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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路見不平,見死不救(大章)

「不要過來…切拜。」

「是誰也好,救我。」

「為…為什麼?」

只見這人緩緩走近,似乎佇立了許久,而後在自己身上開始胡作非為,她不是不願阻止,更不是就這樣接受命運,而是真的有心無力。

齊恩世艱難地偏過頭,視線模糊,渾身傷痛,頭疼欲裂的同時,卻盡力的睜大眼睛,好能認清這個戴著帽子的陌生人,也是救命恩人。

阿姆從包裡摸出另一條黑色袖套,撕成好幾塊,動作熟練的連他自己都覺得荒唐。

先是朝著那個彷彿被所有人遺忘在路邊,意識混亂,嘴裡不停低喃的女人走去。

那雙本該是白嫩性感的大長腿,上面有一道長長的傷痕,正流血不止,血肉模糊。

沒有救命的藥品,只能簡單的幫她包紮傷口,之後就聽天由命了。

他一邊包紮,一邊忍不住笑了笑。

可真是巧合的好笑,原本只是金寶媛故意的捉弄,而多虧買大一號的袖套,在此刻卻是多出幾截救命的長度。

至於救人的理由很簡單,或者說荒唐更恰當。

這女人全身上下,無一處不受傷,狼狽至極,唯有那一雙眼睛依舊乾淨,明亮動人。

美得讓人懷念,與他的祖母頗為神似了呢。

阿姆的眼眸深處閃過一絲關於“回憶”的眷戀。

印象中,是那一簇葡萄藤架下,一張藤木搖椅,一個不與歲月較勁的女人側著身子,懷裡抱著一個古靈精怪,手腳不安生,反而覺得極為靈氣的小男孩。

她的手裡握著兩根棒針,一圈一繞,相互交織,一來一回,一絲也就成了一縷,一縷最後成了一片。

但奇怪的是,女人明明心靈手也巧,可就是織不成一件完好的毛衣。

“安妮,我不喜歡讀書。”

“我知道。”

“什麼?你怎麼知道,什麼時候?!”

“從我發現自己織一根線,你就偷偷拆一根,始終拖延時間,不願意拿出成績單的時候,這就是俗語‘貓咬尾巴——團團轉’,瞎跑的結果,Bae。”

“果然女人越大越難糊弄…痛?!”感覺到耳朵的刺痛,阿姆悄悄地止住了話頭,在安妮忍俊不禁的笑容中,連忙蓋棺定論,“與我說這話的祖父先生簡直混賬!嘿,我可是紳士,絕不會如此貶低女性的,我的安妮。”

“每次都冤枉你祖父。”

是的——每次。

相由心生,因為心裡有那個人,只要想念一次,祖母的眼神就會變得越發的溫柔。

“你不能招惹一個敏感的女人喔,尤其年齡可是女人的禁忌,不關乎年老和年少風華的,我的小紳士。”

“果然女人隨著年齡的加持,則越有魅力,就像是安妮女士的前四十年,是在寫著一本書的正文,後三十年,則是對它進行註解,這本‘書’祖父顯然一輩子都沒讀完,畢不了業。”

“天,你這個小家夥,我想我先前可能說錯了。”

線團尚未完成解開,於是就織著還未成衣的毛衣,她喜歡這樣的過程,更願意織一輩子,就像懷裡那個始終背陽而坐,怎麼也長不大的孩子。

笑容恬淡,依稀能夠看出年輕時的風華絕代。

“女人不能招惹你才對,我擔心壞了。”

阿姆的祖母與他不同,那個氣質出塵,一生都活得雍容典雅的女人,向來有個不為人知,也不算好,甚至讓人感到心酸的小習慣。

還能用的東西,不會說扔就扔,看似無用的東西,都會其存在的剩餘價值,哪怕是垃圾!

其實他並不喜歡自己的這個習慣,人都看不著了,卻依舊影響著自己,每每喝酒後留下的空酒瓶,彷彿裝著他的記憶,留一次也就彷彿每想念一次,心裡都會疼一分。

包紮完後,阿姆屈膝,確認暫時死不了後,就起身離開,只留下一個躺在地上,倔強盯著他的淒涼女人。

“不與時間交換的心永遠留在童年,安妮——”

夜晚的清風拂過,也帶來這女人身上殘留的氣息。

停下腳步,回過身,阿姆突然挑了挑眉,眼神玩味,在齊恩世害怕又無助的眼神中,伸出食指,微微彎下腰,臨近她的嘴唇輕輕抹了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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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往她四周散落一地的物品看去,隨意掃了幾眼,視線就停留在了一支el口紅上,以及此刻,他才發現了離著這些東西不遠處,竟然還躺著一個時不時口吐白沫的女人。

血流了一地,甚至蔓延到一定的距離。

看模樣,好似有些因為失血過多快死了,因為那個時候阿姆還在“做夢”,所以並沒有看到這個女人是被李世勳當垃圾一般拽了出來的。

走進了些,熟悉的氣息,與那個禮服女人如出一轍的氣息。

低頭的阿姆眯著眼睛,閃過一絲疑惑,明明好像沒有見過,怎麼覺得有些熟悉呢?

「救我…求你。」

以肌膚為源,血流了一地不止,她的肝部位置有一道長長的傷口,看模樣,好似被車尾翼的尖端勾花的慘狀,應是之前在他不在時,不幸被李世勳發瘋誤傷的。

傷害他人是人的本性。

不知道那股淡淡的眼熟感從何而來,懶得糾結細想的阿姆直接走開,卻發現自己的腳踝被人死死攥住,力道之大出乎意料,尤其是一個身受重傷的人身上。

「米亞內,救我…求你了。」

「報答你,無論…任何,救我,求…」

失血過多的金娜英不斷的重複這句話,強烈的求生慾望,強行讓她的潛能發揮到極致。

嘶——噠——

手無力的摔在地上,手裡依舊攥著那一塊碎布,其力道之大,甚至將阿姆的褲管撕碎一塊,

“有意思,對嘛,活著多好,比某個半夜開黑車,只會喊著‘我們一起去死吧’的瘋女人好多了。”

還是沒認出她。

眼神原本冷漠至極,剛打算轉身離開的阿姆忍不住笑了笑,想到那一幕,想起那個喜歡紫色的瘋女人,突然改變了主意。

對的,能活著,想活下去是件多好,多不容易的事。

他回身靠近她,蹲下拉開了金娜英的衣衫下襬,血腥味頓時撲鼻而來。

阿姆觀察了傷口片刻,就從包裡掏出一雙一次性手套,外包裝紙上寫著大大的“唐人料理店”。

臉上尷尬的神情一閃而過,所幸沒人看見。

“嗯,抱歉了,我想沒人會帶手術手套出門的喔?這是我和小娟吃炸雞的時候剩下的,反正也是拆‘屍體’,一個是雞一個是…嗯,差不多,差不多,我想在這種情況下,你也沒的選了,炸雞姑娘。”

在沒有任何手術視野的情況下,阿姆直接伸向那道傷口內,在女人情不自禁的哀嚎聲中,直接拉開傷口。

出血點,如何避開破損處,血湧的流向,以及相配合的力道,早已銘記於心。

用著稍為偏門的的指腹按壓式,器官易壞,易併發,於是手法要最柔,更要讓小指腹最柔軟的二節位置與其相觸。

動作粗暴直接,手法卻細膩而有力。

如果是一位首都大學醫院的大拿看到這一幕,定會先是荒唐想笑,緊接著怒聲斥責,隨後驚訝震驚,最後沉默不語,因為——難以想象,自愧不如。

完美的徒手止血,簡單卻不尋常。

“還好縫衣服的針還在,還好線也沒用完,你還感謝上帝了。”

至於會不會感染,以及一系列的併發症,阿姆還是那麼一句話,關我屁事,我只做眼前事,死不死,見不見你是上帝的事。

關腹縫合,一邊收拾殘局,一邊對著早已疼得暈死過去的女人低頭說著話,明明眼帶笑意,言語卻如惡魔低語般的嚇人。

“我剛學的時候,常拿小白做物件,十只有六只是給我不小心捏死的,風光大葬,三隻精神癱瘓,與貓共舞,讓人淚目。”

“最後一隻對自己的鼠生執念之深,脊骨之沉,經歷生生死死,依舊不死,竟是想委曲求全,終是半身不遂,你運氣不錯喔。”

「謝…」

嘴唇蒼白無色,淚水流過臉龐,這是金娜英在徹底昏死過去,用盡了自己的所有氣力,唯一能說出的字眼。

真正的一字仿若千斤重。

將沾滿鮮血的一次性薄膜弄下,順手拿起掉落在不遠處的口紅,攥在手中,向著正躺在地上,時不時痛苦慘呼的江東植走去。

“就剩你了。”

阿姆身穿一身黑色的長袖單衣,看著江東植身上的皮衣,思考了片刻,還是作罷。

雖然冷,但還是覺得有的皮,還是不要輕易披上的好,容易髒了自己。

左手把玩著那支口紅,右手用力地拍了拍他的臉頰,嘴裡調侃道:

“可以的,這種藥物一般都是弄成液體,別人只是找機會滴進水裡,而你們倒好,還能想到把‘GHB’和口紅相結合。”

感覺的臉上被人拍打,江東植費力的睜開眼,第一眼所見之人就是自己最討厭的人。

“先前,為…為什麼要救我?”

阿姆不用想都知道,不管是低成本的藥水也好,還是這種不昂貴,卻能討女孩歡心的“奢飾品”也罷,這種東西必然在某些骯髒圈子裡甚為流行廣泛。

“現經濟如此繁榮穩定,你們還能強行打造另一種‘口紅效應’,那句話怎麼說來著——昂貴的非必要之物?嘖嘖,人才,你們簡直是引領這行業的領頭羊,感動全大南半島啊。”

“為…為什麼我總是如此結果?”

“我能入股不?你們這行業很有發展潛力啊?”

“告訴我!為什麼?!!”

這可憐的孩子如同入了魔障,聲嘶力竭的朝著自己質問著,阿姆蹲下身子,將布包放在膝蓋上。

下一刻忍不住皺眉,因為就這麼一個簡單的動作,讓他的腹部竟然一陣隱隱刺痛。

但是阿姆還是忍不住想笑,接著自說自話,答非所問。

“時間是個多才多藝的表演者,能面無表情的給你一巴掌,能笑靨如花,如天使般治癒所有創傷,能消逝而去,也能…揭示真相,比如你是個失敗者的事實。”

“咳…”

江東植吐了口血水,慘然地笑道:

“你在嘲諷我嗎?”

“阿尼喲,我只是好奇一件事,你為什麼走到這樣的地步?”

阿姆是真的忘了金娜英,但江東植他還是有點模糊的印象,畢竟砸過此人的腦袋,還是差點想跟自己同歸於盡的人。

“咳,咳咳!其實你說的對,我就是個Loser,以前那個答應我進地下說唱圈的金大雄也好,這個李世勳也好,都把我當成一廉價的非必要品,阿尼…是廁紙才對,擦完屁股後,嫌髒隨手就丟,哈哈!阿西吧——”

江東植好似迴光返照一般,語氣不再斷斷續續,反而越說越順暢,朝著狗日的世道猙獰怒吼道。

只有一點他自己不得不承認,他模仿著姜時生的為人,多是畫虎不成反類犬,只有其形,未得其神,但唯有一點,兩人是稍微相似的。

江東植的底線很短,就是欠誰的人情都行,唯獨絕不想欠姜時生的,哪怕是死。

“其實,想約見面的那個網友不是我,是李世勳,只是他遇上了另一個漂亮的女人後,就是你救的那個叫齊恩世的。”

有錢的人世界真是難以琢磨,說什麼想體驗平民的生活。

想到這,江東植忍不住冷笑,卻不小心扯到傷口,吃痛了一聲後,喘著粗氣接著說道:

“最後,就讓我收拾那道殘羹剩菜,然後再去處理大餐,你知道嗎?我只是運輸的工具,先是丟棄那個被偷走一切的少女,再是載著這個叫齊恩世的女人,然後送到首都的酒店去,他說如果他玩膩了,也讓我嚐嚐鮮。”

“其實我沒想喝酒,也沒想下藥的,只是那個少女一直盯著旁桌的酒在看,我就問她,你也喜歡喝?她說就是聽自己鄰居說這酒挺貴的,而且兩個人都是做練習生的,生活都還拮据,所以想給他帶回去一支嚐嚐。我聽後很不舒服,你知道理由嗎?”

混亂的言語,讓人難以理清頭緒,正當這時,未等江東植繼續說出口,阿姆就淡淡地接了一句:

“因為有些人,有些事,你也曾經也擁有過。”

江東植沒想到這個答案,所以愣了愣,一瞬間,竟閃過無數的念頭和回憶。

最後,他沉默了片刻,然後漸漸扯開嘴嘴角,緊接著露出了一個釋懷的笑容。

因為啊,他想起了自己曾經喜歡過的那個女孩,聽說吳小選已經從殘酷的出道組中殺出重圍,已經當上了idol,少女也開始走上了夢想的路。

真好。

可是自己卻……

“那個女孩其實沒事,就在江蜀道那靠近休息站的,那家名叫天鵝湖的餐……啊?!呃…”

砰!

江東植剛說完,臉上燦爛至極的笑容一滯,然後——就這樣保持詭異的笑容,白眼一翻。

阿姆丟掉了手中那支碎酒瓶,表情冷漠,眼神漠然。

輕笑時,清冷憂鬱,靜默時,則冷峻如水。

可算,也終於聽到了想聽的答案。

用過的廁紙算什麼?想想那些渾身咖哩味的阿三老哥們,擦屁股從來都是用手,還不嫌髒,多節儉,多樸實無華。

“一句話讓我等了多久,看吧,一個瓶子下去你就受不了,我是忍了多久才不下手?不然你真以為我喜歡跟人扯淡?那是閒的蛋疼!”

阿姆已經耗盡了所有的耐心,徑直從腦袋開花的江東植身邊走過。

熟悉的一幕,如兩人初見時般。

那輛“松子一號”小摩已經粉身碎骨,只剩殘骸,他從破爛扭曲的車頭握把處,取下了小娟的泛黃色老舊布包。

這可是以前他親手縫製,送給那個時候,還在與自己冷戰的小姑娘的。

阿姆記得,原本小姑娘冷漠心死的表情在看到這個布包時,先是一愣,接著死死抿著嘴,只怕她自己會忍不住想笑。

那時的小娟,眼裡似藏著光,說一句絕不能讓她聽到的實話,其實還挺好看的。

阿姆騎上那輛放在公路邊的黑色輕騎,轟動油門,徑直飛馳而去。

留下一地的殘骸,鮮血,以及三個命運軌跡早已悄悄改變的輕傷者,重傷者,嗑藥患者。

那個路見不平的大男孩,臨走前,留下一句淡淡的言語,久久留在地上三人的記憶深處。

“最廉價的東西不是廁紙,而是一事無成的溫柔,一貧如洗的真心,以及一窮二白的我愛你,可是連這最廉價的東西都不要了,那跟一張——髒了的廁紙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