來救我們,早知道他本事這麼大,我就讓他跟著一起來了,這次差點釀成生離死別的大禍事。三父說本來就隔得近,過來一趟很快的。當阿勒再次啟動重明眼時,地脈連線了他,當他感應到危險時就馬上趕過來了。

他還說李亨利的玄鳥資訊素附身於李走,李走暴走,帶我們找到了巖金礦脈分佈密集的地方,這才激發了阿勒的重明眼,這小子是個福星。他的話半真半假,不容辯駁,我心裡卻不太願意相信。

“回頭去哪兒吃飯?”我不願多想,找了個話題看向張弦。

“我……”他有些猶豫,這讓我感到很奇怪。我看向他,他說:“我突然不知道想說些什麼,我想我真的該走了。我只是……只是找不到本心,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屬於什麼人,什麼時代的人。甚至我不知道,自己還算不算是人。”

沒想到他心理負擔這麼重。我察覺到了他的痛苦與掙扎,但不知道該怎麼勸慰,只好邊回憶,邊嘗試著說:“也許從霜鋒出鞘那一刻起,你就已經斬斷了過去與未來的那種綿長連結吧,鬼才信一個長生人會為了我們付出那麼多,難道在你眼中我們普通人的生命稍縱即逝,不應該是和蟲子差不多嘛。”為了緩和氣氛,說著說著,我故意半開起了玩笑。

張弦苦澀地笑了笑,默默往前走,什麼都沒說。良久,看到了盜洞**下來的天光時,他才說:“我從來沒這麼想過,連念頭都不曾有過,我和你,沒有任何的不同。”

他緩了緩又說:“漠視的心情,也許對陌生人還真的有吧,那只不過是個空洞的概念而已。真當陌生人走進我的生命時,一切都秒變了——”

我對他說“秒變”兩個字還感到有些好笑,阿勒介面道:“我知道,你不是那種人。”

他卻彷彿沒有聽見阿勒的話一樣,認真地接著自己話頭的說:“……他們不再是一種死板的印象符號,而是活生生的人,是組成這個社會的一部分,否定他們就是否定自己,我很清楚自己並不是神。大丈夫立於世間,怎可自輕自賤?”

這一刻,他好像又回到了過去的語境中,但這不重要了,我一直試圖“拯救”他於水火,想拉他一把,好像他一直深陷泥潭似的,不過我突然發現一件事,一個人的過去堆砌質變,於是有了現在的自我,無論過去有多麼不堪、多麼高貴,如果徹底拋棄從前的話,人就會陷入真正的虛無,會孤獨難過得想要馬上死去,這才是最殘忍的活法。

於是我不再勸他了,不是不想勸,而是除了尊重他去享受自己的那份孤獨之外,我不知道還能做些什麼,這份尊重沉默是金,恰恰最不需要去傾吐勸說。我看了看錶,下午六點多了,這是一年最熱的時候,外面應該是晚霞漫天吧。

突然真的覺得餓了。牽過阿勒的柔荑,對張弦他們說:“我們上去吧。”

三父讓我先上,所以我第一個爬了上來,接著是他自己。趁著沒人,他小聲對我說:“有些路,永遠也走不完。如果你還打算繼續找尋下去,我建議你去一個地方。”

我心裡一緊,忙問:“什麼地方?”

三父在我耳邊說:“廣西平南有一座大墟,那個墓可能會有些關於大烏的線索。”

我迷惑地自言自語:“平南大墟?”隨後我搖了搖頭,其實我並不想去。

阿勒也爬上來了,我衝三父笑了笑,什麼都沒說,就跑去拉阿勒的手。

回去的路上,三父開車我們休息,他的駕照才考了不到一年,開車時小心謹慎,回家這段路雖然不長,卻相對漫長。李走坐在我旁邊,笑著說:“小叔叔,你倒鬥遇到那麼多驚險刺激又有趣的事情,給我講講你的故事唄。”

我正在閉目養神,聞言愣了一下:“講故事?好吧,讓我想想……那我就給你講一個。”

跟他耍了一會黃腔,我學起了說書人的口吻:“……閒話少敘,言歸正傳。諸位看官,今天我們要講的這個故事十分有趣。倒水傳說,風來風去,這是發生在荊楚大地五水蠻一帶的真實傳說事件,讓你夢迴童年,記起曾聽奶奶講過的故事。”突然,一個女孩的臉龐在我心眼中一閃而過,有著長長的頭髮,無助地叫我的名字,我的心莫名一疼。

我發現我講不下去了。

我摸了下他的頭髮:“大侄子啊,其實這個故事很無趣,怎麼跟你說呢,從那時候起,甚至在那之前,我們失去了很多人,吸取了很多經驗教訓,只是當時未必立刻就能明白過來,普通人嘛,後知後覺唄。你無法想象那種情形……”

我看著他明顯在思考人生的純淨眼神,閃爍著期待著,突然黯淡下去,那是沒聽到新奇故事的失望。這個孩子很聰明,會察言觀色,反應超級快,我的心腸頓時軟下來:“你很勇敢,比我見過所有的少年都要勇敢,呃總之,那是個很沉重的故事,小叔不想講了,可以嗎?”

我疲憊地笑了笑,閉上眼繼續休息,耳聽李走說:“我看你們膽子都很小,連過去的故事都不敢講。將來我要是倒鬥,不說驚天地,泣鬼神是起碼的標準,我非鬧他個天翻地覆唯我獨尊不可。我說下墓,那個墓就必須沾上陽氣,就跟揭了蓋子的蒸鍋一樣!霧氣一下子就會散了,是葷是素,明眼去瞧唄。”

我還沒接話,三父先說了:“小夥子,小說看多了吧?這墓裡頭的事情兇詭莫測,可不是街頭混混打架,好勇鬥狠就能解決問題的,玄乎著咧。”

李走倔強地說:“我管它!實在不行,我吊推土機下去,一點點給它掀個底朝天,跟螞蟻搬土似的把地宮拆個稀王八爛。反正我就是不服這個氣!天下沒這個理,活人還怕死人不成?”

東海一聽忍不住樂了:“喲,小子,你這是要繼承卸嶺力士的衣缽嘛!不過你這個做法,喪良心吧?”

李走冷笑了一聲:“喪良心的事我不幹,我要做的,是比阿佑哥還要厲害的摸金校尉。”

這小屁孩,果然是孩子天性,說話任性,不過且不論對錯,光這份牛氣哄哄的衝勁就真叫人羨慕。我下意識問:“你叫他什麼?”

斜陽尚濃,小車緩行,林蔭路上疏影閃現,彷彿老天爺陰晴不定的心。但我卻覺得這份安靜十分可貴,給人感覺特別地放鬆。李走一邊對著後視鏡拿紙巾擦臉上的髒東西,得意洋洋地笑道:“是他自己讓我叫哥的,怪誰呢。”

【全文完】(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