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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日不落帝國帝國

政府改革是根本不過當時明帝國這個詞的含義已經被擴大了很多在很多時候明帝國所指的並不僅僅是那個東方的級大國而是一個級國家集團是一個以明帝國為核心由另外數十個大大小小的王國數以百計的海外領地殖民地等國家和地區所共同組成的級國家集團。從大東洋對面的美洲大6西海岸到大南洋上的澳洲大6再到遙遠的非洲大6這個龐大的帝國已經控制了全世界三分之一的6地面積以及三片廣袤的海洋。因此明帝國本身就是一個含義擴大了的詞一個象徵著世界上最強大國家的詞彙。

明帝國第一次被人稱為日不落帝國那已經是十九世紀的時候了。不過在朱祁鈺時代明帝國第一次成為了日不落帝國。而要管理這個龐大的帝國本身也是一件很複雜麻煩的事情。當然基礎是明帝國的本土這是明帝國控制海外領地殖民地以及戰勝其他敵人的基礎。不過那些附屬國海外領地殖民地對明帝國來說也同樣的重要。而在這五年的時間裡朱祁鈺做的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情是為管理帝國的海外利益而尋找一個穩妥的辦法。

在當時的情況之下朱祁鈺要想管理好這麼一個龐大的帝國本身就是一件幾乎無法完成的事情而且在通訊條件受到限制的情況之下唯一有效的辦法就是區別對待各種不同的領地。這其中包括了帝國本土帝國的附屬國海外領地以及殖民地。這四種不同的領土屬性讓朱祁鈺不得不尋找四種不同的辦法來進行管理。

本土的管理就沒有什麼好多說的了這其實就是帝國內政的問題即政府改革。當然本土是帝國的基礎。帝國可以喪失海外領地但是卻不能讓本土受到威脅這是帝國的底線。同樣的本土的穩定這也是保證帝國海外利益的關鍵性力量。換句話說只要明帝國本土不出現問題那麼在這個世界上就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能夠戰勝甚至是威脅到明帝國。當然明帝國的最大威脅其實就是自己是自身內部的矛盾。當然在前面已經說過了為此朱祁鈺花了五年的時間來改制帝國的政治制度這就是要保證帝國本土的穩定。而帝國本土的穩定又是維護帝國其他地區乃至全世界穩定的關鍵。

在對待帝國的附屬國方面朱祁鈺的政策其實也是一分為二的。對於一些傳統的附屬國比如說朝鮮以及中南半島上的那些王國帝國的態度是很寬容的。而且為這些國家提供了巨大的幫助。比如在當時朝鮮王國得到的幫助就遠遠地過了其他的附屬國每年朝鮮王國與帝國的貿易來往非常的巨大。而且當時帝國已經有商人到朝鮮去開辦工廠了。因此可以說朝鮮本身就是除帝國之外工業展得最迅的國家。另外白古王國錫蘭王國這些國家也都得到了帝國的全力支持成為了帝國的重要輔助力量。

另外一些王國所受到的待遇就不一樣了。這其中以白羊王國為典型的代表。名義上白羊王國是明帝國的附屬國不過實際上明帝國與白羊王國只是同盟關係。如果按照正常附屬國的待遇白羊王國在與奧斯曼帝國爆戰爭的時候明帝國就應該向奧斯曼帝國宣戰並且出兵參戰另外為白羊王國提供大量的援助。顯然在這三點中明帝國只做到了一點即派遣了一支規模有限的軍隊進入白羊王國參加作戰行動另外明帝國沒有向奧斯曼帝國宣戰同時明帝國也很少向白羊王國提供援助白羊王國只能花費重金從明帝國購買作戰需要的軍火物資。

不過不管這些附屬國受到的待遇怎麼樣在管理這些附屬國方面明帝國的政策是差不多的。即盡量少甚至不敢於附屬國的內政。雖然名義上附屬國的國王王太子都應該由明帝國的皇帝冊封但是實際上大部分時候都是由附屬國自己提出了國王以及王太子的人選然後再名義上接受明帝國皇帝的冊封而已。另外在貿易中明帝國也儘量給了這些國家公平的待遇當然前提條件是必須要符合明帝國的利益。因此當時明帝國對這些附屬國的管理是很放鬆的。顯然明帝國與各附屬國的關係還遠遠達不到邦國的水平最多只能算是一個緊密的同盟組織而已。

當時這些附屬國在明帝國的眼裡其實就是傾銷工業產品的市場以及廉價的原料產地而已。相對而言為了維護明帝國的利益明帝國的海外領地有著更為重要的作用。而明帝國的海外領地主要分成了三類。一是佔領區比如當時明帝國在帖木爾帝國的佔領區其他國家割讓給明帝國的地區等。二是租界比如明帝國從錫蘭王國租用的亭可馬裡軍港科蘭巴軍港等。三是主權屬於明帝國的海外領地比如東洋與大東洋上那些新現的島嶼顧成林在大西洋上佔領的島嶼等等。

為了有效的管理海外領地朱祁鈺正式確定了總督這個專門負責為帝國管理海外領地的職務。

帝國的第一位總督是楊洪朱祁鈺是在西征的時候設定的帖木爾帝國總督府的而當時楊洪所擔任的總督還只是個臨時職務。從嚴格的意義土來講總督本身其實不屬於內閣政府管理因為內閣政府的職權範圍是管理帝國內務而涉外機構就只有外交部而總督所管理的地區不屬於其他國家的領土因此也不存在與外交部打交道的可能。因此總督本身其實是一個很特殊的行政職務總督是直接向皇帝負責的而且名義上明帝國的海外領地都是屬於皇帝的私人土地這一點在帝國憲法中就已經說明了除非皇帝把這些領地贈送出去。不然所有的海外領地都是屬於皇帝的而管理這些土地的總督實際上應該是皇帝聘用的私人管家而已。因此總督本身也不與內閣政府生關係。

可以說總督本身是一個特殊時期的特殊角色。這是殖民地時代的象徵。不過總督的重要性卻是毋庸置疑的。而且以當時的通訊水平來講如果帝國的所有海外領地都要由政府來管理的話那麼毫無疑問的帝國政府將變得更為臃腫。不說別的光是保證帝國政府與各個海外領地的聯絡這都需要耗費不少的人力。因此在通訊能力受到了限制的情況之下唯一的辦法就是設定並行的而且相對獨立的小政府。而總督以及總督府本身扮演的就是這個角色。

總督在地位上其實與內閣總理大臣是同等的實際上差多了而且總督府本身就是一個小的政府後來很多總督府都有著非常完善的機構。簡直就不比一個國家的政府差。唯一的差別是帝國內閣政府管理的是全帝國而這些總督府管理的僅僅是某一地區的帝國海外領地而已。當然總督是由皇帝任命的而且直接向皇帝負責因此在帝國的海外領地可以說總督的權力已經大到了令人難以想像的地步。比如楊洪當時就有權處理當地事務甚至可以在特殊情況下決定是否罷免他所管轄區域內的王國的國王是否派遣軍隊出征別的國家等等。另外海外領地的稅收官員的任免軍隊的調動這些都是由總督直接決定的因此總督實際上就是一個小王國甚至是眾多小王國的太上王了其權力已經凌駕於眾多附屬國國王之上了

顯然總督的權力如果太大而且不受到約束的話那災難只是遲早的事情。當時帝國政府還有議會以及帝國的司法機構民間百姓的監督。但是這些總督卻幾乎不受到任何力量的約束與監督畢竟皇帝不可能照顧到每一個地區而當設定的總督越來越多的時候皇帝就更不可能保證能夠監督每一個總督的行為了。為此朱祁鈺必須要為這些總督上一道枷鎖而他想到的辦法很簡單那就是將總督直接設定成為帝國內閣政府下的一些官員並且在帝國政府中設定新的部門由帝國政府來管理這些總督。當然這個部門也是向皇帝負責的因此皇帝對總督的管理並沒有改變反而得到了加強。

新成立的帝國海外領地事務部的職權中並沒有任命與罷免總督這兩項。當時這個部門的職能就是監視與督察那些海外領地的總督。按照朱祁鈺設定的規定海外總督每年都要向該部門遞交行政報告包括稅收人事任免以及軍隊調動地區紛爭的處理等總督必須要講其採取的政策向上級部門彙報然後由這個部門來負責確定這些政策是否正確以及是否應該向皇帝提交奏章。當然總督的行為仍然有很大的靈活性並且可以在比要的時候單獨向皇帝提交奏章。

顯然這其實也是一個約束性的部門並無多少的實權。這也是當時的實際情況畢竟總督是皇帝任命的而且總督府有這很大的獨立性管理的又是屬於皇帝的私人領地所以朱祁鈺並不想讓政府過多的介入到海外事務中去因此在政府中設定一級監管機構是比較合適的這也符合朱祁鈺本人的利益。

帝國最後一類海外領地就是殖民地。在西方其實是將海外領地與殖民地等同的這兩個稱呼的含義差別並不大。不過在明帝國這兩個舍義是有區別的。帝國的海外領地實際上就是帝國擁有主權一直行政管理權的屬地其中的三類在前面已經介紹過了。而這些屬地的來歷也有自己的特點一是原本沒有主權的荒地而是直接從主權國家掠奪而來的地區。相反在明帝國殖民地所指的則是透過二次掠奪從掠奪者手裡奪取的土地以及在一些沒有國家但是卻有土著人居住的地區建立起來的並且與土著人達成了某種合作關係的地區。當然這種區分在很多時候是不嚴密的而在當時殖民地指的就是帝國在美洲大6非洲大6所建立的據點種植莊園礦藏等等地區。當然殖民地的另外一大特色就是這裡有大量的移民或者是今後將有大量的帝國百姓移居到此並且成為了當地的主體居民而海外領地則不具備這一特點。

管理殖民地相對就要簡單許多了。雖然按照帝國的規定這些殖民地其實也是皇帝的私人領地但是朱祁鈺卻將很多殖民地的所有權賞賜給了軍隊裡的將士因此殖民地既屬於軍隊的資產同時也屬於政府的資產。而負責管理殖民地的是帝國內閣政府。當時帝國內閣政府有兩套機構負責這方面的工作一是專門成立的帝國殖民部二是隸屬於帝國國防部的軍事資產委員會。

因為當時有很多殖民地的土地是歸屬軍隊軍人所有的所以這兩套管理機構雖然複雜而且有重疊的部分不過卻是沒有辦法的事情至少朱祁鈺本人不希望在這個時候剝奪軍人的利益。不過也正是這個原因導致了後來政府開始清算軍隊資產並且由皇帝親自下令出臺了相關的軍隊管理辦法嚴禁軍人擁有海外領地將屬於軍隊與軍人的海外殖民地的資產權都收歸了國由或者是變賣給了商人。當然這些都是今後的事了。

在這五年中朱祁鈺做的這件事情其實就是規範了帝國對海外領地的管理辦法。當然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說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管理系統其根本還是在通訊與交通方面這是因為這兩點受到了限制因此才出現了一些雖然不那麼穩妥卻是不得不採用的手段與辦法。而提高通訊度改善交通狀況這成為了朱祁鈺要在這五年之內解決的第三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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