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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烈屬待遇(下)

“皇上,”紀綱吃吃艾艾地說道:“您上次讓我查辦海運漂沒之事,結果已經出來了。”

朱棣大奇。既然交待的事情已經辦好了,紀綱怎麼是這麼一副表情?

“既然查出事情真相了,你怎麼是這麼一副表情?難道漂沒一事有錦衣衛在裡面搗鬼?”

“沒有!”聲音大得連紀綱自己都嚇了一跳,他趕緊又將聲量放低。“只是,這件事卻並非錦衣衛查出來的……是監察部。”

“監察部只那麼幾個人,他們怎麼能夠搶在錦衣衛之前把這件事查出來?”

“臣無能,”紀綱又羞又愧。“錦衣衛只顧著盯緊官員了。可監察部那邊卻另闢蹊徑,透過普通的船員查明了真相。”

朱棣又好氣又好笑。

此事對於紀綱來說很難堪,對於朱棣來說卻無所謂。不過,這也從側面證明了讓獵狗保持飢餓狀態,那麼獵狗在捕食獵物時便更充滿了主觀能動性。

“好了,你說說看,海運的漂沒那麼大,到底是什麼原因?”

紀綱面色沉重地說道:“漂沒的原因可大致分為兩類:意外事故和人為損毀。”

“雖說海船只是沿岸航行,但木船航行時間一長就會結構鬆弛,板木腐朽。一遇上較大的風浪,便有可能沉沒。”

對於這種漂沒朱棣還是能夠理解的。哪怕是新造的海船,如果不幸遇上海上極為惡劣的風氣,同樣有沉沒的可能。但人為損毀又是怎麼說?把船毀壞有什麼好處?難道說船員覺得出海太辛苦太危險,所以就把船毀壞掉逃避任務?

見朱棣緊緊地盯著自己,紀綱只覺得心頭的壓力越來越大,於是垂頭說道:“人為原因大多是運軍故意損毀。運軍常常會為了貪汙所運輸的糧食便妄稱水火,為了掩蓋他們的罪行,甚至有鑿船自沉者。”

朱棣面色一沉,正待說話,可紀綱卻低著頭沒有看見,繼續自顧自地說道:“……盜賣丟毀漕船的現象也屢見不鮮,有奸詐小人發現北方楠板價格昂貴,便將船隻拆卸變賣——儘管根據規定,運糧船沉沒也會有所處罰,但哪怕是繳納罰金抵償也仍然能夠獲得厚利。也有連船帶貨全部變賣,然後謊稱漂沒者。”

朱棣皺著眉,起身在緩緩踱步。

楊榮見朱棣一臉陰沉,忙道:“皇上龍體為重,千萬不可為此生氣而傷了龍體。那些粗鄙小民的鬼魎伎倆匪夷所思,真真令人可嘆。君子可欺以方,拿這些小人還真是沒辦法。”

“拿這些小人沒辦法嗎?”朱棣臉上帶著冷冷的微笑,幽幽地說道:“只怕未必。若是規定損失的船糧照價償還……”

說到這裡,朱棣突然倏地站住了腳,又無奈地搖了搖頭。

如果確實是因為意外事故,船員的生命須臾歸之魚腹不說,若是僥倖獲救之後還需要賠償鉅額損失,那也太不合情理了。所以說,對於路途上損耗的船隻糧食要求船員賠付根本就行不通。如果真的實施這種暴政,結果用腳趾頭都想得想得出來:最開始一段時間,遭遇意外的船員大約首先想到的便是逃亡。之後,就會有不堪忍受的船員乾脆駕著船在海上做海盜。

可是如果不照價賠償,有了足夠的利益驅動,膽大的船主只怕受不了“謊稱漂沒,將船糧賣掉”的誘惑。

國有資產的管理還真是個難題啊!

見朱棣皺眉不展,楊榮試探著建議道:“針對單獨的船隻,或有冤枉的。好在運糧船隊並非單獨行動,而是組成船隊共同行動,因此不如規定總押官缺船五隻以上降一級,十隻以上降二級;分押官各照所押船隻如至五隻、十隻以上者一體參降。事關切身利益,總押官和分押官肯定會盯緊每一條船,制止船長船隻勾結起來將船隻拆卸變賣……”

聽到這裡,朱棣突然靈光一閃,向紀綱問道:“你說監察部是透過普通的船員查明了真相,他們是怎麼弄的?”

紀綱道:“監察部在市場上部下暗哨,當發現船員盜賣木材、食糧等物時便當場捉拿。被捉住現行的船員撐不住刑訊,結果便所知的其他人的類似罪行也招供了。之後監察部順藤摸瓜,抓得人越來越多……到現在還在追查。”

朱棣不解地問道:“朕頒佈了首告無罪制度,一隻船不可能只由一名船員操控,無論是盜賣糧食還是將船隻拆卸變賣都必須是集體犯罪。船員之中難道沒有出首的?”

見紀綱搖頭,朱棣不禁自言自語道:“這是怎麼回事?難道船員相互之間特別友愛不成?”

沉默片刻,楊榮道:“臣或許知道原因。”

“哦,你說。”

“之前規定這種事的處罰是將贓款追還入官。按照首告無罪制度,其首告者可得一半贓款。然而事後首告者卻會遭受其他人的報復。在茫茫大海上航行,如果‘失足落水’,查都沒法查。”

朱棣咬著牙說道:“原來是朕沒有考慮周詳。看來刑法不嚴峻一點,那也難得防微杜漸。也罷,就規定凡涉及朝廷的財物,其案值超過一百貫者,除首告者之外,其餘人等一率充邊貶為罪奴。如此一來,那些罪犯即便想報復也沒機會了……嗯,再加一條。如果首告者不願繼續在原來的工作,可以給他調換崗位,也可以任由他移民什麼的。”

在楊榮和紀綱按照慣例一陣歌功頌德之後,朱棣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咦,紀綱你說有緊急情況需要通報,這種事有什麼緊急的?”

“據微臣查知,監察部在偵破此案後,準備彈劾平江伯陳瑄,告他玩忽職守。”

平江伯陳瑄在靖難之役時投降明成祖,使之順利渡江。這個功勞算是比較大的。如果陳瑄不投降,靖難之役還不知道要打到什麼時候呢——說不定最後朱棣不僅當不成皇帝,反而會被建文皇帝捉起來圈禁。因此,朱棣對陳瑄還是比較信任的。

朱棣微微點頭。“那好,紀綱你去通知陳瑄一聲,告訴他趕緊上謝罪摺子——若等到監察部彈劾他,朕也難以包容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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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朱棣沒有別的話,紀綱便施禮卻步,跟著一名宦官退了出去。

楊榮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應該離開,不安地挪動了一下身子。正猶豫著,卻聽見朱棣對他說道:“剛才你說烈屬的待遇標準會不會太低,朕又想了一下。於朕呢,將士們在戰場上博命拼殺,朕自然不能讓烈士遺下的孤兒寡母穿不暖吃不飽。”

“朕給你算一筆帳。一名小旗的職務收入為一年二十四石。若這名小旗一家五口,除該小旗外均無勞動能力,那麼這個家庭也只能勉強溫飽而已。該小旗成為烈士後,每名烈屬由一戶人家的兩成收入供養,即便沒有勞動能力,卻也至少可以保證溫飽。”

“但這只是一個基數。總旗、百戶的職務收入一年分別為六十石、一百二十石。若總旗、百戶成為烈士,則其烈屬分別享受兩戶、四戶人家的供養。更高職務的將士犧牲後,其烈屬享受的供養標準也相應提高。”

“而且,烈士生前所立戰功也可折算進烈屬的供養標準之中。鐵質、銅質、銀質、金質勳章分別可折算成一戶、兩戶、四戶、八戶人家供養。”

“這樣算下來,即便只是小旗甚至是普通的軍士在戰場上犧牲,假設他參加過三次戰役,受過兩次傷,殺過一個敵人,那便一共可獲得三枚鐵質勳章。因此,該烈士的烈屬便能夠享受四戶人家的供養。這種生活標準已經相當於普通農民的四倍以上了。也就是說,只要將士們在戰場上為社稷做了足夠的貢獻,那麼他的身後名祖宗榮子孫貴便都不愁了。”

趁著朱棣喝茶的間隙,楊榮組織了一下措辭,滿面恭敬地說道:“假設烈屬之中有的人有勞動能力,而有的人卻沒有勞動能力。比如說某位烈士的父母剛剛四十出頭,尚能進行田間勞作。而烈士遺孤卻符合去安南享受供養的條件。這種情況下,令祖孫分離似有不妥。”

朱棣略一思索便道:“烈士父母遲早會因年老而失去勞動能力,如果願意,那便隨孫子一同去烈屬采邑吧。到烈屬采邑之後免費分一塊田供其耕種,免去全部賦稅。待年老失去勞動能力後,則收回那塊田地,正式享受接受供養的烈屬待遇。”

“若烈士父母不願去烈屬采邑……”朱棣頓了頓,說道:“這樣好了,朕會辦一所烈屬學校,烈士的兒女均可免費入讀,享受廩膳生員(注1)的待遇,直到成年為止。”

烈士遺孤要不要也進行斯巴達式的教育呢?朱棣皺著眉思索著,終於還是搖了搖頭。烈士已經為國家獻出了生命,還要人家奉獻子孫,那也太邪惡了。

“皇上這真是仁者之言!”楊榮笑著說道:“若烈士遺孤均可入校讀書且享受廩膳生員的待遇,將士用命自不用說。臣只怕將士們上了戰場後,哪裡危險就朝哪裡衝,那也是個麻煩。”

朱棣聽得出楊榮這是拐彎抹角地拍自己的馬屁,於是不禁一樂。誰料到楊榮卻又話題一轉,說道:“但,臣卻尚有一個疑慮。百姓不是迫不得已誰也不願背井離鄉。若是烈士死後,烈屬因無勞動能力而被迫移居他鄉,臣唯恐傷皇上堯舜愛民之心……”

朱棣也知道這個時代背井離鄉不是什麼好事。心腸較軟的皇帝甚至不忍強迫拖欠賦稅者移民,朱棣雖說冷血,但也不至於認為讓烈屬移民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可是,不這樣處理又該怎麼處理呢?

“朕也不怕晦氣,直接先說清楚。”

“由於戰爭的不可預測性,說不定什麼時候一個大敗仗就會產生數萬甚至更多的烈士——即便不打大敗仗,但只要連續打起幾損失較大的仗,產生的烈士就不在少數。而每產生一名烈士都會隨之產生數名烈屬。朕確實是想讓烈屬能夠過上較好的生活,以便烈士在九泉之下能夠瞑目。但如果直接由朝廷負擔供養烈屬的資金,只怕會拖垮財政。”朱棣不高興地質問道:“依你之見,應該如何解決此事?”

見皇上將這個難題拋給自己,楊榮也是頭疼。

想了一會兒,楊榮陪笑道:“可不可以這樣處理?烈屬並不移民去那烈屬采邑生活,而是將烈屬采邑交給專人代管。反正在皇上的大力扶持下,如今郵政系統已經很發達了。將來陳天平成為安南國王後,在安南依葫蘆畫瓢同樣建設一套郵政系統,並且併入大明本土的郵政系統。如果一來,烈屬采邑的代管者只需每年將其采邑收入郵寄給各個烈屬便可以了。”

朱棣默默地想了想。

這倒是個不錯的主意。但是烈屬采邑交給誰代管呢?

歷史上明朝的皇莊最初是由皇上指派太監去管理,但那樣的管理者或者貪汙,或者憑藉特殊身份欺壓附近百姓,惹出一大堆事情,最後不得不改為地方官員代管。所以說,直接插手派人管理必定吃力不討好,朱棣自然不肯自找麻煩。

為了不過分刺激安南人,朱棣暫時不打算直接將安南改為交趾布政使司。如此一來,將烈屬采邑交給地方官員代管似乎也就行不通了。

難道說交給軍隊管理?可軍隊經商卻是大忌。削弱軍隊的戰鬥力不說,將領一旦有了財力的支援,那便很容易演變成軍閥。

交給民間管理?想到這裡,朱棣開始羨慕起英國的管家起來。在朱棣的印象中,英國管理是忠誠可靠的代名詞。中國的管家雖說大多也還忠誠,但是不為自己謀私利的卻極其罕見。不過話又說回來。中國的管家雖說喜歡謀私利,但總歸比日本人好些。日本戰國之前,各個地方名義上的行政長官,也就是擁有某某守護官職的人,大多都居住在京都。那些守戶將管理地方的權力交給自己的家臣,於是那些被賦予管理職責的家臣則成為了某某守護代。結果到了後為,地方實權全部被守護代所篡奪,守護徹底失去了應有的權力。

對了!乾脆將其管理權力交給從軍中退伍的人!

朱棣本就打算慷他人之慨,待陳天平成功當上安南國王後,便從安南劃出一部分土地和人口作為有功將士的賞賜。職務較高的將領自然不可能因此而離開軍隊,但低階軍官卻可以乾脆退伍,在安南享受一下小封建主的生活。給那些低階軍官分封采邑的同時,再將烈屬采邑交給這些人代管。他們也是軍人出身,相信不會貪汙烈屬應得的錢財吧?

注1:公費生。明朝政府每月提供六鬥米保障其生活。(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章節更多,支援作者,支援正版閱讀!)(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