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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埋人肉

回去的時候,找了個旅館,可以洗澡,然後我就洗了澡,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覺。

不過這一次,沒有跟從前那樣一夜無夢,而是做了個荒唐的夢,夢見那坨肉是我女友趙梅的,她跟了一個高富帥,然後那個高富帥是個變態,最後把她給吃了,吃了之後,找人來處理,恰好他家管家找上了我,我呢,為了表香火之情,把她給埋了,還在她墳頭上種了一棵樹……

不過夢的最後並不美好,因為我夢見她血淋淋地站在床前盯著自己,然後,就被嚇醒了!

MMP。

我坐了起來,擦了擦額頭上的汗,從床頭摸了一根煙,點上了。

煙雲蒸騰著,空氣裡頓時充斥了尼古丁的味道,我吹了吹菸頭上的灰燼,靠著床背,抽菸。

別誤會,我沒有悲傷,也沒痛苦,更沒有猜測,什麼都沒有,只是因為受了驚,簡單地抽了根菸。

抽菸完了之後,我就忘記了這個夢,然後躺了下來,閉上了眼。

然後,就再也沒做夢。

很快我又回到了從前的簡單生活,每天發呆,打遊戲,吃掛逼面,如果多了一個滷蛋,我會驚喜,然後跟大神們閒聊,說起來,我倒是感激這一次的經歷,因為自己的喪功一直停滯不前,停留在小透明的階段,然而經過這個事兒之後,我忽然突飛猛進,快進入神棍的境界了。

那是一種什麼境界呢?矯情點說,就是太上忘情。

我忘記了越來越多的事,所以越來越快樂,與此同時,從前記憶裡曾經學過的那些哲人的話,開始不停地浮現,我終於理解了他們,也知道他們的意思,我感覺自己要悟道了,每天大部分時間,我都進入了無波無動的感覺,心情平靜到了像是孩童,這樣子的感覺真的額很好,因為按照老子的理論來說,嬰兒是最接近天意的一種境界。

我想我很可能有一天會渡劫飛昇,當然,最有可能的是尸解,當然,不管哪種,都是離開這個世界,所以我準備做做準備,起碼要做個告別,畢竟我曾經來過這個世界。

就在我這樣打算的時候,忽然有一天,我又遇到了金管家。

沒錯,就是金管家,他又來招工了,他拿著大喇叭,戴著金絲眼鏡,穿著一身跟三和完全不搭邊的衣服,對著我們大喊“日結五百,日結五百。”

然而又指著空地嚷嚷:“排成隊,排成隊,對,對,讓我看看……咦?”

他一下就看到了我,也不多說,一把抓住我道:“正找你呢,前面的活兒做的不錯,又有新活兒了,這次還是五百,跟我來。”

我“……”

其實我有點不想去,因為本人已經要渡劫了,正為這個做準備,這種活計雖然不錯,但是到底繁瑣的,然而金管家不由分說,拖著我上了車。

就在我迷迷糊糊的時候,睜開眼已經到了地下室。

還是一個沒麻袋,不過這次金管家沒解釋,只對著我笑道:“你會兒幹得很利落,很不錯的,這樣子,今兒再加一百,趕緊處理了。”

說著,指了指地上的黑麻袋。

我低頭看了看那黑麻袋,一聲不吭地走過去扛起來,然後大踏步向外走去。

“哎哎哎,錢。”金管家追著我,把六百元塞到了我的褲兜裡,我低聲稱謝,扛著麻袋向樹林走去。

“這次要遠一點,不要埋在一個地方啊。”金管家在背後喊著,聲音輕鬆而愉快,跟第一次的小心翼翼完全不同。

我回頭答應了一聲,扛著一直往前走,往前走,不過不知道為什麼,竟然又走到了從前埋第一個的地方。

此時已經過了一個多月了,埋了的樹枝子已經開始發芽了,萬物更生,輪迴往復,都是如此。

我定睛看了一會兒,轉身又往前走,走了不遠,忽然有點不想走了,把麻袋放下,開始挖坑,挖好了之後,我把麻袋放了進去,蹲在那裡,準備埋——

不過,還是耐不住那種心思,我跳了進去,解開了麻袋,照例是骨頭和肉,一坨,血腥撲鼻。

我低頭看著,撿起了一根骨頭,這個骨頭可真大,雞骨頭若是這摸樣,那估計是雞中恐龍的級別,我反覆看著那骨頭,搖了搖頭,放了進去,正在這時,忽然看到金光閃爍,我好奇地摸了摸,居然摸出一條金鏈子來。

呀,這麼好的運氣?

我幾乎有點不信,不過看到那金鏈子上的血跡,忽然灰了心,慢慢放下了。

好吧,我不能再騙自己了,我怔怔地看著麻袋裡的那一坨骨肉,笑,不能再騙自己了呢——

這是人肉!

上一次見到了一根戒指,這一次見到了一個金鏈子,如果是動物的肉,絕對不可能這麼巧合的!

那麼真相只有一個,這個豪宅的主人殺了人,並且把他們肢解了,最後,他們變成了這幅摸樣,看在戒指和金鏈子的份上,殺的人大概是女人,嗯,推理就是這樣的。

我嘆了口氣,把金鏈子收了起來,把麻袋包好,開始埋。

埋好了之後,找了個樹枝子插上,然後種了幾棵草,然後轉身離開,不過這一次,我沒有吹口哨,雖然太上忘情,進入化境,可是基本的是非觀念我還是有的,自己剛才埋的是人肉,也就說,僱主殺人了,雖然跟自己沒關係,但是我不應該幸災樂禍。

每天生命都值得尊重,不是嗎?

喪門弟子雖然頹廢了點,可是並不禍害別人,而是強調與人為善的。

不過呢……

我依然不打算報警,因為我自己也要渡劫了,這些俗事真的不想管呢。

出來之後,我找個酒店洗澡,買了一身乾淨點的衣服,然後開啟了許久沒有開啟的手機,手機上有很多未接電話,未接簡訊,都是朋友的,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漸漸不聯絡我了,大概以為我死了吧。

我刻意地找了找,居然沒有女友的簡訊,心裡未免有些空落落的,在一起那麼多年,感情也算上深厚了,不管發生了什麼,連告別都沒有,也未免太薄情了點,不過等我回到那個出租屋的時候,居然看到了女友。

哦,別誤會,是看到了女友的東西。

在癱瘓之前,我把自己的所有積蓄都設定了成房租的定期自動轉賬,也就是說,自己的積蓄可以支撐租房五年沒問題,也沒什麼別的意思,就是想成全女友吧,以後她想要怎樣都行,但是這個出租的房子,算是我還給她的告別禮物。

然而她顯然沒有住在這裡,因為我進來的時候,發現這裡有著許久不住人的氣息,正讓我無端裡竟然有些唏噓,拉了個椅子坐下來,噓了一口氣,順手拿起了她留給我的東西——一個日記本。

這日記本放得想當明顯,就放在了前面桌子的中間,粉紅色的封皮,上面寫著“日記”兩個字,就是想忽略都不行,很顯然,是女友讓我看的。

我其實也不太想看,因為塵緣已了了,再羈絆已經沒有什麼意思了,不過衝著今兒的金鏈子,我還是翻開了她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