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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舉才不得由中央

獨孤信聽出了石猛那番話中的味道,他接著說道:“到了南朝時期,由於門閥世族自身的腐朽,貴族子弟們長期的養尊處優,推舉上去的人多是德不配位之徒,貴族門閥逐漸喪失了在政治上和軍事上的統治能力。社會階級矛盾的激化,導致農民起義此起彼伏,那些長期被壓抑的庶族乘機以軍功崛起。他們在鎮壓農民起義的同時,進而典掌機要,控制地方。他們之中的佼佼者統帥軍隊,以武功稱帝。如劉裕、蕭道成等,打破了門閥地主一統天下的局面。世族貴族此時雖然佔據高位,卻早已沒了實權,走向必然的滅亡。魏晉南北朝數百年的戰亂,不光是平民百姓遭殃,官僚貴族也沒有好日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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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猛憤憤地說道:“自魏晉以來,始以九品中正為取人之法,而九品所取,大概多以世家為主,所謂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故自魏晉以來,仕者多世家。曹丕當年推行這個九品官人的制度,它直接導致的後果是州郡大小中正都是由當地著名的世族或者大家族擔任。九品的確定和評價,統統操縱與這幫人手中。‘門閥’的發展,必然會導致地域性與宗法性的結合,形成少數家族壟斷最高權力的寡頭政治。同時,由於‘門閥’的排他性,使得‘門閥’特權惡性膨脹,造成日益嚴重的‘士庶天隔’。《晉書》中記述道:‘晉主雖有南面之尊,無總御之實。宰輔執政,政出多門,權去公家,遂成習俗。刑網峻急,風俗奢宕。’其中琅琊王氏就是其中很有代表性的‘門閥’。‘門閥’觀念形成的‘士庶天隔’,對於國家長遠發展帶來極大的壞處。階級固化,社會一團死水,貧寒之士沒有上升通道,社會矛盾必然加深。這些人憑著特權壟斷土地所有權,佔據山川林澤,形成自己的莊園經濟,與普通小生產者矛盾重重。富者愈富,貧者愈貧。而且在這種制度下,家世聲名是衡量身份的最高標準。只有那些祖輩有人做過大官,名望很高,而且代代相傳都做大官的人,方被承認入於士族。士族中間也有差別。一般來說,族人能長期保持上品官級的,是為最高一層,稱為‘右姓’、‘茂姓’。如,東吳地區的朱、張、顧、陸四族;原在北方,後跟隨晉室東渡的王、謝、袁、蕭四族;山東的崔、盧、李、鄭四族;太原王氏家族;關中的袁、裴、柳、薛、楊、杜六族,都是右姓大族。他們不但在本地區‘郡望’頗高,而且是‘四海通望’,被天下所共認。其他大族雖然也在士流之內,但已是等而下之了。這些士族特別關心的是,如何才能永遠保持自己優越的門第族望,保持政沿上的特殊地位。為了保持他們高貴的血統,他們十分講究‘門當戶對’的婚姻,只許在同等士族之間聯姻,而絕對不許與庶族通婚。如果‘嬌宦失類’,就會受到士族群起非難。”

楊逍對於門閥士族制度,也是多有不滿情緒的,獨孤信話音剛落,他就趕緊補充道:“那些門閥士族還有一種保持他們特殊身份的辦法,就是編撰‘家譜’,把士族的世系源流明確記載下來,以備查老。政府命官取仕,‘必稽(查)族譜而考其真偽”,以防庶族假冒。宋、齊之後,政府往往設立專門的‘譜局’,找那些精通士族族譜的人專司其職。不熟悉譜學的人,就不能在吏部任職。於是,譜牒百氏之學竟然成了一種專門學問而興盛起來。”

石猛道:“更有甚者,那些門閥士族為了標榜自己的特殊身份,還發展了一套繁瑣的禮法。例如,當時在士流官宦中間,流行一種避家諱的風氣。在這些人面前,絕對禁止說他祖輩任何一個人的名字,連聲音相同的字眼也絕對不能用,必須找其它義同音不同的字來代替,否則,就觸犯了門閥士族的忌諱,他們會認為對方是有意侮慢。東晉時王忱去拜訪太子洗馬桓玄(就是那個宣揚‘不能流芳百世,寧可遺臭萬年’的桓溫之子),桓玄設酒款待。王忱因為剛剛吃過寒食散,忌飲冷酒,所以他連呼左右拿溫酒來,不意卻觸犯了桓玄父親桓溫的名諱。桓玄感到自己受到了很大的恥辱,他又不敢得罪這位名門望族,竟在酒席上傷心地‘嗚咽流涕’。要在門閥士族們的大量社交活動中,不觸犯別人的家諱,這確實是很難做到的。值得注意的是,這世上別有用心的人不敢說是烏央烏央的,至少是大有人在,居然有人由於熟諳譜學,可以做到‘目對千客,不犯一人之諱’。這也是在門閥制度盛行之時,出現的一種畸形現象。根據祖先的官職及聲望,來將人才分為九個等級,分別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這是不是有點過於武斷了呢?難道皇帝是天生的?”

獨孤信笑道:“那當然不是,漢高祖劉邦當了皇帝之後,也要編一篇又一篇的謊言,來證明自己是天選之子,自己不是劉太公親生的,是他母親與蛟龍生的,給他父親扣了一個大大的綠帽子。這也是他對於自己出身的一種改造,後世的門閥制度,更把出身提到檯面上來了。魏文帝曹丕上臺後,為了得到北方豪門望族的支援,採納出身潁川士族的吏部尚書陳群的建議,推行‘九品官人之法’,所謂‘九品’,就是剛才石大哥所說的,選用中正官,將人才分為九個等級,分別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而中正官,可以理解為選拔人才的裁判,一般由名聲較好的在職官員擔任,中正官員又分為大中正和小中正,朝廷下發選人需求後,中正官將各地有才學、有名氣的人員總結成冊,然後根據其德行、才學授予官職,在職人員則根據中正的考評予以提拔或者罷黜。理論上來說,這種選人用人的方法很不錯,透過賢者選拔賢者,唯才是舉,且將選人用人的權力從地方官員那裡收攏到中央,有效穩固了權力基礎,可謂一大進步,但就選人的具體措施而言,依然沒有脫離漢武帝當年推行的察舉制以人選人的主觀模式,在缺乏有效監督的社會環境下,從一開始就註定了失敗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