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UU看書 > 古代 > 一妃雖晚不須嗟最新章節列表 > 第二百〇八章 移花接木 25
選擇背景顏色: 選擇字體: 選擇字體大小:

第二百〇八章 移花接木 25

【勿點,本次釋出防盜版,正文上午8點前換上,請喜歡這個故事的朋友支援正版,下載瀟湘書院app閱讀,長期閱讀盜版會導致作者因為作品成績太差太監】

隱於竹林

嵇康回歸自然,超然物外得自在,不為世俗所拘,而又重情誼。《文士傳》裡說嵇康“性絕巧,能鍛鐵”。嵇康愛好打鐵,鐵鋪子在後園一棵枝葉茂密的柳樹下,他引來山泉,繞著柳樹築了一個小小的游泳池,打鐵累了,就跳進池子裡泡一會兒。見到的人不是讚歎他“蕭蕭肅肅,爽朗清舉”,就是誇他“肅肅如松下風,高而徐引”。《晉書·嵇康傳》寫道:“(嵇)康居貧,嘗與向秀共鍛於大樹之下,以自贍給。”[28]他在以打鐵來表示自己的“遠邁不群”和藐視世俗,這是其的精神特質的體現。

鄙視權貴

鍾會身出名門,是鍾繇之子,“敏慧夙成,少有才氣”,年少得志,十九歲入仕,為秘書郎,三年後又升為尚書郎,二十九歲時就已進封為關內侯。但是嵇康拒絕與其交往。但鍾會對年長其兩歲的嵇康,卻敬佩有加。《世說新語》記載:鍾會撰寫完《四本論》時,想求嵇康一見,可又怕嵇康看不上,情急之中,竟“於戶外遙擲,便回怠走”。[54]

顯赫後的鍾會再次造訪嵇康,嵇康不加理睬,繼續在家門口的大樹下“鍛鐵”,一副旁若無人的樣子。鍾會覺得無趣,於是悻悻地離開。嵇康在這個時候終於說話,他問鍾會:“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鍾會回答:“聞所聞而來,見所見而去。”鍾會對此記恨在心。[55]

仗義執言

呂巽、呂安兩兄弟都是嵇康的朋友,但這兩兄弟突然間鬧出了一場大官司。呂巽見弟媳徐氏貌美,乘呂安不在,指使其妻用酒把弟媳灌醉,將其姦汙。事發後,呂安欲訴之於官。呂巽急忙請嵇康從中調停。嵇康因與二人的關係非同一般,遂應呂巽之請,出面調停,把這件事情按了下來。可是,事後呂巽卻倒打一耙,惡人先告狀,說呂安不孝順,竟然敢撾母親之面。有口難辯的呂安想到了他心目中最尊貴的朋友嵇康。嵇康拍案而起。嵇康寫下了《與呂長悌絕交書》,痛罵呂巽一頓。他想透過絕交來表白自身的好惡,他也想透過絕交來論證朋友的含義。呂安入獄後,為了說明真相,自然要涉及嵇康調停之事,嵇康也因此被投入監獄。[28]

嵇紹不孤

嵇康臨死之前,沒有把自己的一雙兒女託付給自己的哥哥嵇喜,沒有託付給他敬重的阮籍,也沒有交給向秀,而是託付給了山濤,並對自己的兒子嵇紹說:“巨源(山濤字)在,你不會成為孤兒了。”[56]

在嵇康死後,山濤沒有辜負嵇康的重託,一直把嵇紹養大成才。山濤和王戎,在嵇康被殺害之後,對嵇紹一直都特別的照顧。他們盡到了朋友應盡的道義與責任,使得這個孤弱的孩子,即使失去了父親,卻還擁有他們慈父般的關懷與教導,不再那麼無依無靠,這是成語“嵇紹不孤”的由來。

十八年後,嵇紹也在山濤的大力舉薦下,被晉武帝“發詔徵之”,後來還成為晉朝的忠臣。[57]

關於嵇康的卒年,《三國志·魏書·王衛二劉傅傳》載:“時又有譙郡嵇康,文辭壯麗,好言老莊,而尚奇任俠。至景元中坐事誅。”[34]按魏元帝景元凡四年(260年-263年),又《晉書·嵇康傳》記康被誅時年四十[28],故《資治通鑑》將時間繫於景元三年[60],即262年,文學史界訂嵇康生卒年為223年-262年,當是依此而定。

但裴松之為《三國志》作注時還見到不同的記載,如幹寶、孫盛、習鑿齒等人皆雲康於魏高貴鄉公正元二年(255年)被誅,裴氏認為他們的記載有誤,故專門作了考辨。[34]而《世說新語·任誕》雲:陳留阮籍,譙國嵇康,河內山濤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亞之。徐震堮在《世說新語校箋》雲:“按《晉書·阮籍傳》,籍以魏陳留王奐景元四年卒,年五十四,則其生當在漢獻帝建安十四年。”《山濤傳》言卒於晉武帝太康四年,年七十九,則當生於建安十年,長阮籍四歲。《嵇康傳》但雲死時年四十,不言死於何年,《通鑑》系其事於景元三年,則其生當在魏文帝黃初四年,蓋小山濤十八歲,小阮籍十四歲,故云“少亞之”。按《通鑑》記嵇康事蹟,主要依據《晉書》,但也利用了《三國志》,故抄錄了其中“譙郡嵇康”至“尚奇任俠”一段,而《三國志》雲康景元中坐事誅,故《通鑑》將其事系於景元三年,審矣。但《晉書》記嵇康事蹟以及徐先生考嵇康生卒年,皆未利用《三國志》的材料,故有所失。[28][34][61]

【穩定運行多年的小說app,媲美老版追書神器,老書蟲都在用的換源App,huanyuanapp.org】

中國臺灣學者莊萬壽則認為嵇康的卒年應為景元四年(263年)。即景元三年(262年)冬鍾會雖任鎮西將軍,但仍有可能兼領司隸校尉,而伐蜀真正開始在景元四年,故嵇康被害的時間下限完全可能在景元四年。根據《與山巨源絕交書》的線索,山濤於景元二年除吏部郎,《絕交書》言“前年自河東還,聞……”,則絕交書當作於景元三年。《絕交書》言嵇紹“年八歲”,《晉書》載嵇紹“十歲而孤”,若持景元四年論,自作《絕交書》至嵇康被害間有一年以上,完全可以滿足這個時間差,若持景元三年則嵇紹的年齡誤差較大。[28]

晉書·卷四十九·列傳第十九》:嵇康,字叔夜,譙國銍人也。其先姓奚,會稽上虞人,以避怨,徙焉。銍有嵇山,家於其側,因而命氏。兄喜,有當世才,歷太僕、宗正。康早孤,有奇才,遠邁不群。身長七尺八寸,美詞氣,有風儀,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飾,人以為龍章鳳姿,天質自然。恬靜寡慾,含垢匿瑕,寬簡有大量。學不師受,博覽無不該通,長好《老》《莊》。與魏宗室婚,拜中散大夫。常修養性服食之事,彈琴詠詩,自足於懷。以為神仙稟之自然,非積學所得,至於導養得理,則安期、彭祖之倫可及,乃著《養生論》。又以為君子無私,其論曰:“夫稱君子者則安期、彭祖之倫可及,乃著《養生論》。又以為君子無私,其論曰:“夫稱君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