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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時何時?戰亂之時! 四零九 初定

第五兵,第六兵,鏜鈀手。�

鏜鈀,形似糞叉。此器柄長八尺也就是兩米半,粗可寸半也就是五公分左右。上用利刀,橫以彎股,刃用兩鋒,中有一脊。造法須分脊平磨。如磨刀法。兩刃自脊平減至鋒,其鋒乃利,日久不禿。彎股四稜,以稜為利,須將稜四面直削至尖,庶日久而不禿。中鋒頭下之庫,須如大核桃大,安於木杪,乃不損拆,仍用一釘銷之,於馬上最便,可戳可格,利器也。

此自殺倭始。

钂鈀一直以來即是戚家軍佈陣鴛鴦陣時的主力冷兵器,原是農家自衛用的民間兵器演變而得。北方軍系原無配此軍械,而钂鈀長不過兩米就已經屬於長兵器類了,所以戚繼光在著述中曾說,我軍器械件件長過於北方軍以及北方韃靼瓦剌等蠻族之兵器。此外,戚繼光在北方所用的钂鈀額外加裝了釘銷,這裝置是可以扣在身上便於在馬背上揮舞兵器。

鏜鈀鋒銳無匹,殺人輕易,乃是諸兵中之兇器也,因此使用者,需要兇橫,有殺心,有殺氣。同時由於也配備弓箭,所以需要鏜鈀手有一定的射術。但是現在這些新兵們射術基本上都是近乎於零,所以倒也不必在乎這個。

第七兵、第八兵,長槍兵。

長槍乃是用毛竹之細者,長一丈七八尺也就是五米多一點,上用利刃,重不過四兩,也就是後世的三兩多一點兒,非常輕便。

或如鴨嘴,或如細刀,或尖分兩刃,造法亦自脊平鏟至刃乃利。必執持正根,用楊家法,初則用之南方殺倭,全賴於此,此利其長。倭刃短,即所用精慣,然未及我身,彼已受刺,又用法長則易老,不可迴轉,長則杪細,恐為馬所闖折。今視之,更可與敵戰,蓋筅筆當鋒,藤牌在下,而前行既有藩衛去一丈餘矣,短器不可戳及馬上,何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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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得長槍於筅空戳去,徑刺人馬喉面,則彼既不可入我陣內,又能先及彼身,故不憂細弱也。設若敵馬乘群齊來衝我,前無筅牌,徑用槍以當之,戳馬,間有損折,必非全利。夫五兵之法,長以救短,短以救長,長既易邁而勢老,短又難及而勢危,故相資之用,此自然之勢,必然之理,至妙之術也。用法別見。

長槍的用法就是交戰之時攢刺,徑刺人馬喉面。正所謂長以救短,短以救長,正是和短兵互相補充。

對於長槍兵的人選,就寬鬆許多,對力氣沒什麼要求,只要反應快,夠機靈就成。

第九兵,第十兵,大棒手。

昔日宋時白梃兵,國朝立國之初,西北開疆闢土。據傳昔日西北原野之戰,俱用大棒,並其它器,悉置不問。

大棒沒什麼具體的招式套路,其之所以在軍中被使用,乃至於是在被納入鴛鴦陣的體系中,就是因為威力足夠大。敵人盔甲堅固,射之不入,戳之不傷。但用棒一擊,則毋問甲冑之堅靡如何,一體碎裂。

這等大棒,一開始是騎兵專用,像是宋朝白梃兵,有說是用長矛的,但更可信的是說用的乃是白色巨棍。但大棒若是短了,則在兩軍交戰之時用法便有限,再加上又須雙手舉用才能使得利索,而馬上不得齊齊用力,往下砸擊,慣性過大,則容易閃墜。所以在戚繼光手中,大棒演化成了步兵專用的戰技。

制式大棒,長八尺也就是兩米五多一點兒,粗二寸也就是直徑六點四公分,用一打一剌棍法習之,位在五兵後,步卒慣用。

若是鴛鴦陣對敵之時,防禦不夠嚴密,長槍手及鏜鈀手又沒有法子刺死敵人,便以大棒擊落馬之賊。而若是想要騎兵同樣適用,則須在上面加一短刃,長可三寸,如鴨嘴。打則利於棒,剌則利於刃,兩相濟矣。

大棒本該是北方軍系配置的野戰武器,原是一種很實用的冷兵器,卻因為將領不得其法與無心改革棄之不顧,明朝軍備廢弛與將領之顢頇守舊由此可見一般。

這也是戚繼光在審查北方軍械後,刻意留下來並改良的主要冷兵器之一,原本大棒就是用來打擊重甲騎兵的利器,但戚繼光著重於用大棒來敲打敵騎的馬頭,有如岳家軍柺子手專砍馬腿般好使。

步兵大棒與騎兵大棒形制不同,騎兵的大棒裝了短刃而步兵無,裝了短刃的大棒更確切應該稱為稱為夾刀棍。

大棒手,對身高倒沒太大要求,但需要力氣夠足,足夠的兇橫不怕死。

至於火兵,不提也罷,反正最弱的那個去當火兵一準沒錯兒。

甚至董毅英都覺得這等長刀給火兵用是糟蹋了。戚繼光打造的長刀實際上就是放大尺寸的戚家刀,也就是放大版的仿倭刀。長刀刃長五尺,後用銅護刃一尺,柄長一尺五寸,共長六尺五寸,重二斤八兩。長刀形似苗刀,又長又鋒利,威力極強,長度蘇日安超過了兩米,卻是只有後世的三斤來重,可稱是輕便。需雙手持握,因此又稱為雙手刀。

如此利器,卻交給火兵……董毅英頗有明珠暗投的感覺。

這些時日以來,董毅英並不只是在訓練他們,同時也在暗中觀察他們的性格,現在基本上已經能做到心中有數了。

其實選兵最大,也是最基礎的一個要求就是要士兵們身體強壯康健,而之前戚家軍的那些士兵,就算是在戚繼光的屬下,也是不可能伙食達到磐石堡這種程度的,所以身體素質肯定是比不過董策的手下。單以戚少保的要求來倫算的話,其實董策手下的士卒全都可以升任那些標籤為‘有力’的位置。

兵員素質高了,董毅英可選性就大了不少,現在只需要是根據個人的特點來就是了。

蔣老三身高體壯,魁梧結實,兇惡蠻橫,這等人到了戰場上,自然能養出殺氣來,適合為鏜鈀手。

陳水生長得高,手長腿也長,跟個大蚱蜢也似。看著老瘦,實則力氣極強,鋼筋鐵骨一樣,再加上性格堅忍,適合狼筅手。

錢一川,身板兒有,很寬厚,跟個門板也似,看上去比蔣老三還雄壯些。老好人,有點兒威望,但太悶了,不愛說話,正好當挨牌手。挨牌手通常說來就是伍長,正好連連他的膽氣口舌。

楊二這廝太油滑,又怕累,愛抱怨,還偷懶,身材矮了些,力氣也弱些,就當個長槍手。

趙狗蛋,這小子才十六,但是有一股子蠻狠的勁兒,有一次訓練了摔倒正好嘴磕在地上,牙都碎了好幾顆,一嘴的血,愣是吭都沒吭一聲兒。但是性子是最質樸的,興許只因為年紀不大,還有些少年心性,一點兒都不奸猾,就是擰,認準了的事兒不回頭。整個殺手隊裡頭除了蔣老三就是他跟董毅英發生的衝突最多,又一次起了爭執,董毅英罰他跑步,他跑了整整一個時辰,到最後累的在地上爬也不承認自己錯了。又狠又擰,對自己狠,對別人更狠,正好當大棒手。

甭管敲碎人腦袋還是打爛馬臉都是妙得緊。

至於王土根——董毅英一想就是皺眉,這小個子膽氣弱的緊,又怯懦又沒自信,連大聲說話都不敢,還指望他上陣殺人?算了,火兵非他莫屬了。

用了一刻鍾的時間,董毅英定下了他們的位置。

“挨牌手,錢一川……大棒手,趙狗蛋……火兵,王土根。”

董毅英唸完了眾人的名字,個人臉色神情都不一樣,蔣老三有些不滿,他不願意當鏜鈀手,更願意當大棒手,他感覺這樣殺戮更加帶勁兒一些。而王土根則是有些難過,他知道火兵的職責是什麼,也知道火兵的地位,但是他也清楚,這個火兵,肯定是會落在自己頭上的。

這得賴自己,怪不得別人。

董毅英坦然的看著他,在這分配中,他沒有任何的私心,就事論事而已。

過了片刻,他把目光轉向了鄭發奎。

此時的鄭發奎,心中已經是一片狂喜,愉悅的感覺充滿了身體,甚至讓他有點控制不住情緒了。方才董毅英沒有提及隊總是誰,但是也沒提及他鄭發奎擔當什麼位置,而這也就意味著——他現在雖然還不是隊總,但董毅英已經是頗為認可他。一旦將來在任命隊總的時候徵求訓導官們的意見,董毅英肯定是站在自己這邊的。

他覺得自己這段日子並沒有白白用心,希望就在前方了。

雖然心中狂喜,但他臉上卻是絲毫沒有表露出來,還是一副平靜的樣子,尤其是感覺到幾道目光落在自己臉上之後。

蔣老三收回目光,暗暗罵了一聲虛偽。

他第一次見到鄭發奎就覺得這廝滿臉假笑,不是什麼好東西,之後更是印象極差,今日想陷害鄭發奎讓他跟著挨鞭子卻沒想到並未得逞。“這廝日後若是當了隊總定要給我小鞋穿,不行,須得尋個機會讓他知道老子不是好惹的……”董毅英擺擺手:“來,都把鞓帶(ting帶,但是輸入法打不出這個詞來,煩死……以後以皮帶代替之)紮上,拿起武器,擺個樣子出來,先把陣勢擺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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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