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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靈異隊伍 第三十三章血剎(四)

燕若夢呆呆的看著他,看著他的脖子。

血流了出來,但又收了回去,或者說是有一種力量阻止它流出來。傷口迅速癒合,甚至沒有留下任何疤痕,就像什麼也沒發生過。

“為什麼要救我?”燕若夢有點茫然,就算他們不是天敵,她也不願領別人的情。

凌天恆先是一愣,然後看著她的眼睛,激動的道:“為什麼?難道因為我是殭屍,就不能再做朋友嗎?”

“我沒朋友,更不會和一隻殭屍做朋友。”燕若夢把頭一擺望向另一邊,冷冷的道。

在她的世界裡從來就沒有朋友,不需要,永遠也不需要。不是說朋友是兩脅插刀的嗎?那麼往你身上插上兩刀,你說好不好?

凌天恆無言以對。殭屍是沒有朋友的,不應該有,也不可以有,更不配有。

一切彷彿就要在這一刻結束了,可濃濃的血腥味依然衝擊著各人的神經。

常康寧開始也是很震驚的,他呆在一旁,不知該說什麼好,也輪不到他說話。此時他卻道:“師叔姐姐,先搞掂那個血剎吧,他的事,以後再算。”在他的心裡,凌天恆便是他的朋友,他的哥們。雖然他是殭屍,但也不能抹殺了他們之間的友情。雖然他們認識的時間很短,但是卻是親密無比,無話不談,除了他是殭屍的身份之外,對方什麼事都告訴自己。雖有所保留,但也是情非得己。他覺得他是個好人,所以他不希望他有事。

可是燕若夢卻是無動於衷,她何嘗不知道敵人正在俯視耽耽的盯著他們,或許對方正等著自己這邊打起來好撿個大便宜。但是要她與一個殭屍握手言和,她不是辦不到,而是她覺得放著顆定時炸彈在身邊實在太不安全,誰知道他什麼時候會與血剎連手來對付自己的。那最好就是先幹掉一個,但是她卻沒有什麼把握,畢竟這是個紅眼殭屍,殭屍之王。

那邊衛小傑也低聲道:“燕姐姐,別意氣用事,要以大局為重。”

是呀,要以大局為重。可是難道就要這樣放過一個潛在的敵人嗎?燕若夢冰冷的目光直逼凌天恆,彷彿要從他身上找出一個暫時不殺他的理由。

凌天恆心中又是一痛,道:“如果你認為我要傷害你們的話,現在你就殺了我吧。”

伏魔棒再次舉起。

常康寧急道:“師叔姐姐,如果他要害我們早就動手了,何必等到現在。”

燕若夢沒理他,手向前伸出,伏魔棒刺了過去。

凌天恆緩緩闔上眼睛。

原來死竟然是這麼簡單,早知如此又何必偷生那麼多年。

“啊,不要呀。”衛小傑和常康寧同時叫了起來,前者站了起來撲向了顯示器一下就穿了過去摔在地上,而後者雙手剛伸上前卻給一道無形的力牆彈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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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魔棒帶起一陣勁風,然後停止。

“出去再找你算帳。”燕若夢冷冷的聲音在樓道在響起,而她看也不看對方

轉身舉步就走了開去。

殺。

不殺。

她殺他理所當然,他是殭屍,她是天師,斬妖除魔是她的天職,而且驅魔龍族傳人的責任就是殺盡天下間的殭屍。

但是她並不是一出世就當上天師,更不是一出世就是驅魔龍族的傳人。

她是燕若夢,自小就生活在兒童公社。她的眼裡沒有責任,因為她覺得責任是別人給她定下的,目的是要她完成某些任務。至於好處當然是對方的。但她又覺得凡事都是相對的,你只有付出了才能得到你應該有的,只有這樣才問心無愧。所以龍飄雲傳給她法力,她便擔起了驅魔龍族傳人的責任。只有這樣才互不拖欠。

所以她一向都很相信因果,不是報應,是輪迴。

你去偷去搶所以你才要進監獄要去受刑罰,但你已經悔過受了懲罰,那麼過去那個去偷去搶的你便不再在了,換上的是已經變好的你。殺人填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所以她才會收了錢才去給別人驅邪,而不會平白無故跑到妖魔的世界中大開殺戒。因為她不是個好殺之人,儘管她看起來整天都喊打喊殺的,可真要動起手來,她又不願意了,這並不是心軟,是理。她做什麼事都要給自己找理由的,要吃飯因為餓,要去逛街因為不想呆在家裡。那麼要消滅一隻殭屍呢?當然是因為他吸血使人至死。總不能滿世界的跑去找殭屍來殺吧,或者是到處去挖墳把有可能成為殭屍的屍體燒掉。

不錯,這就是她給自己找的理由。儘管她身負的責任要去消滅他,但是現在這個責任的執行人是她自己,那當然最終是要順從自己的。看在自己還未發現對方吸血害人,那就暫且放過他吧。至於以後他傷了人嘛,那就別怪她不客氣了。

她似乎忘記了一件事,那就是所謂的殭屍傷人那就是吸取人血,那這個人極有可能會死,會變成殭屍。那麼她豈非是間接造成的,還是她認為那個人該死,乾脆到時一併幹掉算了。

看著剛才那一幕,常康寧只覺得心都快要跳出來了,他從來沒有這麼緊張過,也沒有這麼害怕過,就好像將要被殺死的不是凌天恆,而是他自己。

看著伏魔棒直往凌天恆的咽喉上刺去,眼看著就要刺穿個洞,可陡地竟然轉了個彎刺向旁邊的紅霧。

霧散。

心定。

常康寧長長吐了口氣,用手抹了抹額頭的冷汗,跟著又在衣服背後擦了擦,才走過去拍了拍凌天恆道:“沒事了,走吧。”

凌天恆怔怔的望著那個黑色的背影,襲地的披風裹住了她嬌小的身軀,給人一種難以捉摸的感覺。突然他叫道:“等等。”

“幹什麼?”燕若夢的手微微用力握了一下伏魔棒。

“你走錯方向了,不是那邊,我聞到這邊的血腥味比較重。”凌天恆指著另一邊。

“哼。”燕若夢仰起頭,轉身走向另一邊,自始至終都沒有瞧他一眼。

如果有人去過私宰場,那就一定不

會忘記那兒的味道。如果你有幸在這一天像徐小美他們那邊偷偷的跟著潛進這電視大樓,你就會發現兩處的氣味真的非常相像,或者乾脆說一模一樣的腥臭難聞,令人作嘔,你只要去過一次就絕對不願再去。

乾淨明朗的環境竟然散發出死屍般的惡臭,不能不讓人懷疑不久前這兒是一個殺人棄屍的窩點。

“出來。”

燕若夢將伏魔棒一揮大聲喝道,她感覺到這兒的血腥味比起其他地方濃得多了。

空氣是無色無味無形無態,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它也會有色有味有形有態。

空氣中陡地冒出了無數紅色的氣泡,就像它本來就在這兒似的,只是你看不見。氣泡與氣泡之間相互碰撞,消失、合拼,就像水滴那樣一滴水加一滴水依然是一滴水,只是比原來那兩滴水都要大。最後這些氣泡組成了一個人形,就像一個全身長滿水泡的人,因為氣泡是紅色的,紅得像血,或許那本來就是血泡。

這個就是血剎的真身。

它身上那深紅的顏色,是他由於殺了很多人,這是那些人的血。那些人生前或多或少都做過一些壞事,這樣的人越容易招惹邪靈,因為他們心中都有邪惡。身上泛著的黑氣,就是那些人的怨氣。

“哈哈哈……”血剎大聲的怪笑著,扭動著那所謂的身體。

它看著眼前的人就像看著它嘴邊的食物一般。血剎是邪惡的魔靈,專門吸取有邪念的生靈的鮮血、靈魄,吸取得越多它的能量就越大,但是它卻永遠不能見陽光,永遠無法像別的生靈一樣去享受世間的一切,因為它不是一個實體。它只不過是用無數血泡組成的,隨意組合,也隨時可以散去。它無法像別的妖怪那樣可以長期寄居在某種生物的身體上,因為它的寄主身上的血會被它吸乾,沒有血的生命還能活嗎?所以它必須要常常換寄主,也因此越來越強大。

而血魔則是一個有血有肉的生命體,它可以見陽光,可以做任何的事,它在萬千群魔中無論能力還是地位都是數一數二的,試想一下一個會隨時吸掉你身上血液的傢伙,你見到了會不會害怕。

可是血剎要變成血魔卻不容易,至少有吸取一萬個有邪念之人的鮮血。但是這僅僅是第一步,只能保證它成為血魔的功課做完了。它還要承受天劫(無論何時何地只要傷害了任何生命都要受到懲罰,血剎殺了那麼多人所受到的懲罰就會更多),因此它必須有強大的抵禦能力,要不然一個霹靂下來把你給轟掉了,那麼這些年來不是白忙乎了嗎?所以它必須要會挑人,挑選一些身負異能的人,將他們的能力也吸過來。

所以它看到眼前的三個人,又豈止是高興,簡直是高興得快要瘋掉。它看出這三個不是普通人,那只要吸掉他們的血,那它又何愁即將降臨的天劫。

是的,外面天空中的黑雲是血剎吸取鮮血的那些人積聚的怨念,而那紅光才是血剎修行的能量,但是同時也表示它的劫難將要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