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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劍問北燕 86.鉅額罰單

打贏了的三個人自然是志得意滿,在帶頭之人沈歸的帶領下,昂首闊步地走進了巨鹿縣的城門之中。

也不知道如今齊雁和齊返這兩兄弟,到底把巨鹿縣的明暗情況,摸查到了什麼地步;但如果沈歸能夠在縣衙大堂吸引到一些注意力的話,那麼想必也能使得齊雁的‘工作環境’來的更加輕鬆,人身安全也能夠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至於那四位被李樂安打到滿地打滾的牙人嘛……如今也被聞訊趕來的幾名捕快以半拽半拖的方式,押進了巨鹿縣城之中……

不過,一馬當先走在隊伍前面的沈歸自然沒長著‘身後眼’,也沒看見那四個捕快在押解‘嫌疑犯’進城之後,又迅速轉了一個彎、便徹底不見蹤影了……

這巨鹿縣的確是晉商的勢力範圍不假,但充其量也只是比普通縣城略微繁華一些而已。而這座縣衙門與鄴城的府臺衙門相比,不但可用面積都等比縮小,而且還只有前後兩堂之分;至於東西兩間的跨院,一個七品知縣還是沒有資格修建的。當然了,這一縣之地除了大老爺的隨身班底以外,剩下的三班衙役,都是從當地僱傭的本土鄉勇,自家本身也有房子,就根本用不著那麼大的院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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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位剛剛‘得勝凱旋’的活閻王,終於在兩位城門吏的‘押解’之下,來到了巨鹿縣的縣衙大堂。沈歸見到衙門口負責站堂的那位小吏,雙眼正在直勾勾地盯著自己背後……不看可知,沈歸也知道這是他正與自己身後那兩位‘同僚’,用眼神去‘交換資訊’;不過由於自己如今身份,還只是個‘普通二世祖’,沈歸也就只能假裝沒出什麼端倪,直接走入了府衙大堂當中……

他之所以沒有敲擊登聞鼓,也是因為在這次鬥毆事件之中,沈歸三人是處在被告方的位置;而原告方——也就是那四個消失的無影無蹤的牙人,此時卻已經不見了蹤影。而那兩個城門吏與堂外的二人交代了一番之後,便有說有笑的回城門當值去了……

他們二人一走,那位站堂的小吏便走到了沈歸的面前,神色頗為不耐煩地說道:

“看你們的穿戴,應該都是大戶人家的子弟,而且您又像是一位讀過書的公子哥,個頂個可都是體面人啊!又怎麼會與那些市井之徒在城門外無故鬥毆呢?要知道按照咱北燕朝廷的律法,凡有無故聚眾尋釁,聚眾鬥毆者,皆判處罰銀百兩,再打上二十板子,收押七日。依我看吶,你們三位都是身嬌肉貴之人,定然是受不了那一遭苦楚的!”

嚇唬了他們一遭之後,這位站堂吏又故做詭秘的四下看了看,隨後又湊近兩步,低聲對沈歸說道:

“不過此事並不算大,也還有的商量……最近我們府上老大人的身子大舒服,你們這檔子小事啊,也用不著麻煩他老人家來處理了。我跟咱們縣衙的刑名師爺本是同鄉,平日裡也還算是說得上話。依我看咱們倒不如這樣,你們一共三個人,拿出來六百兩銀子交給我去上下打點一番,那麼這檔子事呢,打我這起就算沒了!有了這些銀子,苦主那裡我去幫你們儘量疏通;

而師爺那裡呢,我也算是有了交代……這六百兩銀子對於普通人家來說,肯定是一筆天大的數目;但對於三位來說,還不就只夠置辦一套新衣裳而已嗎?”

沈歸聽完他這番‘好話’,心中覺得有些好笑:看來此人還真拿自己當成闊少爺了!這無故鬥毆的罪名,從來都沒有判到這麼嚴重的先例!只要沒出人命沒見殘廢,大不了就是讓縣太爺訓上一頓,再罰上個幾兩碎銀子而已;此人如今獅子大開口,竟然劃出了六百兩銀子的‘道道’,顯然就是琢磨著宰肥羊、吃大戶呢!正所謂閻王好鬥、小鬼難纏;看來自己方才那一番‘高姿態’,的確惹惱了那兩位城門吏……這連一袋煙的功夫都還沒過呢,立刻就遭到了對方的報復!

“嗯……銀子倒是不多,區區六百兩而已…不過無論罰銀多少,凡事也總得先講個‘理’字!莫說是六百兩銀子,哪怕是六千兩、六萬兩,只要縣太爺能判我等一個啞口無言,即便是砍腦袋,我們也絕沒有二話!可您看看這整個縣衙大堂,除了我們三個被告之外,還有什麼其他人呢?打官司打官司,連原告方如今身在何處都不知道,我等又是跟誰在打官司呢?況且退一步講,您也不過只是個皂吏的身份,即便真有什麼‘疏通’的方式,我也得跟貴縣衙的刑名師爺親自商談吧?再說句不客氣的話,那六百兩銀子堆在一起有多高,你親眼見過嗎?別琢磨了,您這等身份的人啊,這輩子也沒有什麼親眼一見的機會了……”

沈歸的話雖然聽起來不太‘懂事’,但也確實有他這麼一說。在北燕王朝的公門之中,無論什麼大事小情,都有著一份約定俗成的‘官方指導價格’。就比如說人命官司,無論事實如何,想要保住一條性命,買一個‘誤殺’的判決、行情價便是紋銀五百兩;若是買一個‘證據不足、當堂釋放’的話,視案件的難度而定,起跳價一千兩銀子起,原告方反之亦然,並無二價;

那麼也就是說:如果打官司的主告雙方,都是手裡不差錢的財主,那麼案件的審理過程,也就變成了一場雙方都要參與其中的拍賣大會;最終的結果,也全憑價高者得。也不知道這種案件的審理方式,能不能算做是另外一種意義上的‘公平’呢?

可因為鬥毆這檔子芝麻綠豆的屁事,他一個小小的看堂吏,竟然敢開出六百兩這個天價來,顯然是太不拿自己這個‘官家子弟’的偽裝身份,當成是一回事了!像他這種一手託兩家、‘保媒拉縴’的行為,可是京中的大小衙內用來賺‘零花錢’的看家本領!甚至連指導價格的上下浮動,都是那幾位手眼通天的‘坑爹貨’,湊在一起盤算出來的!

不過像是這麼‘高層次’的機密事宜,顯然就不是他一個地痞流氓出身的小小皂吏,能夠知曉的內情了!

而此人一見沈歸不懂‘人情世故’,臉色也立刻‘酸’了起來:

“人家都說‘既在公門內,必定好修德’,可光我有一片善心沒用啊,這良言難勸該死的鬼!既然少爺您喜歡帶著女眷打官司,那就在這裡稍待片刻吧……”

說完之後,這位站堂

吏便一甩袖子,氣呼呼地走向了衙門後堂方向……沒過多久,一位五十多歲的縣太爺,便託著手中的烏紗帽,也是氣鼓鼓地走到了自己的椅子上坐了下來。

隨著他手中的驚堂木一甩,發出了‘啪’的一聲巨響,這位大老爺便定睛望去……嚯!堂下的這三位‘地皮無賴’,都生了一副好相貌啊!他們雖然都年紀輕輕,但如今站在自己的縣衙大堂之上,還能有那樣一番沉穩的氣度,這就絕對不是個普通富商家中的小公子哥了……

“大膽刁民!見了本官為何不跪!莫不是你在藐視我縣衙公堂嗎?來人吶……”

“慢著!回大人的話,‘學生’身上著秀才的功名傍身,所以按照北燕朝廷的律法來說,見了老大人您,是不需要跪堂的!”

這位大老爺一見沈歸的相貌與談吐,對於他的秀才身份,便已經不疑有他了。其實他哪知道啊,這位沈小爺雖然也讀過幾本書,但如今也只是個白丁之身罷了;那怕在幽北老家受封的‘中山王爵’,那也是一份因為不世戰功而獲得的武職封賞而已……

而這位大老爺之所以會相信沈歸有秀才功名傍身,其實還有著另外一番隱情。

近些年來,北燕王朝刀兵四起,國庫也日漸空虛,早就已經到了入不敷出的尷尬境地了。所以北燕少壯派的首領——左丞相王放就提出了一個頗具建設性的解決方案。他給周元慶出的這個法子,說起來也非常簡單——朝廷正式向民間販賣‘讀書人’的身份!

當然了,王左丞的意思,也並不是要把每三年舉行一次的科舉考試,變成一場轟轟烈烈的‘燕京春拍會’。按照他的想法,朝廷只可以售賣‘秀才’的身份,而且還要在花錢買回來秀才前面,額外再加上一個‘捐’字。

按照官方掛牌價格:捐班秀才的身份,價值五百兩銀子。

至於說買回來這個身份,到底能做些什麼呢?其實說來也有些可笑……這樣的一個身份,除了可以見官不跪、被人稱呼兩句‘相公’之外,根本就什麼好處都沒有;而且如果一旦選擇掏銀子,捐回去一個秀才的身份,那麼此人這輩子都與北燕朝廷正式舉辦的科舉考試無緣了!

五百兩銀子,只買了一個社會地位,到底值不值呢?反正對於那些身份低賤的商賈而言,這五百兩銀子花的簡直是物超所值!

不過嘛……無論王左丞最初提出的是如何周密的斂財之策,只要是需要人來從中操辦的事,就絕對沒有能得到百分之百貫徹的!

比如說沈歸眼前這位巨鹿縣的縣太爺,其實也是一個‘捐班’出身!而這位縣太老爺原本家中是開油坊的。而他買來的這個七品官身,走的就是禮部的門路。

四年之前的行情,這巨鹿縣七品知縣的位置,售價是十二萬八千兩白銀。如果按照那句老話所說的‘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這個‘貪墨標準’來算的話,這可是一樁十足的虧本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