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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王鈍的怨念

王鈍懷著萬一的希望在太原街頭整整逛了一天,又在酒樓、客棧等處留連不去,探到的訊息卻一個比一個壞。

先行舉報者無罪不僅僅只是針對行賄受賄,還有官吏相互勾結貪汙國家財產的,或者地方官員巧立名目私加稅種以便中飽私囊的——總而言之,但凡能夠和官府權力扯上關係的犯罪行為,全都可以先行舉報免罪。

人類社會能夠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在於最基本的相互信任。一個人走在路上看到對面來了一個行人,若是沒有最基本的信任,就會懷疑對方有可能會攔路搶劫,於是先行自衛;夫妻同床而眠,若是沒有最基本的信任,若是丈夫懷疑妻子會殺害自己,便會搶先扼死對方……那麼人類社會就會變得瘋狂混亂,進而毀滅。

皇上制定的先行舉報者無罪,雖說沒有動搖普通人基本的信任基礎,卻令官場上颳起了一道極為可怕的風暴。其他省的情況王鈍暫時還不清楚,他只知道,引發山西省官場地震的震源卻是在山陰縣。

前來宣佈“先行舉報者無罪”的行人司行人抵達山西的第一天,官員和鄉紳們就開始相互揭發行賄受賄的行為,第二天,山陰縣知縣快馬加鞭跑到了太原,當著按察使、行人司行人以及隨行的兩名錦衣衛舉報說:他收受賄賂若干,夥同主簿、典史貪汙若干,並且向知府、同知、通判、按察副使等人行賄若干。根據先行舉報者無罪的原則,犯有受賄罪、貪汙罪、行賄罪的山陰縣知縣本人無罪,被其舉報的行賄者、主簿、典史、知府、同知、通判、按察副使等人則成了被調查的物件。

有些被調查的物件看清了形勢,因此供認不諱,有些人卻試圖抵賴。可那位山陰縣知縣舉報時將所有的證據都交了上去,試圖抵賴的人一個個都對山陰縣知縣恨得要死——無論是行賄、同謀或是受賄,這其中山陰縣知縣都起著主要的作用,如今他自己脫了罪倒也罷了,竟然還將詳細的證據交上去,結果導致這些人的罪名全都證據確鑿,賴無所賴了。

認真說起來,這件事當中最冤枉應該是山陰縣的縣丞。縣丞在當地素有清廉之名,平時肉都捨不得多吃,衣服上滿是補丁。待調查到他頭上時,縣丞坦然承認自己確實知情,又辯護說他多次阻撓知縣等人貪汙,之後也曾向府裡的推官(注1)舉報過。官場上太過清廉的人多半和同事、上級的關係不好,這位縣丞也是如此。當調查人員向推官詢問縣丞之前是否舉報此事時,推官卻斷然否認了。其實用腳趾頭想也可以想出這個結果:很簡單,若無此事,推官自然要否認;若此事屬實,山陰縣縣丞固然澄清了知情不報的罪名,然而推官本人卻得背上知情不報甚至是包庇的罪名。

總而言之,山陰縣知縣先行舉報無罪,那些愛賄及貪汙的財產過了明路後,其中一半上繳,另一半則成了合法的財產。而那些和山陰縣知縣有過交往的,無論是行賄的、同謀的、受賄的甚至無辜的縣丞全都倒了黴!在榜樣的作用下,山西官場上旋即爆發了一場徹底的、可怕的大地震。大地震結束之後,山西官場上只剩下十之二、三的官員沒背上官司。那些能夠屹立不倒的官員只有少數是出淤泥而不染的清官,其餘大多數卻只不過是搶得先機舉報了別人而已。

皇上大約對這種局面早有準備,因此在宣佈先行舉報者無罪制度的同時,又重新恢復了洪武年間戴徒流罪辦事的制度。

洪武年間有段時期官員被殺的太多,沒有人幹活了,太祖無奈之下只得創造了這樣一個戴死罪、徒流罪辦事的制度。也就是說,官員被判了死刑、流放或有期徒刑後,先別忙著執行,而是待在工作崗位上繼續辦事,直到有接任者為止。

當今皇上只恢復戴徒流罪辦事的制度,是因為皇上以新皇登基大赦天下的名義,將除了十惡不赦之外的所有犯罪官員的罪行全都減了一等。也就是說,山西官場雖然十之七八的官員都被判有罪,但死刑卻一個都沒有,自然也就不需要戴死罪辦事了。此外,當今皇上還對戴徒流罪辦事制度進行了一點改動:戴罪辦事的官員不必擔心有了接任者之後會被流放或是捉去坐牢——只要不再次失職犯罪,那麼他們便可以一直戴罪辦事。當然,如果在戴罪辦事期間仍不悔改,自然也就是前罪並罰了。反之,如果立下大功,比如為當地灌溉系統做出貢獻,比如說在搶險救災中有優異的表現,比如說揭發其他官員失職犯罪,那便可以立功贖罪。

在外人的眼中,朱棣掀起這場廉政風暴卻又並不剝奪官員的性命是因為他仁慈。但事實上,朱棣或許有著更多的關於人道、人權的概念,但是要說他性格仁慈卻也不正確。朱棣不殺那些貪汙受賄的官員是因為官員的俸祿確實太低了——自洪武之後,海瑞式的官員加起來又有多少?從天理人情上講,殺因為收入太低而貪汙受賄的官員似乎有些過了。當然,給官員們增加了養廉銀之後,官員再貪汙受賄,朱棣卻也不會心軟——從程式上講,他也不可能每年都進行大赦。將來官員再貪汙,該殺的還是要殺。

其實,即便揭發其他官員的失職犯罪不算功勞,那些戴罪辦事的官員們也不大可能與無罪一身輕的官員們和平共處。如果不是那些“無恥之徒”搶先告發,戴罪辦事的官員又怎麼會東窗事發呢?如今這些人戴罪辦事只能小心翼翼地夾著尾巴過活,略有過失就有可能前罪並罰,至少在短期內他們還是心有餘悸的。戴罪之人自己不敢受賄貪汙,自然不可能眼睜睜地看著仇人們受賄貪汙而無動於衷。搶先告發者對此心裡有也數,但他們有一個優勢:非法所得過了明路後,其中一半就成了合法的財產。如此一來,這些身家不菲的官員們至少不必因為家庭貧困而去貪汙受賄了。

事實上,戴罪辦事的官員們將來同樣不必因為家庭貧困而去貪汙受賄。皇上一方面推行“搶先告發者無罪”的制度加大了受賄貪汙的難度,另一方面又用養廉制度大幅度地增加了官員們的收入。以正七品的知縣為例,正俸為七貫半,一年就是90貫。養廉銀為正俸的三至五十倍之間,假設某知縣的養廉銀為正俸的五倍,那麼這個知縣一年的合法收入便是540貫,相當於朱棣穿越前的0-40萬元人民幣。這樣一來,平日裡地方官員們雖然不能經常山珍海味,但隔三差五地大魚大肉卻還是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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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勢不兩立的官員們暫時只能大眼瞪小眼地相互監視著,看哪個白痴會忍不住先伸手——這種山雨欲來的形勢下,大約只有白痴才會去驗證那句“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俗話是否正確。

事已至此,王鈍知道僅憑自己沒頭蒼蠅似地亂撞是絕不可能查出什麼有用的訊息了。如今只能先到北平去,把監察部的框架先搭起來。待人手足夠後,再派下屬到地方上去監察官員們是否有失職犯罪的行為。

失望之餘,王鈍只得向太原的官府表明身份。

王鈍身為監察部尚書,官居二品,其品銜比山西省所有的文官都高。可惜的是,如今監察部已經成了天下所有地方官員的天敵。整個山西官場,上至布政使按察使,下至不入流的吏員,根本沒人賣王鈍的帳。

沒任何官員以私人身份宴請王鈍不說,即便那次布政使約齊太原的官員為王鈍辦的接風宴,沒有慣例中的禮物也就罷了,其酒席的檔次也是低得不能再低了。席間,還有官員不冷不熱地解釋說,酒宴的檔次不高,不送禮物,是免得熱臉貼上冷屁股——王鈍身為監察部尚書,誰能保證他不會不聲不響地收禮喝酒,吃飽喝足後轉過身就羅織出違例、鋪張浪費、行賄什麼的罪名將當地官員告發了?

王鈍氣得發暈,卻也知道官員們不得不如此。

王鈍如今的權力極大,查出地方官員的失職犯罪後可任命六品以下官員,而且監察部的侍郎、員外郎、主事等官職的任命中,王鈍也可以起決定性的影響。但,在皇帝權力幾乎不受限制的明朝前期,受一字並肩王直接領導的監察部卻可以對皇權造成威脅,大家都擔心哪一天皇上會不高興了又將監察部撤銷。

誰知道和監察部走得太近了將來會不會有小鞋穿?故意對王鈍冷淡些,皇上知道了多半還會龍顏大悅呢!做官的,不討好皇帝討好誰?

建文四年一直沒有間斷過改官制——這也是為什麼當初朱棣增設監察部時,大臣們並沒有群起反對的原因。在某些官員看來,這個監察部或許也會象建文年間增設的官職一樣,說不準什麼時候就會撤銷。因此,有幾個官員甚至動過構陷王鈍的心思。只是,他們還不能確定皇上增設監察部到底是出於什麼心思,生怕拍馬屁拍到了馬腿上,所以才按捺住這股衝動。

王鈍也懶得和這群目光短淺的齷齪官兒多打交道,在太原休息了兩日,便打算直接到北平去。

結果在離開太原時,王尚書又受了一肚子的氣。

因為知道近期微服私訪也查不出什麼有用的東西,王鈍準備大張旗鼓的打出了監察部尚書的旗號。可是太原的地方官員們卻誰也不賣王鈍的帳。

請山西布政使準備一些旗牌鑼鼓,布政使冷冷回一句“監察部的相關費用都是獨立的,準備旗幟鑼鼓的這筆費用沒地方走帳,總不成讓我私人掏錢吧?”

讓太縣知縣派衙役給自己裝點門面,結果來一句“縣裡的事都忙不完,哪有多餘的衙役可以派給大人使喚?”

王鈍簡直被這些見風使舵的小人氣得直打哆嗦,可是又拿他們沒辦法。有心拜託官場上的朋友們為自己出口氣,轉念一想,現在就連一個從六品的官員都不給自己面子,以前的朋友們也未必敢再沾惹自己。監察部相對獨立不假,但假如自己做出什麼犯法違紀的事,皇上一道聖旨過來,還不是照樣該殺就殺該關就關?這麼一想,王鈍也就是洩了氣。也罷,“君子報仇十年未晚”……等著瞧!

懷著這樣的怨念,王鈍再次租了輛馬車,微服朝北平而去。

注1:府推官為正七品,主要負責刑事。可以理解為省轄市的公安局局長、檢察院院長、中級法院院長,另外還兼審計局局長的職能。(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