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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西北颶風(四)

“老薛,你的眼光要看得開一點,想的也要再深一點!”道頓了頓,“現在是什麼時候?梁敦彥他們那一次分黨,已經讓黨的中上層傷了元氣,這一次周明根搞社會黨又分出了泰半精華,眼看著明年就是大選,如果再讓梁敦彥這些人攪和一下,恐怕整個黨就要四分五裂,一敗塗地!”

“陛下為什麼不說話?因為陛下在等待,等待我們這些忠貞之人站出來,明確表現出自己的態度!”林正道斬釘截鐵地說道,“復興黨是先帝一手打造的民族政黨,是國家復興的希望。

這麼多年,多少先烈付出了血和淚,才有了今天的國家,有了今天的黨!我不能眼睜睜地看著黨毀在我們手裡!我也相信,陛下作為黨魁,作為先帝事業的繼承人,也不會放任這些人毀掉這個黨!”

“陛下在國戰之前送了我這幅畫,我每天都要好好觀賞。疾風知勁草,疾風知勁草!”林正道說道,“現在疾風驟雨來了,正好看清楚誰是勁草,誰是牆頭草!我受兩代皇恩,從小吃先帝的米,睡先帝的床,讀先帝發的書,這條命早賣給了皇家。這個時候我如果不站出來,那就是忘恩負義,要遭天打雷劈!”

“話是這麼說,可梁敦彥畢竟是復興黨元老,先帝信臣,這事情……”

“此人大奸似忠,正是鉅奸塗面,所謀不小。”林正道搖了搖頭,轉回身盯著薛俊權,“你想想,華夏民主革命黨那幫人,也是宣傳民主自由,平等博愛,抨擊帝國政府是‘**政府,,和梁敦彥的歪理謬論何其相似!梁啟超本來就是偽清餘孽,一貫見風使舵·李達是地方分裂主義的吹鼓手,這些人到底是何居心,已經是昭然若揭。”

“先帝在日,一再強調·做幹部,要識大體,重大局。”林正道深深吸了一口氣,神色堅毅,“現在國家體制生死存亡,黨到底是分裂毀滅還是從此中興,就在於我們與梁敦彥這些人面獸心的豺狼誰勝誰負。我林正道是發了誓要盡忠的·老薛,對你我不強求,但我求你一件事:別拆我的臺!”

薛俊權看著這位私下裡被稱為“甘郡王”的甘肅最高權力者,嘆了口氣,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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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這樣好嗎?”

省長辦公室。

張鐵堅有些忐忑地問道:“……我是學警政出身的,法律上的事情我心裡有數。這麼做······這可是違反了太多法條了,也違反了警政系統的規定和紀律……這要是被人揪住……”

“出了問題·我負責。”林正道淡淡地說道,“鐵堅,你不必有什麼顧慮。何子清是個什麼人?無良的訟棍!跟這些人有必要**律嗎?我們就是要讓他永世不得翻身!就是要讓他名譽掃地!就是要讓他背後的人看一看·我們黨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何子清不是一個人,他代表的是那些居心叵測的自由派!”林正道盯著張鐵堅,聲音堅定,“鐵堅,你還沒看清楚?這些自由派,比革命黨更可怕!革命黨是在明處活動,喊口號,搞運動,一切都生怕別人不知道。可這些自由派卻是打著‘民主,,‘憲政,和‘法律,的幌子·堂而皇之地在帝國政壇上竄下跳蠱惑人心!法律?法律就是這些人定的,你能指望法律治得了他們?”

林正道冷笑一聲:“梁敦彥叛變了黨,叛變了革命,一頭栽到歐美殖民主義者的懷抱裡,跟著喊一些民主自由的陳詞濫調,對政府開炮·其實矛頭就是對著我們復興黨!這些野心勃勃的買辦,終於要露出他們的本來面目了!”…,

“國家形勢剛有些起色,有些人就忍不住要行動起來,務必搞亂我們的國家秩序,讓我們黨威信掃地!對這種行為,別說違反點紙面上的法條,就算犯了天條,我林正道有何懼哉!”

“可中樞……”

“鐵堅!你最近怎麼越來越瞻前顧後了,跟個娘們一樣!”林正道有些失望地搖了搖頭,沉默片刻,嘆了口氣,“算了,我知道你的壓力一直很大……”

“首長……”

“鐵堅,你不必顧慮太多。”林正道緩緩說道,“實話告訴你,劉馬周肖趙李六位中執委是一定會站在我們這一邊的······這一次不是我們甘肅一家的事情,而是我們整個黨的事情!”

張鐵堅的身子猛地一震,有些難以置信地看著林正道。

“鐵堅,你疾惡如仇,堅持黨性,一直是組織上重點考察的幹部。我早就在推薦你回中樞,警政部正在改革嘛。趙部長也是很欣賞你的……”林正道頓了頓,“鐵堅,你知道,下次改選之後我就要回中樞,到時候我們還有很多更大的事情要做……不過做到我們這個層次,最重要的是要識大體,重大局,一切言行都要從總體,從大局上面把握。現在什麼是大局?打退自由派的猖狂進攻,維護住黨的領導地位,確保國家繼續堅持復興之路,這就是大局。”

半個小時後。

林正道噴出一口煙霧,把手中上好的古巴雪茄撣了撣,臉色陰沉地:“盯住他······有什麼情況,隨時彙報。”

對面的兩個中年人深深一鞠躬:“是,首長。”

林正道擺了擺手,兩人迅速離去,關上了門。

林正道出了會神,站起身,與對面牆上的皇帝畫像無聲地對視,嘴角抽動了兩下。

蘭州高等法院第一審判廳。

長達三個小時的庭辯之後,何子清已經是胸有成竹。

對面的公訴人號稱“血北第一公訴人”,也的確有著極高的專業水準,尤其善於製造各種心理壓力,技術陷阱,也看得出來為了這一場萬眾矚目的庭辯做了充分的準備,但何子清很清楚,庭審的節奏一直被自己巧妙-地把握住,對方已經開始表現出情緒化的言辭逐步進入了自己的節奏。

這不僅僅是技術水準孰高孰低的問題。

何子清確定,他已經掌握了事實的全貌。

自從下定決心為趙豐材辯護,這位律師以前所未有的熱情展開了工作,使出了渾身解數。北京的媒體終究也不是鐵板一塊在他的運動之下,終於有些不甘寂寞的報紙將蘭州在“打擊會黨”案件中種種反常和不妥的行為刊登了出來,尤其強調了蘭州警方監控辯護律師與當事人會談,乃至可能涉嫌刑訊逼供,違反刑法規定,以非法方式蒐集證據的問題,引起了北京方面的重視。

不出意料的自由黨,公民黨等在野黨派紛紛藉此發力,質問政府“是否準備包庇刑訊逼供事件”,是否要“誣良為盜”。

梁敦彥,梁啟超等人更是紛紛撰文,呼籲“查明真相”,“挽救國民的人權”。到了這個時候,眼看著明年的大選風雲變幻一些其他黨派也紛紛藉此發難,邀買民意。

復興黨中央方面,面對如此風潮也是措手不及。到了這個時候他們中的一些人才意識到,被兩代皇帝褒獎的甘肅,看來是遇到了一些問題。而這一股風潮,恐怕也並非是一個洗冤那麼簡單。…,

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面對各方壓力,中樞方面很快宣佈“將密切關注情況”,並與甘肅方面聯絡,要求“確保公正,合法”地進行處理。在京的主要媒體也組成了“觀審團”,就近觀察甘肅的庭審確保公平。

有了這些勢力的介入,甘肅方面已經不可能再把一切強行按在自己手裡。何子清再次提出單獨會見當事人的請求,終於得到了回應。在這一次會談之中,經過他再三解勸,包括展示了北京報紙的報道,講述了外貽有很多“大人物”“大記者”都介入了這個案子,終於開啟了趙豐材的心結。

看獸趙豐材從猶疑,到激動,再到號啕大哭,饒是何子清見多識廣,也不由得有些黯然。

趙豐傑沒說謊,趙豐材確實不是什麼會黨龍頭,充其量也就是些行賄之類的罪過。他是窮苦人出身,又是在甘肅這麼個複雜的地方,一貫秉持和氣生財,廣交朋友的信條,和官面上也來得,與江湖人也來得。

顧大林原本是對趙豐材敲詐勒索,可後來見此人很有義氣,也捨得用錢,在官面上根基也不淺,一來二去反倒成了朋友。顧大林雖然官場上也有人,但終歸有些上不得檯面,眼看著趙豐材的生意越做越大,名望越來越高,對外反倒以趙豐材的二駕自居,一來二去,趙豐材的“龍頭”名號倒是在甘肅江湖裡傳揚開來。

這一次趙豐材被牽涉入案,讓他本人很是措手不及。原本他還以為很快就能出去,沒想到卻遭到了嚴刑審訊,非逼迫他承認自己是“會黨龍頭”,甚至暗示他要“把參政院,中樞,國會內的會黨分子”,“謀逆篡權的奸謀”供出來。

趙豐材雖然對官場上層的事情不甚了了,但也隱約感覺到自己可能捲入了一場可怕的政治陰謀之中,更是抵死不認。警方把他弄到郊外的秘密看守所,動用了各種匪夷所思的刑訊方法,折磨得他生不如死,一直要逼迫他寫供詞,乃至在庭審上作證。

何子清看著這個四十多歲的男人哭得死去活來,看著對方身上還未褪去的傷痕,知道對方沒說假話。

早在四年前,帝國國會已經透過修訂刑法禁止“非法取證行為所獲取的物證、書證”作為證據,並明確規定“不得以肉刑或變相肉刑,透過折磨犯人,加大其痛苦程度來獲取供詞或其他證據”。在帝國《國民檢察法》中則規定,“帝國司法部根據需要可以派員參加警政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和其他偵查活動,發現違法行為,應當即時通知糾正”。

儘管針對“有明確證據意圖顛覆國家,推翻合法政府,暴力破壞社會公共安全”的“危險組織”,《刑法緊急修正案》和《帝國國家安全條例》規定了可以“適當放寬取證行為,但以合理,適當與人道為準則”·但以上修訂案和條例在戰後很快就已經取消,新的永久性修正案和《國家安全法案》草案正在起草,還沒有公示。

根據依然在生效的現行法規,擁有“不受司法部監督”·可“自行把握取證方法”的,只有對皇帝陛下直接負責的帝國調查局。

而趙豐材的案子顯然是警政系統和司法部系統辦的,帝國調查局沒有插手。

有這些法條做依據,根據多年來與公訴和警政機關對壘的經驗,何子清相信,勝算已經在握。…,

給趙豐材鼓舞了一番士氣,做好了思想動員·何子清建議對方在庭上如實說明自己受到刑訊逼供的情況,並保證中樞方面“會保證其人身安全”。

何子清一番安排之後,開始精心調查取證,組織辯護策略,撰寫辯護綱要,模擬庭辯,一門心思要打贏這場官司。除了受到趙豐材母親和妻子的觸動,這位律師也被蘭州方面一連串的打壓和無所不用其極的恐嚇威脅刺激起了豪氣。

倒要看看你們可以一手遮天到什麼程度!

透過巧妙-的庭辯策略·公訴方的起訴書,乃至公訴方精心準備的證人,並沒有起到定鼎的作用·反倒被何子清抓住了很多破綻,頗為狼狽。雖然公訴人依然是義正辭嚴,但很多媒體記者已經開始對何子清報以越來越多的關注,甚至掌聲。

何子清注視著公訴人的眼睛。

儘管對方始終坦然地與自己對視,但何子清知道,這位和自己年齡相仿的同行,其實已經逐漸陷入焦慮。

這種狀況讓他信心倍增。

他相信,氣氛已經被烘托得差不多,趙豐材應該也到了下定決心出手的時候,而他佈置的一切後手·也將如同雷霆一般徹底擊垮公訴人的抵抗,並把整個事件引入自己的軌道。

一切都按計劃進行。

“…···判長、審判員: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等的相關規定,本律師為依法維護當事人趙豐材的合法權益,特發表如下辯護意見……辯護人認為,本案從偵查,到起訴·再到審理,違法事件層出不窮,法律程式千瘡百孔。如果這樣的做法成為常態,法律尊嚴何在?法庭威信何在?公訴機關和警政部門還有何公信力可言?今天可以把一個無辜的趙豐材定成會黨,明天就可以把在座的各位都以莫須有的罪名送進監獄。”

“辯護人認為,本案程式嚴重違法。在此前辯護人已經提出,在開庭前的調查取證階段,案件卷宗顯示,被告多次在凌晨到清晨六點的時間被記錄下供詞,甚至有連續數晝夜審訊的痕跡。且幾處看守所皆非常規編制,推定系臨時秘密看押,嚴重違反《刑法》和《帝國警政訊問條例》,而此前被傳訊的警方證人卻矢口否認。”

“辯護人認為,從訊問筆錄來看,本案有明顯的誘供行為,根據《刑法》和《帝國警政訊問條例》,這類供詞存在重大爭議,不能作為呈堂證供。即使警政方面,如同他們已經表現出來的,缺乏足夠的法律素養和常識,公訴人應不存在這樣的問題。請問公訴人到底是如何理解的法律?又是如何面對這些供詞?”

“辯護人認為,本案偵察期限過長,嚴重違法《帝國警政訊問條例》,而依據《帝國司法部法》,司法部負有對警政部門的監督權,但非常令人遺憾的,檢方在本案的偵查和起訴乃至庭審階段,都表現出了與警政方面高效的配合。試問司法部到底還是不是獨立的監察機構?帝國司法部什麼時候開始和警政部合署辦公了?”

“辯護人認為,警政方面多次拒絕辯護人與被告單獨會談的合法要求,並在辯護人調查取證過程中多加阻撓,乃至使用各種社會力量威逼利誘辯護人,已經嚴重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對辯護人履行自己的責任構成嚴重阻礙,對本案的辯護造成了不利影響。辯護人認為,以上情形應提請法庭注意:誰給了警政部門這樣的權力?”

“由此可見,整個案件,從偵察,到起訴,再到審判,連基本的合法性都沒有,這樣的案件卻被冠以‘事關大局,,‘關乎國民安全,的帽子來脅迫被告和辯護人,如果繼續如此荒謬的案件,未來必將遺笑大方。”

“各位法官,你們坐在法庭上,代表的不是你們自己,甚至也不是政府,而是神聖的法律。法律之所以成為法律,是因為其依據國民的意志而確定,具有普遍性和公正性。我雖然是辯方,但和你們一樣,都是法律的維護者,我辯護的目的並非是為了謀取私利。”

“我今天在這裡說一句,我和趙豐材家人之間的辯護合同已經作廢,本案,本律師將分文不取。”何子清平靜地說道,而四下裡的閃光燈已經閃成一片,“我並非問心有愧,也並非認為自己的勞動不值錢,更不是要充什麼聖人。”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