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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悲慘的結局

“透過燕婷對張先生的調查和我對姜嶽華進一步的詢問,最終都得到了一個結論,那就是在李田被殺之前,你們兩人都接到過電話,我說的對吧!”

“我想你就是利用手機的方法來算準姜嶽華到達商場門口的時機。”馬小玲說道。

“哦?既然如此,我倒想聽一聽。”李可馨說道。

“首先,在李田被殺的前一天晚上,你便偷偷的給姜嶽華髮了一封恐嚇信,上面所寫的內容,應該就是讓姜嶽華轉天早上在某個時間內到達上海廣場。”

“因為你們去上海廣場的時間在前一天晚上就已經定了下來,所以你很輕易的就可以掌握姜嶽華在轉天的什麼時候到達。”

“但是雖然你可以確定他到達廣場的時間,可是並不能算準李田什麼時候會死,於是你就想到了利用手機,你一定是在信上告訴姜嶽華,當他到達廣場的時候,就用手機給你打電話。”

“所以我想你接到的電話應該就是姜嶽華打來了,是為了告訴你,他現在已經在廣場的某個地方,當你確定好了姜嶽華所在的地方之時,你便算好了姜嶽華走到商場門口所需要的時間,於是你便用手機給你爺爺李田打電話。”

“也就說你出去接電話的之後,李田所接到的電話便是你的,於是李田看到自己的手機響了,便拿著手機走出了商場,而就在他走出商場後,你便出現在他身後,為了掐好姜嶽華到達商場門口的時間,你把你殺死自己父親和把你爺爺所用的藥換掉的事情全部告訴了李田。”

“徐醫生曾告訴過我,說在檢驗李田遺體的時候,從他的腸胃裡發現了大量的抗生素,作為老人,是不可能會食用抗生素的,這也就是為什麼我昨天來找你詢問抗生素的事情,透過你的所說,我又去了肝膽心病三醫院。”

“根據李田主治醫生趙醫生的口供,得知他從來沒有給李田開過含有抗生素的藥,而且每次取藥都是你和你弟弟李海,所以李田胃裡的抗生素,只有一個解釋,就是被人換掉,而換掉藥的人就是你。”

“當李田聽到這個訊息後,心情非常激動,便於你進行了爭吵,結果他被你推下了臺階。”

“而就在這個時候,姜嶽華也剛好走來,接著就發生了李田抓住姜嶽華腿不放的一幕,隨著這一幕的出現,李海和張先生也緊接著走了出來,這就是你殺死李田的整個過程,我說的不錯吧!”馬小玲說道。

“原來如此,馬警官,你的推理果然很精確,剛剛你說過,單憑姜嶽華襪子上的兩個字母的證據並不能完全確認我是兇手,那你所找到的重要證據又是什麼呢?”李可馨問道。

“你說的不錯,憑藉著襪子上OK兩個字母的確不能證明誰是兇手,但是你忽略了一個重要的線索,那就是手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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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對於你來說,你一定會把自己手機上打給李田的號碼刪除,可是你卻忘了姜嶽華手機上的號碼,因為在李田死前,姜嶽華是給你打的電話,在如此緊張的情況下,姜嶽華是不可能會記得把自己手機上的號碼刪除的。”

“更不幸的是,在李田被殺後,姜嶽華就被警方拘留,所以在他的手機上一定留有打給你的那個電話。”馬小玲說道。

聽到了馬小玲的推理後,李可馨伸出雙手,拍起了手掌。

“厲害,想不到我最終還是被你發現了,但這也無所謂,因為我既然要決定殺死他們三個,就沒想過要活著,更沒想過要瞞過你們警方。”李可馨說道。

“為什麼?你殺死的這三個人,他們是你的父親、爺爺、弟弟,你為什麼要這麼殘忍,連自己的家人都不放過。”馬小玲說道。

“哼!我殘忍,他們才叫殘忍,你知道嗎?自從我出生以來,就沒有得到過家人的疼愛,作為女兒,居然被自己的父親拋棄兩次,這種事情如果換在你的身上,你會是什麼感受?”李可馨問道。

“你,你說什麼?你說你被拋棄了兩次?可是上一次,你只對我說你出生不久被你父親拋棄,可在你十六歲的時候,你又回來了。”馬小玲說道。

“那是因為我不想再次提起悲傷的事情,你知道嗎?當初我們一家人還在鄉下的時候,李祥因為聽信迷信,在我不到兩歲的時候,就把我賣給了別人。”

“我們村子一向都有個迷信,就是說女人在生孩子的時候,如果在八月份生出的第一胎是女孩的話,那麼就是家裡的災禍,會給家庭帶來極大的災難,而李祥為了相信這中無稽之談的笑話,狠心的把我賣給別人。”

“可是我母親卻並不相信這種迷信,看到我被李祥賣掉,我母親便發了瘋的與他爭吵,卻被李祥一把推到在地上,頭撞臺階,當場死亡,而李祥卻將我母親埋到了後山。”

“當我十六歲的時候,我義父義母把事情全部告訴我之後,我當時心裡非常難受,可是看在李祥是我父親的份上,就只有與他相認,回到他們身邊,我只想與他們好好生活,再也不提以往的事情,可是事實就是不如人願。”

“到了我二十歲的時候,我突然患上了白血病,而李祥嫌棄我給他添麻煩,卻把我趕出了家門,就這樣,在我患病的時候,面臨了人生中第二次的拋棄。”

“當時我因為病重,住進了醫院,急需骨髓捐助,醫生和記者也多次到家裡找他們,希望可以讓李海為我捐骨髓,可是李祥和李海卻說出了無情的話,他們說如果讓李海把骨髓捐給我,那麼李海的骨髓就少了。”

“聽到醫生把這句話傳給我,當時我心裡既憤怒又傷心,後來多虧了一位申華報社姓何的記者,為我晝夜的發新聞,在我絕望的時候,終於找到了一位和我骨髓匹配的好心人為我捐贈骨髓,我才活命。”李可馨說道。

“姓何的記者?是不是叫何金遊?”馬小玲問道。

“你說的不錯,難道你認識他?”李可馨問道。

“他是位了不起的記者,而且也是我的男朋友。”馬小玲說道。

“原來是這樣,你說的不錯,他的確是個既好心又了不起的記者,多虧了他,我才能活命。”

“當我康復出院後,又再次回到他們身邊,但這一次我並不是要與他們相認,而是要進行我自己的報復行動。”

“於是我便開始慢慢的換掉李田的藥,然後殺死李祥、李田、李海,並在他們的頸部釘上鋼釘,目的就是為我生病時候所受的苦討回公道,既然他們的骨髓這麼珍貴,那麼我就用鋼釘釘進他們的骨髓裡,讓他們好好享受骨髓的滋味。”李可馨說道。

聽到了李可馨的一番遭遇,馬小玲低下了頭,因為她很同情李可馨。

“我為你的不幸遭遇感到同情,但是無論怎麼樣,你都是殺了三條人命,所以我們警方也只有依法辦理。”馬小玲說道。

“難道他們不該死嗎?”李可馨問道。

“不錯,身為父親、爺爺,對於自己的孩子如此狠心,的確該死,但是他們的生命並不能由你來結束,你為了報復,將自己變成一個殺人魔,你難道沒有想過,這樣你自己也會受到報應嗎?”馬小玲問道。

“我既然決定要殺他們,就沒有想自己會是什麼後果,現在案子既然被你偵破了,我也無話可說,你們將我逮捕吧!”李可馨將雙手伸向馬小玲。

“對不起了,李小姐。”

說著,馬小玲從腰間上拿出一副手銬,走到了李可馨的面前,她剛要將手銬戴在李可馨的手上,而李可馨瞬間收回了手,趁馬小玲不備,搶下了馬小玲懷中的手槍,指向馬小玲。

看到李可馨拿起了手槍指著馬小玲,何世華、葉成、燕婷三人也掏出手槍指向李可馨。

“把槍放下。”何世華喊道。

“李可馨,你千萬不要衝動啊!你不能一錯再錯了。”馬小玲說道。

“我知道,我如今手上已是三條人命,就算進了監獄,也是死刑,馬警官,你是個好警察,我死之後,請把我的遺體交給我舅舅張均亮,讓他將我的遺體與我母親埋葬在一起,順便幫我謝謝何記者,不是他,我也不會活到今日。”李可馨說道。

“李可馨,你冷靜一點,千萬不要做傻事啊!你先把槍放下,相信我,只要你自首,我會幫你申請減刑的。”馬小玲喊道。

“謝謝你,馬警官,但是我現在已經不需要了,因為我要去陪我母親。”

說完!李可馨微笑了一下,然後抬起了頭,眼中流出了兩行熱淚。

“媽媽,我已經替你報仇了,你可以安心了,現在女兒來陪你了。”

於是李可馨將槍口塞進口中,快速的扣動起了扳機,只聽砰的一聲,子彈穿過了李可馨的腦後,身體慢慢向後倒去。

“李可馨。”

馬小玲大喊一聲,便跑了過去,倒地的瞬間,馬小玲一把扶住了李可馨的身體,可此時的李可馨已經當場死亡了,馬下玲看著死去的李可馨,流出了眼淚,輕輕的用手將李可馨的眼睛合上。

“你這又是何苦呢?”馬小玲傷心的說道。

看到馬小玲傷心的蹲在李可馨的身邊,何世華幾個人收起槍,便走到了馬小玲的身邊勸慰著她。

“小玲,不要再難過了,她已經死了。”何世華說道。

“沒有想到李可馨遭遇了一生的痛苦,最後居然落到如此的下場,老天對她也太不公平了。”馬小玲說道。

“好了,小玲,李可馨的一生活的實在是太累了,也許在她的心裡,這樣對她來說才是最好的解脫。”何世華說道。(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