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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第五章 “演員”

“我……我不知道怎麼說……那天,我是在幫美娜。”餘阿婆說得很大聲。

“怎麼幫?”鮑餘問。

“她說她會來到這個案發現場,然後我只要一看見她,就燒紙,不停地燒紙。”

餘阿婆一面著,說一面朝著四方叩拜,似乎在取得“美娜”的諒解。

而他們又查到楊美娜在遇害之前,還打過另外一個電話。

她和這個電話,在這個月內聯絡得相當頻繁。

而這電話的機主是——韓東明,那個貨車司機。

直到韓東明出現在口供房內的時候,這案中另藏的離奇真相,才得到全部曝光。

……

“事情不是你們想的那樣,我有證據,我有證據。”

韓東明一面用手帕擦汗,一面從口袋裡掏出幾個隨身碟來,他說:“你們聽聽,你們聽聽。

這些隨身碟裡面有幾十段電話聊天錄音,每段錄音都是楊美娜打給韓東明的。

電話裡楊美娜說:“我好痛苦啊,你能不能幫幫我。”

“真的,我全家人都不會怪你的,我保證!”

還有一段影片,是楊美娜坐在鏡頭前拍下的。

影片裡楊美娜手拿一張親筆書寫的證明信,她一字一句地念出了信上的內容——

“本人身患重病,不願意讓你們看到我離開,特委託舊友韓東明幫我完成自殺,所有行為均屬我個人所為,屬自殺行為,與任何人無關。”

而韓東明繼續說出了這個荒唐的真相:

他們二人原來是初戀,後來分手,各自結婚成家。

但楊美娜知道韓東明對她一直情深。

其實這就是一種將思念深藏在心裡的關係,世間最熟悉的陌生人。

韓東明也以為楊美娜不會來找他了。

“可是直到一個月前,楊美娜就開始給我打電話。”說著說著韓東明雙手按住臉。

“她說她病了,很痛苦,問我能不能幫她死……我說這怎麼可以,我下不了手的。”

“她一直打電話,一直打電話,說她選擇死在誰的手上都不安心,除了我。”

“整整一個月,她一直苦苦哀求我……我……我終於答應了。”

其實,韓東明還隱藏了他幫楊美娜的另一個原因——

他的兒子剛好想要去A城大學唸書,需要一筆學費。

而楊美娜立刻抱著十萬現金,交到了韓東明的手上。

並且“自殺遺書”都寫好了。

韓東明這才開始研究這件事。

他的計劃是這樣的——讓楊美娜突然站在路中間,而後自己開貨車撞過去。

他會和警察說當時天色很暗,他急著回家車就開得快了點,況且這是在馬路中間,他想不到此時會有人站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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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他找了門衛陳奇,做現場證人。

他和陳奇是酒肉朋友,陳奇剛好也需要錢。

陳奇答應作證,作證的證詞就是“當時楊美娜是自己突然跑到馬路上的”。

而再之後,楊美娜的家人會選擇原諒韓東明。

對!

這件事,楊美娜的丈夫老宋,也知道一點。

他的心裡也是預設的。

而根據以上這些情況,那麼這將會以交通事故認定,韓東明基本上就沒事了。

實在要是真的有事,大不了這錢他就不賺了,他會把楊美娜之前寫的遺書和影片,還有錄音遞上去。

韓東明以為這樣,他就一定會沒事。

在這起案件中,他一方面想要幫楊美娜完成死的願望,另一方面他也是為了兒子。

為了兒子的將來,讓他這個四十多歲男子漢,低下頭的十萬塊。

“整件事就是這樣的,而且也都沒發生,不知道怎麼的那個時候,鬼使神差我的車就壞了,等我修好了車,回到駕駛座,看到楊美娜……她……她居然莫名死了,就在我的眼前。”

韓東明用手帕擦著臉上的汗或者是淚,“也許這就是天意吧。”

“好了,我說完了,我可以走了嗎?”韓東明問。

“可能不行。”鮑餘將一副手銬銬在了韓東明手上。

“警官,我說的都是真的啊!你銬著我幹嘛啊,我沒殺人啊!而且這些事,楊美娜的家人都是知道的啊!你幹嘛抓我啊。”

韓東明慌了,他不明白。

“你這是屬於故意殺人——未遂。”鮑餘重重說道。

“故意殺人?!”韓東明瞪大了眼睛。

他沒有意識到他犯了多大的錯。

在我們國家,生命是受到絕對保護的。

根據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包括受囑託殺人,即使是根據被害人的囑託幫助其自殺,這都構成了故意殺人罪。

“我們會把這個案件移交法院,開庭前的這段時間你好好想想,就算你得到全世界的諒解,哪怕就算是被害人楊美娜,願意免除你的責任,可是法律不能。”

“你要意識到,你做的是一件多麼荒唐的事情。”

鮑餘對韓東明說完,韓東明被押送到了看守所。

案件至此全部告終。

……

而發生在農曆七月十四日,中元節那個夜晚的真實情況,是這樣的——

楊美娜決定在三重口,結束她的生命。

躺在病床上的她,給了丈夫老宋一個眼神。

老宋默默地在楊美娜口袋裡放了些錢,而後幫她拔掉她身上的管子,之後老宋進了洗手間,把門關上,躲在裡頭哭。

楊美娜用手輕輕叩著洗手間的門,流淚和老宋告別。

而後她離開了醫院,坐公交車前往這最後的目的地——三重口。

她給韓東明打了個電話,說自己大概十點多一點會到。

之後,楊美娜戴著耳機,聽著她喜歡的歌曲。

門衛陳奇,也給韓東明打了個電話,彙報了此時“案發現場”的情況。

地點就選在陳奇的工廠門口,門口有個監視探頭,剛好能記錄下整件事。

監控會證明,當時韓東明是正常行駛在公路上的,是楊美娜突然闖出來的,關於這一點,他們之前做過很多次溝通。

選擇貨車,是因為重量體積都很大,且貨車可以讓楊美娜立刻死亡。

其實韓東明是很緊張的。

在這過程中,他幾次有恍惚想放棄這個行為。

到了22:00。

當韓東明的貨車,即將接近他們設定好的“案發現場”時,卻發生了意外,韓東明的車爆胎了。

他慌忙下車換輪胎,他必須趕快結束這破輪胎的事,如果車不能開,一切就白費了。

楊美娜乘坐的公交車到站了。

遠處燒紙的餘阿婆,看見了楊美娜,她站起身,她的目光一直注視著楊美娜。

楊美娜有和餘阿婆交代過,只要一看見她死了,就馬上開始燒紙,就馬上為她祈福,希望她的“魂魄“不要成為冤魂,能找到回家的路。

楊美娜用餘光注視著那輛貨車,她認得車牌,這車是韓東明的。

她低著頭,用手按著疼得厲害的胃,朝前走,聽著她喜歡的歌。

試圖讓自己平靜接受這人生最後的幾分鐘,告別所有的痛苦。

陳奇站在一棵倒著的樹上,看似漫不經心地打電話,實際他的眼睛一直注視著楊美娜。

這棵樹是老闆叫他砍的。

說“樹在房內”字面上就是個“困”字,他又何嘗不是為生活所困呢。

陳奇站在樹上,一面打電話,一面看著楊美娜的行動軌跡。

他是這個案發現場的“關鍵證人”。

“修好了!修好了!”

韓東明跳上了車,還好來得及,只不過由於太匆忙,他把千斤頂忘在了地上。

黑夜之中,一個一心尋死的人,站在馬路之中,走得歪歪扭扭,走得搖搖晃晃。

這何嘗不是艱難的人生呢,走得狼狽不堪。

三個幫她完成自殺心願的人,注視著案發現場。

韓東明發動了引擎。

然而此時,萬萬沒有想到的一幕出現了。

十三歲男孩小爍,開著共享汽車,意外闖入了這個案發現場。

車輪直接撞到了地上的千斤頂,千斤頂飛了起來,以“萬分之一的可能”砸中了楊美娜,也砸死了楊美娜。

以上就是整個事件的真相。

明天和意外,永遠都不知道是哪個先來。

過了三日,鮑餘開車去法院移交檔案,祝君富陪同一起去。

這是兩起案件。

楊美娜的死是意外。

而韓東明、陳奇、餘阿婆甚至是老宋,都會以協助故意殺人的罪名被起訴。

幸虧是“未遂”,這樣的情況,大機率是會被免刑或者輕判的。

“要是他們幾個真的是故意殺了楊美娜,那後果是不堪設想的。“鮑餘握著方向盤說。

“若不是那個千斤頂,若不是那個萬分之一的可能發生,那麼這起案件中的每個人,都將承受百分之百,甚至更嚴重的不幸啊!”祝君富感嘆。

此時,轎車路過一片農田。

農田之中有一口機井。

鮑餘暗暗想,井的深度一般是40米,這已經很深了,而每個人的人心呢?

愛恨情仇,究竟藏了多少深不見底的秘密。

一臺鑽井機,正朝著井下挖著什麼。

誰也沒有想到,一宗塵封多年的命案,即將從這口井下被揭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