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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要好好利用宗室(中)

朱棣沒讓宗室們迷惑太長時間,很快便說出了答案。

“太祖皇帝規定宗室惟列爵而不臨民,分藩而不錫土,但這條規定卻只是針對大明本土的。朕如今分別移民海外和關外,這些地方目前均屬化外之地,不宜設定流官,因此只得暫時加封有邑貴族進行管理……”

最先隱約猜到朱棣心思的是寧王朱權。朱權臉上瞭然的神情一閃而逝,隨即便換上了一副茫然無知的表情。這是沒辦法的事情:能力出眾而且功勞太大的下位者總是容易惹得上位者的猜忌,更何況朱權的親王身份也非常敏感,若想平安,裝傻扮痴顯然是一種必要手段。

隨後谷王朱穗也反應了過來,他卻不象朱權那麼深沉,於是立即驚喜地嚷嚷道:“皇上是準備在海外和關外為我們分封屬國?”

雖然諸王分封各地,擁有王爵的稱號,但是在藩府之外,沒有封地和臣民,也不得干預地方事務。為了防止親王和朝臣勾結,還規定親王每三年才能到北京朝見一次。平時只能在藩府附近活動,外出要記錄備案,不得離開藩府遠遊。配備給藩王官屬中的長史之類主要官員,還負有監督藩王的任務,要定期彙報王爺們的表現(注1)。所以藩王們實際上只能關起門來稱大王,出了府門就不能隨心所欲地作威作福了。說實話,這種籠中鳥似的生活也不是人人都喜歡的。

然而令朱穗等人失望的是,朱棣卻搖了搖頭。

“親王郡王的年祿也不算低了,朕所慮者主要是遠親宗室。靖江王一系如今已有爵位只是輔國將軍的宗室了。輔國將軍的年祿為800貫,倒也能夠過上富戶標準的生活。然而下一代,便會有鎮國中尉的宗室,再下一代,便會有奉國中尉的宗室,再往後的子孫則沒有任何爵位。”

“朕雖然規定不襲爵位者不再屬於宗室,然而那些不襲爵者畢竟仍舊是朱氏子孫,朕也不忍心他們衣食不繼。”

眾宗室對這個觀點均心有慼慼,於是不約而同凝神靜聽朱棣後面的話。

“朕剛才說了,在海外和關外之地暫時不設流官,而是由朝廷任命的有邑貴族進行管理……其中一部分有邑貴族的爵位,朕決定冊封給鎮國將軍以下的宗室。考慮到海外和關外均是化外之地,生活條件相對艱苦,因此是否成為有邑貴族全憑本人自願。諸位對此有什麼疑問嗎?”

這段話很容易理解,但因為訊息太過突然,因此有可能獲得有邑貴族爵位的宗室們習慣性地高呼萬歲聖明之後,不由默默地考慮著其中的得失利弊。親王郡王們不能成為有邑貴族,事不關己也就沒什麼顧慮,於是七嘴八舌地提問。

“皇上,那些能夠獲得采邑的宗室不就可以獲得兩份收入?一份是由朝廷提供的年祿,另一份則是從采邑獲得的收益。”

朱棣沉默片刻,答道:“也可以這麼說。但宗室獲得采邑後,朝廷不再直接提供年祿,而是由該有邑貴族從應繳稅貢中進行抵扣。比如說朕將一名鎮國將軍冊封為一等有邑男爵。若此人向朝廷繳稅納貢1000貫,由於鎮國將軍的年祿為1000貫,因此名義上此人就相當於向朝廷繳納了000貫。”

朱穗還很年輕,自信將來還會生兒子,但由於宗室爵位的改革,後面所生的兒子卻只能獲得鎮國將軍之爵位。因此,朱穗對這件事倒是頗為關注。聽到繳稅納貢的問題時,朱穗問道:“名義上繳稅納貢的數額多有什麼用?”

“因為交通不便、語言不通或風俗各異等原因,朕才賦予有邑貴族對采邑的管理權。但即便如此,有邑貴族仍然應該向朝廷繳納稅貢,以表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賓莫非王臣’的道理。至於收取稅貢的額度,朕則參照徵收浮動田稅的方法,任由有邑貴族自行繳納稅貢,但他人可以一次性向朝廷繳納若幹倍稅貢獲得該采邑的管理權,也就是有邑貴族對該采邑的管理權力。”

“有了宗室爵位的俸祿做底子,別人想要獲得該采邑的管理權自然更難。仍然以那位兼任一等有邑男爵的鎮國將軍為例,他繳納1000貫賦稅,另一個一等有邑男爵同樣繳納1000貫賦稅。他人若是想獲得這兩者的采邑管理權,所需要支付的金額,前者將是後者的兩倍!”

一名大約準備去做個有邑貴族的宗室好奇地問道:“皇上,‘他人可以一次性向朝廷繳納若幹倍稅貢獲得該采邑的管理權’,這個所謂的若幹倍到底是多少倍?”

“倍數和爵位掛勾。恩騎尉、雲騎尉、騎都尉、輕車都尉均為11倍,男爵為1倍,子爵為1倍,伯爵為14倍,候爵為15倍,公爵為16倍。”

“仍舊以那位獲得一等有邑男爵爵位的鎮國將軍為例,若是向朝廷繳納稅貢1000貫,再加上他本該享受的鎮國將軍年祿1000貫,就相當於向朝廷繳納了稅貢000貫。由於該鎮國將軍擁有男爵爵位,其他人若想獲得該采邑的管理權,則需要一次性向朝廷繳納000貫的1倍,也就是4000貫。當然,這是在沒有競爭的情況下。若是有競爭者,則價高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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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裡,那名準備去做個有邑貴族的宗室失聲道:“若是這樣,失去了對采邑的管理權後該怎麼生活?”

“若是足額繳納稅貢,他人想獲得該采邑的管理權就會虧損極大。若是對朝廷不忠誠,所繳稅貢與采邑收入相比相差太大,那麼有人覬覦這個采邑的管理權又怪得了誰?而且失去管理權後,此人未來的生活也還是有保障的。想獲得采邑管理權不是需要一次性向朝廷繳納一筆費用嗎?失去管理權的有邑貴族每年可獲得這筆費用的十分之一作為年金。以那位鎮國將軍為例,當他失去采邑管理權後,每年可獲得400貫年金——從收益的獲得方式來說,相當於該有邑貴族轉變成了有祿貴族。”

說到這裡,朱棣忍不住小小地得意了一下。這種做法相當於將那筆錢存入銀行,然後每年支付10%的利息。要知道,這個時代的年利息普遍高達40-60%,如果只收每年0%的利息,這樣的放貸人已經可以算得上是非常善良了。朱棣打算成立大明皇家銀行,開展一下抵押放貸業務。看天吃飯的自耕農抗風險的能力非常差,稍遇天災人禍就會遭受破產的噩運。以前人們總是需要支付40-60%的沉重利息才能借到急需的救命錢,但大明皇家銀行成立後,人們便只需要支付0%的年利息——當然,前提是借債人有著足夠的抵押品。

一般而言,農民最值錢的資產便是土地。因為農民自身抗風險的能力確實很脆弱的緣故,雖說年利息只有0%,但總還是會有一些人會還不起貸款。然後,他們會失去土地成為僱農甚至成為流民,使得社會貧富差距加劇,進而影響社會的穩定。若不是鐵了心準備開展殖**動,朱棣其實並不願意開展借貸業務進而背上與民爭利的壞名聲。

要知道,40%-60%的利息固然會使大多數借款的自耕農破產,但0%的利息卻並不意味著遇到困難的自耕農一定能夠挺過難關。因此,將來肯定有許多農民會因為無法償還借款而破產。

按道理說,作為一國之主,朱棣其實更應該改良王安石的青苗法幫助農民度過難關,而不是成立什麼大明皇家銀行賺取利息!

然而出於兩個方面的考慮,朱棣終究還是選擇了後者。

注1:雖然成祖時期已經開始逐漸限制親王的權力,但此時親王所受限制並沒有那麼多。親王真正過上那種類似政治犯的生活,是從宣宗朱瞻基時期開始的。(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