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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本章被哥哥大人進行了“潤色”(還不讓我改!)

對於這個時代的人來說,日出常常意味著新一天的開始,夏日更是因為正照在北半球使得人們更加勤勞地起床忙活,不過氣溫卻並不像前文明那需要空調的程度。五萬年的星球自我調整使得前文明高速發展帶來的氣候異常徹底瓦解,重新迴歸至它本身應有的模樣。

所以夏天對於即墨他們這些前文明的遺存者來說並不算熱,正常的氣壓常常會帶來涼爽的風,季風帶來的降雨也剛剛過去,潮溼帶來的悶窒感也被吹得一乾二淨。

打開門,迎著風,深深吸一口氣,整個人就能一下子打起精神來,早起的睏倦一掃而光。

當然,這種事情對於某個坐在電腦前面碼字的中年宅女來說是不可能觸碰的東西,懶覺才是人生最美好的寶藏啊喂!

各家各戶的柴門已經開啟了,有些男丁甚至早已持鋤上崗,即墨起來的算是晚了。

“嗚……”

第二個走出來的是丹朱,小姑娘頭髮還是散著的,打著哈欠,似乎夏日的清風也吹不開剛醒時的睏倦。

丹朱赤著腳,走過來的聲音細細地化在土裡,抓住了即墨的衣襬,搖晃了起來,懶懶的聲音撒著嬌:

“墨哥哥,我餓了……”

“唉,你這饞蟲,就猜到你會這麼說。”

即墨蹲下身,刮了刮她的瓊鼻:

“知道啦,馬上就去做,你刷牙洗臉了嗎?”

丹朱打了個相當可愛的哈欠:

“呼啊……赤鳶在給姐姐刷牙,我一會去,今天想吃魚。”

“好嘞,給你們做魚片粥,你先去房間裡等著吧,我去買些魚蝦回來。”

“唔,我要蔥花多點的,不要姜。”

這麼說著,丹朱又搖搖晃晃地走回了房間,簾子放下了,便遮住了即墨的視線。

這丫頭。

即墨搖搖頭,都一百多歲的人了,還像個孩子一樣。

不過又想到自己的年齡都已經達到了五位數,這樣的自己去思考一個年齡段該有的樣子未免有些好笑,五萬多歲的人該是什麼樣?

撲哧,他自己先笑了出來。

“年輕人可真有活力啊……”

緩邁的聲音響起,老婦人走了進來,她才是起得最早的那一位。

“姜姨。”

即墨朝著老人點頭致意,五萬歲的老妖怪此刻表現地特像一個彬彬有禮的後生,非常符合良渚禮待人事的核心價值觀。

從初夏到盛夏,他們一直借住在老婦這裡,老婦的屋子算是良渚城中的豪華房了,足足包含了沿街的五座土屋,還有玉佩,絲綢,這些都暗示著這個老人身份的不同尋常。

不過即墨四人都沒有去詢問這件事,因為在涿鹿的十多年,讓他們有些厭煩於和貴族們扯上政治上的關係。

作為擁有了太多超前知識的遺存者,無論在那裡,只要展露出這些知識,總會被捲入各種各樣的漩渦之中,而即使他們想要做出改變,也只能帶來一些更加方便的工具,而整個社會的運作形式卻依舊牢不可破。

所以他們現在更加願意做些便利的小工具,或者研究一些醫術,說不定有的時候能救救突發性休克的路人,比和一幫貴族周旋要舒服得多。

“哎,出去捕魚啊?”

姜姨點了點頭,算是回了即墨的禮,五十多歲的“年輕人”在心底裡感嘆面前這個“少年”的懂禮,不由得將其和自己的幾個孩孫比較了起來,不由得嘆息這個少年的懂事。

“我孫子要是也像你一樣知禮就好了。”

“姜姨您的孩子也很好啦,人也有一身的力氣,又樂於助人,好福氣啊。”

“哎,和你比起來就太小了,你看你,和我孫子一般大,就這麼懂事,對自己妹妹們那麼好,還有一個秀慧的伴兒,不挺好。”

“啊,這個嘛,哈哈,我運氣好,運氣好。”

即墨的微笑透著一點點的小尷尬,但更多的是幸福。

這樣的時光,和自己所愛的人在一起,真的是怎麼也不嫌長,怎麼也不嫌無聊。

這一百二十三年,卻比那不為人知的五萬年更加充實。

“你小子就偷著樂!”

老太太笑罵了一聲,將一疊織好的麻布遞了過來,姜家媳婦織的,相貌很好,良渚一絕,據說為了這個兒媳婦姜老太花了不少心思。

“你去抓魚,別忘了給殿兒他們帶些吃的。”

殿兒是姜老太的孩子,家中的長子,現在已經帶著他的兒子在良渚外的河道上築壩,雖說他那一輩就他一個孩兒,不過這傢伙開枝散葉的本事相當厲害,不過三十四歲,他的長子就已經能扛著鋤頭跟著他一起去勞作了,剩下還有三個搗蛋精特別擅長搞事,如果在加上丹朱作為反應物,蒼玄作為催化劑,那麼整個良渚都會響起一片追打小孩的鬧聲。

幸運的是蒼玄總會睡懶覺,不幸的是每次都是即墨負責道歉,再把這幫小家夥提溜回家。

請不要在意為什麼總是即墨負責收拾爛攤子,你可以把這當作一個設定。

關上門,將這疊麻布夾在腋下,剛準備出發,就見三個高矮不一的小鬼竄了過來。

“墨叔墨叔!你是要去找我爸爸和哥哥了嗎?”

其中最高的那個首先喊了出來,咧著大大的笑,可以看到還缺了一顆門牙,說話有點漏風。

另外還有一個男孩跟在他身邊,捧著一張比臉還大的餅,一個才四歲的小丫頭趴在缺門牙的背上,掛出來一條長長的鼻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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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還有,別叫我叔,我和你大哥一般年歲。”

某個老妖怪恬不知恥地吹噓著。

“好的墨叔,知道了墨叔,墨叔我能和你一起去嗎?”

缺門牙不為所動。

“不行,那兒太危險,更何況你這細胳膊細腿的,能有什麼用?”

“可墨叔你不也是細胳膊細腿的嗎?男人就應該像我大哥一樣,黑黑壯壯的才好!才有女孩子喜歡!”

缺門牙這麼驕傲地喊著,還頗有些鄙夷地看著即墨有些纖瘦的身材:

“我大哥能一拳打死一頭老虎!”

“喲?”

即墨笑了,回過頭賞了這個缺門牙一腦袋崩,翻了個白眼:

“我也不用打死老虎,能把你逮回來就行。乖,找你媽去,別讓你媽整天操心你在哪裡。”

“哦……”

缺門牙捂著腦袋,撅著嘴,縮著頭回了住的土屋,等即墨轉過身,又把頭探出來,看著即墨的背影,兩隻大眼睛滴溜溜地轉,不知道在打什麼鬼主意。

夾著麻布,即墨就走上了行程,先是在離屋子七十二步的地方找到了買早餐的老漢,說是早餐攤但實際上就是在自家門口挖了個坑,裡面裝些炭火用來烤餅,便算是個店了。

即墨在這裡用那疊麻布買了七張大餅,找了兩把粗鹽和五顆茭白。

這餅還是即墨特意改造過做法的,更加好吃了些,當然,也帶動了老頭餅攤的客流量。

老頭實誠,每次都多給即墨兩張。

右行七十七步,那一家是買飯糰的,做飯團的那個少婦賊摳門,能做實心的絕不做夾心的,做的大的絕對是空心的,即墨只能挑五個最實沉的又最小的,付了兩顆茭白半撮粗鹽,討價還價了半天才從少婦那裡要來了一頂荷葉做包紮才作罷。

等忙活這些要帶到堤壩的早餐,即墨又往回走了。

他是有什麼東西忘了嗎?

不。

只見他走到擺在街角曬著的蘆葦柴草那裡,手探進去,撥弄了幾下,撈了個缺牙門出來。

不理這小子的求饒,徑直把他提了回去,姜家媳婦見自己的二娃子又被提了回來,早有準備地拿了根藤條,等即墨走出去關上門,就聽到裡面響起了缺牙門的哭號。

賊大聲的那種。

“切,跟我玩捉迷藏?”

即墨輕蔑一笑,瀟灑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