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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第 36 章

林正浩等了半日,才看到周子璋走了出來,見他神情有些恍惚,還真不知道那位神神叨叨的唐先生到底跟他說什麼,顯見這書呆子是聽進心裡了。林正浩閱人無數,唐奉儒擺出這幅高深莫測的款在他也不過爾爾,並不覺得有多了不得。至於唐奉儒說他的“知足”一句,在林正浩看來,這不過是看相之人慣用的模稜兩可話語,沒有多少實際參考價值。而且私心裡,林正浩並不太喜歡唐奉儒這類人物,因為你摸不透他,充滿神秘色彩,完全無法遵循理性和常理來揣度,更重要的原因,是他看出周子璋對這個人神情不太正常――他乍然見到唐奉儒那種表情,與其說震撼,不如說驚嚇,一雙藏不住心思的眼裡明明流露出惶恐,不用看,那雙手肯定藏在桌子底下不自覺地顫抖――也只有他才以為別人沒看出來,林正浩輕輕搖了搖頭,也就是這種害怕卻強作鎮定的模樣說不出的可人疼,他才捨不得當著人面刨根問底。

現在倒好了,周子璋自出來以後,吃也吃得心不在焉,眼神飄忽,跟他說話也答非所問,都不知道那腦袋在想什麼。林正浩有些擔心,終於忍不住斟酌著說:“子璋,相術這種東西,無需太過較真,命數就算有,卻也是事在人為的成分居多。所以,唐先生說什麼,只當一個參考即可,知道嗎?”

周子璋臉上微微一紅,低聲說:“我知道,”想了想又說:“對不起。”

從這個角度看過去,周子璋柔順的樣子真是賞心悅目,林正浩微笑起來,情不自禁伸出手去,搭在他手背上,瞬間察覺那手想掙脫,林正浩立即加重了力道,不由分說牢牢握住,他做事從來進退有度,火候拿捏得當,這時候臉上帶著溫柔的笑,柔聲說:“煩惱什麼都不要緊,告訴大哥,我來解決好了。”

周子璋果然睜大眼睛看著他,流露著感動,滿眼波光瀲灩,彷彿風吹漣漪,令人不覺沉迷,林正浩覺得自己今天有些忘情了,他拉起周子璋的手,放到唇邊,吻了下去。

周子璋的臉立即變得更紅,連身子都在微微顫抖,臉上流露出痛苦和掙扎。林正浩知道,周子璋這時候一定在進行思想鬥爭,但他是什麼人,為人雖謙和有禮,可上位者該有的殺伐決斷一樣不少,眼光也毒,知道什麼時候該維持溫柔君子風度,什麼時候該出狠手速戰速決。他沒再遲疑,勻出一隻手,將周子璋整個抱入懷中,捧著他的臉,額頭抵住額頭,深深看進他的眼睛,喟嘆說:“跟我在一起好不好?嗯?不是很難的。”

周子璋眼中蒙上水霧,絕望地搖頭,下一秒鐘就開始掙扎,林正浩豈容他逃脫,雙臂用力,圈緊他,壓住他的肩膀,加重語氣低喝:“子璋,子璋,不怕,沒事的,我真的喜歡你,真的很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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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璋表情現出迷茫,林正浩抓住時機,板著他的臉吻了下去。一開始他只是為了制住這個人,並沒有過多感覺那嘴唇親起來什麼感覺,所以需要技術的成分比激情還要多,但唇與唇纏綿悱惻著,林正浩漸漸覺得連心都升騰起來,感覺不是一般的好,不是說周子璋的唇質感如何綿軟,而是彷彿透過嘴唇這麼親近,這個男人逐漸在自己懷裡真正軟化下來,真正將自己的內心,悄然向自己開啟,林正浩在此刻確乎明白,周子璋是對自己動心的,毫無疑問,不然這個男人不會反應這麼可愛,這麼誠實,同時,又這麼惶恐無助。矛盾得很,可是又很明白,就是這樣才令林正浩心動不已,他感到一種久違的柔情,於是更加溫柔地對待周子璋,施展出所有知道的知識,吻到對方喘息不已,整個人服帖在自己懷裡。

林正浩不知道的是,這個吻,是周子璋長這麼大真正意義上的初吻。他跟霍斯予不知道上了多少次床,霍斯予也沒少親他,但在周子璋看來,那就是一種掠奪,一種肆虐,宛若屠宰場的工作人員拿著紅章往生肉上蓋戳,沒有什麼實質意義。而自己被動承受過的那些吻,與其說是一種親密,不如說是一種妥協,連身體都被那個混蛋隨意擺弄成各種屈辱的姿勢,親嘴又算得了什麼?其實,剝奪掉人類賦予這些親密動作的所有意義,這也就是兩具身體互相觸碰的一種方式而已,說穿了又怎麼樣?

但林正浩不同,林正浩對他來說,代表著心中隱約作痛的渴望,代表著自己終其一生無法望其頸背的高雅和清潔,他就像上帝,只需輕輕一揮,就重新賦予了你關於這些肢體動作的意義,包括擁抱,包括親吻,包括臉頰貼近臉頰,手指糾纏手指,這些動作突然之間,又重新有了它們的神性色彩,甚至比原本能夠理解的更美更好,更令你感動到全副心神都在微微顫抖,更讓你明白,原來靈魂這種東西是真的存在的,你總在無視,你刻意逃避,你把自己變成物品,你用日常最瑣碎的平庸去掩埋它,你不敢聽不敢看不敢想,可只要這個人一吻,你卻又能準確無誤地感覺到它,從你的嗓子眼,從你的血管裡,哭泣,痛楚,撕裂。

控訴你將它弄得多麼骯髒,多麼可鄙。

周子璋近乎狼狽地推開林正浩,在他滿臉詫異之時淚流滿面,已經沒辦法再撐下去了,再跟這個男人在一起,他早晚會瘋掉不可。原本以為可以麻木的神經現在都甦醒了,原本以為可以忘卻的羞恥感和價值觀現在全部迴歸了,怎麼辦?一個一旦知道人該怎麼活才叫作有尊嚴有希望的人,如何還能繼續在沼澤中躑躅?一個一旦明白愛是如何珍貴和值得付出所有的人,怎麼還能將自己投擲進一場骯髒的□□易?周子璋泣不成聲,卻無法再說一句,只能走,像條喪家之犬一樣,倉惶而逃。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麼跑出那裡,接下來的一切就如一場三流的肥皂劇劇情,可你卻在用最真實的痛徹心扉經歷這個惡俗情節。他攔住一輛計程車,坐進去報出f大的地址,車子開出去時,他回頭正看見林正浩外套也來不及拿,穿著襯衫就這麼追了出來。他啃住自己的手背,閉上眼,感覺到眼淚就這麼直直掉下來,沒法不哭,那是他迄今為止,唯一動過心,想好好去愛的人啊。這樣的人會關注到自己,會對自己好,會一樣喜歡自己,本來就像一個奇蹟,可現在奇蹟出現了,你卻只剩下這麼一條黑道可以走,人生怎麼就這麼難?怎麼就他媽這麼難呢?

他渾渾噩噩,靠在椅背上,腦子裡全是跟林正浩相處的點滴,東西很少,能供回憶的細節很少,可是對一個窮慣了的人來說,已經夠好夠多了。那個人怎麼遇上,怎麼相識,怎麼溫柔,笑起來什麼樣,對自己怎麼好,他都記住了,他這個人別的優點沒有,就是記性好,記不住就每天溫習一遍,把它們弄成吃飯睡覺一樣非做不可的事,這樣就夠了,真的,多少年前,他媽教過他做人要知足,他那時候不知道這其實是窮人一種不得已要逗自己高興說辭,但現在知道了,他不得不承認,這法子還真不錯,不然,這麼操蛋的人生,你怎麼捱下去?

f大到了,他讓司機開進校門,開到宿舍區,付錢的時候,他已經擦乾臉上的眼淚。s市太大了,人冷漠成了一種慣例,感謝這種冷漠,那司機頂多奇怪地看他幾眼,卻沒多問,只是公式化地找了錢,問他要不要票,周子璋搖搖頭,開啟車門走了下來。

他一抬頭,錯眼看見路邊停著一輛眼熟的凱迪拉克,車門一開,一個衣著筆挺,神情傲慢的年輕人帶著囂張的痞笑跨出來,看看他,居然難得好脾氣地招招手。周子璋機械般邁步過去,霍斯予一把扯過他的胳膊,親熱地將他抱入懷中,使勁摟緊了,這才放開,改為搭上他的肩膀,笑呵呵地說:“寶貝兒,可想死我了,快,咱們趕緊回去,大幹三百回合。”

周子璋慘淡一笑,任他拉著往車裡塞,就在此時,卻聽到身後傳來一聲剎車聲,隨後,林正浩的聲音尖利地傳來:“子璋,周子璋!”

周子璋心頭大震,臉上迅速褪去血色,長久以來,他最恐懼的一幕終於發生了,他抖得不可自抑,咬著唇,主動往霍斯予車子裡鑽。

哪知此時肩膀一沉,卻聽見霍斯予的聲音冷得能掉出冰渣來:“呦,這不是林總裁嗎?叫你哪,躲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