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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談婚論嫁

婷婷的服裝小店很順利的高價裝讓了出去,時間過得真快,轉眼之間就是國慶節了,我和婷婷也到了具體談論談婚論嫁的具體事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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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裡談婚論嫁的傳統就是彩禮很少,一般都是由男女雙方合計定奪的,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天價彩禮之說。在原來比較貧窮的年代,有兩種常用的談婚論嫁的方式,一直延續至今。一種是男方準備房子,女方準備家用電器,男方只是象徵性的拿出三兩萬作為彩禮錢,女方則在此基礎上新增幾萬元不等,連同男方的彩禮錢一同置辦嫁妝,在結婚的那天當作嫁妝一併帶到男方家裡,但是“三金”則是由男方家置辦的,具體是不是“三金”,又要看各家的具體家庭經濟情況,有的甚至連“一金”也沒有,新娘照樣高高興興的嫁進男方的家裡,這是一種比較普遍的談婚論嫁的方式。

另外一種談婚論嫁的方式就是女方家庭經濟比較困難,而男方又樂意添置所有的家用電器,遇到這種情況,男方家往往是不用準備彩禮錢的,男方只是負責女方“三金”的費用,另外再象徵性的給女方幾千元錢用於女方置辦衣服、添置燈火之類的零碎開銷,婷婷家就屬於這種情況。婷婷的父母都不著調,他們誰也不願意婷婷在自己的一方置辦婚禮,婷婷的爸爸常年在外打工,根本就不會置辦婷婷婚禮的,婷婷的媽媽和她的第三任老公又是租人家房子居住的,他們又不適宜在家置辦婷婷婚禮的。面對如此尷尬的境地,千般的選擇,婷婷只好選擇在她的媽媽家出嫁,畢竟,一個女孩的出嫁是要有孃家的。

針對婷婷家的這種特殊情況,也針對我的特殊情況,我和婷婷都同意要把我們的婚禮置辦的簡單些,也就是舉行結婚該有的形式,至於其他則一切從簡,婷婷是二婚,我也屬於二婚,我們真的沒必要那麼高調的舉行我們婚禮的。

因為婷婷父母的特殊情況,關於我和婷婷的談婚論嫁,一切都由我和婷婷商量著解決。我的新房已經裝修完成,裡面的傢俱電器一應俱全,而且全部是最新添置的,婷婷不需要任何的陪嫁,按照我們這裡的傳統,我只需要象徵性給婷婷幾千元錢用於置辦衣服、添置燈火等婚禮必需品就可以了,我的想法得到了婷婷的認可。

至於“三金”,也就是金戒指、金項鏈、金手鐲,後來我們這裡年輕人的婚禮又增加了鑽戒這一環節,婷婷不喜歡鑽戒,當然我也沒有多餘的錢再來置辦這些所謂的“三金一鑽”,婷婷同意只需要我給她買個金戒指和金項鏈就可以了,至於價格昂貴的金手鐲,婷婷說不需要。此時的婷婷很是一股善解人意的樣子,婷婷的善解人意很是讓我感動,我們就這樣充滿希望著規劃著我們的婚禮。

婚期越來越臨近,本來一切該按部就班的事,在婚禮臨近的一週前卻突然發生了變化,婷婷就如一條毒蛇,突然之間咬了我一口。自從我們和好以後,婷婷就一直住在我的家裡,婷婷說,等到我們舉行婚禮的前一天晚上,她再象徵性的回到她的媽媽家住一晚上,因為婷婷實在不想住進她媽媽家的出租屋裡。可是這麼多天以來,一直沉浸在準備結婚喜悅中的婷婷,突然在結婚前一週的一個早上,本來幸福滿滿的婷婷,突然在早上起床的時候,彷彿變了一個人似的。

只見晚上還是好好的婷婷,在這天早上起床之後,婷婷的臉色冷冷的,好像是誰得罪她似的。那天早上,婷婷起來的很早,收拾打扮,然後就準備出門,臨出門時甩了一句:“不想給彩禮錢,也想娶姐!”說完婷婷就走出家門。

當時的我真的是一頭霧水,我以為婷婷今天是有什麼事情需要早早起床去辦理的,因為平時的婷婷自從服裝小店轉讓出去以後,婷婷都是懶洋洋的睡到十點左右才起床。這也不怪婷婷,懷有身孕的婷婷總是這樣懶懶的樣子,可是今天的婷婷卻起來的這麼早,而且在臨出家門時,莫名其妙的甩出這樣一句話,這到底是怎麼回事?當時的我也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因為我們的談婚論嫁都是我和婷婷事先早就商議好的,按照我們這裡的習俗,我也於幾天前象徵性的給了婷婷9999元,用於婷婷結婚時添置衣服、置辦燈火等婚禮必需品的。今天早上婷婷莫名其妙的一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當時的我是一頭霧水,我也沒有放在心上,我只顧著自己起床洗漱上班。

等到中午的時候,我打婷婷的電話,可是婷婷的電話關機,也許她的手機沒電了。等到晚上的時候,婷婷竟然沒有回家,我又撥打婷婷的手裡,可是,婷婷的手機依舊關機,這可不是什麼好兆頭,臨近結婚,此時的婷婷心裡到底想什麼,我不得而知。我只好打電話給婷婷的姐姐圓圓。

面對婷婷的突然離家出走,我撥通了婷婷姐姐圓圓的電話,只聽見婷婷姐姐圓圓在電話裡說道:“婷婷在我這裡哭了一整天,她說你和她結婚沒有給她彩禮錢。”暈,誰說不給彩禮錢的?我們這裡的傳統是只要給了彩禮錢,女方家裡就應該在此基礎上再拿出一些錢,連同彩禮錢一併置辦嫁妝的。我新房的一切傢俱電器都是最新添置的,也不需要婷婷購買陪嫁的。難道婷婷是想要點彩禮錢,然後她家再拿出一部分錢出來買臺車陪嫁過來,當時的我就是這麼天真的想的。

“誰說不給彩禮的?我和婷婷事先已經說好不給彩禮的,婚禮的一切都由我來置辦添置的呀。”我對婷婷的姐姐圓圓無辜的說道。

“婷婷說你不想給她彩禮的!”婷婷姐姐圓圓說道,暈,看來我又要被這家人給坑了。

“好吧,婷婷需要多少彩禮?”當時的我竟然很快的鑽進了他們事先設計好的圈套裡。

“婷婷說,不要多,只要三萬元錢,就夠了。”天啦,三萬元還不多嗎?事實上是,三萬元真的也不算多,但是按照我們這裡的習俗,婷婷家拿了這三萬元以後,是一定要在此基礎上新增數額不等的錢,然後再陪嫁過來的。

我和父母商議著婷婷家對我要彩禮錢的事,母親說,婷婷想要彩禮錢,我們就想辦法給她吧,反正等到結婚的時候,婷婷家一定會陪嫁過來的,我們拿出去的三萬元錢,到時候婷婷家陪嫁過來的時候,只會比三萬元錢多,而絕不會比三萬元錢少。

是呀,我們這裡的習俗就是這樣,拿出去的錢,只會回來的更多,而絕不會變少,最壞的打算也就是拿出去多少,結婚的時候再返回來多少,誰都不可能侵吞這筆彩禮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