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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婚禮

芬里爾和自己的兒子們痛痛快快地過了好幾天,直到斯庫爾與哈提都必須回去了,而希利斯與花鳥的婚禮也迫在眉睫,他們才終於依依不捨地告別——萬幸,他們離開的時候正是深夜,莊園的僕人們也避免了又一次的視覺暴行——芬里爾最後還忍不住舔了哈提與斯庫爾的臉,在一旁的索克……眼睛、鼻子和嘴都皺在了一起,但斯庫爾與哈提來吻別他的時候,他還是接受了他們的舔舔,當然了,那個祖父能夠抵抗得了孫兒的撒嬌呢。

巨狼心滿意足地睡覺去了,希利斯一個人回到了部落裡,看到他回來,瘋馬才安下心來,有許多白人都拒絕與印第安人通婚,他們會強迫印第安人中的年輕女性,卻不會認為她們值得平等相待——要瘋馬說,他們也是這麼看待自己的妻子的,印第安人的戰士幾乎不會毆打自己的配偶,但白人會,他們在偵查或必須與白人打交道的時候,就看到過白人把自己的妻子打得哇哇叫。

要說希利斯,在三年前,坐牛還會說他是個白人,但三年後,巨狼已經真正地被瘋馬的部落接受了,花鳥接受了他的求婚,讓許多戰士失望,但他們並不認為那是一個錯誤的選擇,因為巨狼確實是個英勇的戰士,他甚至積累了足以讓一個印第安戰士成為酋長的功績——主導狩獵野牛;從敵對的部落裡帶走一匹拴住的馬;殺死一個敵人並剝下他的頭皮——需要提一句的是,這張被剝下來的頭皮是個白人的,他是個一個匪幫的頭目,後來卻搖身一變成為了一個軍官,他殺了許多印第安人,從男人到女人,從女人到孩子,並將他們的頭皮換成整箱子的錢,既然如此,希利斯覺得,他若是被人剝了頭皮,也應該沒什麼可說的。

於是他就去了,他在黎明到來前離去,在黃昏降臨時回來,帶回了他的戰利品。

公正地講,剝頭皮並不是白人的首創,而是美洲印第安人延續了上千年的習俗,因為他們堅信人類的靈魂是附著在頭髮上的,所以當初坐牛的妻兒被剝了頭皮,無論如何他都要找回來,這個法子立刻被白人學去了,在美洲還屬於英國的時候,1703年,清教徒們的立法議會上就給出了這樣的價碼——一張頭皮價值四十英鎊,到了1720年,賞金提到了一百英鎊一張,男人的,女人的減半,孩子的只有三分之一或是四分之一,他們還曾經宣佈,這是上帝與自然賦予他們的權責與手段——這些姑且不說,等到美國獨立,雖然政府從未公開懸賞過這種令人作嘔的東西(無論是從道德還是從實物上來說),但就算是希利斯也知道,不公開的,大部分出自於私人名義的交易還是在進行著。

這三年的平靜,也是建立在白人與印第安人的細小但從未斷絕過的殺戮上的,只是在這片暫時還無法做到資訊通達的大陸上,這些衝突與謀殺很少為人所知。

而且就希利斯看到的,白人與印第安人還終將有所一戰,對於印第安人來說,這一戰並不樂觀——他們的人口被瘟疫與遷徙(1830年的《印第安人遷移法案》)消磨到了一個很低的數字,而且以往的仇恨總是讓印第安人無法完全地糅合在一起,白人進入這片新大陸也有近百年了,但就希利斯所知,現在只有坐牛與瘋馬算是真正地聯合在了一起,至於其他人……就像是阿帕切的傑羅尼莫,雖然他從很早之前就明白地宣稱,白人都是言而無信的騙子,但當坐牛的使者前去與他聯絡的時候,他能做到的也不過是善待這個使者,卻對成立聯盟的事情始終閉口不提——最後使者也懂得了他的意思,只能黯然返回部落。

事實上,坐牛一開始聯絡的並不是傑羅尼莫,而是傑羅尼莫的岳父,酋長科奇斯,但使者到達那裡的時候,科奇斯死了,傑羅尼莫做為一個英勇的戰士成為了新酋長。

“那麼,”坐牛問道,“那裡的白人呢?”

“那都是一些無比卑劣的惡人,”使者回答說:“科奇斯的圓頂帳篷還在燃燒(按照阿帕切的習俗,死者的帳篷與私人物品都要被燒掉),他們就宣佈說與科奇斯的契約無效,他們在驅趕傑羅尼莫的部落,傑羅尼莫正在號召他的戰士們起來抵抗。”

“給他們一些槍。”瘋馬說。

“傑羅尼莫不會願意服從你的。”坐牛提醒說。

“我不要服從,”瘋馬說:“只要是將白人當作敵人的印第安人,並發誓不將我給出去的武器對準我的族人,我就願意給他們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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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牛擺動了一下羽冠,他知道瘋馬的意思,而且他們的槍支儲備確實充足,這些都是巨狼的管家,一個陰險的白人從走私商人那裡弄來的。

“那麼這件事情到此為止,”野牛尾說:“婚禮要開始了。”

瘋馬與坐牛走了出去,瘋馬是部落的酋長,也是祭司(原先的祭司在上一個冬天迴歸到了大靈的懷抱),所以他是這場婚禮的主持人,前幾天他告訴花鳥說,她可以成為一個人的妻子了,然後又代花鳥的父親答應了巨狼的求婚,他將巨狼的馬和他轉給花鳥的二十匹馬放在一起,這是一筆巨大的財富,而且憑藉著巨狼的力量,他們只會變得越來越富足,不過巨狼也說過,這些馬將會交付給部落的戰士使用,為了即將到來的戰爭。

野牛尾與坐牛是作為見證人的兩位長者,他們三人一起出現的時候,全場的人都高聲喊叫著,向他們致意,婚禮的場所已經被整理了出來,那是一個平坦的丘陵頂部,寬大,周圍碧草萋萋,黃色的野麻花從裡面伸向空中,隨風搖擺,就像是腰肢纖細的少女在快樂地舞蹈。

瘋馬今天打扮的格外隆重,被染成了黃褐色的野牛皮衣邊緣被修剪成鬃毛的樣子,胸前懸掛著一排排的彩色珠子,珠子上方是一串染成鮮紅色的羽毛,羽冠是灰色與黑色的老鷹羽毛,前者代表善意與富有,後者代表權力與神聖,他將長髮梳成辮子,垂在肩膀兩側,辮子上也同樣點綴著五色繽紛的木珠,他走到丘陵的中央坐下,野牛尾與坐牛坐在他左右兩側。

希利斯與花鳥都穿著白色的鹿皮衣服,帶著鹿牙的項鍊在人們的簇擁下來到瘋馬的面前,跪坐下來,瘋馬注視著自己的妹妹,他是從她還是一個小嬰兒的時候看到她成為一個女人的,而希利斯,這個白人,也是他從一個孩子看到現在的,大靈讓他們相見,並且成為朋友,雖然那時瘋馬並不知道他還會成為自己妹妹的丈夫——他必須承認自己現在心中千頭萬緒,不知該如何表達……好一會兒後,他才向大靈祈禱——在一片寂靜中,瘋馬點燃了野牛的糞便與一些草藥,並不難聞的草木焦香伴隨著煙霧升起,瘋馬閉著眼睛,輕而清晰地向大靈述說著正在發生的事情——巨狼是個白人,但他同時也是一個印第安人,瘋馬祈求大靈能夠如同庇護每一個印第安戰士那樣庇護他,賜予他與花鳥新的生命,讓他們的孩子如同巨樹那樣健康順遂的成長,然後是坐牛與野牛尾,他們可以說是在祈禱,也可以說是在祝福,最後瘋馬用這堆火焰點燃了自己的菸斗,將它舉在身前,旋轉了一週後,深深地吸了幾口,然後交給坐牛,坐牛吸了幾口,交給野牛尾,野牛尾吸了,交給希利斯,希利斯再交給花鳥,之後是與他們親近的家屬和親人——婚禮的現場,人們盤坐成三圈,中心是瘋馬,野牛尾和坐牛,還有希利斯與花鳥,老人圍繞著他們,老人外側是戰士,婦女和兒童在最外面,每個人面前都有碗和餐具。

之前希利斯獵到的麋鹿是一頭強壯的雄性麋鹿,它的角就像是一棵蓬勃生長的樹木,它站起來的時候能夠有一個成年女性那樣高,體重毫不遜色於一頭成年的野牛,在婚禮之前白尾鹿已經帶著部落裡的女性把它處理乾淨,肉和野生的穀米一起煮,現在已經酥軟無比,放些鹽就可口無比,鹿肉粥由希利斯與花鳥獻給瘋馬,然後由瘋馬分在幾個小桶裡,再由白尾鹿和其他女性分給在場的每一個人。

除了這些,還有玉米,豆子和野牛肉,不管是誰,愛吃多少就能拿多少。

篝火點燃,吃飽喝足的人們開始圍繞著熊熊燃燒的火焰舞蹈,此時希利斯與花鳥已經被送入了他們的帳篷,接下來將會是他們這一生最美好的回憶。

白尾鹿趕走了聚集在帳篷外的孩子,但幾分鐘後,帳篷裡傳出了一聲驚叫,然後希利斯走了出來,他的手裡抓著胖乎乎的白野牛,這個強健的不像是個女孩的小混蛋,聰明的一早躲在了帳篷的木箱裡,而不是和其他孩子那樣躲藏在帳篷外面,但希利斯的嗅覺與聽覺都不會讓他忽略帳篷裡的第三個人。

希利斯回到帳篷裡,帳篷裡沒有燈火,什麼也看不見,他想起這是他第三次和花鳥單獨在一個黑暗的帳篷裡。

他循著急而輕的呼吸聲,與灼熱的溫度走了過去。

花鳥與他同時伸出手,他們緊緊地契合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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