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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房地產商的心病

第92章房地產商的心病

房地產商的事兒我大爺並沒有告訴我。這種事兒涉及到個人隱私,做為一個學道之人是不會隨便說人家短處,揭人家傷疤的。

但房地產商的員工中有的人卻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

這個房地產商早在八十年代曾是某市第二建築公司的一名員工。為了便於敘事,我們權且給他隨便起個名字,就叫他馮中星吧。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改革開放的序幕在各個城市逐步拉開。建築行業也逐步受到衝擊。房子蓋完了錢要不回來是很普遍的事,在這個大背景下,這個城市的第二建築公司負債累累。員工開不來工資,建築材料因為缺錢無法採購。對政府來說,這是一個極其沉重的包袱,為此,第二建築工程公司便在全巿建築行業率先實行了經濟承包責任制。在“*****左傾”思潮的影響下,有相當一部分人對經濟承包責任制還存在著介意和偏見。能夠站出來敢於承包的人還不是太多。馮中星雖然是一個工人,可在第二建築工程公司卻有“馮大膽”之稱,如果不是他膽大,如果不是他被公安機關查處過,在改革開放初期,他在第二建築公司很可能已經成為建築公司的中層幹部或者是某個建築工程隊的隊長或車間主任了。在這之前,馮中星曾經在施工隊當過工長,工長相當於一個連隊的排長,手下管著三十多人,上有車間主任和車間書記是他的直接領導。在他擔任工長期間,第二建建築公司已經出現了經濟危機,有相當一部分人已經沒有活幹,各個工段長為承攬到活,想方設法地到公司走後門,各個車間為數不多的那點活幾個工段長甚至不惜撕破臉皮去爭去搶,當然這些工段長也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本工段的員工有活幹,有工資和獎金可發。

馮中星卻和他們不一樣,他不爭不搶,也不去公司走上層路線,然而,他帶領的三十多名工人卻總是有活幹,工人們的工資都超過了各車間的中層幹部。儘管馮中星一再告誡他的員工不要透露他們的來錢之道,可他們如何撈“外快”的事兒還是傳到了公司和他們車間領導耳朵裡,為了弄清他是如何投機取巧掙到錢的,車間書記幾乎把他們工段的所有員工都找去問話。事情終於查明白了,原來是馮中星揹著車間和公司在外面攬活,或者以公司的名義給私人蓋房子,或者組織人拆解建築物,把蓋房子掙到的錢和拆解建築物賣鋼筋和木材錢全部私分。在當時,這是一種嚴重的無組織、無紀律、無政府主義傾向。作為建築公司的員工,既然以公司名義外出攬活和幹活,掙了錢當然得交給公司,由公司做為工資、獎金或提成發放給員工。由於馮中星的行為嚴重違紀違法,他不僅受到了單位的查處,還被公安拘留,他的材料還報到了檢察院,他個人帶領工人幹活多分的九千多元人民幣也被認定為貪汚而被收繳,好在檢察院只對他下達了個“相對”《不起訴決定書》,使他沒有進入法院的審判環節。雖然工作保住了。但他的工長職務被撤銷了,還被全公司通報,成為公司第一批待崗職工,每月僅能領取一點最低生活費。

當政府準備將第二建築工程公司承包經營的訊息公示後,先後有六七個人向政府提交了承包申請,馮中星也被公示中承諾的選抜承包人才“不拘一格”的言詞所震撼,為此,他也大膽地向公示機關提出了申請和承包主張,然而,他在檢察機關留下的“貪汙工程承包款”的案底使他成為第一個被淘汰出局的物件,雖然說是不拘一格,當他的申請遞交上去之後,卻成了公司一些人茶餘飯後議論的笑柄。這對馮中星來說又是一次嚴歷的心靈打擊。他想:我馮中星這一輩子就這麼完了嗎,我馮中星這一輩子非要靠第二建築公司才能生存嗎?

這次承包競選被淘汰出局後,馮中星便不再去單位報到,反正他是一個待崗職工。所謂待崗職工就是單位需要你上班的時候你就去單位幹活,不需要你上班的時候你每天也得到單位去報到,報到後單位不安排活你就可以回家裡待著。這種被歧視被冷落的眼光讓馮中星倍受煎熬。自從他的申請被回絕之後,他再也沒有去單位報過到,雖然單位三番五次催促他必須正常去單位報到,否則他就會面臨被解除勞動關係的危險,但是馮中星依然不予理會。這件事過去五年之後,馮中星竟然成了第二建築公司非常有影響的人物,當時的第二建築工程公司雖然已經實行了承包責任制,但是仍然沒有和政府完全脫鉤,依然沒有擺脫經營困境,甚至比承包前的經濟壓力和經營困境還要敗落。這個時候,讓馮中星意想不到的是,市政府分管城建的一位副市長親自找上門來,要他出任第二建築工程公司的總經理,從一個普通工人一躍可以成為這個具有三千多名建築工程公司的一把手,這是多麼大的一次飛躍,這是多麼露臉的一件事,足可以洗刷前幾年他在這個建築公司留下的恥辱,然而他拒絕了,他不想冒著巨大的風險去收拾這個爛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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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的馮中星照比五年前可是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他已經由一個月收入只有幾十元的待崗工人成了建築行業一個擁有三百多名工人的私營企業主,幹了幾個大工程後,人們都認為他手裡的流動資金不會少於幾百萬。這在當時來說可是一個相當驚人的數字。而這些工人有一多半是他從第二建築工程公司挖來的建築精英,包括二建公司的工程技術人員。

他的創業還是很順利的,五年前,他先是到勞務市場挑選了十多個木瓦匠,組建了一個民營施工隊,凡是有個人或集體改建房的,不論掙多掙少,他都會把活攬過來,建築行業的活難不倒他,他懂技術,會管理,僅僅幾個月的時間,他就交了一些朋友,並在當地小有名氣,找他幹活的人也接踵而至,那個年代,大規模的房地產業還沒有興起,小打小鬧的改擴建的到也不少。由於國有或地方中小企業資金周轉不夠靈活,在加上一些企業或事業單位的改擴建工程大都是少數領導人說了算,招投標制度在當時形同虛設,單位領導想把工程交給誰做只是一句話的事兒,馮中星的建築工程隊雖然沒有多大實力,但他卻可以私下裡與管工程的領導人有約定,也可以明確提出工程完工後有多少“回扣”,這是他創業初期比較慣用的不良的競爭手段。有了一定的積蓄之後,他便於創業第二年註冊了自己的建築工程公司。明目張膽地和第二建築工程公司開始了半明半暗的公開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