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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選一件吧

其實沈斐每天瞧著都秀色可餐, 只不過今天格外。

昨晚上喝得太多,什麼都沒感覺到, 想重新感受感受。

這一感受,感受到了中午,帳篷外的水月和鏡花都等急了, 隔著簾子喊話,“朝曦,公子體弱,你悠著點……”

朝曦這才‘適可而止’,懶洋洋趴在沈斐身上, 被沈斐推去一邊。

他坐起來,長腿邁下床,彎腰去撿地上的衣裳,背對著朝曦, 朝曦這個角度正好該看到的,不該看的盡數看完。

沈斐寬肩窄腰,渾身上下沒有一絲一毫的贅肉, 線條優美到不可思議,不像一個長期不鍛鍊虛弱的人,倒像經常練武的那種。

原來確實練武, 可惜腿廢了之後躺在床上太久, 懶下去容易,再想勤快很難,沈斐又忙, 平時要處理奏摺,兼顧元軍的事,剩下的時間全被朝曦霸佔,根本沒空練武。

現在吃得多,曉得不練會胖,這才被迫撿起來,每天早起一個時辰練劍,有時候和朝曦對弈,你來我往,好不快活。

沈斐穿好衣裳,輕輕敲了敲桌子,鏡花和水月聽到聲音,連忙催了人將早已備好的木桶抬進來,然後是一桶桶熱水。

他們不笨,公子確實很喜歡賴床,早上只要事不多,便乾脆拖到辰時才起,最晚辰時,再晚沒有。

畢竟是攝政王,不能太放縱自己,就算有了朝曦姑娘,同樣如此,突然賴到中午,只要有人走近便喊出去,不讓人進來,怎麼看怎麼有古怪。

孤男寡女能幹什麼?肯定是那事。

公子又最愛乾淨,事後肯定要好好清洗一番,這時候送上木桶和熱水,無異於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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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曦從被子裡露出頭,“鏡花姐姐,你好體貼啊。”

鏡花不搭理她,倒完水,便吩咐人出去,自個兒也跟著出去。

朝曦不明所以,“怎麼了?鏡花姐姐為什麼不理我?”

沈斐已經脫去衣裳跨進木桶,不鹹不淡瞥了她一眼,“昨晚你做了什麼都忘了?”

朝曦眨眨眼,“昨晚我做什麼了?”

沈斐不答,只將黑髮拉出桶外,儘量不沾水,慵懶似的躺下去,露出一顆腦袋。

朝曦撇撇嘴自己想,她喝的太多,記憶有些斷層,只記得赤身與鏡花姐姐打了一架,還非要扒鏡花姐姐的衣裳跟她比誰……胸大。

被鏡花姐姐罵本性暴露,流氓,色胚。

朝曦好生無辜,她倆都是女孩子,她怎麼色鏡花姐姐?只是酒後失言徹底放縱罷了。

其實她平時不這樣的。

朝曦苦著臉想怎麼哄好鏡花姐姐,鏡花姐姐似乎軟硬不吃,只聽沈斐的話。

讓沈斐幫她說兩句好話,這人肯嗎?

朝曦望了一個自個兒洗澡洗的心情愉悅的人,指望他,不如指望母豬上樹。

她自己煩,也不想放過沈斐,蹬蹬幾步跑過去,進了沈斐的木桶,沈斐阻止已經來不及,只得無奈嘆息,“坐不下兩個人。”

朝曦才不管那麼多,“擠一擠嘛。”

沈斐搖搖頭,儘量往一邊坐,留了很大位置給朝曦,朝曦洗好擦好,衣裳都換了件,他才慢悠悠上來。

在箱子裡翻了翻,本來打算穿黑色大氅,結果發現被朝曦穿走,只好挑了件寶藍色的。

這件是朝曦買的,朝曦很喜歡亮色的衣裳,她買完又不穿,壓在箱底起了皺,撐開一看,發現尺寸與他的一模一樣,他可以穿。

朝曦每次買衣裳都會刻意買大一些,穿起來寬鬆,她手腳又長,胳膊只比沈斐短了一點點,沈斐穿的正好到腕上,朝曦會蓋小半的手,沒影響,便乾脆一直買沈斐的尺寸,正好倆人都可以穿。

她穿沈斐的,沈斐穿她的。

朝曦每天泥裡來,雨裡去,幾天的時間把沈斐的衣裳作完,又接連下雪,剛洗的衣裳不好幹,弄的沈斐沒衣裳穿,只能穿她的。

雖然是被逼的,不過朝曦莫名開心。

她自個兒也不知道為什麼,反正就是得意,夾了一絲滿足。

沈斐本來長得便俊,穿了亮些的衣裳更顯得人面如冠玉似的,透著白皙細膩的光澤,比朝曦自個兒穿都好看。

朝曦越打量越滿意,冷不防沈斐突然叫她,“待會兒跟我去一個地方。”

???

“什麼地方?”朝曦蹙眉。

“去了就知道了。”沈斐沒有細說,又敲了敲桌子,鏡花再次進來,這回帶了兩批人,一批清理木桶,一批上菜。

許是趕跑了元軍,還折損了元軍一名小將,是件喜事,沈斐給大家添了菜,他自己的菜也多了兩樣。

朝曦歪頭看著一個個從木桶裡提了水出去的侍女們,每次洗完澡,清洗木桶都是件麻煩事,怎麼將水倒滿的,就要怎麼將水弄出去,是個大工程,需要的人很多,每個人路過沈斐時,臉上都帶著微妙的笑容。

沈斐自己或許還沒注意,面上與平時一樣,嚴肅正經,吃頓飯搞得跟談論國家大事似的。

平時朝曦賭氣,也不說話,跟他大眼瞪小眼,事實上只有她瞪沈斐,沈斐連瞧都不瞧她一下,朝曦很多時候就像自己跟自己玩,沒太大意思。

今天心裡憋著一口氣,特別……想笑。

沈斐嘴角破了,脖間盡是吻痕,遮都遮不住,那手拿著筷子,動作稍大,便顯得有些不自然,是被朝曦掰折的後遺症,沒那麼快好,最少兩三天。

偏偏沈斐似乎沒有發現,還這麼義正言辭,像個嚴厲的夫子,認真的朝廷權臣,要與朝曦談論無比重要的事,面上一絲不苟。

“怎麼了?”沈斐的目光終於落在她身上,“笑什麼?”

朝曦搖頭,“沒事。”

不能讓沈斐知道她笑他狼狽。

沈斐盯著她看了一會兒,半響才催促道,“快點吃,吃完就去。”

朝曦眨眨眼,忍不住打探,“就咱們兩個嗎?”

“嗯。”沈斐輕描淡寫回應。

朝曦腦海裡瞬間過了一遍兩個人有可能做的事,釣魚?摘菜?還是帶她去玩?

說起來自從來了這個鳥不拉屎的地方,她已經很久沒去玩過,整天就待在軍營裡,去得最遠的是離軍營近在咫尺的後山,監督旁人種田,將山頭發展起來。

再遠那是沒有的,不敢離開,擔心沈斐被人刺殺,被人偷襲,被人用強。

這廝就像個瓷娃娃似的,總覺得一轉身,不在視線下便會磕著碰著,被人打碎。

雖然並沒有,在旁人眼裡他是安全的避風港,危急時刻的主心骨,可在朝曦看來,就是覺得他需要保護。

也不知道為什麼,大概是太喜歡了吧。

朝曦從來沒有這麼喜歡過一個人,連她師傅都沒到這種地步。

喜歡到想將沈斐藏起來,希望他腿還是瘸的,這樣就沒人跟她搶了,因為大家即便喜歡沈斐的臉,也會嫌他腿瘸,伺候起來麻煩。

朝曦不嫌,反而更喜歡在山谷的日子,可以每天推著輪椅帶沈斐遛彎,給沈斐洗澡,沈斐什麼都不用做,只要在她回家的時候亮著燈等她便是。

朝曦很容易滿足。

好端端的沈斐突然說要帶她去一個地方,朝曦開始不屑,覺得自己哪都去過,沈斐顧著國家大事,肯定走不遠,偏偏心裡又有些期待,依言加快了吃飯速度,平時最少吃三碗,今天只吃了兩碗,八分飽跟著沈斐出來。

沈斐七拐八拐,帶她到了一個帳篷裡,很大的那種,周圍掛滿了武器。

朝曦一頭霧水,“你帶我來這裡幹什麼?”

她對武器不感興趣,其實對武功也不怎麼感興趣,是被師祖嚇到,才開始拼命習武,如果沒有師祖,即便她天賦奇佳,不努力還是沒有成就,就是個渣渣。

沈斐回頭看她,“給你選一件武器。”

他雙手揹負在身後,“每個習武之人都有一把屬於自己的武器,朝曦,你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