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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章 出事了?

阿拉斯加是北美五十個州中僅有的兩個海外州之一,同時也是面積最為遼闊的一個,比東三省加起來還要大上五分之一。

不過樂隊巡演的目的地,並非是距離北極只有一個海峽之隔的巴羅,而是阿拉斯加南方,靠近太平洋海岸的城市安克雷奇。

選擇這裡,一方面是因為安克雷奇的人口比較多,阿拉斯加全州大約七十萬人口中,有接近一半都生活在安克雷奇或者附近的小鎮上。

另一方面,樂隊也沒有興趣去北冰洋沿岸,感受來自北極圈的嚴寒。

就像格蘭陵島的演出一樣,樂隊的目的地同樣是格蘭陵最南部的港口城市。

據說在阿拉斯加最北部,經常可以用肉眼看到北極的極光,非常的壯觀。

但再美的景色,如果要讓自己遭罪,被寒風和暴雪摧殘一番,無論是羅傑,還是安妮和胖子,都沒有那個雅興。

一月底的天氣已經開始有了轉暖的跡象,但在這樣的高緯度地區,氣溫也常常保持在零下。

在制訂巡演計劃的時候,考慮到北部的氣候問題,這一段的行程難得地放緩了節奏,每一站的休息時間都比那些低維度城市多了1~2天。

剛剛抵達阿拉斯加的第一天,樂隊自然沒有任何的排練任務。

胖子身上的脂肪,天然就是對抗寒冷的最佳保護,這個不怕冷的傢伙一大早就迫不及待地離開了酒店,說是要去“採風”。

羅傑也醒得很早,不過卻沒有出門的興致,無聊之下,乾脆拿起貝斯,在房間裡隨意地彈奏著。

算不上是練習,只能說是消遣。

不考慮任何技法、樂理、或者其它有的沒的,肆意地即興彈奏,想到哪就彈到哪。

多少能起到一些保持手感的效果,但更多地還是為了打發時間的玩樂。

每一個樂手都會這麼做,區別只在於是偶爾,還是經常如此。

通常而言,一支樂隊中,負責作品創作的那位樂手,或許會嘗試得更多一些。

在這種全無目的的即興演奏中,偶爾就有可能得到一段不錯的旋律,加以改編和擴充,就會成為一支完整的歌曲。

當然,並非每一位創作者都喜歡這種創作方式,就像寫小說一樣,有些人喜歡編寫好詳細、完整的大綱,然後一絲不苟地在框架內填充細節。

而有的人,則只做好基本的設定,然後自由發揮。

至於羅傑這樣的“玩法”,若是比喻成寫作,就像是只起了一個開頭,甚至只有一個標題,然後想到哪寫到哪,完全沒有絲毫計劃。

當然了,羅傑名義上扮演者樂隊的創作者角色,但實際上那些歌都是“搬運”而來。

雖然羅傑也會偶爾嘗試著寫一些自己的作品,但寫出來的那些,都被羅傑鎖進了羅傑-克里斯蒂安莊園的保險櫃裡,棄之不用。

剛剛來到這個世界時,羅傑的樂理水準只能說是剛入門的程度,這還是託了前身的福,繼承了那個從樓梯上摔死的羅傑-克里斯蒂安的記憶,才擁有的能力。

但這些年來,雖然“創作者”這個身份是在扮演,但為了演好這個角色,羅傑也一直在學習,補充著自己這方面的短板。

或許是自己在音樂上的“天賦”確實出色,羅傑的進步很快,也確實寫出過不少完成度很高的作品。

甚至其中最出色的那一批,哪怕是以羅傑帶到這個世界的那些作品的水準來衡量,也稱得上“優秀”。

但羅傑仍然沒有將這些作品拿出來的打算。

這是因為自己帶到這個世界的作品已經足夠多了,其中水準在“優秀”級別,或者更高的作品,自己的樂隊這輩子都唱不完。

如果自己創作出類似《天堂的階梯》、《月之暗面》、《波西米亞狂想曲》這一級別的神作,或許會是另一回事。

但普通的優秀作品,根本沒那個必要。

舉個不那麼恰當的例子。

眾所周知,《冰與火之歌》系列的作者喬治-馬丁是《指環王》系列作者托爾金的粉絲,也不止一次地在公眾場合承認,自己的作品和《指環王》沒有任何可比性,完全不在一個檔次上。

(喬治-馬丁自己說的,不是我說的。)

若是喬治-馬丁帶著《指環王》系列的記憶,穿越到了另一個沒有《指環王》的世界。

他會選擇發表自己的作品,還是自己偶像所寫的,更加優秀的《指環王》?

這是毫無疑問的。

在完成了《指環王》之後,在稍遜一個檔次的選擇上,他會選擇自己的作品,《冰與火之歌》系列,還是完善了《指環王》世界觀的《霍比特人》、《精靈寶鑽》系列?

羅傑不清楚別人會怎麼選,但自己的選擇,是後者。

除非,自己也能拿出不遜色於前世偶像最偉大代表作的頂尖作品。

然而,這很難。

一首偉大歌曲的誕生,或許不需要多麼才華四溢、天賦驚人,也不需要多麼深厚的積累,但那偶然之間的靈光一閃,卻是需要很大的運氣。

比如說,披頭士樂隊公認最偉大的作品《yesterday》,就是保羅-麥卡特尼夢到的一段旋律,在此基礎上改編完善。

但換個角度來想,沒有足夠的天賦和積累,根本不可能出現所謂的“靈光一閃”。

羅傑根本不清楚,自己的能力,是不是已經足夠,只差一點運氣,又或者是積累還不夠深厚。

總之,羅傑想要的那種“靈光一閃”,至今為止還沒有出現過。

零散的旋律碎片不斷響起,羅傑低著頭,雙眼緊閉,手指無意識地在琴絃上撥動著。

小巧玲瓏的音箱中響起的並非是圓潤的低音,而是偏向於中高頻的音色,非常接近於吉他的音訊區間。

對於大多數搖滾樂的貝斯手來講,這個音訊區間都是很少用到的。

當然,這並非絕對,若是有那個雅興,你想把貝斯的音訊調到純粹的高音區,從原理上來講也不是不行,只不過那是否還能叫貝斯,就值得探討一番了。

大多數樂隊中,主要的創作者都是吉他手或者鍵盤手,這是由歌曲主旋律的音訊區間所決定的。

這兩種樂器的“主音區”,都恰好在人耳聽力最敏感的範圍之內,而且能夠形成連貫而完整的旋律。

貝斯的主音區過低,而鼓則難以形成完整、連貫的旋律,因此,在大多數樂隊中,都不會讓貝斯手和鼓手作為主要創作者。

至於主唱……

他們懂怎麼寫歌嗎?

負責美如畫就夠了,寫什麼歌,寫什麼歌,寫什麼歌!

咳咳……

當然,這並非絕對。

比如說,羅傑三人,都具備單獨創作的能力,只不過胖子不喜歡爭,安妮懶癌晚期,所以將這個任務丟給了羅傑。

在胖子和安妮眼裡,羅傑這個任務也完成的很出色,當然,事實上羅傑也是為了質量上的穩定性,乾脆從前世帶來的記憶中“搬運”,自己寫的作品從來沒有拿出來過。

但這並不代表羅傑沒有創作歌曲的能力。

樂隊剛成立那會確實還差不少,但現在,要讓羅傑包攬樂隊所有作品的創作,也不是做不到,只不過效率上會降低到和大多數正常樂隊差不多的速度,不可能再像現在這樣,每年拿出幾十首歌來讓樂隊肆意挑選。

限制一支樂隊出專輯速度的,永遠是創作的效率,而不是其它。

擁有高產創作者,或者一支樂隊中有多個創作者的樂隊,出新作品的速度永遠要快於其它同行。

當然,後者非常容易因為爭權奪利而導致內部矛盾,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皇后樂隊和平克-佛洛依德。

每一支樂隊,無論在歌迷和粉絲眼中的頭號大牌是誰,但真正的boss,永遠都是負責創作的那位。

比如夜願的鍵盤手托馬斯-霍洛帕尼,比如林肯公園的麥克-信田。

而每個人都能寫歌的皇后樂隊解散了n+1次,有兩個主要創作者的平克-佛洛依德則一直沒有擺脫過內訌的傳聞。

披頭士樂隊的解散,實際上也和約翰、保羅兩人誰都想當老大分不開關係。

扯遠了……

羅傑在此時將音訊調高到接近吉他的主音區,並非是為了轉行去當吉他手,而是因為這樣更容易找出“更好聽”的旋律。

事實上,這種做法確實非常有效。

低音彈奏,即使偶爾彈出一段不錯的旋律,也很容易因為聽力不夠敏感而忽略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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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音訊調高,雖然聽起來不太像是貝斯的音色,但卻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手指不斷地在琴絃上撥動,沒有刻意注重什麼指法,兩輪指、三輪指、勾弦、打弦、掃弦……

似乎是毫無規律地切換,彈出的旋律也是凌亂不堪,彷彿無數碎片,根本無法拼湊起來。

經過了數年持續不斷的練習,這種程度的彈奏根本不會對羅傑造成太大的負擔。

近半個小時後,羅傑的耳朵微微一動,眼皮抬起,似乎捕捉到了什麼。

輪指漸漸變得連貫,不斷尋找著剛才無意間彈出的一小段旋律碎片。

又過了十幾分鍾,旋律逐漸完整了起來,彷彿火焰沸騰一般的激烈。

一段旋律不斷重複著,時間不長,大約四十多秒鐘,每一次重複,都有著細微的變化。

這一小段旋律顯然不足以當做一首歌,但在羅傑漸漸將其完善之後,作為一首歌的主旋律,卻是綽綽有餘了。

接下來,只要將其擴充、完善下去,一首全新的歌曲就會出爐。

又彈奏了幾遍,記下這段旋律之後,羅傑放下貝斯,拿起擺在一旁的紙筆,記錄下這短樂譜。

對於絕大多數樂手來說,有時不經意間彈出一段旋律,如果立刻用筆去寫,往往會根本回憶不起來。

反而是繼續彈下去,身體上的記憶,或者說手指在琴絃上的記憶卻反而不會出錯。

多彈幾遍,自然也就能夠用大腦記住了。

又照著譜子彈了一遍,似乎錯了幾個音符。

略作修改,反覆數次之後,確認沒有問題,羅傑又拿出一張乾淨的四線譜紙,重新抄了一遍。

(注:貝斯譜一般是四線譜,如果不寫歌的話也沒必要學五線譜。)

僅僅只有一段主旋律,而且只有貝斯的主旋律,沒有吉他、鼓、鍵盤,或者其它的樂器。

這顯然是不完整的。

但以羅傑的經驗,單單從這一小段旋律中,就足以推斷出這首歌完善之後大概會是什麼型別,質量又處於什麼層次。

如火山一般激烈、讓人亢奮的旋律,是金屬樂搖滾中流傳最廣、最普遍的型別。

初聽頗有一種驚豔的感覺,但反覆十多次之後,卻開始顯得枯燥乏味。

依照羅傑自己的標準,這算得上一首優秀之作,但也僅僅只是優秀。

如果按照滿分一百分來算,將《天堂的階梯》作為滿分的標準,這首歌,最終完成之後,極限也就是85分左右,更大的可能是75-80分之間。

這僅僅只是樂曲方面的評價,若是歌詞出色,無疑是能夠提高這個分數的。

相應地,若是歌詞水準較低,也不是沒有拉低評分的可能。

比如說樂隊過去的一張合作專輯,《金屬歌劇:阿瓦隆幻想曲》,單從樂曲上來講,這張專輯就只能算是不錯。

但歌詞足夠出色,再加上一個史詩幻想一般的龐大故事,瞬間就將這張專輯的逼格抬升了整整一個檔次。

猶豫了片刻,羅傑沒有選擇繼續完善這首歌。

偶爾出現靈感時,創作出一段不錯的旋律,快的話也就是十幾分鍾的事。

但要將一段旋律完善成一首完整的作品,卻需要精雕細琢,慢慢打磨。

歌曲還沒有完成,自然不會有名字。

在四線譜的底部寫上日期,仔細地摺疊好。

完善這首歌的事,等有時間了再慢慢做,現在並不著急。

一首預期在80分左右的作品,羅傑也不是很有完善它的興致。

重新拿起貝斯,正要繼續找尋靈感,房間的門突然被敲響了。

“羅傑,我知道你在裡邊,開門!”

安妮的聲音顯得很急切:“出事了!快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