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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證人到庭

李春雷再度起身,取出一份屍檢報告,法警交給何茂林之後,他也看不懂,只表示看清楚了。

屍檢報告上顯示,劉柱遭受鈍器反覆擊打致死,頭部傷痕只有一處,但淤痕卻多達八處,導致血管破裂,腦神經中斷並死亡。

何茂林表示無異議,但辯護律師田雲蘇卻再度提出了不同意見。

她認為,不能憑藉這些淤痕來判斷擊打次數,受害人在掙扎過程中,也會碰觸到其它物品受傷,接著出示了一張照片,劉柱死亡現場的附近,堆著一堆磚頭,上面還沾染著血漬。

“辯護人,你在質疑法醫的判斷嗎?”李春雷道。

“我沒有質疑法醫的能力,但是,法醫並沒有寫明,遭受多次擊打,警方和檢方不該主觀推斷擊打次數。”田雲蘇毫不讓步,又說:“另外,對於劉柱是否患有腦部或者心臟疾病,也沒有做出詳細的分析。”

好厲害的一張嘴,李春雷竟然被反駁的啞口無言,使勁捶了一下桌子,坐了下去。

接下來還是繼續舉證,田雲蘇每次都表示有異議,控辨雙方唇槍舌戰,直到上午十一點半,舉證環節仍然沒有結束。

不能不說,這場辯論非常精彩,方朝陽和高亦偉、穆凡相互看了一眼,點點頭,午飯不吃了,庭審繼續進行。

“審判長,公訴方要求受害人的姐姐,證人劉來南出庭作證,陳述事實。”苑丹起身道。

“傳劉來南到庭。”

這個名字非常有意思,諧音就是劉來男,說明父母想要個兒子。

旁聽席上,一名年近四十的女人走了出來,站在證人席上,體格看起來非常健壯,一張圓臉,眼睛很小,皮膚黝黑,一看就是常年勞作。

“請坐吧,講一下你的姓名、年齡和職業。”方朝陽道。

“俺叫劉來南,是劉柱的姐姐,今年三十八歲,在家務農。”

“證人劉來南,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證人有如實向法庭作證的義務,如有意做偽證,要承擔法律責任。你聽清楚了嗎?”

“俺聽清了。”

“請你在如實作證的保證書上簽字。”方朝陽示意道,法警立刻拿上保證書,讓劉來南簽字後,交給了書記員趙芳芳。

“下面,首先由公訴人向證人發問。”方朝陽道。

“證人劉來南,根據你的證詞顯示,事發前半個月,也就是五月十五號,被告人何茂林曾經揚言要打死劉柱,可有此事?”苑丹問道。

“有啊,俺那天經過柱子家門口,親耳聽到的,聲音可大了,還有摔東西的聲音。”劉來南道。

公訴方想要證明,何茂林具有殺人動機,案件的發生並非偶然,而是積怨已久的結果。

如果何茂林早有殺人動機,案件造成的嚴重後果就是蓄意而為,藉著維護妹妹的安全,達到報私仇的目的。

“被告人何茂林之前可否跟受害人劉柱發生過激烈衝突?”苑丹又問。

“打過架,俺弟弟胳膊上還被他咬掉過一塊皮,好長時間才好,都留疤了。”劉來南道。

“那跟俺哥無關,是俺被他打急了,下口咬的。”旁聽席上的何茂仙激動地站起來,大聲道。

“坐下,法庭會給你陳述的時間。”方朝陽示意道。

何茂仙坐了下來,胸脯激烈起伏,氣得不行,可能是扯到了傷口,臉上浮現出痛苦之色。

“審判長,公訴方發問完畢。”苑丹道。

“被告人何茂林,你對證人的證言有什麼異議嗎?”方朝陽問道。

“她在胡說八道。”何茂林激動道,“俺其實膽子很小,沒跟劉柱打過架,為了俺妹妹,也不敢說要打死他,要不早就勸他們離了。”

“辯護人可以對證人發問。”方朝陽道。

就在剛才,辯護律師田雲蘇已經不停地在紙上記錄著,聽到審判長的話,立刻起身問道:“證人劉來南,能詳細說明,你聽到何茂林揚言要打死劉柱,是什麼時間嗎?”

“俺記得,下午四點多,剛從田裡回來。”劉來南道。

“天氣情況怎麼樣?”

“很好啊,要不咋能在院子裡吵架。”

“審判長,辯護方認為,劉來南的證言不可信,根據我們掌握的資料,今年的五月十五號前後兩天,整個東安市都在下雨,雨水覆蓋了小康村。”田雲蘇道。

劉來南顯然愣住了,眼睛咕嚕轉了幾圈,說道:“那就是俺記錯日子,是五月五號。”

“被告人何茂林,五月五號那天,你在什麼地方?”田雲蘇問道。

“俺忘了!”何茂林老實地說道。

“證人劉來南,請問你是如何判斷,揚言威脅要打死劉柱的就是何茂林?”田雲蘇繼續發問。

“都在一個村上,咋能聽不出來。”劉來南道。

“那時你距離大門有多遠?”

“俺就在門縫上聽著。”

“有狗叫聲嗎?”

“沒有啊!”

“劉柱家養了一條田園犬看門,就拴在大門旁,你距離那麼近,狗怎麼可能不發出叫聲?”田雲蘇又問。

“那狗跟俺很熟,不咬的。”劉來南的臉上,明顯掠過了一絲慌亂。

“據我們調查,你跟受害人劉柱的關係並不好,甚至常年都不登門,原因是父母將房產和積蓄,都給了這個弟弟。”田雲蘇道。

“俺弟弟是在背上長大的,俺們關係很好的,你別胡咧咧,俺說的都是真的。哎呀,俺那個可憐的弟弟啊,他到死都閉不上眼啊,俺的弟弟唉!”劉來南拍著大腿拖著長腔哭了起來。

“法庭不許喧譁,將證人劉來南帶下去。”方朝陽敲了一下法槌。

劉來南不願意放棄,還在那裡繼續嚎哭,方朝陽只好讓法警將她帶離了法庭。

“公訴人,還有其它證人嗎?”方朝陽問道。

“沒有了!”

“審判長,辯護方要求請證人崔二常到庭作證。”田雲蘇道。

“允許!請證人崔二常到庭。”方朝陽道。

此人並沒有在旁聽席上,被法警給帶了上來,是個體重超過一百八的漢子,看起來四十多歲,相貌粗獷,長著一臉絡腮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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