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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推理

“陳木,上官,你們怎麼也來了?”伊濛覺得世界有點兒玄幻。

上官智涼涼瞥了一旁餘蔚一眼,“看你有沒有被壞人拐走。”

伊濛頓了頓,壞人?是在說餘蔚?

雖說餘蔚稍微有點兒煩,但跟壞人應當扯不上關係吧。

餘蔚曾在警局裡見過陳木和上官智,算不上陌生,禮貌地打招呼道:“警察叔叔好。”

“喂,小鬼,我比你沒大幾歲好嗎?用不著叫叔叔。”上官智十分不滿,剛才還抽菸隨地亂扔垃圾,這會兒裝什麼陽光少年。

伊濛目光穿過上官智,落在陳木身上。

“冰淇淋化掉就不好吃了。”餘蔚笑著說。

她看著餘蔚舉著裝有冰淇淋的袋子,一時竟不知該怎麼拒絕。

還好上官智接話,“那你快吃唄,不吃多浪費。”

餘蔚眼底寫滿迷茫,似是不理解,為何上官智對自己這麼不友好。

單元樓下多了三位相貌出眾不同年齡段的男性,鄰居們路過時紛紛側目,一女多男的戲碼,擱在什麼時候都有人喜歡看。

伊濛慢半拍地察覺到行人視線,率先開口道:“陳木,是有問題要問我嗎?站在這裡不方便,這樣吧,去我工作室吧。”

“好。”

三人去往工作室路上,身後跟著條小尾巴。

伊濛深感抱歉,“你們介意的話,我跟餘蔚說,讓他不要再跟著我們。”

“不用。”

“?”

上官智解釋:“我們就是為這小子來的。”

話題議論中心人物餘蔚,小心翼翼地跟在三人身後,生怕被突然趕走。

工作室陳木不是第一次過來,反觀上官智一副坐不住的樣子,左看看,右看看,連餘蔚都比上官智更穩重些。

不怪上官智好奇,上官家族財大氣粗,不會租用這麼……袖珍的公司,人少地方小,連會客區都是擠出來的地方。

“伊濛,你咋不租個大點兒的地方?這也太小了。”

她:“……”

“少爺,你當我跟你似的財大氣粗嗎?錢是要花在刀刃上的,我賺的這點兒小錢,能租這種地方已經不錯了好嗎?”

上官智不認同,“網紅一年可不少賺。”

伊濛強忍住翻白眼的衝動,“要不你把你們家的寫字樓借我用用?”

“行啊,我沒意見。”

餘蔚到底年紀不大,問話比較直接,“這個哥哥家裡很有錢嗎?”

“請把‘嗎?’字去掉,謝謝。”低調這兩個字,上官智從來不知道該怎麼寫。

伊濛切了一聲。

耳尖的上官智聽到後,“你切什麼?”

她直言:“家裡這麼有錢還做警察,我要是你爸爸,遲早被你氣死,再搞出個私生子分家產。”

上官智來勁兒了,“伊濛,你不去寫豪門總裁文真是可惜了。”

見兩人一言不合就開懟,陳木無奈撫額。

偏生有個愛湊熱鬧的餘蔚似是覺得熱鬧不夠大,不恥下問道:“所以,這位警察哥哥,你爸爸有私生子嗎?”

“你快閉嘴吧。”上官智也是服氣的。

拿別的開玩笑可以,拿他的工作開玩笑,上官智受不了,“師傅,伊濛嫌棄警察不是正經職業。”

……

若說警察不正經,那什麼才正經?

伊濛當即否認三連,我不是,我沒有,你別瞎說。

“餘蔚,對嗎?”陳木緩緩開口。

被點名的餘蔚一愣,點頭。

“你和你姐姐餘創感情好嗎?”

餘蔚條件反射地回答:“還行啊。”

陳木神色淡淡,手指規律地敲著杯壁,“你姐姐的好朋友叫什麼名字?”

時間似是因為這個問題靜默起來,餘蔚久久沒有回答,正當陳木以為不會有回答的時候,餘蔚才出聲:“我姐姐沒有好朋友。”

“自從我姐姐談戀愛,我基本上沒再見過我姐姐和同性朋友一起出去玩兒過,這幾年都是的。”

上官智覺得奇怪,難道好朋友的定義在每個人眼裡是不一樣的?

“曾雅麗和小月不就是你姐姐的好朋友嗎?”

餘蔚否認:“不是,曾雅麗只是我姐同事。”

在餘蔚眼中,同事和朋友不同,一起共事而已,上升不到朋友的高度,非要說餘創朋友,餘蔚更傾向於呂明。

至少餘創對呂明無話不談。

陳木順著餘蔚的話往下問:“你見過小月嗎?沒見你提起小月。”

許是因著陳木身份,餘蔚知無不言,“沒見過。”不然不會錯認小月為自己姐姐。

說起這個,陳木疑惑,朝夕相處的姐姐,餘蔚為什麼會認錯?雖說那天小月和餘創打扮有五六分相似,但餘蔚和餘創的關係,不至於連親姐姐認不出吧。

“我沒敢看正臉。”

對此伊濛非常理解,她去到現場的時候,也沒敢看死者正臉。

陳木看了眼伊濛,轉而繼續把注意力放在餘蔚身上,“所以那天,你第一次看到小月?”

“第一次。”

“方便再說一遍你當天的行動路線嗎?”

之所以問兩次,是為了防止說謊。

一個謊言,如果說習慣了,可能會眼睛眨也不眨地複述,但如果不經常說,很可能會忘記當初編造的那個謊言。

終究不是親身經歷,回憶起來總會忘記曾說過什麼,陳木緊緊盯著面前這個只有十七歲的少年,想從對方眼神中讀出他想得到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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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九點左右,我回到小區,在健身器材區域待了一會兒,回到家發現家裡沒有開燈,開啟燈看到我姐姐躺在血泊裡,當時我以為是我姐姐,我嚇壞了,腦海裡想到伊濛,就跑到伊濛家樓下,待到第二天天亮。”

陳木似是捕捉到重要字眼,“走之前關燈了嗎?”

餘蔚啊了一聲。

他重複道:“離開家門之前,你關燈了嗎?”

“關了吧。”

陳木饒有意味地說:“隨手關燈,習慣保持得不錯。”

“啊我記錯了,應該沒有關。”

上官智言語中有些不耐煩,“到底關沒關?”

餘蔚張了張口,給出籠統式發言,“我記不清了。”

陳木輕笑:“開燈關燈記不清,記伊濛家庭住址倒是很清楚。”話音剛落,似是想到了什麼,他糾正道:“噢,是李木子家庭住址。”

“我當時太害怕,腦子一片空白。”

“腦子一片空白嗎?那你怎麼還記得去找伊濛?”

說話反覆,邏輯不通,撒謊慣性。

至於謊言從哪裡開始,刻意隱瞞了什麼,暫且不明。

餘蔚手緊緊攥著沙發角,嘴唇發乾,緊張地咽了口唾沫。

這時,伊濛恍然,“餘蔚,你從哪裡知道我家地址的?”上次李木子家庭住址暴露是餘蔚跟蹤得知,難不成這次也是?

餘蔚僵硬地轉移轉過脖子,半天才回答伊濛的問題,“你告訴我的。”

她有毒嗎?要告訴餘蔚自己家庭住址?

“撒謊,我什麼時候告訴你我住在哪裡的!?”

不知怎地,餘蔚對“撒謊”二字反應異常過激,整個身體猛地一個激靈,意識到所有人目光都放在自己身上,深呼吸好幾次,平復好心情後,向伊濛說明原委。

自媒體時代,大家喜歡在社交軟體上分享生活,像伊濛這樣的工作性質,更要時不時發個動態保持活躍度。

搬家這種隱私話題,伊濛自然不會在微博上發表,但其它照片裡依然露了馬腳。

剛巧餘蔚跟著姐姐餘創來過伊濛所居住小區,對小區裡設施有印象,再結合伊濛朋友圈和微博動態,基本斷定伊濛住在附近,且極大可能是這個小區。

而且,伊濛在朋友圈吐槽過拿快遞很不方便,快遞小哥只送到小區門口,所以餘蔚猜測伊濛家住在小區後面的樓。

再加上伊濛喜歡阿拉伯數字2,範圍近一步縮小。

聽完餘蔚解釋,伊濛只覺頭皮發麻,不可置信地看著餘蔚,很難相信,冷靜做出分析的人是面前這個十七歲的少年。

上官智眨巴了下眼睛,他甚至覺得這貨比他更適合做警察。

陳木面無表情,“餘蔚,你知道你這種屬於違法行為嗎?”

“違法?我違什麼法?”

“侵犯伊濛女士隱私權,涉嫌非法取得公民資訊罪與騷擾。”

伊濛認同地點頭,她覺得餘蔚有點兒可怕,平時發動態,她根本沒想太多,完全就是隨手一發,哪曾想被標記家庭住址了呢。

看來以後更新動態需要謹慎再謹慎。

餘蔚年紀不大,卻對涉嫌非法取得公民資訊罪瞭解不少,他反駁道:“我沒有透過其它途徑獲得伊濛住址,我沒有私下調查,是伊濛本人告訴我的,她也不止告訴了我一個人,不算違法。”

“那隱瞞案件真相,算違法嗎?”陳木瞳色深深,唇角含笑地看著餘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