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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邪惡小鎮(2)

為什麼我當年要屠滅煉屍一門?這顯然已是後話,當年進攻蘭城的一幫強盜、軍閥、邪教份子中還混雜著一部分明明已經死去卻遲遲不肯走進墳墓的人——他們是南洋煉屍人的傑作。蘭城上千的戰士和百姓死於敵手,而且隨著南洋煉屍人越發氣焰囂張,蘭城大戰後我便隻身前往萬隆,將當地最大巫蠱教——煉屍一門屠滅殆盡。

那一次我痛下殺心,一個未留。所有的屍骨均被我埋在一處靠海的險要山地上,這裡常年日光直射,是剋制陰氣和起屍的不二之選。我本以為這煉屍之術會隨著他們永久埋在地下,想不到90年這邪惡的煉屍術再現蘭城。

所謂煉屍,便是祭煉屍體,為人所用。煉屍最高境界者,可以將其他的魂魄植入死屍使其獲得意識和思維能力,咋看之下,幾乎與常人無異。而被祭煉者,則陰魂消散,無體可依,死後其靈魂依舊飽受飄零之苦,難以安息。如若時日漸長,難以安息的靈魂的憤怒,將會催生兇厲的鬼,他們殘害平民、劫殺路人、不斷作惡以洩生前之恨。

“萬隆那裡不錯,是個旅遊勝地,有溫泉喔。”

羊歡忽然望向窗外,極為高興地說道。

“我們此行不是去玩的。”我說道。

“歡姐,李先生說得對,還是多做防備為好。”

羊歡聽罷,徑直開啟箱子,向我們展示她引以為榮的武器。

“只要這個箱子在,任何人都傷不得我們分毫!”羊歡有些激動,不停把玩槍支和匕首,做著進攻和防守的動作。

汽車行駛在漫長的道路上,我的擔憂如千斤壓頂,一路無言。

“到了!”操著一口方言口音印尼語的司機伊卡(印尼人名字很長,此處簡稱伊卡)忽然說道。他油黑的臉,留著一小撮精心梳理的鬍子,以瀟灑動作跳下汽車,來到羊歡一側,然後弓著背作為梯子讓羊歡下車。

“不用,你閃開。”羊歡說道,話語間羊歡徑自跳下車,而後接住小雅。伊卡站在一旁,面露笑意。

我付給伊卡2000美金作為酬謝,在印尼只要不墮落,這筆錢足夠一個人半年開銷。

“我們走吧。”

我對著羊歡及小雅二人說道,隨即我拿起揹包,朝前走去。

“去哪裡?”羊歡問道。

“馬格朗。”

“好吧,你說了算。”羊歡無奈說道。

剛走幾步,一個印尼人突然來到我面前,他是小鎮上的商販,看著我一臉笑意,不知所謂。他說著半生不熟的漢語,一個勁的向我表達什麼。

“他在說什麼呀?”羊歡問道。

此刻小雅則滿臉通紅,拉著羊歡急切離開。

“他在問李先生需不需要女孩子穿過的內褲,今天新到一批貨,可以便宜賣給他。”

“混賬!”

說罷羊歡想要開啟箱子,卻被我及時阻止。

“他只是看到我們給司機很多錢,以為我們很有錢,上來詢問一下罷了,這一帶這種生意是正常的,不要起爭端,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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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拉著羊歡的手說道。

“這混蛋實在太變態了啊。”羊歡依舊憤憤不平。

一路泥濘,我們沿著我曾經的地標穿越山林和沼澤地,終於在天黑之前到達馬格朗。

而我眼前所見那片向陽的山地雖然還在,但是在靠近山地很近處卻建了一座高檔豪華酒店,擋住吹往山坡的風。在我當年掩埋屍體設定陣法的山坡之上,已開著一家名為金蘭餐廳的西式餐廳,寥寥可數的客人坐在餐桌上有一口沒一口地用餐。他們看起來有氣無力,似乎對於眼前的食物並無興趣。

“想不到還有家餐廳,正好我也餓了。”

羊歡話音剛落,徑直走向金蘭餐廳,隨即招呼老闆要了三份牛排。她脫下衣服,旁若無人地坐在一旁。我放眼看去,餐廳整體呈八卦形狀修建,正八邊形的建築結構矗立在山坡上。每一條邊設定一扇長方形的窗戶,窗戶下方則設定一張餐桌,而餐桌之上則拜訪著各類裝飾品,如骨器、金玉等。我再定睛看去,只見老闆和夥計的腳下拴著紅線和鈴鐺。

“不好,有問題!”

我忽然說道,隨即揚起一掌,將金蘭餐廳的房頂掀開。一股強大氣流隨著掌力擊出,150餘平米的金蘭餐廳屋頂被我瞬間震碎,隨風散落在山坡各處,散落一地的人骨和骨灰在風中飄揚,幾節不成形的指骨和頭骨落在羊歡不遠處。

“啊!”

羊歡顧不得衣服和揹包,徑直向我跑來,躲在我身後。

我徑自上前,來到當年葬屍之地,只見一根雞蛋般粗細的管子通向下方,我揚起一掌將管子擊碎,流出一大灘鮮紅的血。

“以人血滋養,以八卦陣聚集陰氣,以骨器吸收生氣,這是養屍!”我驚恐道。

“太恐怖了,我們快走!”羊歡大叫道。

這實在太過邪惡,太過陰損。但我此刻卻不能立即離開,當年我留下的陣法已經被破,不但如此,他們在此之上還做了修正,在赤陽陣之上以八卦陣採陽聚陰的方式為地下怪物供養血肉和生氣。

很多人問我當年為什麼不直接將他們燒燬或直接剁成肉醬餵狗也行。

其實這煉屍一門,之所以我要將其全部屠滅,更為恐怖的不在於煉屍和操縱屍體為惡本身,而是這些經過煉製的屍體往往帶著劇毒和瘟疫,如果直接焚燒,那這些恐怖的病毒便會透過空氣和土壤傳染人群和植物。如果直接剁成肉醬,那拿刀剁肉之人恐怕等不到屍體成肉醬就會中毒而亡。

這些是死屍,但也是定時的隱患(x彈)。唯一平和的處理方式,便是以盛陽之氣逐漸消解死屍上的陰戾和巫毒,數十年後帶巫毒散盡,他們自然會被土中微生物化解,再次成為塵土。我本以為經歷這幾十年當年藏屍之地會大有改觀,想不到卻被有心人利用。當年我還年輕,沒有太多手段治得住煉屍一門,唯有以向陽之土葬將其封存。沒想到這世上只有我一個人知道的秘密,最終還是被人發現了。

“不行,我必須毀了這東西!”

我態度堅決,不容置疑。我從揹包中拿出師傅留下的符篆,這是一道金黃色的符篆,長一尺款一寸二,符篆中間還留著師傅龍飛鳳舞的筆跡——正德縛雷,符篆邊緣飾以金色的梵文,莊嚴肅穆,有凌然不可侵犯之勢。

“這張符篆看起來讓人心生敬畏

。”

小雅看著我手上的符篆,膽怯地說道。

“這是我師傅李圓通所寫,這世上也僅存這最後一張了。”

我看著手中否符篆,難免傷感。我是畫不出這種逆天的符篆的,本想留作紀念,卻不得不將之使用。

“歡姐姐,這符篆,這符篆它喜歡你。”

小雅高興地指著符篆說道。

“哎喲,是麼?”

羊歡走上,輕輕撫摸一下符篆,那到柔和光輝更甚,更羊歡手中的念珠更是交相輝印,令人著迷。這種帶著有師傅靈力的符篆,隨著歲月的累積想不到有了自己特質。甚至能辨善惡,師傅一生剛正坦蕩,不拘一格,想來與羊歡還真有幾分相似。

“真有那麼厲害?”

羊歡走上,看著我手中的符篆,一臉好奇。符篆在羊歡面前,閃爍著一層溫和的光輝。

“這道符篆之中,還封印著一道驚雷,有萬鈞之勢,無人可擋!”

“雷?你說這符你有一道雷?”羊歡驚叫道。

“是的。”

“你要把它放出來?”

“沒錯。”我說道。

“用炸藥不就行了,這樣會不會浪費。”

“來不及了,這地下邪物已到吸食人血的地步,要不了多少時間就要破土而出!”

我大聲說道,看著符篆中間那個大大的“雷”字,更加傷感。

“走開,退後三十丈!”我對羊歡和小雅說道。

我雙手持符,對著西方恭敬一拜。同時咬破中指,頓時鮮血如注,鮮紅下血液沿著符篆開始流動,靜止的金色梵文在開始逐漸移動,發出血紅色光芒,符篆頓時變得如同火炭一般燙手。空氣中水汽開始被蒸發,周圍潮溼的泥土被瞬間烘乾,我強忍著痛苦,等待符篆啟動。這是有靈力和靈識的東西,能辯善惡,假如是心術不正之人使用,符篆會自行炸裂,將施術人置於死地。

忽然之間,天空之上雲層湧動,我單手舉起符篆,奮力向金蘭餐廳地下擊出。符篆如同炮彈一般穿過地板和土壤,直刺地下。做完之後,我立即飛身向上,以極快的速度躲在羊歡和小雅身前。因為此雷一旦炸開,必然焚燬方圓十丈內的一切事物。大約過了五秒,一聲淒厲的、並非人類的慘叫從地下傳來。

“咦!”

這不是人類的叫聲,也不是鬼叫或者任何動物的叫聲,這種聲音不屬於人類世界。

刺耳、噁心、令人畏懼。

叫聲過後,金蘭餐廳當即炸裂開來,一瞬間將金蘭餐廳剩餘的建築化為灰燼。地上出現一個長約15米的大坑,大坑之中通紅的高溫灰燼,被焚盡白骨早已化作塵土,散落一地。

我抬頭看向天空,一束明媚的陽光射下。至少這坑中的後患,我終於將其除掉,為我心中這數十年來的疑惑畫上句號。

“結束了。”我說道。

“好像沒有。”

羊歡指著我身後,慌張地指著我身後的另一方向。

我轉過頭來,才發現黑暗中早已亮起數百個火把,它們閃著憤怒光芒,如同深夜中的狼眼一般。