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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第二章 吸血鬼

說實話,這下子是有夠嚇人的。

那法的額頭撞上了桃源農莊的高階落地窗,窗安然無恙,但腦袋想想就不會好受。

屋裡的人全都有些吃驚地看向我們這裡,為了化解尷尬,我只得把捂頭嗚咽的老友,拖到後院的另一邊,房間裡看不到的地方。

他疼得擠出了眼淚,嘴裡還罵著法語裡的髒話。

說實話我被嚇到了,被其不同往常的舉動。

“謝齊林我艹,你嚇死我了!”

我冤得不行,花了很大口舌跟他解釋了那扇落地窗的問題。

最後,他無語地點點頭。

我開始細細打量他——

這位34歲的混血神探,總感覺像是被什麼蹂躪了一樣,失去了以往的神氣和光彩,發黑的眼眶讓人懷疑這傢伙是不是生了大病。

“你怎麼了?到這裡來幹什麼?”

那法.巴蒂斯特忽然激動地抓上我的雙肩,囈語般地唸叨著:“謝,我需要你的幫助。”

“怎麼了?”

“他在這裡。”

“誰在這裡?”

“蝙蝠!”

“蝙蝠!”

他放過了我的肩,竭力調整呼吸的樣子,開始正式地跟我解釋:“我在追殺一個連環殺人犯。他就在這裡?他很危險,我必須要抓住他!”

“你在抓捕逃出國的殺人犯?”

“是,我。”

“你一個人?”

“啊?”他費解地看向我,好像我剛剛問了一個驢唇不對馬嘴的問題。

“我的意思……這麼重要的事情,怎麼會只有你一個人呢?”

那法用右手按住腦袋,剛剛被窗戶砸到的位置,同時也是腦門心:“呃……那個,是的,是有幾個同事跟我一起來。”

“他們在哪裡?”

“失蹤了。”

“失蹤?”

“對,準確地說,是失聯了。”那法抬起頭,我這才看見了一絲他該有的神采。

“那家夥很狡猾,我必須一個人解決他。但我可能需要你的幫助,謝齊林,與竟你對這附近的地形十分熟悉,你就住在這裡不是?”

說著,他扯起我的手腕,把我拉出了桃源農莊。

“等等!等等!”

在一輛破舊的馬自達旁邊,我甩開了他的手,“我還沒搞清楚,那個殺人犯是什麼來頭?蝙蝠是他的綽號嗎?他幹了什麼?他怎麼會跑到這裡?”

“還有,如果他真的跑到這裡,你們不是應該求助當地警方進行連線嗎?為什麼要找我來……”

“上車。”那法半命令的口吻說道。

我機械地聽命,坐上了副駕駛座,屁股墊上了一張租車行的名片。

“你知道這‘皇城酒吧’在哪裡嗎?”

“知道……比較遠,在……”

“給我領路。”

那法飛快地啟動車子,“然後,如果你想知道事情的前因後果,和嚴重性的話,就聽我從頭開始講。”

接下來的劇情,轉述自那法.巴蒂斯特在開往皇城酒吧的途中,所說的內容。

……

2016年9月上旬,也就是那法剛和我從古堡死裡逃生的兩個月後。

那幾天,巴黎及其附近下了一場持續80個小時的傾盆大雨。

照他的話說,雨水幾乎淹沒了一些小道,警署的一樓也變成了天煞的游泳池。

“局長買了一箱玩具黃鴨子,讓我們這些童心未泯的小夥子玩玩水。”

他把車開出農莊,語氣頹廢地講出一個笑話,用含糊不清的法語。

這確實有笑點,但我們都沒有笑。

現在還不是溫習法式幽默的時候。

雨後初晴,那法和同事正忙著給一樓的走廊放水,就收到接線中心的報警,市中心某商場的天臺上發現了一具屍體。

於是他們便穿著溼透的襪子和鞋,有些脾氣地出了警。

說到第一案的案發現場,很有意思,待我給你們詳細講講。

商場的天台是一座大的停車場,大概能容納300輛轎車。

在天台的西南面,有一個電梯口可以直接通往下面的商場,所以電梯口總是會有人進進出出。

那輛白色的梅賽德斯,就停在正對電梯口的位置。

連續三天的大雨,砸得人只覺得天昏地暗,所以並無人注意到這輛車子有什麼特別。

等到雨停了,不到十分鐘,從電梯上到天台的一家五口就發現了他。

他就攤在賓士的駕駛座上,血肉模糊。

車窗上連綿不斷的雨簾滑了下去,讓這慘不忍睹的景象降臨於世間。

那法.巴蒂斯特戴著手套開啟車門,一股十分難聞的屍臭湧了出來,方圓五米之內的人都開始乾嘔。

而那法則是直接吐在了車輪底下。

這位先生已經死了很久了,那法不是法醫,但光憑這股殺人的味道和多年的經驗,也可以大致推測,死亡時間起碼有100個小時了。

專業的法醫告訴那法,因為車廂的密閉,會使屍體加速腐爛,所以死亡時間也許比一般情況還要近些。

最後,結合這下了三天的暴雨,他們定論——

兇殺在暴雨初晚,雨幕的掩護下發生,直到現在正好是三天半,與殺人者慣有的思路,屍體的腐爛程度相吻合。

再回到屍體本身,這是最最重要一點:在肚子左側有一個碩大的傷口。

是被咬爛的,你們沒有聽錯,咬痕形狀來自人類的牙齒。

血液潑灑在車廂的許多角落,但總量還不及人體理論總量的五分之一。

“吃屎啊,兄弟,那人已經變成空殼了,多數內臟也被咬碎。”

我們的車子闖了一個紅燈,那法暴力地從方向盤上甩開手,“是吸血鬼,你知道什麼是吸血鬼吧?”

“我知道。”

我始終微微發著抖,剛剛跟老媽打了電話,說去皇城酒吧接一個醉酒的朋友,“是那種專門在殺人後喝掉人血的兇手。”

“正解。”這句回答是法語。

既然是吸血鬼作案,那法和同事就必須考慮得更多。

最主要的一點,這種人不會滿足於一次的作案。

他會嚐到甜頭,然後繼續鋌而走險,直到被警察抓住為止,他們不會停止。

“連環殺人。”我總結,那法點點頭。

他告訴我,歷史上的吸血犯,大多都是先把受害者的血從體內放出來,裝在某些器皿中暢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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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直接從肚子咬一個口,然後像真的猛獸一樣去吮吸,咀嚼。

這太原始,也太暴力了。

“我們試著透過屍體體內可能殘留的撕咬者DNA下手調查,卻在屍體全身發現了大量清潔用的化學品殘留。”

“兇手不但野蠻,而且,媽的,聰明無比,他洗掉了關於自己的所有痕跡。”

“……”我喉嚨一緊,想說什麼,卻一眼看到街道盡頭,靠著河岸的皇城酒吧招牌。

“就在那裡,酒吧。”

“好,看見了。”那法開始加速,開到了最高限速,不吱聲了。

我忍不住問道:“然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