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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大順英雄

凡是武者, 尤其是高手,怎麼能沒有自己的武器?

有些人為了一把屬於自己的劍, 上刀山,下火海,走遍大順的每一個角落, 累出毛病也在所不辭。

朝曦是個另類,不打武器有兩個原因,第一,她其實不太喜歡爭鬥,更希望和平相處, 最好武功都用不著的那種。

第二,是覺得自己的銀針完全夠用,很少出現像戰場上這種情況,到處都是人, 銀針灑下去會誤傷自己人。

原來在山谷和村裡兩邊跑,接觸的人太少,銀針確實夠用, 現在環境變了,尤其是昨夜急匆匆出去,因為沒有武器吃虧, 更加明白一個趁手兵器的重要性。

所以朝曦沒有拒絕沈斐的好奇, 還是認真的在偌大的帳篷裡尋找合適自己的。

找來找去,發現並沒有。

“沒有棍子嗎?”用棍子用習慣了,用其它的感覺不舒服。

沈斐搖頭, “最好選能一擊致命的武器。”

畢竟是用來打仗的,朝曦明白,可帳篷裡不是狼牙棒,就是刀啊劍啊,好醜,不喜歡。

“沈斐,你幫我選吧。”記得沈斐也很愛美,朝曦不指望選一把十分好看的,好歹看得過去。

這裡的武器都是給男人打造的,既粗獷,又難看,一點該有的線條都沒有。

沈斐點頭,抬腳朝裡走,視線在掛起的武器上一一掃過,最後停在高高架在中間的弓上。

那張弓瞧著便有一種質感,彷彿年代久遠似的。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將軍,因為力大無窮,不知道拉壞了多少弓,直到有一天,這事被皇上知道,專門請人為他打造了一把。”沈斐抬起手,將弓箭拿下來,“那位將軍死了很多年,臨死前說好弓贈英雄,只要有人能拉動,這弓便送給誰,可惜這麼多年也沒人拉得動。”

沈斐瞧她,“你要試試嗎?”

朝曦躍躍欲試,“好啊。”

那位將軍力大無窮,她也差不多,每天吃那麼多不是白吃的,三五百斤的熊都養了,沈斐連同輪椅也抬了,不信拉不動一張弓。

而且這把弓沈斐都能拿動,瞧著也沒那麼重,怎麼可能拉不動,應該是用不順手。

朝曦單手去接那弓,沈斐手一丟,那弓陡然一重,朝曦沒有準備,險些砸了腳。

她怨念的瞧沈斐一眼,“你怎麼不告訴我?”

沈斐雙手攏進袖子裡,表情淡然,只嘴角微微勾起,“我告訴過你弓很多人拉不開,是你自己不當回事。”

拉不開說明很重,確實是朝曦忽略,不過朝曦粗心不是一天兩天,一般情況下沈斐都會刻意提醒她,今天沒有直言說‘弓很重’,分明就是他對早上還有怨言。

朝曦不顧他的意願,將人摁在被子裡將上回不讓她咬的地方咬了,還咬了個對稱。

沈斐心裡不滿,所以捉弄她?

朝曦發現他會暗暗報復,還要從原來在山谷時說起,只要她逼沈斐做他不喜歡的事,沈斐便格外不配合,比如說洗澡,刻意將自己弄的很髒,增加朝曦的清洗難度。

做飯也是,這不吃,那不吃,朝曦便會花心思做的精緻些,當然那時候她還沒有看破沈斐,是越來越熟後才發現。

他做得不著痕跡,遲鈍的朝曦花了很久才明白原來自己被報復了?

這也算是沈斐的小脾氣,畢竟憋了他一個上午,不能不讓他發洩不是?

朝曦沒怎麼在意,使了些力氣舉起弓,另一只手去拉弦,弦很厚重,拉起來十分有壓力,須得用出最少一半的力氣。

難怪大家沒選這把弓,她力氣大都這麼吃力,普通人估計拉不了兩弓就已經力竭,這在戰場上挺不利,畢竟不是禮尚往來的比武,拉了兩弓之後拉不動就算了,認輸便是。

戰場上誰給你認輸,拉不動就是死。

朝曦松了弦,再拉起,再松,反反覆覆十來下,“還好。”

她用這把弓拉個二三十下不是問題,至於二三十下之後,單純拿著當木棍使就是了,長弓的兩邊是鐵的,打人很疼。

朝曦揮了兩把,想看沈斐出醜,特意對著他,沈斐輕描淡寫避開,站的離她稍遠一些的地方。

“確定就選這個?”

朝曦點頭,“嗯,就這個吧。”

沈斐頜首,領著她朝外走,路上朝曦追問,“沈斐,是不是要打仗了?”

她聽其他人說,守住了軍營,還殺了對方一個小將領,應該乘勝追擊,這時候的士兵們興致很高,彷彿受了鼓舞似的,迎難之上可行。

“嗯。”沈斐沒有瞞她。

“我也要去。”朝曦攔住他,“必須要帶我。”

沈斐淡淡瞥她,“我說過不帶你嗎?”

朝曦一喜,“我去可以保護你。”

沈斐沒有否決,只輕輕‘嗯’了一聲。

許是說起打仗,沈斐面上凝重起來,宛如化不開的霧一般,眉頭緊鎖,接下來幾天也是如此。

朝曦發現他變得焦慮,跟別人的焦慮不一樣,他比較平靜,幾乎看不出來,只不停的洗手,再洗手,手都洗破了還在洗。

本來沒有注意,有一天安安靜靜坐在他身邊,發現這人寫著寫著東西,突然叫鏡花姐姐端水進來,因為手上染了墨,洗洗很正常。

接下來在一個時辰內沈斐喊了鏡花姐姐三五次,朝曦這才發現原來緊張的不僅是她,沈斐也有些緊張。

幾十萬的人性命全系在他一個人身上,緊張似乎也能理解,只不過朝曦一直覺得這人是幹大事的,無論天塌下來,還是地陷進去,他都能談笑風生。

朝曦表面總愛把他很弱,需要人保護這種話掛在嘴邊,實際上心裡很認可他,就像她聽說要打仗,心裡突突的跳,總覺得不安,但是只要一在沈斐身邊,瞧著這人如往常似的,安安靜靜批閱奏摺,那麼一點慌登時全無。

因為心慌的感覺太難受,朝曦索性一直待在沈斐身邊,在他的帳篷附近練箭。

這把弓威力當真是大,只隨便一拉,便能彈射出很遠,從來沒有老老實實射在箭靶上,通常只要一射,便能將箭靶射出個窟窿。

很快其他同樣練箭的人過來指責她,一個人能用兩百多個箭靶?

事實證明朝曦每天用的不止兩百個箭靶,她正在不停的練箭,好在戰場上派上用場,這是沈斐給她安排的任務。

說她做不到,就不帶她去戰場。

朝曦想去,難得堅持下來,一直練一直練,幾天的時間內從一天拉三四十次弦,變成了一兩百下。

每天晚上胳膊都是酸的,擔心耽誤上戰場,心裡有些焦慮,沈斐安慰她,說她的位置至關重要,誰不去都要等她,沒有她,這個仗或許打不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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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一番話說的,搞得朝曦壓力山大,更賣力的開始練箭。

不知是不是為了提現她的重要性,沈斐每天晚上給她按摩,一天三頓做好端到她面前,再也不嘲笑她能吃,每天帶的飯菜份量都很大。

朝曦吃得好,練箭更有勁,她這個年齡和運動量根本不用擔心發胖,不瘦都是好的。

很快朝曦發現自己胳膊上的肌肉硬硬的,只要一握拳頭,登時顯現出來,變成了大家最討厭的肌肉女。

她因此難過了好一陣子,某一天早上乾脆賴在被子裡不起來,沈斐每在訓練場找到她,一回身,發現這人悶在被子裡。

“怎麼了?”他問。

朝曦嗯嗯哼哼就是不說。

沈斐站起來想走,手突然被抓住,握住他手腕的手力氣很大,險些將他拽倒在床。

朝曦露出個頭,表情有些委屈,“沈斐,我長了好大一塊肌肉。”

不等沈斐說話,眼中含淚繼續道,“我變成大家最討厭的肌肉女啦……”

沈斐調整了一下姿勢,重新坐在床邊,“你掀開袖子我看看。”

朝曦坐起來,沒有按照沈斐的說法掀開袖子,直接將一隻手從衣裳裡掏出來,露出大半個圓潤肩頭,稍稍握拳,果然一身的肌肉。

沈斐哭笑不得,“原來不就這樣嗎?”

朝曦癟嘴,“原來沒有這麼硬,也沒有這麼大。”

沈斐搖搖頭,“瞧不出區別。”

他想安慰人的時候倒是溫柔,“而且別人嫌棄跟你有什麼關係?我不嫌棄就是。”

朝曦眼前一亮,“你不嫌棄嗎?”

沈斐點頭,“不嫌棄。”

朝曦當即抱住他,“你太好了。”

她將腦袋埋進沈斐懷裡,半響突然抬頭,“其實也不是沒有好處……”

沈斐似乎意識到不妙,推開她想走,被朝曦拽回來,單膝跪在床上,輕輕一覽將沈斐整個人打包抱起來,“抱你更輕鬆啦。”

沈斐捂住眼睛,一臉生無可戀。

朝曦哈哈大笑,笑容極是囂張。

她本來就打遍軍中無敵手,自從得了這把弓之後,沈斐特意找了幾個師傅教她,如今弓箭使得十分順手,更加打遍軍中無敵手,只要一說找人練練手,教她的師傅當即叫來一個百旗,沒拉弓,就這麼硬打,依舊沒人是她的對手。

朝曦很開心,每天跟沈斐炫耀,“沈斐,我又把他們打哭了。”

她自己也掛了些彩,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沈斐發現,會耐耐心心的給她冰敷,抹藥,處理傷口,朝曦很享受這個過程,為此經常受傷也不在意。

連續不斷的跟人比武,朝曦已經找到了當年在鬼谷訓練的感覺,所有師叔和師傅輪流戰她,還有師祖,時不時會找個武林高手進谷與她比劃。

原來傻乎乎的,一點不懂,現在才明白過來,師祖找這些能把她打哭的人可不容易,而且每一個都對鬼谷恨之入骨,只要有機會便下死手,朝曦開始很慘,身上時不時受傷,後來開始反擊,然後扶搖直上,將那些人一一擊敗,不斷吸取他們的經驗,好用在自己的招式中。

許是自己的腿被人砍斷,師祖怕了,所以對她的武功幾乎與醫術一樣嚴格,不允許她有一絲一毫的鬆懈。

朝曦通常一邊哭一邊繼續練,發現哭沒有用之後才戒掉這個習慣,從自個兒哭,到打得別人哭,歷經十八個多的年頭,總算修成正果,連沈斐都打不過她。

這點是最讓朝曦得意的,每次擱沈斐面前炫耀武術,沈斐面色便有些不自然,沒少在這方面吃她的虧。

上回醉後嚐到甜頭,往後隔三差五與軍營裡的狐朋狗友喝酒,將自己灌個半醉,然後去找沈斐胡鬧,沈斐原來便打不過她,她認真開始練武之後更打不過,加上沒有用心抵抗,每回都輕而易舉被她制服,瀟瀟灑灑滾了床單。

沈斐對這方面幾乎有些清心寡慾,從來沒主動過,也從來沒衝動過,以至於朝曦一直以為自己沒有吸引力,可仔細一想,如果真的沒有吸引力,沈斐便不會每次都半推半就隨了她。

肯定還是有點想法。

朝曦發現後更加得寸進尺,找著藉口要跟沈斐睡,什麼今天打敗了軍營裡的第一勇士,取了他的位置,變成了第一勇士,要獎勵。

一天之內拉到了三百弓,要獎勵。

百米之內射中靶心,要獎勵。

某天回來看到沈斐主動坐在床邊,似乎等她一樣,朝曦連忙跑過去,不客氣的去推沈斐,沈斐順勢倒在床上,也不說話,只安安靜靜看她。

朝曦以為是暗示,雙手自覺的去解他的腰帶,沈斐突然出聲,“朝曦。”

“嗯?”朝曦百忙之中抬頭。

“給你的那把弓殺了很多元人,每個元人都識得,你換一把吧。”

朝曦搖頭,“這把弓我現在用的很順手。”

“你沒有聽過軍中的傳言嗎?”沈斐還是不動,任她拉開衣襟,露出盡是吻痕的白皙胸膛。

“聽過呀。”朝曦不甚在意,“說是這把弓曾經殺了赫爾一族三代人,成為戰無不勝的赫爾一族恥辱,所有赫爾一族都想一雪前恥,可惜沒有機會,如果我拿了這把弓,他們便會主動對付我是嗎?”

“是。”

“赫爾一族異常強大,現在跟你們打仗的將軍便是赫爾一族的現任族長是嗎?”

“嗯。”

“等於用我去引開他是嗎?”

“嗯。”

“只要我能殺了他,這場仗便等於勝了一半是嗎?”

“嗯。”

“所以你介意什麼?”

朝曦反而很開心,“我要成為大順的英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