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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西南政策(下)

“臣有事要奏。”

“有邑貴族的爵位高低由所轄基本采邑數量以及男丁數量決定。據臣所知,這些資料均由狄夷自行上報。不知朝廷何時派遣專員前去核查?”

朱棣搖搖頭。

“太祖皇帝在立國之初便編制了詳盡的賦役黃冊,然後又規定必須定期補充修正該冊。賦役黃冊裡面記載的人口,也包括當時臣服於中央的少數民族地方政權。雖說這麼多年已經過去了,補充修正的工作也未必做得特別細緻,但朝廷仍然掌握著大概的資料。只要誤差不是太懸殊,就由得他們去吧。”

“這如何能行?若是地方土司多報人口,則抬高了他的爵位。或者為了少繳人頭稅,他也可能少報男丁數量。總而言之,朝廷還是派專員前去核查為好。”

朱棣失笑。這個騫義確實有才幹,對於地方土司多報人口或是少報人口的利弊,想的卻也大致不差。

“騫尚書多慮了。有邑貴族有著軍役義務,若是胡亂虛增管轄男丁數量,那麼兌現軍役義務時,必然自食其果。”

“少報人口確實可以少交人頭稅,然而朕以前就宣佈過:凡大明帝國臣民,不論良賤都必須在賦役黃冊中登記。賦役黃冊中未曾記載的人口,均屬於逃奴,任何人都有權將之捕獲作為奴僕。如果有邑貴族瞞報人口,那麼未在賦役黃冊上登記的男丁其法律地位便是逃奴。中央政府自然不會為深山老林中的‘逃奴’大動干戈,普通的漢族百姓也不敢為了蠅頭小利而深入荒蕪之地去招惹有邑貴族。但,有邑貴族的鄰居們會對此熟視無睹嗎?沒由頭時他們相互之間也時不時打打冤家火併一下,有了可以獲得中央政府支援的充分理由後,他們會輕易放過?”

見大臣們紛紛沉思,朱棣暗歎一聲。

少數民族長期以來共處於貧瘠的土地之上,為了爭奪生產生活資料難免發生不同程度的衝突。若是因為瞞報人口而遭到攻擊並被褫奪貴族稱號甚至被滅門滅族,這個代價也太大了。

朱棣並不在乎有邑貴族報出的資料是否會有誤差,只要有邑貴族做的不要太過分就行。畢竟水至清則無魚。

反正,這種有邑貴族制度在沒有觸動少數民族貴族的根本利益的前提下,能夠比“土司制度”更有效地把少數民族中的地方政權直接納入了中央王朝政權的組織系統。

頒佈有邑貴族制度的時日尚短,因此這個體系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它的效果自然也就尚未表現出來。待日後有邑貴族制度越來越被少數民族貴族首領所接受,那麼中央政權對於少數民族地方政權的管理自然也就更加有效。

少數民族多生活在交通不便的地方,一旦發生叛亂暴動之類的事,派遣大軍圍剿需要耗費太多的人力物力。有時候因為地勢的關係,讓官兵正面攻打天險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因此只能將之圍困。而持久戰耗費的人力物力更多。更有甚者,叛亂的少數民族乾脆往深山老林一鑽,根本不和朝廷的軍隊交戰,那便更令朝廷頭疼。

一旦有邑貴族制度為少數民族貴族首領完全接受後。若再有暴亂,只要一紙詔書,命令附近的有邑貴族盡軍役義務,利用他們人地兩熟的優勢,便可以達到迅速剿滅叛亂者的目的。

為了激勵有邑貴族完成軍事義務的熱情,朱棣決定採取兩個措施。其一是允許有邑貴族可以繳納“盾牌稅”頂替軍事義務,當然,“盾牌稅”的額度會讓有邑貴族認為完成軍事義務更合算。第二個措施便是允許土兵們“自抵賊巢,所得賊財,盡以與之,官軍人等,不得抽分科奪,及所俘獲賊屬,許得變賣”。也就是說,允許土兵搶劫並販賣人口。至於說攻克的地盤,但凡平定一村一寨者,即將該采邑獎賞給佔領者。在利益的驅使下,相信臣服於中央政權的少數民族首領以及普通戰士會非常樂意為國家而戰。

從利益角度考慮,實施了這兩條措施後,有邑貴族也會自發地緊盯著鄰居們是否瞞報人口、少繳賦稅之類的違法行為。因為,一旦發現鄰居有違法行為,該有邑貴族便會打著大義的幌子攻擊對方——一方面可以免繳“盾牌稅”,另一方面還可以掠奪人口甚至搶得對方的有邑貴族頭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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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棣並不擔心有邑貴族首領之中出現傳說中的天才,打著大義的幌子合法兼併附近的領地,然後對中央政權產生巨大的威脅。因為,封建采邑分封制度天然便會削弱宗主對其附庸的控制力。若宗主造反,附庸固然可以根據封建契約為其提供兵力,但憑藉“大義”的名義反過來攻擊宗主同樣也是一種選擇。畢竟,中央政權可以開出“提供錢糧以及消滅叛逆後依其功勞大小,將造反者的采邑及爵位作為獎勵”的條件,只要中央政權自身並非極其虛弱,相信絕大多數附庸都會做出正確的選擇。

況且,朱棣還有一個殺手鐧。根據《爵位繼承法》規定:未於藩學或國子監就讀者,無繼承子爵以上爵位的資格。也就是說,一旦高階的少數民族首領接受中央冊封時,為了讓後裔能夠繼承爵位則必須將子侄送到藩學或國子監就讀。子爵以上的有邑貴族意圖叛亂之前,必須考慮到自己繼承人的安全。當然,考慮到吳三桂造反時也沒把吳應熊的安全放在心上,因此將繼承人掌握在手中並不能保證有邑貴族絕對不會叛亂。

事實上,一旦子爵以上的有邑貴族真的叛亂了,將其繼承人殺掉洩憤只是下下之策。最好的辦法是褫奔叛亂者的貴族頭銜,然後將該頭銜冊封給某個忠於大明的繼承人——叛亂者的兒子儘量不予考慮,反正根據《爵位繼承法》的規定,有邑貴族五服之內的親戚都擁有繼承權,擇其忠於大明者即可。這時,可派遣新冊封的爵位擁有者前往叛亂地區。在獲得了朝廷資助的相應錢糧之後,新的爵位擁有者從自身的利益角度出發,必然會招兵買馬、拉攏叛亂者的下屬,與叛亂者戰鬥。

朱棣之所以花費心思創造出有邑貴族這一制度,除了希望能夠加強對少數民族地方政權的控制之外,還有一個目的便是為即將發生的安南事件做準備。

明朝在安南前前後後投入了數百萬大軍(注1),不說別的,僅僅那幾百萬人吃馬嚼的糧草消耗就極為驚人了。若是動用四川、貴州、兩廣、雲南等地的少數民族參戰,會有兩個相當大的好處。

其一,可以減少戰時的軍費消耗。封建采邑制度下,附庸率軍參戰需要自備軍械糧草。附庸的軍役義務分為兩種,一種是防禦戰。防禦戰必須將敵人驅逐才能結束。另一種是進攻戰,進攻戰有相應的時間限制,朱棣將這個期限定為四十天。超過四十天後,一切費用由上級領主承擔。雖說四十天之後朱棣仍然必須為土兵們的戰鬥消耗買單,但畢竟節省一點是一點。

其二,待戰爭勝利後,朱棣可從安南劃出部分土地作為采邑賞賜給參戰者,作為他們參戰的獎勵。這樣做,既可以節省大量的獎賞費用,又可以減少在安南駐軍而產生的費用。如此一來,參戰的少數民族貴族首領會很高興,因為他們增加了采邑。朱棣也會很高興。歷史上明成祖的所做所為可用豐功偉績來形容,但歷史對他的評價並不比漢武帝高——兩個皇帝都將社會經濟搞得幾近崩潰。所以,朱棣對於任何節省費用的措施都非常熱衷。

此外,有邑貴族制度還能帶來一個額外的好處。

安南朱棣所欲也,整個東南亞甚至是南亞亦朱棣所欲也。然朝廷派遣大軍,卻有水土不服、錢糧不支之虞。若是模仿十字軍東征,號召西南五省外加安南的有邑貴族們去開拓疆土……

……

從沉思中回過神來,朱棣發現大臣們正眼巴巴地望著自己,不禁一笑。

南征交趾是三年後才會發生的事,現在就開始做準備,怎麼也算得上是謀定而動了。謀事在人,成事在天。該做的準備也做得差不多了,等著就是了。

“眾卿還有何事要奏?”

大約是因為剛才被攻擊忝居高位屍居素餐的緣故吧,李至剛站了出來:“臣有事要奏。”

得到朱棣的允許後,李至剛奏道:“韓將軍報奏理定之役的死難者名單之中,有一名百戶在激戰中被敵兵推下山崖,如今生不見人死不見屍……請皇上明示,這種情況能否進烈士陵園?”

這倒還真是個問題。

讓戰死的軍人進烈士陵園是為了激勵軍人。然而凡事都是物以稀為貴。如今烈士陵園新建不久,名單還不算太多。古代的歐洲和日本,參戰人數達到數千就已經是值得大書特書的戰役了。但是中國人口基數大,軍隊數量多,戰鬥規模大。一場戰役打下來死個萬兒八千的簡直太尋常了——後來邱福率領十萬大軍北伐卻全軍覆沒,明英宗親率三十萬大軍卻迎來土木堡之敗,這類戰役中連死亡帶失蹤的一次就是五位甚至六位數。若是幾百年後烈士陵園中的墓碑積累至數百萬,不說會不會太貶值,至少烈士陵園中是否擺放得下便會成為一個大問題。

從保值的角度考慮,朱棣決定在自己死後將烈士陵園第三等級中一部分牌位移入自己的陵墓,並囑咐後世的皇帝也按此辦理。這樣,烈士陵園裡的墓碑數量就能夠控制在一定範圍之內。

為國戰死後能夠進入烈士陵園固然令人興奮,而牌位能夠進入皇陵,則更是普通軍戶們求之不得的好事。因為根據風水之說,皇陵所在之地往往是世間風水最佳之處。牌位進入皇陵雖說與本人埋在裡面有區別,但多少也能沾上一些富貴之氣,將來後世子孫便有發達的機會。

另一方面,朱棣還決定在源頭上做點文章,也就是說,將進入烈士陵園的條件定得苛刻些。比如說規定在戰場上負傷,戰鬥結束後因傷而死的人不屬於戰死者;比如說在戰鬥中失蹤的不屬於戰死者。

……不過,後者還需要仔細斟酌一下。朱棣已經決定讓鄭和下西洋成為拉開大航海時代序幕的標誌。儘管海軍的費用遠遠高出陸軍,但是為了避免後世的悲劇,朱棣決心無論如何也要將中國由大陸型國家轉型為海陸兩棲型國家。

近代有一種學術觀點是:任何一個國家在軍事方面要麼朝海軍發展、要麼朝陸軍發展,兩者不可能並重。但後世美國卻以事實證明:兩者同時發展並不矛盾。對比一下後世美國的GDP所佔全世界總GDP的比例以及明朝的GDP所佔的份額,顯然明朝此時實施海陸並重的策略並非異想天開。

既然海軍是必須的,那麼如何維持海軍的士氣顯然也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中國人本來就對客死他鄉有著天然的畏懼,若是在海戰時墜入海中,連屍首都找不到,僅此一項就足以令海軍極為膽寒了。如果在戰鬥中失蹤的不屬於戰死者,那麼海軍的士氣如何保證?

但,如果凡是失蹤的都可以進入烈士陵園,那卻會使烈士陵園的耀眼光環受到玷汙。陸地上戰鬥中失蹤的,有的是因為面目全非無法辨認,有的是被俘虜了,有的卻是因為恐懼而在戰場上逃之夭夭了。死無全屍無法辨認的進入烈士陵園無可厚非。被俘虜的士兵進烈士陵園也勉強說得通,因為他可能已經在戰鬥中盡了全力。但是逃兵如果也能進烈士陵園,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這麼想著,朱棣緩緩說道:“這是件大事。對於死後進烈士陵園,若標準定得太寬,則不足以激勵將士奮勇殺敵之心;若標準定得太苛,卻又有傷朕仁懷治國之意。”

“若那名被敵人推下山崖的百戶不能進烈士陵園,那麼海戰中掉入海中的將士又怎麼處理?……”

“這樣吧,對於陸戰失蹤人員,由禮部仔細研究討論定個細則,一定要仔細甄別。既不要讓將士戰死沙場後還受委屈,也不要讓逃兵有機會混入烈士陵園玷汙了烈士的英靈。”

“海戰比陸戰更為兇險,動輒屍骨無存,因此朕決定:凡海戰陣亡、傷殘者一律加倍撫卹。海戰中陣亡將士的遺骨,能帶回的一定要帶回。實在找不到的,也以戰死沙場計!”

見眾人無話,朱棣說道:“好吧,今天便說到這裡吧。”

在一陣山呼萬歲聲中,朱棣退朝了。

注1:歷史記載明朝入徵安南數十年累計百萬死傷,估計有些水份,但損失很大卻是肯定的。(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