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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第四章 疑點重重

這也是由於共享汽車程式漏洞造成的,真的追究起來費時費力,就算賠償也所得甚少。

所以碰到這類情況,美樂汽車公司那邊只能當啞巴虧吃了。

至此案件變得越來越撲朔迷離。

一切都指向這輛離奇出現的共享汽車。

這輛共享汽車,是在距離三重口幾公裡外的一個停車場被找到的。

根據車的胎痕,與拍照等資料確認,這輛車就是當時出現在事發現場,時速達到120KM/小時的車。

這絕對超速了。

車被發現時右前輪爆胎,應該就是在案發當時,撞到千斤頂之後爆胎的。

爆胎之後,駕車的嫌疑人,又繼續將車開回了這個停車場。

“這個駕車的嫌疑人一定有問題,要不然他為什麼明明知道爆胎了也不下車看看?”鮑餘說道。

“而且嫌疑人真的很矮,可能一米六都不到。”祝君富指了指駕駛座,這個駕駛座的座位被調到了最前面。

透過調取停車場監控,他們又看到了這個可疑的嫌疑人,戴著眼鏡,同時個頭不高。

在案發當晚的十點多,嫌疑人把車停到停車場後,騎上一輛腳踏車就離開了。

嫌疑人騎的腳踏車是藍色的,山地車,同時還有一個藍色的車燈,一個藍色的車鈴鐺。

這一特徵非常明顯,讓調查容易起來。

沿著監控追蹤,發現嫌疑人最後到達的地方是社豐小區。

而後在社豐小區找到了這輛腳踏車,同時也鎖定了嫌疑人,住在403房。

只不過當這個嫌疑人,出現在祝君富和鮑餘面前的時候,他們還是略微震驚了一下。

和他們猜測的那樣,這個嫌疑人身高確實不足160,同時戴著眼鏡。

他叫小爍,上初中一年級,還不到13歲。

之後,母親作為監護人,在旁邊陪同小爍接受審可。

母親帶著哭腔說:“爍爍啊,到底是怎麼回事,警察叔叔說你開車了,你怎麼會開車呢?你才多大啊,還說你撞人了,你好好和警察叔叔解釋解釋。”

“我……我不知道。”

小爍處在發育變聲期,說話時是很沙啞的。

他抬起頭,用那張稚氣未脫的臉看著鮑餘說:“我開車只是覺得很好玩,我不知道我撞人了。

他確實不知道。

他那時只是感覺到車前輪碰了什麼東西,好像爆胎了。

他也不敢停下,停下就會被人發現他一個小孩子在開車!

小爍硬是這樣,把車開回共享汽車的停車場,一看前輪確實扁了,於是慌慌張張地離開了。

他不知道什麼叫逃逸,他也不敢對別人說。

鮑餘問小爍:“那你是怎麼啟動這輛車的?你怎麼會開車?”

怎麼會開車?

要從哪一次說起呢?

其實這並不是小爍第一次開車。

他的家門口就有一個共享汽車停車站,而美樂汽車公司剛剛成立,推出了很多優惠活動。

比如新使用者每小時2元用車,充值贈送等等。

小爍的母親是個家庭主婦,她覺得這個實在划算,於是就註冊了使用者。

她常開這車,小爍也常坐。

有次母親下車辦事情把小爍丟在車上,而等她回來的時候,居然看見小爍正在開車。

小爍從小就很喜歡車,加上共享汽車操作簡便,他又坐在母親旁邊看著她開了多次,自然很熟悉。

“媽媽。你看!”小爍開著車興奮地駛過母親的面前。

母親本想呵斥,但又覺得兒子不到13歲就會開車實在厲害,只是罵了幾句就回家了。

那次之後,小爍就對開車這事迷上了。

而母親以此為交換條件,提出“如果考試能90分,就帶你去空地上兜一圈”。

母親當時也是想著,空地嘛,絕不會有事的。

就這樣,母親讓小爍在空地來來回回開了幾次,小爍對車的渴望卻更加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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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遊戲室玩著超級真實的“瘋狂賽車”,渴望能置身車流如織的公路上。

他每天回家,都會路過這個停車站,用手去摸這一輛輛車。

終於在案發當日,他拉了一輛汽車的車門,門居然開了!

小爍坐上車,興奮地按下了一鍵啟動。

口供在兩小時左右全部結束。

“對不起!對不起!”

小爍的父親在外頭等,一直和警察“敬禮”道歉。

他手裡挎著包,一個生意人,“我一定接受批評!對不起!對不起!”

小爍出來了。

他們離開派出所,回到家。

小爍低著頭,回房寫作業。

妻子在大廳哭:“怎麼辦啊,兒子是不是撞車殺人了,他會不會有事,會不會抓去坐牢啊?”

“沒事!沒事!”丈夫對妻子說。

“什麼沒事!兒子發生這麼大事,你還這種態度,你怎麼做父親的,你不是很多生意朋友嗎,去找律師啊!請最好的!”

“真的沒事。”丈夫湊到妻子耳邊輕聲說:“兒子雖然犯了錯,不過……”

丈夫將聲音壓到很低,“不過兒子還不到14歲,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真的?”

妻子的眼淚止住,抬頭望向丈夫,嘴角微微抽動了一下。

……

又是一個凌晨的兩點鐘,還是鮑餘值班,他正在準備寫楊美娜案件的事故認定。

這是一宗意外是肯定的。

至於責任方面——

小爍未滿14週歲,不需要承擔責任,對小爍的父母提出警告。

而美樂共享汽車方面,需要承擔少部分的責任。

至於這起事故的最大責任方,還是屬於楊美娜,她站在了不應該屬於她站的馬路之上。

“我想死對於楊美娜來說,也算是種解脫吧。”鮑餘嘴裡說著,並沒有打下這幾個字。

“可是,為什麼會有那份意外保險呢?”祝君富問。

“這倒是個問題。”

鮑餘思索,確實,一個即將因為胃癌而死之人,居然會去買一份高額保單的意外保險。

這在邏輯上是說不通的。

除非楊美娜本身,就有想死的成分。

“你仔細回憶回憶,在案發當時,楊美娜是獨自一人坐車到三重口的,而後從人行道走到馬路上的,她來到了馬路之中。”

“難道她當時是想隨便找一輛車,來結束她的生命?”

“如果是這樣,那就不是意外。”

祝君富說,“那麼在判定上,她有自殺成分,且案發現場屬於自殺現場,無論是不是共享汽車害了她,她都有自殺嫌疑。在責任認定上對於保險、對於美樂公司又有不同了。”

“點份水煮魚怎麼樣?”鮑餘突然一問。

“辣一點,加豆芽。”

在這一年的相處中,二人逐漸形成了默契。

看來今晚又是一場持久戰了,需要吃點東西出出汗,趕走睡意。

吃完之後,他們開始重複看著案發當時的監控影片。

將意外之前的片段看了幾十次,突然之間,祝君富叫了一聲:“停!”

鮑餘一愣,將畫面定格。

而後,他們發現了一個相當詭異之處。

此時的畫面是這樣的:

在意外發生前的一秒,楊美娜站在馬路中間。

在一棵倒在地上的樹幹上,站著門衛陳奇,陳奇從姿勢上看是踮著腳的。

在離樹不遠處是餘阿婆,她正在燒紙,餘阿婆此時也是站起身的,他們的目光都注視著楊美娜。

為了證明這兩人在案發時,都一直看著楊美娜,鮑餘和祝君富又細緻研究。

他們為此列印出了案發前三分鐘,到案發前一秒之內的多張照片。

根據二人頭部的位置,視角方向,劃線比較,證實這二人確實真真切切地一直都在看著楊美娜。

“這就很不對勁了!”祝君富說。

在案發時,這兩個人應該各有事做才是。

陳奇忙著打電話,餘阿婆忙著燒紙,可是他們卻不約而同地把注意力,放在了楊美娜的身上。

“而且我在和他們兩個做筆錄的時候,就感覺到了有什麼不對勁,因為他們對於楊美娜的死亡過程太過關注,且描述得太過清晰了。”祝君富解釋說。

正常一個路人,對於如此突發的事情,他們都應該蒙了才是。

可為什麼他們都會清清楚楚地,看仔細了整個案發的現場?

在接下來幾日的調查中,透過調取楊美娜的電話記錄發現,楊美娜和餘阿婆是有通電話的。

這兩個人是認識的,於是他們找到了餘阿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