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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無奈的上架了,我的秘辛

聽動靜他已經上到三樓離我所在的五樓沒幾步路了,來不及了,我把卡在黑色大鎖縫隙間的小刀抽出來。再不躲就來不及了,得迎面撞上。現在只能先離開再說。明天再找機會試一次。

沒想到就在我用盡全力把刀子抽出來的一瞬間,“啪”大鎖斷成了兩半,摔在地上。我一把撿起落在地上摔成兩半的鎖,快速拉開通往頂層的門,當我合上頂層的大門時,“蹭蹭”的皮鞋聲音終於到了五樓。這聲音到了五樓以後停頓一下後便響起拿鑰匙開門的動靜。

好險,我在心裡說。

我返身上了通往頂樓的樓梯,梯子很短,沒走兩步,我的頭頂便刮過一陣寒風。我終於在11號樓的天臺上露了頭。

我繞過頂層的水箱,跨過頂層各式各樣的管子,來到了頂樓的邊緣。往下俯視,正對面就是林建明住的402室。現在對面的樓已經有很多人家亮起了燈。

我縮著脖子,吹著冬日早晨的冷風,才想起來出來的時候太激動,匆匆忙忙的忘記帶帽子和圍巾了。

在天臺上等了一個多小時,凍得我想從上面跳下去的心都有,林建明終於磨磨蹭蹭的出了14號樓。

我看著他往出小區的方向去了,並沒有沒急著下樓跟上他,而是在天臺上看他走哪條路,我看到他出門往左拐了,這才下樓。

離開頂層的時候,我也沒忘記給通往天台的門換上自己帶的新的掛鎖,如果天台的門突然沒有了鎖,過不了幾天人們就會發現,到時候再換把鎖我又要重新撬鎖。不如換上我帶的掛鎖,既能掩人耳目又能夠讓我出入方便。

我下了樓匆匆跟上林建明,其實我估計到他會去哪裡,無非就是上班去。我有他上班地點的地址,知道他會趕早班地鐵。

這樣跟蹤了他好幾天以後,基本摸清了他的生活規律,早晨六點左右起床,洗漱完以後還要在廚房裡忙碌一會估計是自己帶飯,所以準備當天的午飯。八點準時出門,九點十分左右到公司上班,他上班的地點是一座非常華麗的大樓,每一個樓層都被租給了不同的公司辦公,樓裡擠滿了外表光鮮亮麗的上班族。

林建明下午六點半下班,晚上七點半以後到家。看起來和普通人無異。誰知道他背地裡會是這麼一個陰險的小人。

我覺得我就是再偵查一個星期也不會有結果,除了凍成狗以外不會有多大的收穫。現在唯一能讓我動手的時間就是在早上八點以後到晚上七點這段時間。

二十天的期限很快就會到了。我一定要抓緊時間了。

可我怎麼進門呢。門上的鎖不比那些外面的掛鎖好撬開,一般人家的內鎖是很難弄開的,沒一點開鎖的本領是很難弄開的。我又不會開鎖。就算林建明他是一個人住的,可我要砸鎖破門還是會驚動左右鄰居。

我又惴惴不安的跟蹤了林建明幾天,沒什麼突破,直到一個星期六的晚上大概七點多的時候。

我跟蹤他穿過一片低矮並且老舊的建築。我混在擁擠的人潮中,一如往常在跟蹤林建明。此刻他一個勁的低著頭往前走,步履匆匆像是準備去見什麼人。

我隨著他穿過商業街、穿過汽車站,居然來到一家五星級酒店的門口。從很遠就可以看見這座摩天大樓,大廈的頂部的霓虹燈寫著“富豪酒店”幾個輝煌的大字。

我在門口徘徊了。抬頭看到這家巍峨的五星級飯店,我猶豫著要不要進去,這裡的門禁應該挺嚴的。我遲疑著,這時從裡面走出一個打著領結穿著制服的服務生,他問我:“小姐你好,需要幫助嗎?”

“哦。沒什麼。”我尷尬的衝他笑笑,穿過了馬路跑回了飯店的對面。

我跑到氣宇軒昂的飯店的對面。在它傲岸的俯視下,這片街區的一排排的店面都變得很渺小。

飯店的對面有兩家酒吧,一靠近酒吧門口我就對裡面喧鬧的聲音很反感。但我不得不走到酒吧門口,因為這裡正對著飯店的大門,可以將裡面往來進出的人看的清清楚楚。

我不安的往身後的酒吧看了一眼,酒吧的規模遠遠超過了它的門面,激烈的舞曲隔著老遠都聽得清楚。喧譁的人聲連同光怪陸離的氣息,站在酒吧門口就能撲面感受到。

我不用進酒吧。酒吧門口有一長溜的遮陽棚,棚子下面有不少桌椅。我坐在酒吧的外面等著林建明出來就行。

一陣寒風吹來我不由得打了一個寒顫,背後卻是酒吧的熱火朝天。

一等就是三個多小時。在寒風中蹲點對現在的我來說已經習慣,只是酒吧進進出出的男男女女的瞪視讓我很不喜歡。奇怪的目光比起此刻我的手腳冰涼更加讓我不舒服。

我用上高中時買的米黃色大圍巾抱住自己的半個頭,或許這樣就沒有從酒吧出來的男女的好奇的目光的打探。

三三兩兩進進出出的人,男的多過女的,為數不多的女人們都穿著清一色的短裙,價格不菲的各色靴子,不論胖瘦都露出一截小腿在這天寒地凍裡。

我低頭看看自己很舊的牛仔褲和有點骯髒的帆布鞋,自己穿得衣服破破爛爛的,別人瞪著我只怕是少不了的,我明白了原因。不過我還是坦然地站在門口。

大概到了十一點多,進出酒吧的人群開始減少,酒吧門口終於寂寥下來,有人將酒吧的大門關上,只留下一扇小門,估計是裡面午夜活動要開場了。

我站在暗處凍了四個多小時,漸漸有點不耐煩,跺著已經凍疼的腳在門口來來回回的走,一邊呵氣一邊搓手。街上人聲已經寂寥。在這樣寒冷的冬夜,我是繼續等還是不等?我內心掙扎了一下。

就在這時候,林建明出來了!而且不光是他一個人出來,他還摟著一個女的出來的。

他們出來以後,沒有注意到站在黑暗的馬路對面的我,而是在燈光璀璨的大飯店門口揚手打車。

在那個女的低頭進車的一瞬間,計程車的裡的光線和飯店的光亮恰好照亮了她的臉和全身。

怎麼會是她?我大吃一驚。

她沒戴帽子,穿著一件半長的羽絨服,羽絨服下面是套裙,腿上就穿了一條黑絲,看上去就像夜總會的小姐,腳下還套著一雙高跟皮鞋。鞋跟尖的能戳死人。

她還是像當初照片上那麼美麗,隔著一條街我都能看見她的烈焰紅唇。我曾經以為那張婚紗照上她這麼漂亮是ps上去的,但是見了真人發現,還是有不用ps就能漂亮的美女。她低頭進車的瞬間我看見她的臉真美,皮膚就像白裡透紅的玻璃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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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想拿手機拍下來,但是他們已經雙雙鑽進計程車裡絕塵而去。我怎麼也沒想到居然會是她啊。

她居然和林建明在一起,還在飯店開房,四個小時才出來。雖然我只是見過她的照片和匆忙跑下樓的驚鴻一瞥,不過漂亮的女人總是很難讓人忘記,就算對同為女性的我來說也是一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