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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刺殺

很快,巫王就派了工匠來。修路,方便運送。金礦也重新開採。而朗格裡當然就成為監工。自他送翩翩來此處後,就再也沒有離開過山洞,翩翩也沒有問他為什麼。

斬妖的大英雄與勇敢的公主的婚禮並沒有在皇宮舉行,而就在這山中。府邸依山而建,端的是富麗堂皇,堪比皇宮。翩翩的父親巫王也親自來主持婚禮。

吹打彈唱,好不熱鬧。妖孽已除,今後大家都可以安心了,眾人的臉上掛滿了開心的笑容。

開懷暢飲,把酒言歡,推杯換盞,一切的危險都過去了,以後再也沒有什麼可以危險到他們了。

然而誰也想不到的是,當新人向巫王行禮的時候,朗格裡突然向巫王刺出了一刀。

刀,深深扎在巫王的腹部,只見那握手的刀柄。

巫王倒地,他身邊的侍衛一湧而上。朗格裡毫無懼色,奪過一把刀,幾下揮舞就將那幾個侍衛的刀劍統統打落。

“念在兄弟一場,我不想傷了你們,走。”朗格裡看著這些給打翻在地的侍衛,卻住了手。

那幾名侍衛互相看著,他們心知自己不是對方的敵手,可就這樣走嗎?萬一巫王怪罪下來,那可是滿門抄斬的呀。

“這是我與巫王之間的事,不想連累你們。”朗格裡揚了揚刀,大有,你們再不走,就別怪他不客氣的意思。

一個侍衛爬了起來,往外奔去,另一個也跟著去了。眨眼間走個清光。他們知道這很有可能是王位之爭。在這些小部落中,沒有哪個王是一生下來便是的,也沒有哪個王可以將王位傳至千秋萬代。在這兒,強者為王,誰厲害,就將上面那個揪下來,自己坐上去。沒有人敢說不,因為你的拳頭沒他硬。在這兒,要麼是服從,要麼是受死。

其實不管是這兒,還是別的地方,好像都是這樣,明明心中不岔,卻又不敢怒言,忍聲吞氣去屈膝於他人。

鞭子揮下,棍棒拍下,好像他們除了閃避,縮脖,根本就不知道什麼叫做還手。一個捱打,兩個捱打,彷彿一塊捱打才是正常的,沒有誰敢先去當那個反抗的人。

不管是十隻還是八隻羊的羊群,總有一個走在最前面的,那叫做領頭羊。它往哪兒去,後面的羊兒都跟著哪兒去,它停,其它的停;它走,其它的也走。牧羊人只要帶好這只羊,其它的,都乖乖聽話。人就好像羊那樣,不管是什麼地方,偏遠落後的部落,還是國際化的大都市,不論做什麼事,好事還是壞事,都有個帶頭的。其他人都朝他看,聽他的提示而做事,自己一點主見都沒有,就算有,也會給那個羊角頂到服服貼貼。最終造成的不就是少數人凌駕於多數人之上。是因為那些人的無知,還是畏懼,或者說他們是怕死。

閒話不說,且說翩翩,她萬萬也想不到朗格裡會在這個時候傷害巫王——她的父親。她先是呆了呆,可很快就回過神來,衝過

去,扶著巫王,捂住他那傷口。可是血,依然從指縫中溢位。本想叫人,可聽得朗格裡那般說話,再一看,廳堂中那些人,個個爭相往外奔走,只恨爹孃生少了只腳,撲倒在地也不會站起來,爬也要爬出去,彷彿走慢半步,就會挨刀捱打。可那個操刀之人,對他們卻半眼也沒瞧一下。

“朗格裡,你這是在做什麼?”

是氣憤,是傷心,是難過,但更多的又是不解。

巫王喘著氣道:“女兒呀,你還不明白嗎?他接近你是為了什麼?”

不,翩翩搖了搖頭,她不相信他是這樣的人,她不相信他真的是為了來爭奪王位而來接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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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王輕嘆著,續道:“本王膝下無兒,就只有你這麼一個女兒,這王位遲早會傳與他,哎,又何苦急於一時。”

翩翩含著淚,望向朗格裡,眼神已從不相信慢慢轉變為詢問。這是真的嗎?她自小生活在深宮內院,有巫王的百般保護,根本就不知什麼是人心險惡,雖知有宮廷爭鬥,但從來也沒想過會發生在自己身邊。王位真的那麼吸引人嗎?可以使一個人說盡甜言蜜語,花那麼多的心思去討好,

朗格裡不屑地哼了聲:“卡也圖,你別以為人人都和你一樣。你那個王位,我還不想要呢。”

卡也圖就是這個巫王的名字,在這個偏僻落後,又等級森嚴的部落中,沒有誰敢直呼巫王的名字,那可是大不敬,是犯死罪的。更何況在這些部落裡,一旦當上了巫王,那他原本的名字就不會再用,所有人都得叫他王,因為他是天神的使者。

也不知有多少年沒有聽過自己的名字了,甚至乎都快忘記自己原本的名字。驟然間聽到有人喊起這個名字,巫王的臉上微微閃過一絲錯愕,可跟著他的眼中瞬即閃過一絲陰鷙,可很快就隱去,換上那一臉的痛心疾首的傷心難受。

可翩翩聽到卻是一喜,沒有怪朗格裡的無禮,卻是暗暗高興,他不是那樣的人,他不是為了王位而接近她的。都說戀愛中的女孩很單純,也很盲目。她們看不到隱藏在暗處的危機,只是想到只要愛人對自己的好,是愛她,而不是利用她。

然而朗格裡接下來的一番話卻給了翩翩一個晴天霹靂,假如剛才朗格裡刺殺她父親給她的是一個給驚雷嚇倒,那麼下面她卻是給驚雷狠狠的打了幾記。她寧願朗格裡是為了王位而接近她利用她,而不願意再知道真相。

只聽朗格裡狠聲道:“你們還記得素心嗎??”

翩翩一愕,想了一會才問道:“素心?你是說三年前為了逃避要送給蝠妖當新娘的那個自殺的婢女?”她記得過去給蝠王選新娘,並不是只在平民中選取,有時還會在宮裡面。那是由巫王祭天,所獲得的提示。選中了誰就是誰了,不管你願不願意,人就帶走,她的家人就會給錢銀好好安排。雖然說嫁個女兒,可以獲得不少財富。但也不是

人人都如此,要知道那可是有去無回,永生不再相見。膽小的,哭哭啼啼,被拖著走了。膽大的,有些卻會反抗,死命不從,結果當然是死了。死了就死了,那就重新選過唄,反正有的是人。

她依稀記得,宮裡面是有個叫素心的婢女,服侍了她也有些日子,故此有印象。她記起,那時上天降旨,在素心的身上作下記號,所以不管她的身份如何,都必須要去。可是不知為何,臨行前的那一晚,她卻死了,聽說是想逃跑,給射殺的。當時也只是隨便找個理由將這事掩蓋過去,連自己也不太清楚,為何朗格裡卻在這時提起她呢。

朗格裡盯著翩翩,一字一頓的道:“她是我的未婚妻。”

翩翩只覺得腦子“嗡”地一下炸開,剎那間一片空白。素心是他的未婚妻!這怎麼可能?不,不是的。他一定是在騙自己。她瞪大著雙眼,望著朗格裡,她不相信,一定是剛才聽錯了。

朗格裡可不管翩翩在想些什麼,續道:“我和她自小青梅竹馬,早已私定終身。”

“啊——”翩翩捂著嘴,搖著頭,不,她還是不相信。她記得他對自己說過,自己是他第一個喜歡的人,怎麼可能……一定是素心,是她暗中不知使了什麼法子。一時間,她卻忘記了,素心是死在她認識朗格裡之前。

朗格裡道:“她進了宮,而我也當了侍衛,見面的時間少了,但我們的感情從沒有變過。是他——”他指著巫王卡也圖,狠聲道:“是他,藉著給蝠王娶妻作幌子,強行佔有被選中當新娘子的姑娘。他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編造了這彌天大謊。”他激動得渾身打顫,只想揮刀將對方砍成肉醬,可是又覺得那樣並不解恨,才一味地忍著,去想那曾經想了很久的報復人的方法。

翩翩氣道:“不準你誣衊我父王。”他要刺殺巫王謀取王位,她不怪他,每一個勇士都不會甘心當別人的手下。可現在他要殺便殺,卻還要說這些話來,刺激她,傷她的心,而且還要毀她父王的聲譽,這比殺了他們還要嚴重。

朗格裡單著眼瞟著她,眼中是輕蔑的冷笑,只聽他道:“我可愛的公主,到這個時候你還這麼偏袒你那個人面獸心的父王,我實在不知是該說你孝順,還是愚蠢。”

翩翩怒道:“朗格裡,你再在胡說,我就算是做鬼也不會放過你的。”

一直沒有說話的巫王卡也圖突然說話了,他輕聲道:“我的女兒呀,你這都看不出來嗎?他根本就不再是朗格裡,他是蝠妖,他又復活了,就寄居在朗格裡的身體裡。”

朗格裡的臉色一沉,大刀舉起,指向卡也圖。翩翩急忙擋在卡也圖的身前,大聲道:“要殺我父王,就先把我殺了。”朗格裡冷冷地瞧著她,無情地似是要將目光化作利刃穿過她的身體到達卡也圖身上。翩翩渾身一顫,下意識地想避開,可是卻又倔強地回瞪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