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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今天,桃花養母和自己的主家打招呼,說:“自己有點事,需要出去一趟。”回到臥室簡單收拾一下,出了門。

來到街上,並沒有直接朝桃花那兒去,而是自個兒到了水果批發市場。轉悠了幾家,打聽了幾樣的水果價錢,最後來到老晉的水果攤位上。

沒到眼前,這個精明的老晉就老遠打招呼,說:“大姐,好長時間沒見,人是越活越精神了,越變越年輕人。看你打扮的俊樣,那些個小媳婦見了,都要躲著你走的。”

桃花的養母就好這一口,老晉的幾句奉承話,聽上去,舒坦,入耳,好象自己真像年輕了幾十歲,又有了當年的風采。也不顧及身邊的人們掩嘴竊笑,故作忸怩之態,說:“嘴饞了,想吃香蕉。”

老晉搖動蒲扇,裝模作樣趕了趕上面根本沒有的蒼蠅,指著臉前攤位上的香蕉,說:“你瞧,都是剛從南方運來。不折不扣的新貨,口味純正,如假包換,還把錢如數退還。”

桃花養母湊近看了看,還用鼻子聞了聞,說:“單憑這個,我還不知道味道好壞?”

老晉麻利地從一坨上切下一骨碌香蕉,遞了過去,說:“你嚐嚐,這個不要錢。合口味就稱點。”

桃花媽大口吃著,嘴裡還含糊不清地嘟嚕著。用手指比劃了五個指頭。

老晉會意地把一坨香蕉放在了檯秤上,一稱五斤多一點,說:“五斤多,就算五斤。行不?”

“行行,天天在你這兒買東西照顧你的生意,就應該多讓點。”

“那當然,作生意仰仗的就是回頭客。”講話中間,用一個食品袋包好。

“你再給我套個袋,我要拎著它走遠路的。”

“好咧。”隨手從頭頂掛鉤上又扯了個,套在外面遞了過去。

桃花媽接過稱好香蕉,從市場出來朝南走去。

在去桃花家的路上,就著路邊公交站牌下的座椅歇息兩次,行走了大約四十分鍾的路程,來到了桃花租住的地方。

這是一個舊小區,建於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在漫長歲月的浸蝕下,小區建的每一棟樓都看上去那麼頹廢,,卻一棟緊挨著一棟,生怕自己孤獨似的,於是每棟樓又好象有了生命。

桃花媽心裡有事,顧不上看這些所謂的風景,一步緊眼一步來到桃花居住的房門口。抬頭一看,外面防盜門大開著,裡面的碰著。從外面來看,感覺到家裡面肯定有人。

上前敲了幾下,沒有應答。桃花媽想,難道家裡沒人,不是睡著了,沒有聽見。拿出口袋的手機電話,準備給桃花打電話的時候,屋子有了穿著拖鞋走路的聲音。根據聲音的從低到高,感到是向門口走來。

桃花開啟房門一看,她媽拎著一大袋子東西站在門口。從她媽手裡接過東西,把她迎到客廳沙發前坐了下來。

“這大熱的天,你就在家裡歇歇吧,瞎攛和啥,就不怕自己中了暑?”桃花一邊和她媽說著話,一邊從茶几上的紙巾盒抽出幾張面巾紙遞到她的手裡。

桃花媽擦了擦臉上和脖子上的汗珠,說:“這不是放心不下你,瞅了個時間過來看看你。”

桃花站起身,給她媽倒了杯開水,放在她面前的茶几上。又到衛生間,用熱水浸了浸毛巾擰乾,走了過來,對她媽說:“給你用毛巾記擦把臉吧。”接著問道在,“你來這兒有啥事?”

“也沒有啥事,就是想讓找個時間陪我上趟街,買件替換的衣服。”

“那你就打個電話,看看咱們什麼時候去,你也不必要這麼熱的天來回跑呀?”

“我想到你這兒看看,用了很長時間的勁。今天總算來了。”

“這有什麼好看的,那還不一樣過日子。”

母女倆約定三天以後,也就是這個星期的星期天到街上。

這天桃花她媽早早在物貿大廈門口等桃花了。

物貿大廈地處這個城市的繁華地段,一過十點鐘,這裡總是門庭若市,顧客如雲,天天好象過節似的。在這酷署難熬的節氣裡,沒心出去旅遊避暑的人們,吃罷早飯,到裡面轉轉,既是散步,也成了極佳的避署方式。有些老頭老太太,乾脆隨身帶一個馬紮,在商店裡找個人少的旮旯,坐在那裡享受。

十點半左右,桃花母女倆相跟著走進了物貿大廈。

她們先到二樓老年人新潮商鋪,在這裡各式各樣的老年流行服裝,顏色有亮有暗。有時興張揚的款式,也有大眾樸實的風格,有引人眼球的鮮明色彩,也有成熟莊重的氛圍。總之,一句話,只有你見不到,沒有你想不到的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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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給她媽選了件當下時興大多數人穿的暗紅色半截袖襯衫,服務員把她領進了試衣間。

換好新衣服,從裡面走出來,一個都市新潮,著裝靚麗的老人出現的人們的面前,令人眼前一亮,有種賞心悅踞的感覺。

服務員示意老人在試衣鏡前,來個轉身,自己體會一下。

桃花媽還沒有轉個半圈,就停下來問身旁的服務員:“這樣的衣服得多少錢一件?”

服務員面帶笑容地說:“今天你又不掏自己的腰包,管它呢!”

桃花媽猛地伸出了舌頭,一個轉身,把衣服放到了服務員的手裡,說:“這個我們不買了。”

“我們可以商量嘛。”服務員趕快上前解釋。

桃花媽早走出五十米遠的距離。

她們只好上到三樓。桃花媽聲稱自己累了,桃花只好陪她到過道裡的坐椅上歇息。在歇息的中間,老人至少問了桃花兩次時間。

桃花不知道她媽是啥意思,安慰她說:“我們出來了,就費點時間,轉轉給你買件合適的衣服,不要著急。”

又停了一小會兒,倆個人開始轉悠了。

連著出出進了三個商鋪,看了有個五六件,試了七八回,都沒有給她挑上中意的衣服。桃花準備朝下一家走時,她又問現在幾點了?

桃花從自己隨身的手提袋裡,摸出手機,用手指在螢幕上劃了一個圖案解了鎖。一手豎在手機一邊,擋住商場的燈光,說:“十一點半了。”

桃花媽當下決定不買衣服,準備回家,搞得桃花都有點暈了。

剛出大廈門口,她們個人同時看到“老五”站在那兒,像等什麼人。於是走上前,“老五”也迎了過來。

桃花和“老五”幾乎同時說道:“你?!”

稍停了停,桃花說:“你怎麼在這兒?”

“老五”說;“王明有事讓我到這幾等他。他的電話也打不通了,真急死人了。”

桃花媽倒不緊不慢地說:“那麼大的孩子了,能有啥事。真是瞎著急的。”

回過頭來,桃花媽早招手攔了個摩的,坐到上面,高走對桃花說“不要管我,你們就少聊會吧!”,倆人目送桃花媽回去了。

“老五”和桃花自從離婚以後,倆個人還沒有這麼近距離的站在一塊兒,彼此之間有點尷尬。

桃花說:“你過得還可以吧?”

“老五”應答說:“馬馬虎虎。聽說你開了個窗簾店生意還可以吧?”

“生意還行。”

倆個人簡單聊了這麼幾句,就分開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