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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殺死親人的兇手

姜嶽華將事情經過告知馬小玲之後,便離開了ST偵查廳,根據姜嶽華的口供,馬小玲坐下來沉思起來,而這時,何世華、葉成、燕婷三人也都辦好了事情回到了ST偵查廳。

於是馬小玲立刻詢問讓燕婷所打聽的事情,燕婷便一五一十的將事情告於了馬小玲,則結果與馬小玲所想的一致。

“嗯!果然如此。”馬小玲說道。

“小玲姐,你剛剛詢問姜嶽華,詢問的怎麼樣了?”燕婷問道。

“他已經將事情全部和我說了出來,現在已經是證據確鑿,真相大白了,我們現在馬上走。”馬小玲說道。

“去哪?”何世華問道。

“去了就知道了。”馬小玲說道。

於是四個人坐上一輛警車,離開了ST偵查組,向前方開去。

而此時,失去了父親和爺爺的李可馨又在幹什麼呢?

李可馨一個人在衛生間的水池邊洗著臉,水流緩緩的從水管中流動,而水池中的水卻漸漸的變成了紅色,這是怎麼回事?難道說李可馨的白血病又犯了。

但她並沒有在意,依然的一把水一把水的衝著臉,洗完後,她抬起頭,靜靜的盯著對面的鏡子,看到鏡子中的自己,李可馨不知不覺的從現實中進入了回憶,她回憶起兩次被父親拋棄的情景。

(第一次被拋棄時,當時他們還住在村裡,而李可馨還是個不滿兩歲的嬰兒,他被父親李祥抱在懷裡,而對面卻站著李祥即將要將李可馨賣去的買家。

“哇哇……”

李可馨不停的哭著,雙眼中顯現出了一絲絲的無助。

“按照之前規定,五千塊一分不能少,這可是我的親女兒。”李祥說道。

“好,就這麼定。”買家說道。

於是買家掏出了五千塊的人民幣,遞給李祥,李祥將李可馨遞給買家後,便開始舔著手指,數起了人民幣,買家便抱著李可馨離開了李祥的家。

而李可馨的母親張瑛看到自己的丈夫把自己女兒賣掉,憤怒的像是發了瘋一樣,她抓著李祥的衣領,一邊哭著一邊大喊起來。

“你,你這個畜生,為什麼把自己的女兒賣掉,你這個沒良心的,我打死你打死你。”

張瑛一邊用手打著李祥一邊大喊起來,就像是發瘋一樣,而李祥看到自己妻子不停的打自己,便抓住了張瑛的雙手,用力的向前一推。

“你這個瘋婆子,有完沒完。”

可是李祥這麼一推,張瑛的頭卻碰巧撞在了對面的臺階上,頭破血流的躺在地上失去了氣息,看到情況不對,李祥便用麻袋將張瑛裝了進去,然後埋在了後山。

到了李可馨十六歲的時候,知道身世的自己便回到了李祥的家裡,可是好景不長,就在李可馨二十歲的時候,突然意外患上了白血病,李可馨就這樣遭遇了人生中的二次拋棄。

因病情嚴重,李可馨住進了醫院,醫生多次上門找李祥,希望能讓自己的兒子李海為女兒李可馨捐骨髓救她,李祥卻閉門不見。

正因為如此,醫院將事情告到報社,記者便上門對李祥和李田進行採訪,得到的卻是李田和李祥這樣一句話。

“如果說讓我的兒子為這個女兒捐骨髓,那麼我兒子的骨髓就少了。”

最後多虧了有一位好心人的骨髓和李可馨匹配,才得以救命,而手術的錢財則是李可馨的舅舅張均亮所出,當他在上海得知自己的外女的事情,便讓人將錢送到了醫院。)

李可馨對著鏡子回憶起這一連串的遭遇後,她並沒有流淚,而是露出一絲絲兇狠的表情。

自從她大病初愈的那天起,就準備再度回到自己的父親、爺爺身邊,但並不是為了相認,而是進行報復行動,終於她成功了。

(“啊—”

一聲慘叫聲,李祥捂著自己留著鮮血的脖子後退著步伐,只見李可馨手持尖刀的從門外走了進來站在李祥面前,李祥看到李可馨要殺自己,面帶恐懼的盯著李可馨,並抬起了手臂,顫抖著指著李可馨。

“你,你……”李祥說道。

“我剛出的那年,你為了錢,狠心的拋棄我,還害死了媽媽,今天到你償命的時候了。”

說完!李可馨一刀捅進了李祥的脖子裡,頓時,鮮血四濺,李祥便躺在了地上身亡了,接著李可馨將李祥的屍體翻過去,從口袋裡掏出幾根鋼釘,用旁邊的一把錘子,一根一根的釘進了李祥的頸椎裡。

第二天,李可馨和李田站在商場門口對著話,聽李田的語氣似乎很激動。

“自從你回來後,我是那麼的疼你,可想不到你居然把我的藥全部換掉,還殺死自己的父親。”李田指著李可馨大罵道。

“你記不記得當初,你們父子狠心的把我拋棄,在我患有白血病的時候,你還態度強硬的不讓李海為我捐骨髓,所以我也要讓你嘗一嘗這生病的滋味。”李可馨惡毒的說道。

聽到李可馨如此無情的話,李田氣的渾身發抖。

“你,你簡直是個妖女。”李田指著李可馨大罵道。

“哼!我是妖女?你們才是魔鬼。”

於是李可馨狠狠的一把將李田推下臺階,李田滾到臺階下後,姜嶽華剛好走來,於是便緊緊抓著姜嶽華的腿,試圖賣力的將姜嶽華的褲腿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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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李可馨回憶完這一連串的事情後,大廳的門聲響起,她擦乾臉,走出了衛生間,而開門的則是馬小玲等人。

馬小玲幾人走進李可馨的家中後,眼前的一幕大吃一驚,只見李海的心臟部位插著一把尖刀,躺在血泊中死亡,脖子上還釘有幾根鋼釘,而李可馨也剛好走到大廳,於是馬小玲與李可馨兩人便站在大廳的中央對視著。

“果然沒有錯,殺死了自己的爺爺、父親,現在甚至殺死了自己的弟弟,李可馨,你是我見過的最殘忍也是最狠毒的女人。”馬小玲冷靜的說道。

“呵呵!我就知道你一定會來,想不到我利用姜嶽華和丁琪,甚至利用我自己偽裝的性格,居然都沒能瞞得過你,你可真是了不起。”李可馨說道。

“真相永遠就是真相,任何的東西無論再如何的掩飾都是無法逃出事實的,因為只有事實才是真的,其他的永遠都只是泡影。”馬小玲說道。

“我很好奇,你是怎麼懷疑到我身上的。”李可馨問道。

“你確實是很厲害,利用恐嚇信的方法對姜嶽華和丁琪進行威脅,目的是想嫁禍在姜嶽華的身上,可惜在你殺李祥的時候,你卻用錯了人,你找了一個演技非常拙劣的丁琪嫁禍姜嶽華。”

“在李祥和李田死的時候,我曾對丁琪和姜嶽華進行了調查,得到的結論卻是這兩起命案發生的時候,姜嶽華都出現了作案的動機,於是我便對他進行審問,他告訴我他曾收過一封恐嚇信,而且燒了,當時我們當然並不相信的他的話,因為這實在是太巧了,就把他暫時當做了兇手。”

“隨著他的口供,我們又發現了李祥被殺的下午他請了半天的假,說是去看他生病的朋友丁琪,於是我們就去了丁琪家,到了他家以後,發現他的茶几上,擺放了很多藥瓶和一本病歷本,目的就是為了讓我們認為他真的病了。”

“可惜丁琪的演技實在是太拙劣了,經過我與他的對話,發現擺放在茶几上的藥和病歷本與丁琪所得的病根本沒有任何關係,所以我便斷定他根本就是在裝病。”

“而且在丁琪的家裡,我們還發現了一張被燒焦的紙,當時我們並沒有在意,可是後來我們又搜查了姜嶽華的家裡,巧的是從他家裡也發現一張被燒焦的紙,於是我便回憶起姜嶽華所說的威脅信。”

“經過一番的分析後,我便將姜嶽華和丁琪帶到了ST偵查廳進行對質,果然他們兩個人都收到了恐嚇信,而送恐嚇信的人就是你,你想利用這種方法嫁禍姜嶽華。”馬小玲說道。

“馬警官,你果然是很厲害,連這一點都被你發現,可是如果我是想嫁禍姜嶽華的話,我又怎麼能算準姜嶽華到廣場的時間呢?而且我又怎麼會知道我爺爺死的時候,會抱著姜嶽華的大腿呢?難道說我有預測能力?”李可馨說道。

“不,其實你根本就沒有想到李田會抓住姜嶽華的腿不放,也不需要,只要姜嶽華在規定時間內站在李田面前,那麼所有人都會認為姜嶽華就是兇手。”

“雖然你根本不需要李田去抱姜嶽華的腿,可是他還是抱了,我想這對於當時的你來講,一定很高興吧!因為你根本不會想到事情會進展的出乎你的意料,可是你卻不知道,李田之所以抱住姜嶽華的腿,並不是想指認他是兇手,而是想告訴別人兇手是誰。”

“對於這一點,其實我很不解,既然姜嶽華不是兇手,為什麼李田死的時候,非要抓住他的腿不可呢?所以我在把姜嶽華叫到ST偵查廳的時候,仔細觀察過他的腿,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那就是我發現姜嶽華的襪子上印著OK這兩個字母,K,就是你名字李可馨中可字的大寫字母,在你們家中,只有你名字中的拼音含有K這個字母,所以當時我就已經知道殺人的兇手就是你。”

“馬警官,你的推理的確不錯,可是這個品牌的襪子滿街都有人穿,難道你就是單憑這一點,就知道了我是兇手嗎?”李可馨問道。

“呵呵!當然不是,我很瞭解,單憑這一個線索就指認某人是兇手,確實太草率了,而且證據也並不充足,所以我並沒有當時看到這個單詞後,就來抓你,而是讓燕婷去調查了上海廣場商場的張先生,而我又對姜嶽華進行了更深一步的詢問。”馬小玲說道。(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